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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情诗

徐志摩情诗范文第1篇

【关键词】徐志摩;爱情诗歌;魅力

徐志摩,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代才子,被茅盾称作“是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年仅三十五岁就遭遇空难去世。其创作生涯虽然只有短暂的十年(1922―1931),却一直是现代文坛一个众说纷纭的热点,作为其代表作的爱情诗也备受争议,褒贬不一。徐志摩的爱情诗在中国诗歌发展史上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无论从思想内涵上还是艺术形式上来说都有独特的魅力。

徐志摩虽然生命短暂,他的一生却执拗痴迷地追求“爱、自由、美”――现实中的和梦幻里的。徐志摩出身于一个封建、买办的富裕商人家庭,但受西方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思想的影响和“五四”精神的濡染,使他成为一名反封建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追求一种“爱、自由、美”的理想。

谈到徐志摩,不得不谈他的爱情诗。有人说他的爱情诗正是他的诗歌里最有特色的部分;事实上,徐志摩的爱情诗也正是其爱情生活的真实体现,是人之天性自然真率的流露。

(一)

1915年,由政界风云人物张君励为自己的妹妹张幼仪提亲,徐志摩把从未谋面的新娘娶进了门。张幼仪出身显赫富贵却不娇纵,相夫教子,恪尽妇道。而徐志摩对这桩“无爱的婚姻”始终心存疑虑,在英国念书时结识林徽因更促使他决心离婚。1922年3月两人在柏林离婚,11月还在国内发表了离婚通告,成为当时的头号新闻。

和张幼仪的爱情终结,对于徐志摩而言“共解烦恼结”,督促张幼仪“快努力”,解散后“容颜喜小,握手相劳”“一片声欢”,由此可见封建包办婚姻给诗人带来的痛苦,以至于诗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解除婚约。徐志摩借此诗痛斥封建礼教后说:“此去清风白日,自由道风景好”。

(二)

1920年3月,徐志摩与林徽因在英国相识相恋。林徽因秀外慧中,是有名的才女,其父林长民也是社会名流。她与徐志摩相识时只有17岁,诗人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力量。

诗人说“夜莺,从低音唱到高音,从黄昏唱到黑夜。它一声连一声地呼唤着爱情”。诗人对爱情充满了期待。这一时期的徐志摩爱情诗歌主要是描写爱情的美好,诗人对爱情的热烈追求可见一斑。比如诗人该时期的作品《情死》:

玫瑰,压倒群芳的红玫瑰,昨夜的雷雨,原来是你发出的信号――真娇贵的丽质!

你的颜色,是我视觉的纯醪;我想走近你,但我又不敢。

青年,几滴白露在你额上,在晨光中吐艳。

你颊上的笑容,定是天上带来的;可惜世界太庸俗,不能供给他们常住的机会。

你的美是你的命运!

我走进来了;你迷醉的色香又征服了一个灵魂――我是你的俘虏!

你在那里微笑!我在这里发抖,

你已经登上了生命的峰极。你向你足下望――一个无底的深潭!

你站在潭边,我站在你的背后,――我,你的俘虏。

我在这里微笑!你在那里发抖。

丽质是命运的命运。

我已经将你擒捉在手内!我爱你,玫瑰!

色,香,肉体灵魂,美,迷力――尽在我掌握之中。

我在这里发抖,你――笑。

玫瑰!我顾不得你玉碎香销,我爱你!

花瓣,花萼,花蕊,花刺你,我――多么痛快啊!――

尽胶结在一起,一片狼藉的猩红,两手模糊的鲜血。

玫瑰,我爱你!

此诗作于1922年,时诗人年二十五六。1922年6月在英时作《情死》,是年8月离英回国。据邵华强徐氏年谱:“(1922)三月,在柏林提出与张幼仪离婚,遭家人和老师梁启超的反对。”因此,《情死》与《再别康桥》,决不是凌虚之笔,都是寄爱之诗。诗人年少血气方刚,对爱的遐想和热烈追求是在情理之中的。

然而尽管徐林二人相知很深,林徽因还是嫁给了梁启超之子、后来的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他们的姻缘也是一段佳话。从此林徽因成为徐志摩梦中可望而不可及的一个完美身影,从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那首有名的《偶然》诗中我们可以看到。

诗中“云”是林徽因,“水”是徐志摩。云自在轻盈在空际上随风飘移,偶尔与地面上的一流涧水相遇,于是便产生了投影关系。这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自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阴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徐志摩情诗范文第2篇

关键词:徐志摩;诗歌;意象

意象凝聚了诗人的人格特征,是其创作灵感和个体生命经验的体现,它们在营造氛围,揭示主题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徐诗意象的分类

(一)描写性意象

诗歌意象的获得大多数来源于大自然当中的客观事物,因此,诗人需要与大自然近距离接触,仔细欣赏大自然的美景,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正如宗白华所言:“诗的意境,就是诗人的心灵与自然的神秘互相接触映射时造成的直觉灵感。”①

描写性意象在徐诗中主要表现为自然意象的运用,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比如:山脉河流,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等,都为徐志摩诗歌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并激发出他对生命的思考。值得注意的是,徐志摩在诗歌中绝不是简单的堆叠意象,而是寄予意象深刻的内涵,从而表达自己丰富的思想感情。

(二)象征性意象

象征性意象的使用,使诗歌含蓄而不浅显,意味深长。比如在徐志摩诗歌当中,“白云”的意象通常是诗人自我性格的象征,云在天空中轻盈的飘来飘去,和徐志摩洒脱的个性气质极度相符。对于《黄鹂》一诗,我认为可以看作是徐志摩人生轨迹的象征,诗中的黄鹂用尽全部力量,冲破层层迷雾的阻隔,变成一朵云彩,飞向遥远的地方。徐志摩一生不为社会常规所束缚,是追求自由之人的典范,无奈最终不幸遭遇空难,令人扼腕。

二、徐志摩诗歌的意象美

新月派强调诗歌的语言和格律,在此影响之下,徐志摩在创作时,也格外注重诗歌本身的辞藻,句式和韵律,呈现出独特之美。

(一)音乐美

受古典诗词以及西方自由诗体的影响,徐志摩格外重视诗歌的音乐感。徐志摩的诗歌带给人们的节奏美感,与他重视诗歌的音乐性相关,他认为诗歌的真谛不在于字义,而在于诗歌音节的整齐和流动性。童庆炳说:“在各种文学样式中,诗最强调音乐美。”②徐志摩诗歌的音乐美首先表现在意象的重复上面,如《雁儿们》,全诗前四节第一句都在重复,看似非常嗦,实际上诗人正是通过这种重复的形式向读者传达一种迷惘,不知所措的情感状态。

除了意象的重复,徐志摩诗歌的音乐美还得益于句式和韵律两个方面。在句式方面,诗歌主要是运用长短不齐的语句来形成一种交替错落之感。徐志摩还在韵律方面做了尝试,韵律,简单说来,是指诗歌的押韵,成功的押韵可以使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与白话诗过于散文化的形式相比,押韵可以让诗歌结构更加整齐。

(二)动态美

徐志摩的诗歌里面大量运用了富有生命力的意象,一切动态的事物都能激发出他诗歌创作的灵感,从而传达给我们一种动态美。风掠过的痕迹,白云飘过的影子,低头娇羞的少女,都被他贴切地应用在诗歌当中。如《黄鹂》,诗人眼中的黄鹂美艳,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它迅速的飞上树梢,霎时又展开翅膀,冲破浓密,飞走了。徐志摩多动者的性格使他释放出充分的创作热情,积极地面对一切,他暴风雨式的感情,使他在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偶像时都表现出义无反顾的力量,其过度的精力使他不断地往生命的顶峰攀爬,最终在命运的烈焰中死亡。

三、徐诗意象的人格体现

意象带有诗人的主观感彩,由于每个诗人的个性不同,其在创作中运用的意象也不尽相同。因此,每个诗人都有自己的特意象,我们可以以意象为中介,来窥探徐志摩的人格特征。

(一)皈依自然

皈依自然是诗人获得生命力量的不二法则,徐志摩在大自然当中寻找自己的理想,充实他空虚的心灵。徐志摩的诗歌大体表现出积极乐观向上的特征,但细细阅读,我们就可以体会到一种失落悲观的情绪。在《月下雷峰影片》一诗中,徐志摩为读者营造了一个与人间截然不同的虚幻世界,让读者沉迷于其中,不断的去幻想,于是一种超现实气息向我们扑来。中国当时压抑的社会环境,道德的沦丧堕落,使徐志摩无力面对现实。大自然则为徐志摩提供了一个心灵庇护的场所,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他忘记了尘世的烦恼,并以此来安放自己无所依靠的灵魂。

(二)追求爱的理想

梁实秋曾经说过徐志摩毕生的时间都在为实现一个单纯的理想而努力,即不断地追求浪漫的爱。对徐志摩而言,生命的意义在于爱情,爱情的成功,意味着生命的成功;爱情的失败,意味着生命的结束。爱情伟大神圣,不可冒犯。阅读徐志摩的诗歌,我们可以体会到,徐志摩眼中的爱常常是跟死亡联系在一起的,死亡才是爱的最后归宿。如在《翡冷翠的一夜》一诗中,徐志摩明确的表达到,爱情的强大魅力让他无法呼吸,几乎快要走向死亡。这首诗歌展现的是处于热恋当中女人的自我独白,她完全沉浸在炙热的爱情当中。为了爱情,她放弃一切,即使与当下社会格格不入,跟随心上人进入地狱,也要不断地抗争,勇敢地维护自己的爱情。

注释:

①宗白华.艺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21

②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171

参考文献:

[1]陆耀东.徐志摩评传[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2.

徐志摩情诗范文第3篇

偶然①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关于该诗的写作目的,人们认为是写给林徽因的。事实上的确如此。林徽因本人也是知道的,其子梁从诫曾说过这事,“母亲告诉过我们,徐志摩那首著名的小诗《偶然》是写给她的,而另一首《你去》,徐也在信中说明是为她而写的。”②余光中说“这(《偶然》)该是一首情诗,写的是有缘的邂逅,无缘的结合,片时的惊喜,无限的惘然。”③“(《偶然》)生动形象地传达有缘相会又无缘同行的人际实情,是刹那的感悟,也是千古弥新的常理。”④《偶然》诗中蕴含着普世的人生际遇哲理,使人读来心有所戚戚焉。

从内容上来看,《偶然》像是一封劝别告白书,是“我”对“你”的劝解。“我”只是偶尔投影在“你”波心的一片云,随风而动,转眼就不见踪迹;“你”“我”相遇只是一场很偶然的邂逅,“你”“我”各有各的方向,虽有交汇时互放的光亮,然而相会后分开也是必然的。通过两个譬喻,劝说“你”要放弃对“我”的执着追求。但若据此说成是徐志摩对林徽因的劝解,这显然是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从徐林二人实际的情感历程来说,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情感的不放弃,并不是林徽因对徐志摩感情的不放弃。从他们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林徽因心归梁思成,无意于徐志摩。诗的实际内容应该是林徽因给徐志摩做出的劝解。这就陷入了矛盾:这首诗明明是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内容上又怎么会是林徽因对徐志摩的劝解呢?有没有调和这种矛盾的可能性呢?有,融合这种矛盾的办法就在于诗歌的表现方式――代言体的运用。

代言体,即指诗人代人设辞,假托他人的身份、口吻进行诗歌创作,即作者设身处地地代诗中的抒情主人公述事说情,同时诗中的抒情主人公又反过来的用委婉曲折的方式代诗歌作者抒怀言情。大多数的代言诗是男诗人“代”诗中的抒情女主人公“言”。“代言体”,作为一种诗歌的创作模式与表现方式,源远流长。屈原的《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等篇就有明显的代言性质。后世历代都有代言体诗歌作品传世。李军在《“代言体”辨识》一文中总结出代言体诗的五个特征:其一, “代言体”诗多在标题中注明“代……”,有的诗标题虽然没有“代”字,从内容上来说也属于代言体诗。其二,“代言体”多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多用“奴”“妾”等来自称,有时诗中出现诸如“君”、“郎”等言谈对象的第二人称,亦可认为运用的是第一人称。其三,诗人是完全站在诗中抒情主人公的立场、角度上,以抒情主人公的身份、心境、口吻、语气来言情述事。其四,诗人在“代”诗中的抒情主人公“言”,也是诗中的抒情主人公在“代”作者“言”。其五, “代言体”诗多采用“叙述”、“言说”、“诉说”的表达方式,或者是人物的心灵独白,即直接抒写诗中主人公之眼中所见,耳中所闻、脑中所思、心中所感。⑤徐志摩的诗歌创作从一开始就是运用了代言体的表现方式。徐志摩现存的第一首诗作是《草上的露珠儿》⑥,作于1921年11月23日,收在他诗集第二篇的位置上。

草上的露珠儿

颗颗是透明的水晶球,

新归来的燕儿

在旧巢里呢喃个不休;

诗人哟!可不是春至人间

还不开放你

创造的喷泉,

嗤嗤!吐不尽南山北山的[瑜,

洒不完东海西海的琼珠,

融和琴瑟箫笙的音韵,

饮餐星辰日月的光明!

……

诗人哟!

你是时代精神的先觉者哟!

你是思想艺术的集成者哟!

你是人天之际的创造者哟!

……

你是精神困穷的慈善翁,

你展览真善美的万丈虹,

你居住在真生命的最高峰!

作品模拟燕儿的口吻“呢喃个不休”,对话诗人,“诗人哟!可不是春至人间”;劝说诗人开放“创造的喷泉”,准备“歌吟的渔舟”;称赞诗人是“时代精神的先觉者”“集成者”“创造者”。诗歌通过燕儿来代己言,抒写诗人情怀。这是徐志摩代言体创作的诗歌练习。虽然他原先是学习经济学的,要做中国的汉密尔顿,但是他接受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西方诗歌影响契合了他的诗人气质,三者者相互融合,蕴育发展,在一个恰当的时间里,他就现出了他诗人的本质。

不过,徐志摩的代言体练习并不是从诗歌开始的,而是从写情书开始的。徐志摩的情书模拟练习是在和林徽因之父林长民通信时进行的。1920年11月16日,徐志摩拜访林长民,⑦二人志趣相投,互相引为知己。他们二人玩过一场互通“情书”的游戏。徐志摩在剑桥读书,林长民经常外出,他们商量着如何相互通信。在通信中,徐志摩扮一个有夫之妇,林长民扮一个有妇之夫,双方假设在这样不自由的境况中互相爱恋,在书信中互诉衷肠。⑧玩这种模拟恋爱游戏的想法是如何产生的,不得而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这场书信模拟恋爱游戏中,使还不是诗人的徐志摩有了思维上的模拟仿写训练,掌握了女性的写作口吻,在语言模拟表达技巧得到了很好的训练,奠定了他从“她”的角度来进行诗歌抒写的表达基础,也使他在无意识中接受了中国诗歌的代言传统,并在游戏中将这一手法运用地娴熟无痕。这个训练对于他以后的诗歌写作影响甚大,不少作品都运用了代言体的表现手法。

《偶然》即是徐志摩运用代言体的表现手法,模拟林徽因的口吻创作出来的一首劝别诗,以林徽因的口吻来劝诫自己要放弃对她的感情。诗中的“我”当指林徽因,“你”则为诗人自己,“投影在你的波心”当是指二人的康桥相遇,林徽因随父留学英伦,她出现在徐志摩的生活中在林徽因看来纯属偶然。“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应该是指二人在康桥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在康桥,林徽因被动地陷入到了徐志摩的情感世界里,二人开始了一段恋爱。但当林徽因沉静下来之后,面对真实的自己时,从徐志摩已有家室、自己庶出的家庭出身和童年的家庭痛苦经历等现实出发,林徽因选择了退出,中断留学,随父回国,不辞而别。这给徐志摩造成了情感上的永远的痛,形成了他的康桥情结,促使他创作了一系列以康桥为主题的作品。诗歌在规劝的同时,也通过假想的方式给出了林徽因当年康桥不辞而别的答案:你我的康桥相遇不过是一场偶然,你我都有既定的方向。你有家室在身,我和梁家思成已有口头婚约,你我方向不同,虽有交汇时的光亮,但终究还是会分开的,所以“最好你忘掉”。你不必再苦苦追问,再三追求。我的离开是必然的,不辞而别对你来说虽然非常突兀,无论突然与否,“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都没有必要放在心上。

在诗人和林徽因二人的情感纠葛中,尽管遭到了林徽因的一次又一次的拒绝,诗人自己还是不愿意放弃的这段情感。如何把这一心意告诉她呢?就以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林徽因,你不用劝的,我是不会放弃的。通过这样的代言写法,揣测“她”的想法,窥探“她”内心真实的感情,表现出诗人对“她”的了如指掌,对“她”的用情真挚。显然,这真挚也打动了林徽因,她读出了诗人的本意,也承认诗作是为她而写的。

从代言体的角度解读出来的诗意,与林徽因之语意也是非常合拍的。“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⑨这是林徽因劝诫徐志摩放弃的根本原因。“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⑩林徽因认为她和徐志摩二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所以,面对徐志摩一次次情感的进攻,她总是选择规避。费慰梅之语也是可以为之作证的,“徐志摩对她的热情并没有引起同等的反应。他闯进她的生活是一项重大的冒险。但这并没有引得她脱离她家里为她选择的未来的道路。”???林徽因认为自己有既定的生活道路,与徐志摩的生活道路并不融合。这是林徽因规劝徐志摩的又一原因。

综上,《偶然》一诗是徐志摩假借林徽因之口吻写成的,对诗人所作的情感分别劝诫。同时,该诗也有自答的意义。当年林徽因在康桥不辞而别,成为诗人内心深处无法忘记的痛。对于她离开的原因,也一直是诗人一生追问的主题。“既然代言体的要义在于代人言心,以心灵的眼睛去透视一个隐忍难言的内在世界,那么在诗人与代言对象之间就存在着一个心灵对流的内摹仿过程。”???在《偶然》中,诗人通过自己的想象,摹仿“她”的内心世界,假借林徽因之口对当年康桥的不辞而别作了一个解释,你我道路不同,所以,我选择离开。算是对徐志摩多年执着追寻的一个答案。代言体的运用,解决了《偶然》写作者、写作对象和内容理解上的存在矛盾,也使该诗成为了诗人非常著名的作品之一。

参考文献

①⑥韩石山:《徐志摩全集第四卷・诗歌》,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期第308页。

②田时雨:《一个真实的林徽因》,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16页。

③余光中:《说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中华活页文选(高一版)》,2009年第8期。

④魏 超:《天籁自是境界――〈再别康桥〉意韵新探》,《名作欣赏》,2009年第8期。

⑤李 军:《“代言体”辨识》,《鄂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第7-10页。

⑦⑧⑩???张清平:《林徽因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4、24、22页。

⑨高 伟:《文学翻译家徐志摩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徐志摩情诗范文第4篇

1918年,徐志摩赴美留学,进人美国克拉克大学历史系学习,1919年,他进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攻读硕士。这期间,他的眼界开拓了许多,也和很多当时的世界名人有了交往。1920年,徐志摩追随大哲学家罗素来到英国的康桥。这一次的康桥之行,是他第一次来到康桥,从此,他就和康桥有了不解之缘。在这里,他的人生观,价值观,甚至于情感世界,都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正如徐志摩自己所说-“.我不敢说康桥给了我多少学问或是教会了我什么,我不敢说受了康桥的洗礼,一个人就会变气息,脱凡胎。”“我敢说的只是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的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徐志摩《吸烟与文化》)

在康桥的两年时光,徐志摩每天都尽情的呼吸康桥的空气,每天都在康河边自由自在的漫步。康桥的自然风光洗涤了诗人的心灵,康桥浓厚的人文气息也熏陶了他的情操。他把大自然的美,自己的心情,以及自己对美的自然、美的人生、美的梦想的追求开始融入到自己的作品当中。同时,也逐渐形成了情感丰富,语言空灵,和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写作风格。

徐志摩对康桥有一种特别的爱,特别的情,或者说,他有一种康桥情结。这种情结对其人生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有很大影响。而康桥里的那条康河,更是在诗人的心目中有着神圣的地位,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诗人的诗歌生涯里,那就是他的母亲河,是他写作的灵感源泉。这一点,徐志摩这在他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中有过描述:“康桥的灵性全在一条河上;康河,我敢说是全世界最秀丽的一条水。”

就这样,徐志摩每天都在康桥这样的诗情画意中徜徉。旧式包办婚姻带给他的痛苦已慢慢的消失不见。直到1920年的冬天,徐志摩在康桥见到了林徽因,邂逅了一位他心目中最为神圣的女子,他对林徽因一见钟情,迷恋其中,不可自拔。从此,他的感情世界又开始丰富起来。1921年徐志摩坚决地与原配夫人张幼仪离婚,开始追求自己一生中的浪漫幸福。

从此,徐志摩和林徽因,在康河,度过了他们一生中最为浪漫的时光。康河桥畔,留下了他们花前月下的背影,那河畔的金柳,那河里的青荇,湖面的轻波,天上的星辉,都是那一场倾城之恋的见证。

或许,只有康桥,那条小河,才能赔得起他们美丽的相逢。徐志摩是林徽因一生中第一个爱上的人,而徐志摩虽然结果婚,但那并不是他的本意,或许在潜意识里,他并不爱张幼仪,林徽因才是他的初恋。

只可惜,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林徽因的父亲还是知晓了他们的情况,并把林徽因强行召回了国内。1922年,徐志摩也怀着自由民主理想的回了国,然而却发现国内军阀连年混战,根本没有实现他政治理想的余地。心情不佳的同时,他又听到了林徽因嫁给了梁思成的消息。这让徐志摩倍受打击,差点沉沦下去。直到他后来遇到了陆小曼。1926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了婚,结婚典礼请了老师梁启超来祝词,却遭了老师的一顿痛骂。婚后的日子也过的不是很如意。陆小曼交际花出身,改变不了那种风月场的奢靡生活。还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而后与翁瑞午有染。这双重的人生际遇应该对徐志摩的人生有莫大的影响。

1928年的秋天,徐志摩再次去了康桥,这是他第三次去康桥。只是再没有了前两次的心境。当诗人再次来到康桥,见到了自己梦里的康河时,心中应该是激动喜悦,又夹杂着失意。他的言行举止间,,有一种淡淡的哀愁。诗人在第二次去康桥时曾表示“来年春花香时节,当复西航,重来此地,再检起诗针诗线,绣我理想生命的鲜花,实现年来梦境缠绵的销魂踪迹”。可现在,当他来了,伊人不再,梦也已经不再。

在这种复杂的情绪下,徐志摩写下了他的不朽名作《再别康桥》。在诗中,诗人有着对往昔生活理想的略带温暖的回忆,那一切的一切,都在他的心头荡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诗人却只是甘心做一条水草,来表达诗人历经理想和爱情破灭打击后的种种无奈。

徐志摩情诗范文第5篇

在胡适等人倡导写新诗、实践写新诗的时代,《再别康桥》臻于至美的外形使无数人倾倒,诗中吟唱着的是诗人理想中的生命,即对爱、自由和美的追求。“淡到几乎没有的内容”有时却是最生动的,爱、自由和美构成了徐志摩的全部生命,他爱得自由,爱得轰轰烈烈,这才是活在这个世界!说到“感伤的情绪”,诗人从小就有多愁善感的气质,仿佛从母体里继承下来某种对生命自身的悲剧预感,心里常常会无端地悲哀。他认为诗人中很少寻得出一个圆满快乐的人,有的甚至一生不得志。他平生最崇拜英国的雪莱,尤其奇怪的是他一天到晚羡慕雪莱覆舟的死况。他希望将来能得到雪莱那样刹那的解脱,让后世人说起来就寄以无限的同情与悲悯。因此,“不外乎感伤的情绪”可以理解为诗中寓有浓郁的悲剧情绪。

徐志摩在《吸烟与文化》中说,自己早想谈谈康桥,对它有无限的柔情,但又怕亵渎了它似的,始终不曾出口。1922年他突然决定回国时所写的诗歌《康桥再会罢》,也称康桥是他难得的知己。《再别康桥》内蕴丰富,从诗歌内容分析,诗人诵美康河的自然景物,既有对往昔求学时期康桥生活的留恋,也有对在康桥情感历程的回忆纪念,再联系诗人生平,还有对生命的热烈礼赞,有“吻火”似的视情如命,并为了这样的爱情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悲剧精神。

《再别康桥》写于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以后。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海结婚,11月夫妇二人回到硖石,年底因兵乱回到上海。当初在北京,徐志摩和有夫之妇陆小曼相恋的事搞得沸沸扬扬。1923年1月2日,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曾写长信对他进行恳切的劝导:“恋爱神圣……可遇而不可求……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徐志摩回信,承认爱情可遇而不可求,但自己却不得不去追求,并坚定地表白:“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2]以致梁启超在为他们证婚时所说的证婚词很不中听,称徐陆之结合为“恶例”,是“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这件婚事也遭到了徐志摩父亲徐申如的强烈反对。陆小曼会交际、会花钱、会唱戏,在徐父看来,这些都是不务正业。徐父震怒痛心之余,决定将幼仪收为寄女,仍在徐家理财持家,教养阿欢;儿子既然不尊重家庭和父母,可永不返家,从今起停止供给一切费用。

即便如此,徐志摩依然坚持自己追求爱、自由和美的人生观。诗篇《再别康桥》是“绣我理想生命的鲜花”,“散香柔韵节,增媚河上风流”(《康桥再会罢》),是爱、自由和美的颂歌。诗人将河畔的柳树称为“金柳”,因为它们沐浴在夕阳的光辉中,像一位“新娘”,而“新娘”是一个女子一生最光艳美丽的时刻,新郎拥有新娘,也就拥有了生命的锦绣年华。“新娘”投在“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诗人完全陶醉了。“软泥上的青荇”似乎在和诗人打招呼,“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康河的波纹也像充满了柔情蜜意,以至于诗人也“甘心做一条水草”与青荇为伴。“那榆荫下的一潭”泉水,应该就是有名的“拜伦潭”,倒映着天空的彩虹,掩映在浮藻间,如梦似幻。

徐志摩在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作于1927~1928年间)中对康桥也有描写:“桥的两端有斜倚的垂柳与灰窕ぷ K是澈底的清澄,深不足四尺,匀匀的长着长条的水草。这岸边的草坪又是我的爱宠,在清朝,在傍晚,我常去这天然的织锦上坐地,有时读书,有时看水;有时仰卧着看天空的行云,有时反仆着搂抱大地的温软。”“在康河边上过一个黄昏是一服灵魂的补剂。啊!我那时蜜甜的单独,那时蜜甜的闲暇。”他在这里享受生命,享受花季,享受孤独,享受爱情,他追求了,他将自己的理想付诸行动。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诗人是爱寻梦的,梦里是什么都有的。在此,诗人没有虚度春天,他的生活自然、愉快,虽然那时他也感受了人生痛苦,但他还是尽情享受闲暇、自由,驻足于星月、青草、花香和流水之间,听鸟语,迎朝阳,看星星,那个春天已然融入了他的生命。原来诗里描写的是鲜活生命、美好生活的再现,也是所寻的梦。开头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连用三个“轻轻的”,是唯恐惊扰了这一切,因为这里有他的生命和爱。

这是徐志摩第三次来到康桥了。现在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于是,诗人诗笔陡然一转:“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不能放歌也就罢了,诗人是沉默的,康桥是沉默的,竟连夏虫也是沉默的!此时诗人已非彼时的诗人,他已是身心疲惫,满心创痛。“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挥别自己年轻的生命,年轻的爱情,让它们永留此间。“此后清风明月夜,当照见我情热狂溢的旧痕,尚留草底桥边,明年燕子归来,当记我幽叹音节,歌吟声息,缦烂的云纹霞彩,应反映我的思想情感,此日撤向天空的恋意诗心,赞颂穆静腾辉的晚景,清晨富丽的温柔。”“我今去了,记好明春新杨梅上市时节,盼望我含笑归来,再见罢,我爱的康桥。”(《康桥再会罢》)

徐志摩对历尽艰辛、奋斗得来的爱情誓死呵护,然而现实中的爱情和理想中的相比是那么遥远。徐志摩得到了自己心爱的小曼,按说是实现了自己的爱、自由和美的理想,应该幸福了,可是好景没有几天。小曼是个病美人、交际花,回到上海后,作息时间更是黑白颠倒,使得志摩吃饭休息都受到影响。下面这段话可以让我们了解徐志摩婚后生活的缺憾:“我是个痴子,你素来知道的。你真的不知道我曾经怎样渴望和你两人并肩散一次步,或同出去吃一餐饭,或同看一次电影,也叫别人看了羡慕。但说也奇怪,我守了几年,竟然守不着一单个的机会,你没有一天不是engaged的,我们从没有privacy过。到最近,我已然部分麻木,也不想望那种世俗幸福。即如我行前,我过生日,你也不知道。我本想和你吃一餐饭,玩玩。临别前,我又说了几次,想要实行至(少)一次的约会,但结果我还是脱然远走,一单次的约会都不得实现。”[3]鉴于徐志摩婚后生活的苦恼,朋友恩厚之夫妇愿意资助他和小曼出国,可是又被小曼以体弱不适于长途旅行婉拒。在此之前,忘年交林长民死于战乱;1925年赴欧洲旅行经狄更生介绍见到了他仰慕的老哈代,回国后翻译哈代那些厌世悲观的诗句时,那个硕果仅存的文坛巨星也坠落了;不期一年后,梁启超去世。这使徐志摩变得很忧郁,再加上经济不能独立,使得他感觉受了不少闷气。为了生计,他分别在上海光华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担任教职,并兼任中华书局编辑。1930年底光华大学发生,他被迫离去。1931年2月,他应胡适之邀赴北平,任北京大学英文系教授,由温源宁介绍,兼任北平女子大学教授,住在胡适家,直到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去世。

一向超俗于人间烟火的徐志摩不得不屈服于生计的分文运筹,为钱而焚膏继晷地工作,而对自己的生活却十分苛刻。徐志摩在给小曼的信中提到,在热天,他只有一件白大褂,做一件又无钱。不得已,在蒋百里买房子和孙大雨卖地皮的生意中,徐志摩一再介入,做了“纤手”,从中收取佣金以度家用。此外,从徐志摩的信中还看出,他还通过翁瑞午在做生意。一个诗道中的天才屡屡甘于落入俗道,和平时最厌恶的金钱频频交往,徐志摩只觉得自己形同尸肉,只是苟活而已。他曾一再要求小曼前往北平与他同住,小曼总是不肯,以致他回沪的来回路费都成问题,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举步维艰。好在有朋友送他免费飞机票;可谁又能想到,乘坐免费飞机让诗人送了命。“志摩乘飞机回沪,为探小曼之病,匆促返平,为要听徽音在协和学校之讲演。其南下最真实之原因,则陈小蝶欲购百里叔在上海国富门路之房屋。志摩想赚点佣金以济家用,诚可怜也!”[4]

徐志摩以三十六岁的英年过早地离开了他所挚爱的世界、亲人、朋友,大家撰文写诗纪念他。温源宁说:“死为诗人,生为赤子,天之厚人还有过于此的么?”[5]刘海粟说:“他又像崇高的山峰,狂风暴雨要摧击他,乌烟瘴气要笼罩他,侵蚀他的心灵,阻碍他的发展,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剧。世间哪有完美的事情?他全部的天才,顺流顺势地尽量开着花结着果,可这不是太完全了吗?虽然志摩已经从不完全的现实中挣扎到他独有的完全了,他如雪莱、格列柯一样,是一个伟大的未成品:本来,宇宙就是一个伟大的未成品……他们给予后人的印象,同是个永远伟大的青年。”[6]

徐志摩《哀曼殊斐儿》最后两句是:“我洒泪向风中遥送,问何时能戡破生死之门?”至此,是否可以说:诗人已戡破了生死之门?

参考文献

[1]宋益乔.徐志摩的女性情感世界[M].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01:53.

[2]晓春,凡尼.徐志摩:人和诗[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96.

[3]徐志摩.徐志摩自传[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7:331.

[4]蒋复璁.徐志摩先生轶事[A].韩石山.难忘徐志摩[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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