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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现代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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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现代诗范文第1篇

Abstract: Xu Zhimo in the literary arena has been the writer who quite receives disputed, relies on its talent creation inspiration, created the excellent work which enjoyed great popularity. This article in grows the background to Xu Zhimo to carry on the summary analysis in the foundation, unifies Xu Zhimo's individual work, proposes some own viewpoint and the view regarding the Xu Zhimo poetic composition.

关键词:徐志摩 诗歌翻译 诗歌创作

Key word: Xu ZhimoPoetry translationPoetry creation

作者简介:李悦,女,汉族,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计算机系辅导员

一、徐志摩诗歌创作的经历

徐志摩,现代诗人、散文家。作为深受大家喜爱的诗人,徐志摩在诗作上具有天才般的造诣。徐志摩曾在英国留学多年,对于英国文学的典籍颇有研究,回国以后,他又在众多知名学校任教,主要教授英美文学.可以看出,徐志摩的中英文功底都是非常深厚且对于文学创作是颇有造诣的。

在英国,徐志摩不仅成长为一个颇具西方自由主义思想性格的知识分子,同时由于受到19世纪英国浪漫派诗人的很多作品的影响,在诗作上给徐志摩极大地启发。其中对徐志摩影响最为深刻的,具有代表性的浪漫主义诗人就是英国的雪莱、拜伦和华兹华斯。徐志摩在诗作中最为重要的贡献就是对新诗体的实践与改革。他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音节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实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彻底的‘音节化’(那就是诗化),才可以获得诗的认识,要不然思想自思想情绪自情绪,都不能说是诗”。正是出于这样的思维方式,徐志摩在诗作过程中尤为重视诗句的旋律美、节奏美和诗形的美,从而他的事总给人以甜蜜、轻盈的美感。

在徐志摩十几年的创作生涯中,先后创作了诗集《志摩的诗》、《猛虎集》、《云游》和《翡冷翠的一夜》以及散文集《巴黎的鳞爪》和《落叶》等作品。在其众多的作品当中,最具影响力的还属他的诗歌。人们在提起徐志摩的时候,总是把他与新月派联系在一起。其实,这是由于新月派从开始形成直到消亡的期间,都与徐志摩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的创作也充分体现出了新月派的鲜明特征。

二、对于徐志摩诗作的评价

虽然徐志摩是一个现代资产阶级学派的代表人物,但是在今天我们应该把他的诗看作是文学上的一种文学现象来加以分析,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对其作出客观的评价。即使是对于徐志摩作品极其反感的那些人,在多年以后对那些作品进行重新批判的时候会发现徐志摩的作品“该到,还没有倒吧”,倘若真的“该倒,但又持久不倒”,难道这其中没有一定的原因吗?

一个作家的创作,一定与其自身所成长的环境和在成长过程中所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理念相融合,其作品也或多或少体现出作者自身的主观思想。著名作家卞之琳曾对徐志摩做出过评价:“做人第一,做诗第二”,诗成以后,却只能就诗论诗,不能以人论诗。我们分析诗的时候,不能把对诗人思想的分析作为主流进而忽视了对诗本身的分析。应该从诗的本身出发,适当结合作者的思想。

文坛里为什么会有众多学者对于徐志摩的评价褒贬不一,众说纷纭呢?我们以徐志摩翻译布莱克的作品《猛虎》这首诗的第一节为例,原文是:

Tyger!Tyger!Burning bright

In the forests of the night,

What immortal hand or eye

Could frame thy fearful Symmetry?

徐志摩的译文是:

猛虎,猛虎,火眼似的烧红

在深夜的莽丛,

何等神明的巨眼或是手

能擘画你的骇人的雄厚?

同样的一首诗,由现代作家飞白翻译之后的版本与徐志摩相比则逊色很多,他将Symmetry这一单词直接翻译成“匀称”,而整段翻译成:

老虎!老虎!火一样辉煌

燃烧在那深夜的丛莽

是什么超凡的手和眼睛

塑造出你这可怖的匀称?

相比之下,徐志摩翻译的诗句无论从意蕴上还是从音韵中,或是从诗的整体性上看都要比飞白翻译的要好的多。他用生动的语言把自己对于诗句本身的灵通性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是我们仔细分析《徐志摩诗全集》中的一些译诗可以发现,失范者还是占多数的。徐志摩作为一名诗人虽然能够在翻译过程中能够体现神来之笔,但是他始终与原文的结构、韵式和原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有很大的出入,同时还存在一些主观增减原文或粗心大意之处。此外,在选择翻译诗歌的主题上,徐志摩也过于简单化、主观化和随性化。3、对于徐志摩诗作的总结

但是我们知道,以徐志摩为代表的新月诗派的宗旨是使诗的形式和内容都表现出美得力量,进而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朱湘、闻一多等诗人都对于新诗格律化与形式美进行了尝试,他们都强调诗体本身的内在协调,同时也强调艺术形式上的创新。而徐志摩医生在诗歌艺术上也在不断地进行探索追求创新,为新诗的开拓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因此,本文通过对于徐志摩的成长背景的简要分析以及其翻译一首诗歌的一部分简析中可以得出结论,对于徐志摩诗作的评价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要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对于徐志摩的文学贡献加以肯定,同时,也要秉持无产阶级的文艺观点对其进行扬弃。

参考文献:

徐志摩现代诗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月社;“五四”时期;诗歌翻译;诗歌创作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13)11-0192-5 doi:10.3969/j.issn.1006-2831.2013.04.052

1 . 新月社成员的诗歌翻译实践活动

在中国现代文学社团史上,新月社差不多是成员最为庞杂而且不断发生变动聚散的一个文人团体②,它大致由这样三拨人构成:政客、学者和艺术家,其三度聚合间汇集了梁启超、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林徽因、余上沉等政界、学界、实业界、军界、社交界人士。它以自由和独立为标志、以西方现代知识分子团体的身份跻身于当时文坛,其主将及骨干成员几乎都亲身接受过“欧风美雨”的洗涤,大部分成员都是“术业有专攻”的学者型文人③,并且大多是创作与翻译兼顾,身兼二任。

“五四”时期,正值中国新诗的实验期,新月社诗人既不满意散漫的草创的白话自由诗,也不满足学习借鉴而来的西方式的诗作,而希望能够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诗歌形式。为了促进诗歌向现代化转型,他们自觉反抗僵化的文学传统,借鉴外来文学的积极因素,大胆探索和尝试全新的诗歌表现形式,因而成为了中国现代新诗的开拓者。他们对诗歌翻译情有独钟,并且在诗歌翻译中他们完全背离了当时诗歌翻译流行的句式、诗体和语言规范,引入异族文化模式,引发了审美心理结构、想象定势和美学原则的革命。

由于处在新诗的形成和发展时代,新月社诗人积极寻求诗歌的新格律形式,通过译诗的奥秘不仅将源语文本的韵律翻译到目的语文本,而且还将自由诗、散文诗、不规则的诗行缩进等英语诗歌格律形式运用于译诗,这些新奇的诗歌形式延长了目的语受众的阅读感知过程,使他们感受到文本的异域性。另一方面,他们将中国古体诗和新格律诗的诗歌格律形式与原诗中的英语诗歌形式相杂合,制造新奇的诗歌效果。受西方现代文化观念的影响,他们努力将西方文化观念与本民族文化观念相融合,并在这种融合中加以选择,提出“纳西方诗于艺术之轨”④。受当时主流诗学的影响,被译的外国诗歌,都具有整饬的形式和良好的音乐性。当无法用文言结构来表达原诗中的思想内容时,他们中的部分诗人就改用白话来翻译这类诗,并告诫大家不要用文言文来写诗。如闻一多曾试译安诺得(Arnold)⑤的诗《渡飞矶》(Dover Beach),起初他用五言诗将原诗锁在很整齐严格的形式内,但到了第三段,原文由两句是对自己心爱的人发出的心声:Ah, Love, let us be true / To one another!(啊,爱人啊!让我们保留彼此一心的坚贞……)⑥这两句闻一多无法用古文来翻译,只好另觅他法。因此当时大多数新月社诗人用以翻译的语言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白话文,即中国白话词汇和欧化句法的结合体。

2 . 诗歌翻译对其创作的总体影响

在中西诗学的撞击与融合中,中国现代文学获得了存在和发展。五四时期的新诗发展正是如此。一批又一批诗人在探索、借鉴、吸收和调整中将新诗引向健康发展的道路,从中探索着新诗现代化的艺术途径。他们在诗歌翻译中都反对因袭,主张大胆探索和创新,翻译与创作始终交织在一起,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

新月社诗人们的翻译为其创作提供了宝贵且丰富的资源。诗歌创作没有纯粹的无源之作,介绍和翻译外国诗歌,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月社诗人自己文学活动的重要方面。在翻译工作中,他们从来不是单纯的译者,而是不懈地从翻译过程中获得经验、从翻译作品中借鉴创作灵感的作家,他们的译介工作对于自身创作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不仅丰富了诗歌创作,而且丰富了我国现代文学体系。他们把名著当作模本、范例,反复练习,变成自己的东西,并运用于个体的创作实践。他们大量地译介外国特别是英美诗歌,不断受到“大家”思想的熏陶和艺术的陶冶,因此他们创作的不少诗歌的情绪里都带有外国诗人的特征。其中有情绪的感染,也有艺术的仿效与模仿。

由于新月社诗人在诗歌的创作上借鉴西方诗歌创作的技巧和经验,而大量模仿和译介英美诗歌,于是出现了英美诗歌的翻译潮。研究英美诗歌并翻译给中国读者的这些诗学经历,激活了他们的诗歌创作灵感,提高了他们的诗歌创作品位。对他们自己而言,译介翻译外来诗歌,给自己的创作实践也带来不少益处。

2 . 1 在翻译中体悟诗理

翻译外来诗歌,给了他们仔细推敲诗理的实践机遇。译介外国诗歌促进了他们对诗理的关注和诗歌的创作。以徐志摩为例:“谁不曾见过野外的草花,但何以华滋华斯的《野水仙》独传不朽?谁不曾听过空中的鸟鸣,但何以雪莱的《云雀歌》独享盛名?”⑦徐志摩从正反两方面的比较分析里,窥探着诗的秘密。他探讨了诗美的根源,思考了内容和形式等诗的内在和外在素质的关系问题,也探讨了诗的构思、创作灵感等创作过程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就徐志摩而言,他对这一系列理论问题的探讨,是和他诗歌创作及翻译实践同步进行的。

2 . 2 在翻译中警悟到诗歌语言美的重要性

在译诗过程中,他们警悟到了语言之于诗的重要性。如徐志摩曾坦言:“爱文艺之诸君,曾经相识与否,破费一点功夫做一点更认真的译诗尝试。用一种不同的文字翻来最纯粹的灵感的印迹……为什么,譬如苏曼殊的拜伦译不如郭沫若的神韵节奏?”⑧诗歌语言的基本特征是高度凝练集中,徐志摩从这个特征出发,努力发掘汉文字的表现力,尤其是白话语言文字的表现力。他诗歌里清丽、优雅、柔美、准确的文字,得益于他的译诗追求,也是他长期追求诗歌语言美的结果。另外他所译的哈代(Thomas Hardy)《分离》(The Division)一诗⑨:

Rain on the windows, creaking doors,

急雨打着窗,震响的门枢,

With blasts that besom the green,

大风呼呼的,狂扫过青草地。

And I am here, and you are there,

在这里的我,在那里的你,

And a hundred miles between!

中间隔离着途程百里!

O were it but the weather, Dear,

假使我们的离异,我爱,

O were it but the miles

只是这深夜的风与雨。

That summed up all our severance,

只是这间隔着的百余里,

There might be room for smiles.

我心中许还有微笑的生机。

But that thwart thing between us twain,

但在你我间的那个离异,我爱,

Which nothing cleaves or clears,

不比那可以短缩的距离,

Is more than distance, Dear, or rain,

不比那可以消歇的风雨,

And longer than the years.

更比那不尽的光阴:窈远无期!

第一节作者用了摹声词“呼呼”,又分别在第二和第三节里重复使用程度副词“只是”和“不比”,把原诗译得准确贴切。对比原文和译文可以看出,译者还用了“微笑的生机”等拟人比喻,明显是在发掘白话汉字特有的表现力,译文中运用的多种修辞手段,几乎成了译者基本的诗美追求。

2 . 3 在创作中借鉴外国诗歌

在翻译中,新月社诗人学到了外国诗歌精湛的技艺并丰富了自己的诗歌表现技巧。他们翻译的外国诗,诗体多样,有长诗,有短句,不少是知名诗人的杰作,表现方法丰富多彩。然而,所有诗歌技巧,在翻译过程中,必须经过自身的反复玩味、领会理解,并进而融会贯通,否则,诗人难以确切地译出它们的诗意。同时,在他们的诗歌创作中,我们也会程度不同地看到,他们借鉴运用了外国诗歌的丰富的表现技巧与手段。以徐志摩翻译哈代诗歌运用各种格律和诗体形式进行试验为例:徐的诗(包括十四行诗、歌谣和无韵四行体诗)运用抑扬格、抑抑扬格、民歌节奏,采用独特格式的纤细新颖的韵律,创立了格调鲜明的新式对偶句,以重读单音字奏效,并且引进了招眼惹目的英国风格。以下试比较徐创作的诗歌《灰色的人生》和他所译的哈代的《致人生》(To Life)。

灰色的人生

我想――我想开放我的宽阔的粗暴的嗓音,唱一支野蛮的大胆的骇人的新歌,

……

来,我邀你们到民间去,听衰老的,病痛的,贫苦的,残毁的,受压迫的,烦闷的,奴役的,怯懦的,丑陋的,罪恶的,自杀的,――和着深秋的风声与雨声――合唱的“灰色的人生”!

致人生

O life with the sad seared face,

人生你满脸的忧愁与干枯,

I weary of seeing thee,

我不耐烦看着你,

And thy draggled cloak, and thy hobbing pace,还有你的泥污的衣,你的踉跄的步

And thy too-forced pleasantry!

你的过于装作的滑稽!

…⑩

可见徐志摩在《灰》里的思想是受了哈代《致人生》的启迪。受哈代的《致人生》描绘了文学与人生的关系的影响,徐的《灰色的人生》也描绘了文学对人生的作用。另外哈代在《对月》(To the Moon)一诗中,曾把人生比作“叫人烦死”、早该“闭幕”的“一出戏”,亲手翻译这首诗的徐志摩由此发明了“人生趣剧”的概念。哈代对徐志摩人生观的单纯信仰“爱、自由、美”有深刻影响,对译文内容和创作主题的选择上也起了很大作用。

2 . 4 翻译强化了诗歌的音乐美

新月社诗人的诗歌特点强调音乐美,这与西方诗歌强调音乐性不无关系。英诗的音乐性通过节奏和韵律表现。英语诗格的音韵是通过重复使用相同或相近的音素而产生的,是构成诗歌的音乐美和艺术情趣的重要元素。例如,C. 罗塞蒂(Christina Georgina Rossetti)的《歌》(Song)译文结构严谨、形式美观,既有缠绵的节奏,又有清亮优美的音韵,是一首很好的译诗。徐志摩创作的《落叶小唱》,其节奏是英语诗式的,不能不说是受到《歌》的影响。又如对音乐美的追求,在徐志摩那首脍炙人口的《再别康桥》中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诗中的“夕阳”与“新娘”,是“行中韵”(头韵和腹韵);“新娘”与“波光”是“蝉联韵”;“新娘”与“荡漾”是“尾韵”。“夕阳”―“新娘”―“波光”―“荡漾”,四个词语在音韵上遥遥相应,突出地表现了音节的“波动性”。

2 . 5 翻译带来的欧化句式成就了一些经典诗歌

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之所以成为诗中的经典,除音乐美外,还有欧化句式的使用。徐志摩的名篇却得益于正确运用欧化句式。例如,“轻轻的我走了”,是英文“Quietly I went away.”。按现代汉语当是“我轻轻地走了”。又如“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借用的是英文的倒装句法,是把表语提前的结构,其英文结构为“Silent is tonight’s Cambridge.”。

3 . 代表人物徐志摩的诗歌翻译与创作

说到新月社,不能不提徐志摩。徐志摩,现代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学大师,新月社的灵魂人物,“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更有人称之为“现代诗仙”,堪称中西文化交流的大使@。另有新月社文人陈西滢晚年回忆:“在我的记忆中,新月社代表徐志摩,也可以说新月社就是徐志摩。”

徐一生译诗约80首,他以敏锐的艺术感悟力,扎实的外语功底,娴熟的汉语驾驭能力,凭借自身诗学观念,成功地译出了这些诗,译出了这些诗的个性神韵。为了实验中国新诗在格律上的发展,引鉴外国诗歌的创作形式,徐翻译了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的浪漫派诗人罗氏兄妹的几首较为自由的诗,如C. 罗塞蒂的《歌》和《新坟与旧鬼》(The Hour and The Ghost)与D. 罗塞蒂(Dante Gabriel Rossetti)的《图下的老江》(John of Tours Old French)。稍一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徐的译作无论是精神和风格,还是内容和技巧,都直接影响了他的创作。例如,徐志摩的抒情小诗《偶然》明显有借鉴《歌》的痕迹。首先,《偶然》的情思非常接近《歌》,它们都是表现离别前“我”对“你”的恳求。“偶尔投影在波心”,或是“相遇在海上”,都是人生旅途中擦肩而过的匆匆过客,人生比如会有这样一些“偶然”的“相逢”和“交会”。这是《歌》的结尾:“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要是你甘心,忘了我。……我也许,也许我记得你,我也许,也许我忘记”。再看《偶然》的结尾:“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徐志摩运用了《歌》的创造手法,抒情诗人通过与相爱的“她”的离别抒发绵绵的情意。两首诗的思想内容相似,艺术形式上也非常接近。

在徐志摩的文学生涯晚期,他还翻译了前浪漫主义运动的代表人布莱克(W. Blake)的一首名诗《猛虎》(Tiger),这也是徐志摩最得意的一首译诗。徐志摩不仅翻译了布莱克的诗,还将自己的后期代表诗集以《猛虎集》命名。可见,徐志摩的许多创作和其译作都有直接联系的地方,如果从徐志摩广泛阅读的外国作家的作品与创作的联系着手,我们就会发现有大量创作作品可以找到其译作的影子。翻译诗歌,徐志摩有他自己真诚而独到的见解。从他见解的阐述中,我们不仅看到了翻译给徐诗创作带来的益处,也明显地感受到了翻译给徐志摩诗歌创作提供的某些重要艺术契机。他的独特的诗人气质,通过翻译诗歌对“诗味”的品味,不同的诗体写作实践及对各种诗体审美功能的把握,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强有力的影响。

4 . 结语

新月社同人生活于中国文化的转型和白话新诗的滥觞时期,他们通过翻译借鉴了不少西方的诗歌创作形式,因此他们的诗歌翻译就自觉地参与了本体“文化身份的塑造”和新文学的建设。以徐志摩为代表的新月社诗人的诗歌翻译经历了语言和诗体的探索,成功地实现了语言和新诗体的转换,这种转换同时促进中国新诗体的诞生,实现了中国诗体的现代化,由此更进一步证明了翻译的文化交流的本质。总的说来,他们以翻译为媒介,通过借鉴和引用外国诗歌的形式,为探索完美的中国新诗的体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另外,他们的译诗不仅为自身的创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范,而且这些译诗本身也成为中国模仿、翻译和创作的代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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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现代诗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徐志摩 《再别康桥》 桃花源 浪漫主义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成就是在性灵、意象、音律三方面,也可以说,他的诗作在艺术上具有这三大特色。而且,这三者在他诗中实际上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性灵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意象来体现,意象,也需要通过音乐美这个重要的方面去完成。它们共同构成了徐志摩诗歌艺术的整体,使他的诗不仅在艺术上享有较高的地位,而且给中国新诗的发展带来了某些有普遍艺术的经验,作出了其他一些诗人未能作出的贡献!

而《再别康桥》是徐志摩的经典之作。它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充分表现出了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下面我们就通过《再别康桥》来分析一下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点。

一、徐志摩诗的浪漫主义色彩

代表徐志摩艺术成就的,就是以《再别康桥》为代表的抒情诗。如诗人自己说,它们是“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陆小曼在《云游》序言中说:“有些神仙似的句子看了真叫人神往,叫人忘却人间有烟火味。”这些神仙似的句子正是来源于他的浪漫情怀。

徐志摩出身富裕商人家庭,早年留学美国后又到英国,深受西方浪漫主义的影响,要“诗化生活”。表现在作诗中就是想象丰富,比喻生动。在《再别康桥》中,诗人把自己对母校的深情,溶化进了悄然别离时刻那些富有特色的形象和想象中的“夕阳金柳,波光艳影,潭映彩虹,恰似旧梦”,因此诗人要在“康河”的柔波里,“甘愿做一条水草”。正是诗人真挚热烈的浪漫主义个性,形成了全诗轻柔、明丽而又俊逸的格调。

(一)造境中充分体现了诗人的理想主义浪漫情怀

近代美学家王国维说文学作品“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这里所说的“造境”,实际上就是指浪漫主义创作,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文学创作着重表现理想。尽管现实主义创作也表现理想,但现实主义的理想主要是通过对客观现实的描绘流露出来,而浪漫主义的理想则是作为描写对象而存在,就象诗人的《去吧》那首诗,它的浪漫主义的理想就是做为描写对象存在。

(二)一首《再别康桥》,把徐志摩热烈、真挚、轻柔、细腻又略带飘逸的浪漫主义个性,作了充分显示,给后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徐志摩就是这样用含羞草般的触觉和婴儿般的情感去感知爱情的,是他的单纯的爱情观给他的诗作注入了浪漫的气息。虽然这种浪漫不能成为现实,但是徐志摩那炽热与细腻的情感,在诗行中随着康河静静地流淌。

(三)对诗歌意象的苦心经营和有些带有刻意性质的追求

他实擅长于在生活中捕捉形象,而且善于在生活中发掘诗趣,并使生活的形象与诗歌的意趣融会到他的作品里,从而构成较高的美学境界。

二、《再别康桥》体现出的新月派的三美——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诗歌是社会生活高度集中的形象反映,又是作者丰富感情的结晶,因此,它必须以高度精炼而又形象的语言来表达深广的思想内容。徐志摩在诗歌理论上同闻一多、朱湘等人一起倡导新格律诗,努力探求“新格式与新音节”的发现。新诗格律化提出新诗应具备“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徐志摩的诗最大限度地挖掘并利用白话本身的节奏感,创造出音乐的旋律。所谓“节奏”,即相当于音乐中的节拍。在诗词中, 语音的起伏、高低和升降等特点,决定着音节的疾徐和长短;而把平仄不同的声音有组织地排列起来,使之具有间歇,显示强弱,这就是“节奏”。徐志摩的这种有节奏的诗读起来的确有诗的美感。

(一)绘画的美

所谓绘画的美,是指诉诸视觉形象的“词藻”的选择和使用,能充分体现我国象形文字在状形绘色上的特点,富于色彩感。

(二)音乐的美

所谓音乐的美,是对诗歌的音节而言,指音节朗朗上口,错落有致,具有诉诸听觉形象的那种音节美和旋律美。

(三)建筑的美

“建筑的美”也属于视觉形象,它主要指的是诗的形体结构,强调“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造成有规律的匀整或参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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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现代诗范文第4篇

一、心语历程的悠悠岁月

电视剧《人间四月天》事实上绝非简单地在叙写徐志摩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和令人流连忘返的时光美景,而是在抒发他内心深处难以割舍的情感,在释放他心口隐隐的美丽伤痛。更进一步说,剧情是在诗人历经了现实生活的磨难,尝尽了情感的风霜之后,在漫漫的心路历程上的生命精神的一次升华,也是诗人思想的一次质的飞跃。俗话说:爱情的力量是巨大的,爱情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灭一个人。同时,爱情也是许多诗人创作的动力与源泉。比如说,俄国作曲家柴科夫斯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柴科夫斯基在经济拮据之际,结识了既可以在经济上给予他资助,又能够欣赏他新异的、充满激情的音乐的梅克夫人。自结识梅克夫人之后,柴科夫斯基就向她表示:“从今以后我写下的每一个音符都将奉献给您。”果然,怀着对梅克夫人的爱,他于1877年创作了著名的第四交响曲和歌剧《叶甫盖尼•奥涅金》。他为这两部作品的完成“感到无比的喜悦”。他说:“我觉得,在这两部作品中我向前迈进了一步,而且是一大步。我感到幸福,因为春天即将来临。”可以说,真挚的爱情是一切文学艺术之花赖以生长、开放的阳光和雨露。对于一个作家、艺术家来说,那个女人是否爱他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的问题是,他必须很深沉、很真实地爱恋着那个女人,这才是激发创作灵感的根源所在,徐志摩自然也不例外。可以说,徐志摩当初之所以走上文学的道路,乃是爱情的力量使然。爱情的到来,使徐志摩成了诗人,因为徐志摩的爱恋对象林徽因,在徐志摩心中简直就是一个天使。她是一位才女,是大家闺秀,是建筑学家,是大学教授,是女性世界的豪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她也是一个诗人。当爱情实际上破灭时,徐志摩还是一个诗人,一个更加成熟的诗人。如果说他对林徽因的爱恋使他开始写诗的话,那么,林徽因的离去恰恰令他写出了名篇佳句。可以说,古今很多名诗都是诗人在极度失意之时写出的。正因如此,欣赏者才有机会读到徐志摩留给世人的那么多美丽的诗篇,尤其是那首脍炙人口的《再别康桥》。当诗人1921 年在伦敦认识了才貌双全的林徽因之后,他立刻觉得“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至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

在康桥度过的那段时光,是徐志摩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一段时光。那里有他的初恋,有花前月下的漫步,有并肩依偎的身影,有载满星辉的小船,也有康河的柔波。事隔六年之后,再回到康桥,徐志摩先生突然发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那康河的水依然流淌,河畔的金柳依然随风飘摇,而“波光里的艳影”只能在志摩的心头荡漾了。这份记忆是惊心动魄的,是痛苦中夹杂着甜蜜的,是永生难忘的。试想,谁能忘记那刻骨铭心的“初恋”,这份记忆是永远值得珍藏的,是不能轻易去打扰的。所以,徐志摩先生只能“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然后,悄悄地离开:“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西天的云彩”岂不是过去的美好记忆? 再次来到康桥,徐志摩先生不免要故地重游,沿河畔走走吧。恍惚中,“那河畔的金柳”仿佛“是夕阳中的新娘”,而“波光里的艳影”也只能“在我的心头荡漾”了,因为“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无奈人去楼空了。此时的作者,百感齐涌,心潮澎湃,又怎能不伤感? 看着“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此时,作者有点陶醉了。“在康河的柔波里”,徐志摩先生说:“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是怎样的一条水草? 一条生长在康河里,永远跟康桥的记忆相伴的水草啊。但是,不管怎样,梦还是要寻的。“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然后,“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为什么不能放歌? 放歌的声音会很吵闹的,昔日的记忆会随声波的震动,而荡然无存的。正所谓“此时无声胜有声”,多美妙的境界啊! 你听:“悄悄是别离的笙箫”;你看:“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整个康桥都为徐志摩先生沉默了,徐志摩还能弄出什么响动,还能去放什么歌呢? 所以,诗人只能这样低声地吟唱:“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什么云彩? 康桥的云彩,只能留在康桥,带到别的地方去是毫无意义的。康桥的记忆,只能留在徐志摩的心中,只能留在康桥那蔚蓝的天空中!观众若能解读《再别康桥》,也就悟化了徐志摩先生的情感及思想的转变,也就破译了徐志摩先生的心路历程轨迹。

胡适曾如此评说徐志摩:“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像诗歌一般来说正是通过象征来实现其感染力。而象征是重复的、内涵更为丰富的意象。《再别康桥》中的“康桥”既是具体的地名,但更是一个内涵丰富的象征。在浪漫主义诗人的眼里,人与自然完全是互为象征的,自然在文学中就是人化的自然,或者说人是自然化的人,“而自然只活在我们生命之中!”然诗中的康桥已绝不仅仅是一个地名,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有生命力的人的形象。然而,她又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而是人格化了的自然。她象征的是一种性质,而不是具体的事物。她是诗人心目中、理想中最美好的追求,同时又是可望不可及的梦幻,虚无飘渺又令人痴迷。

二、风花雪月的绵绵情丝

文学佳作尤其在诗同时又是一个声韵的系列,声音的层面当然不能完全脱离意义去进行纯粹的研究,但声音却是产生意义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徐志摩也特别重视音乐美。一方面是受西方近代诗歌的影响,他认为学习西方的尝试“正是一种单纯‘字的音乐’的可能性较为方便的一条路,因为我们有欧美诗作为我们的向导和准则。”其次大约是受提倡诗歌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三美”理论的闻一多之影响,正如徐志摩所说的“我们几个写诗的朋友多少都受到《死水》作者的影响”。“看到了一多的谨严的作品我方才憬悟到我自己的野性”。徐志摩还具体阐述了他所理解的音乐性“一首诗的秘密也就是它的内含的音节的匀整与流动。”“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内在的音节的道理,我们才能领悟诗的真正趣味”,“你得拿来彻底的‘音节化’(那就是诗化) 才可以取得诗的认识。音节是血脉”当然,徐志摩“从小受过旧词章的‘科班’训练”,“能信手写洋洋洒洒的骈四俪六文章。”这可以算是他重视诗歌音乐性的其他方面的原因。像《再别康桥》的第一小节中一连用了三个“轻轻的”,而诗的节奏也是非常轻快、柔和,并带着轻微的弹跳性。音节抑扬顿挫,声调循环反复,旋律显得轻灵明快,仿佛是一首优美的抒情小夜曲。节奏是诗歌音乐性的基础,与旋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节奏与旋律甚至会强烈地吸引那些最漫不经心的读者”。如果尝试着用兰尼尔等人提出的方法,用乐谱对诗歌进行记录,那么,这首诗的节奏是与乐曲类似的,具有非常优美的音乐性。每行三个音步,也就是音组,非常齐整,在音节排列上又注重了变化,形成了错落有致的诗行。这样吟诵起来就成了一段具有波动感的优美的旋律。

徐志摩的诗歌空间在自然神性中又隐藏着一组最富诗意最具包孕性的“风花雪月”的审美意象。可以说,每一个诗人皆通过他的歌唱来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世界。正如有的论者指出的那样,“细腻敏锐的感受自然的能力和虔信圣洁的自然神圣的美学观, 构成志摩自然、艺术、人生三位一体的独特自然观,自然融入崭新的生命,升华为由暗示、象征组成的意象世界。”而诗意宇宙的精魂可谓是风花雪月,也历来就是中国人心灵驰骋的乐园和精神的避难所。作为深受儒、道两种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更是在“兼济”与“独善”、“入世”与“出世”之间天然地保留着一方充满风花雪月的牧场。而从思维与感觉的方式看,中国人不像西方人那样重理性思辨和逻辑推理,更多地是一种充满禅机和佛性的直感和领悟, 大自然包括风花雪月便成为了领略世事变迁、人生沧桑的智慧之源。而从中国人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来看, 在尘世中追求欢乐、在物我交融的和谐与轻松中享受自由与幸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诗意梦境,而这种精神追求早已上升为一种哲学的“天人合一”审美境界。

从整体来看, “风花雪月”作为诗美象征是一种美的集合, 传达出了诗人的美丽情怀和人生信仰。正如胡适所讲的,徐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 一个是爱, 一个是自由, 一个是美。”徐志摩正是带着这个“单纯的信仰”打量世界时,看到的是这个世界最为诗意的一面,“风花雪月”便在他指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成为他人生的梦境和心灵的寓所。这四样景物在他诗歌中分开来看, 内含的情思和营造的意境虽有所不同, 但合而观之,则浑然一体成为了诗美的象征。这种“诗美”是他提纯世界后的一种浪漫眼光,是他聆听自我心声后的一种美妙感受,是他用花之基、雪之砖、风之窗、月之瓦搭建的一座超尘出世的“房子”。一颗异于常人的心就住在这所房子里, 整日里佛教徒般虔诚地默数着“爱”、“自由”、“美”这样一粒粒的念珠。而诗人生活的现实世界并非如此诗情画意。诗人意在攀附风花雪月进入到美丽的大自然怀抱, 远离充满险恶的“人间”。可以说,徐志摩的人格精神中首要的一点就是自然性。通体透脱像一个婴孩,与山水相守且融入花鸟的清香和歌唱,对现实丑恶的挣脱和对人的纯真的天性的皈依, 把人生的理想寄托在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上,这就是徐志摩及其诗歌。林徽因曾说徐志摩“只是比我们近情, 近理, 比我们热诚, 比我们天真, 比我们对万物都更有信仰, 对神, 对人, 对灵, 对自然, 对艺术”。

综上所述,电视剧《人间四月天》中的徐志摩身上那种率真自然的天性、浪漫放歌的情怀、高雅脱俗的品性等说到底是一种个性精神的张扬。只是和其同时代的诗人相比,他不是把这种个性精神放在和现实世界尖锐的对立上,或在诅咒、破坏和捣毁中宣泄自己激昂高亢的感情,而是投映到大自然的和谐与恬适之中,从而在对人生的歌吟中希望建造出一个供心灵云游的自由幸福的诗意王国。

参考文献:

[1]李 怡:《国现代新诗与古典诗歌传统》,《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2]郑择魁:《“新月”派》,《中国现代文学社团流派》(上册),贾植芳主编,江苏教育出版社,1989。

[3]胡 适:《追忆志摩》,《新月》,第4 卷1期。

[4]R•韦勒克:《批评的诸种概念》,四川文艺出版社,1988.

[5]徐志摩:《〈诗刊〉前言》,《诗刊》,1931.4。

徐志摩现代诗范文第5篇

1924年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访华,徐志摩接待并侍奉左右,作为燕京大学学生代表的凌叔华也前去欢迎泰戈尔,由此认识了徐志摩和陈西滢,陈后来成了凌的丈夫。当时,北京欧美留学生及部分文教人士每月有一次聚餐会,由时任新月社主编的徐志摩主持,林徽音、凌叔华和陆小曼夫妇都是聚餐会的常客。徐志摩和凌、陆常有往来。他曾为凌叔华的第一部小说《花诗》作序。凌叔华书法好,徐的诗集《志摩的诗》扉页题词“献给爸爸”即出自凌的手笔。徐申如也很喜欢凌叔华。徐志摩1925年赴欧洲讲学,临走前将藏有他的日记及文稿的“八宝箱”交给了凌叔华保管。徐讲学期间,再次来到英国剑桥,在剑河边徘徊,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在此期间,徐志摩和陆小曼也经常书信往来。陆小曼是国民政府税赋司长陆宝曾的女儿,1903年生,比张幼仪小3岁,比林徽音大1岁。是一个肌肤白皙、眉清目秀、机灵聪敏的女孩。出生于上海,6岁随母亲来北京。她通音乐、绘画、擅长文学,发表过小说和剧本。1920年奉父母之命嫁给了曾留学美国西点军校、就职于北平警察局的王赓。王发现陆与徐的通信,与之离婚。1926年,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徐执意要请梁启超证婚,梁启超说必须让他在婚礼上行训斥礼,志摩应允。大庭广众之下,梁骂道:“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徐志摩离婚再娶,触怒父亲,断绝了经济后援。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使志摩入不敷出。应朋友胡适之邀,徐兼教于北大,赚些外快贴补家用。他托朋友搞到了一张邮政飞机的免票,1931年11月19日,已成了著名建筑学家的林徽音要在北京协和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徐志摩乘飞机前去捧场,结果飞机失事,徐志摩遇难。

徐志摩的遇难敲醒了陆小曼的灵魂,她戒了烟瘾,青灯守节,并潜心编成了《徐志摩全集》,并写了跋《编就遗文答君心》。

1931年12月20日,在上海举行徐志摩的公祭,棺木运回老家,下葬时,徐父徐申如请凌叔华题写墓碑,凌和胡适商量,决定将《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冷月葬诗魂”改易一字“冷月照诗魂”刻于徐志摩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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