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执法计划编制分类、原则和上报内容
(一)执法计划编制的分类和原则
执法计划分为年度和月度执法计划。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负责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负责编制年度和月度执法计划;未设置分局的省局应同时编制月度执法计划。
省局执法计划和分局执法计划应相互衔接,避免省局和所属分局所编制的执法计划在监察内容和监察时间上的重复和脱节。
在监察内容上省局应侧重对分局监察业务的检查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好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并适当开展重点监察;分局应侧重开展好重点监察并配合省局进行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
(二)执法计划的内容
1.三项监察的监察内容和监察对象
三项监察是指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
重点监察。是指对监察区域内灾害严重的矿井和事故多发地区进行的监察。重点监察的主要内容是:煤矿企业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事故教训的吸取和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的落实情况;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等情况。
专项监察。是指对监察区域内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的单项或者多项专业性监察。专项监察的主要内容是:生产系统及生产能力、“一通三防”、防治水、建设项目“三同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及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等。
定期监察。是指根据监察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工作状况进行不同周期的监察。主要根据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日常性监督检查的情况,结合辖区煤矿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煤矿进行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监察对象和监察次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三项监察执法矿次的确定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有关规定,以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三项监察执法能力为基础,考虑辖区内煤矿数量、分布、灾害程度、生产规模和交通状况等因素,结合监察内容所需监察员数量(每次监察不能少于2人),科学合理确定。
3.工作日的确定
编制执法计划计算工作日时,可考虑扣除部分不参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相关人员,并应注明扣除人员的工作性质,但纳入计算监察人数的比例省局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65%,分局不得低于90%。年休假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察员数量
(2)三项监察工作日的确定
三项监察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
三项监察工作日省局不得低于总法定工作日的15%,分局不得低于30%。
(3)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日的确定
省局负责对产煤市(地、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检查指导次数及所需工作日由省局确定;分局负责对县(市、区、旗)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检查指导次数及所需工作日由分局确定。
(4)其他监察工作日的确定
主要按以下10项工作预计占用的工作日,其工作日按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前3年实际的统计平均工作日数测算。
①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②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的考核、发证,中介机构资质认证、工作指导等;
③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④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⑤煤矿生产安全举报案件的核查;
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
⑦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组织的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⑧听证、复议、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等;
⑨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⑩机动监察工作日
(5)非监察工作日的确定
以下4项为非监察工作日,按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前3年实际的统计平均数测算。
①机关值班;
②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③病、事假;
④公务员法定年休假。
4.其他相关内容
辖区煤矿的基本情况、监察人员的构成情况、执法计划编制的详细内容、保证完成执法计划的措施和要求、相关表格。
二、执法计划的审批
(一)省局年度执法计划报国家局审批;分局年度执法计划报省局审批;分局月度执法计划报省局备案。
(二)省局应于每年的月日前将下一年度的执法计划报国家局审批;分局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度的执法计划报省局审批。
(三)因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以及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调整与变更执法计划的,应报原审批(备案)机构审批(备案)。
三、执法计划的考核
(一)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严格执行上级批复下达的执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进行考核,确保执法计划的落实,努力提高监察执法效果。
(二)省局和分局应明确专门处(科)室和专门人员负责执法计划的编制、上报、统计和考核工作。
(三)省局应按照国家局批复下达的执法计划,进行自查和考核,于每年月日、月日将前半年、上年度执法计划完成情况向国家局进行书面报告。国家局对省局执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四)省局和分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省局每半年对分局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局对月度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报省局。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批复下达的执法计划进行考核,具体内容是:
1.量化考核的内容
(1)三项监察执法矿次及三项监察工作日的完成情况;
(2)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次数、工作日完成情况。
(3)其他监察执法工作日统计分析情况。
量化考核内容详见附表3。
2.非量化考核的内容
(1)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方式和指导内容的情况;
(2)执法文书制作情况;
(3)对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意见的情况、对煤矿企业提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建议的情况;
监理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进度控制
一、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的目的与中心任务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借助于监理机构认真务实的工作,以便顺利完成业主委托的监理任务。这个任务的目的性十分明确,这也是监理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监理机构必须要尽心尽力的借助于各种有关的科学方法和措施来完成任务,实现工程的目标,完成监理的目的。从监理的目的可以看出监理的中心任务,即控制工程项目中经过科学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监理目标,包括质量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监理目标、文明安全生产监理目标等,这些目标是建筑物建造过程监理工作的具体化和量化。若监理目标划分不当,那么可能会产生无论监理机构怎么样努力都无法实现目标的现象,从而导致监理制度较难推行。所以,若要更好的完成监理的中心任务,其前提是必须对监理目标进行合理的科学的划分,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建立目标的确定和规划,保证监理目标的完成。
二、施工阶段工程监理进度控制要点
1、重视进度计划的审批
1.1要求承包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1.2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及施工队伍的条件,全面分析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1.3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商同时编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进场时间等计划安排。
1.4项目监理机构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确定进度控制方案。
1.5总进度计划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并报送业主,需要重新修改,应限时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2、计划是进度的保证,是避免盲目施工的有效措施
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根据业主的建设工期目标编制总体目标计划,并要求各承包单位编制所承担施工标段的总体进度计划。同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横向上分解成总体工程、单项工程、关键单位工程三个层次的控制计划,以单位工程的进度计划保单项工程的进度计划,以单项工程的进度计划保证总体工程的进度计划;在各类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确定关键路线,设置明确的控制节点。
3、计划的分析和判断
监理工程师要对各承包单位的三级计划在时间和资源上进行分析和判断,看是否符合预定的条件,如设计图纸、设备材料、工序划分、劳动力、施工机械等因素,找出计划薄弱环节和相互矛盾的方面,及早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必须强调指出在物资供应、设计图纸等因素与施工计划无法统一一致时,对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对可能突破的工作必须确定施工计划的龙头地位,即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以确保各个里程碑控制点实现为前提,以此带动整个项目的进展。
4、做好计划的平衡工作
监理工程师要围绕计划中的进度目标,处理好各承包单位之间、工序与工序之间、关键工序与非关键工序之间的进度关系,使之在进度计划上做到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平衡发展。
三、施工阶段工程监理进度控制方法
监理在施工中,要一手抓质量,一手抓进度。决不能只把质量看成唯一可控的,而把进度视为无能为力或将其推到业主或施工单位身上。实际上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对施工进度控制可以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 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对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技术可靠性、方案合理性、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资源安排等进行审查外,还要认真分析总进度计划和各个分部工程(基础、主体、屋面、装饰、安装工程等)完成的工期是否符合实际,是否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确定的总目标相一致。其中监理在掌握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意图、特殊工序和施工难点等情况的基础上,也要设计好施工进度控制的总目标,绘制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从中找出进度控制的关键线路,为实施施工进度的有效控制提供可靠依据。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始终按照“三方”所确定的总目标工期,层层分解各阶段的施工进度,随时掌握季度、月度和周施工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以督促施工进度按计划完成。为此,监理部要充分利用工地例会的作用,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
3、 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权限
4、 总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掌握施工进度情况,并认真作好工程计量工作,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支付款凭证及时审批,避免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在实际操作上监理部要充分利用《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的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
5、 在发生新增项目和设计变更时,监理要全面权衡利弊
6、 严格遵循新增或变更程序,防止出现负面作用,贻误工期在对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审核时,监理除了注意对工程结构、材料、工艺、工程量和整体功能以及施工方法的影响外,还要分析由此引起的工期问题,因为一旦出现了上述变更必然影响原施工计划工期。例如我监理部承担的某一工程项日,原主体设计为钢混凝土结构,在施工中途因某种原因改为新型的钢柱模壳结构。由于这一结构性设计变更,使施工工期由三年拖到五年之久才能完成,而且预期效果也不甚理想。所以监理对重大设计变更,要充分利用其本身的专业优势和所掌握的有关建设程序及监理规范进行严格控制,统筹考虑慎重处置。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进度控制管理中,由于人力、物资的供应、资金的投入和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打破原进度计划是常有的事,因而,施工进度控制是对复杂的二次性的工程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的管理技术。在建筑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过程中加强施工进度控制。
参考文献:
[1] 叶华东.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及控制措施[J].沙棘:科教纵横,2010(7).
[2] 李传启.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管理的探讨[J].科技信息,2010(19).
监理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中落实安全生产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抚安监政法〔2016〕13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管覆盖率(由市局、县区局和乡镇街道共同完成监管)达100%,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
2.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3.事故调查结案率达100%。
4.“双随机”抽查事项达到监管执法事项的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对查出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中央、省、市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企业进行直接监管。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行业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应急管理的基本盘、基本面,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跃升和现代化进程。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编制规定(室秘发〔2019〕52号)中相关科室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科室人员: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3人、行政审批科2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人、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5人、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3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2人、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3人,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共计29人。
因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特殊要求,其计划单独制定与实施,故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不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室人员统计范围之内。市应急管理局去除因病休息1人,实际在岗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室人员23人,占在册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科室(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除外)24人的95.83%,符合相关规定。
(二)总法定工作日
根据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所考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关规定,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实际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23=575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688个工作日(详见附件3)。
(四)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2622个(详见附件4)。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750-2688-2622=440个(详见附件2)。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见附件5-10);
2.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306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69.55 %;
4.时间安排:全年。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见附件5-11);
2. 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134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30.45 %。
4.时间安排:全年。
四、监督检查重点
(一)做好各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做好监督检查
1.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排查与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督查和“回头看”活动,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危险源、建立管理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3.针对相关行业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暗访抽查、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方式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4.参与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强化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持续改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各县(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等。
(四)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包括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事故后评估。
(五)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按时完成。分管局长要督促各科室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细化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批准后的监督检查方案实施,保证监督检查计划的顺利完成。因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检查内容变更或生产经营单位增减幅度超过原计划的20%以上等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对本计划调整,并经局讨论通过后,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权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应依法依规,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要采取计划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检查时,既要做到按计划内容进行,又要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和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随机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公开工作。检查中,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督处整改,送达相关执法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落实好“回头看”形成闭环监管。要将检查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并将定期形成阶段性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和必要的执法记录和音像资料,经分管局长审核后存档备查。
加强信息化监管执法,运用“互联网+执法”模式,进一步完善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统筹安排监管执法力量,发挥整体合力作用。考虑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分布实际情况,实施监管执法力量统筹安排。根据检查需要,充分利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人员资源,合理调配执法力量,满足监督检查需要。局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要对各科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和执法人员需求进行调度。科室间要密切联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共享。
(五)严肃监督考核,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相关业务学习,尽快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将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对各科室的绩效考核内容,推动监督检查计划的有效施行。
(六)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监督检查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服务,及时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指导、监督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保证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助力抚顺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
1.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2.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3.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4.2021年度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5.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监督检查计划
6.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7.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8.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9.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监督检查计划
10.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项目内容
总法定工作日
其中:
监督检查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
工作日
5750
440
2688
2622
附件2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科室名称
工作日
重点检查
一般检查
小计
1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9
——
9
2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42
72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24
36
160
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68
44
112
5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66
12
78
6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9
——
9
合计
306
134
440
附件3
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科室名称
工作日
小计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60
305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00
2
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科
140
36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3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2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200
4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60
60
5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17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6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30
140
行政审批科
110
7
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78
189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111
8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141
693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5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2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40
9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45
133
行政审批科
1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8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30
10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1
37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4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4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3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5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2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18
合计工作日
2688
附件4
2021年度安全生产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科室名称
工作日
小计
1
机关值班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0
381
行政审批科
5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8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5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
2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55
896
行政审批科
27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10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1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0
3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1
324
行政审批科
7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37
4
参加党群活动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60
431
行政审批科
3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72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4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45
5
病假、事假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30
21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5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2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3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30
6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40
372
行政审批科
55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4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3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40
合计工作日
2622
附件5
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随机抽取1家非煤矿山企业
非煤矿山
1
二季度
3
2.随机抽取1家危化企业
危险化学品
1
三季度
3
3.随机抽取1家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
1
三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9
附件6
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2
三季度
4
四季度
2
②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2
四季度
2
2.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市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尾矿库
1
二季度
2
②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
地质勘探
1
二季度
2
③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一〇一队
地质勘探
1
二季度
2
④抚顺罕王傲牛小庙沟尾矿库
尾矿库
1
三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30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8
2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6
4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10
2
④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6
2
⑤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6
2
⑥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四季度
6
合计工作日
42
附件7
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
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6
一季度
4
二季度
8
三季度
4
四季度
8
②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厂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③抚顺北天集团化工公司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④抚顺远东页岩炼化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3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⑤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销售分公司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⑦抚顺矿业集团氮气分厂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⑧抚顺市能港顺泰多经有限公司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⑨抽查市局直管加油站
危化经营
8
一季度
16
四季度
16
(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⑩抚顺凯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124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1
①清原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1
②新宾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2
③东洲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4家)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1
④望花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⑤沈抚新城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⑥顺城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1
⑦抚顺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⑧新抚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36
附件8
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4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3.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建材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②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③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④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
机械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68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5
机械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2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四季度
5
2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四季度
5
1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4
1
④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一季度
4
1
⑤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4
1
⑥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4
1
⑦望花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一季度
4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
烟草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44
附件9
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
领域
检查
次数
时间
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3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2.上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后评估)
①中水六局华浙开原管业有限公司
建筑
1
二季度
15
②抚顺钢铁公司
冶金
1
二季度
15
③抚顺坤仪运输有限公司
运输
1
二季度
15
合计工作日
66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1
①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3
1
②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3
2
③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6
合计工作日
12
附件10
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抚顺市新抚区成龙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机构
1
二季度
3
2.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
1
三季度
3
3.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
1
四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监理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度控制
[作者简介]刘存顺,广西正远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广西 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TUT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23(2009)08-0130-0003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与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一样,是工程项目施工“三控制”之一。它是保证工程项目施工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是指在既定的工期内,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的合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在执行该计划的过程中,经常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实际进度情况,并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若出现偏差,便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找出必要的调整措施,修改原计划,不断地如此循环,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确保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工期得以实现,或者在保证施工质量和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实际成本的条件下,适当缩短施工期。
一、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监理合同委托的监理服务范围和要求,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主要有(不仅限于或不完全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并且图纸和文件的储备满足连续施工三个月的前提下提交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工作。
2.参与厂区内生产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
3.参与编制和审核工程项目施工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及以下的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现行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报送项目业主并监督实施。
5.在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年、季、月、周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计划。
6.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根据项目业主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停工令。
7.协助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业主授权主持或组织现场调度会、每周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9.审核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文件。
10.审批工程延期。
11.向项目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12.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13.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预验收。
14.协助项目业主处理争议和索赔。
15.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16.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要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等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
17.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签发停工令。
18.及时处理承包商提交的各种工程技术报表,及时回答承包商提出的各类与监理业务有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
二、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原则
1.以施工合同及本工程有关合同的约定工期目标为依据控制施工进度。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控制工程投资的前提下控制工程施工进度。
3.采用动态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三、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方法
1.审批进度计划
(1)要求承包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2)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及施工队伍的条件,全面分析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商同时编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进场时间等计划安排。
(4)项目监理机构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确定进度控制方案。
(5)总进度计划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并报送业主,需要重新修改,应限时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2.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与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对承包商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实施动态控制。
(2)按月检查月实际进度,并将与月计划进度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发现偏离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商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目标。
(3)要求承包商每月25日前报《(××××年×月)工、料、机动态报表》。
3.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1)发现工程进度较大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协助业主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应采取的措施,经业主批准采取相应调整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预防由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2)必要延长工期时,应要求承包商填报《工程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
(3)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原则签署监理意见后报业主批准,要求承包商据此重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四、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措施
1.参与编制和审核工程里程碑计划和工程一级网络计划,经业主批准,作为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
2.审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检查总进度安排是否符合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要求;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是否符合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和合同工期;施工工序安排是否合理、符合本工程实际;生产要素供给能否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等,使二级网络计划切实可行。
3.根据设计合同对施工图设计图纸交付的要求,按施工进度安排,细化交图进度,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签订图纸交付协议,以保证连续施工需要。
4.建立和落实施工进度控制责任制,建立健全进度控制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方式、协调会时间、参加人员和协调议事规则等)。
5.根据工程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确定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进度(包括施工、设计图纸、设备交付进度)安排的总目标。核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及以下的网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6.实施施工进度的动态管理,对承包商上报的现行进度计划按规定进行审核,随时掌握进度计划关键控制点的情况,盘点工程进度,及时了解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的差异,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和不利因素以及对进度带来的影响,尽早进行预控或采取补救措施,报业主并监督实施。
7.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项目的年、季、月计划,并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的综合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承包商年、季、月计划的依据。
8.按审定的施工计划要求,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的申请报告,核查确认人员、机具、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符合计划安排和开工条件者,根据业主授权签发开工令,对违规开工者签发停工令。
9.根据工程总进度的安排,做好主体工程与辅助工程、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项目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关键路径项目按时完成,配套项目不影响工程总工期。做好:在工程施工初期以土建施工进度为控制重点,督促安装为土建施工提供配合服务;施工中期以安装工程进度为控制重点,督促土建为安装施工提供配合服务。
10.做好施工现场的总平面管理,协调好现场承包商间交叉作业的关系,加强交叉施工的组织管理,为施工进展提供良好环境。
11.严格进度检查,了解现场工作量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检查;协助并监督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
12.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设备、材料催交、催运和收货的清点工作,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必要时修改和调整计划,确保下阶段工作的开展。
13.按现场情况和规定,组织现场调度协调会等例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施工进度状况,协调各有关单位之间的生产活动,解决施工过程中影响进度的具体问题,并编写会议纪要与监督实施。
14.按工程里程碑节点进度和工序交接管理程序,督促承包商按计划做好工序移交和接收工作,组织好建筑与安装、安装与调试的交接。
15.严格对工程工期延期申请的审批,对情况属实、施工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依据,经与业主协商一致后,予以审批。
16.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展状况,提供进度报告。
17.检查和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进度统计资料和进度控制报表,整编工程进度资料。
18.对已完工符合移交条件的工程项目,督促承包商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19.强化对工程进度计划的管理,对不认真执行进度管理制度、不按时报审施工进度计划或不按审批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及时提出意见,作出处理,直至签发停工令。
监理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原则;措施
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项目建设也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投入建设,建筑的质量问题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对提高建筑项目的整体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
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必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施工现场管理体系。首先,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工序中,要以施工安全为基本原则,使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化、科学化。在施工过程的各个工序中都要进行严格监管,保证每个作业流程都完全符合质量要求。其次,对施工现场的资源要进行有效的利用,设定安全合理的施工方式方法。最后,要制定标准化原则。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原则是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施工工序来协调,攻克施工中的困难,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坚持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管理原则,树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施工作业标准。
二、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的措施
1.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
1.1增强工程监理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监理素质
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需要工程监理的细心和负责。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热情、工作能力的强弱,素质的高低都直接影响到对施工的监督质量。在当今新的形势之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增强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意识,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整体素质已成必然要求。充分发挥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作用,是提高建筑的质量安全,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1.2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督
工程进度控制是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所谓进度控制,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进行计划、执行、调整等,实行一个动态的管理。合理控制施工进度,才能保证工程质量。
1.2.1工程总进度的控制。承包方在中标之后,就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制定整个工程的总进度计划,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要对进度计划做审核,看进度计划有没有缺陷和不足,能不能顺利实现,要避免用不科学的进度计划指导施工,造成不良后果。
1.2.2工程年进度、月进度的控制。有些比较大的工程,只有一个工程总进度计划是不行的,还要有年度、月进度计划,由承包方提供给监理掌握。特别是月进度,是确保年进度计划的保证。
1.2.3单项工程进度的控制。有一些重点单独工程的施工难度比较大,工期相对就比较长,可能要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工期,因此,要求承包方要提供这些单项工程的进度计划。这些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和其他工程要组成统一关系,不能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的正常实施。不然,一个单项工程进度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影响总目标的按期完成。
2.加强对建筑材料的把关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工作做好严格把关。对采购每种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做好记录工作,一旦发现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监理要拒绝签字,避免不合格建材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建筑市场的准入原则,对于未通过认证的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要予以坚决的拒绝。保证每个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都是手续齐全,质量可靠的。为项目的质量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3.完善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制度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监督质量,提高监督效率,建立和完善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制度显得十分必要,做好相关控制管理工作,对保证整个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1施工前的质量监督
对施工前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对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涉及到三大方面。一是对施工建筑的相关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管理,重点是对设计、勘察文件的核对监督,保证施工建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对签署的合同文本进行监督,重点是对施工合同的监督核实,将相关的质量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和合理化落实到合同的相应条款中。三是对开发商进行的相关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对施工招标的监督,将质量监督与市场监督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促进市场竞争的良性运转。通过对这三大内容的监督和核查,有效的实现政府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实施的预控监督。也只有通过监理的核实签字,工程才有资格开工。
3.2施工中的质量监督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应当将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地基基础以及环境质量三大方面进行有效的现场监控,并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巡回闭环监督管理。对于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要引入先进科学的检测设备,为监理工程师和施工人员提供真实可靠,具有说服力的质量数据。提高监理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施工中监理要对工序质量和工序顺序做好监督,将工序的施工及验收控制落实到位。做好工序交接接受。还要做好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巡视是监理最平常的工作方式,通过目视或者常用检测工具对一些地点部位进行简单检测,也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旁站检测是对重要部位和关键节点进行有针对性地检查和管理,这对提高整个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另外,要做好工程变更的审查控制,对工程的变更,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专业监理进行专业会商。不过变更涉及到安全、环保等内容,还需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审定。最后,一旦发生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要尽快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果监理发现重大隐患,就要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才能复工。
3.3施工结束后的质量监督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主要围绕在建筑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工作。首先,监理要对施工结果和计划目标进行分析比较。一旦发现问题,尽快进行返工,避免造成时间和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其次,要做好工程竣工相关资料的核查。详细核查竣工资料、勘察设计档案、监理档案及建设方档案等资料,最后要做好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总结
建筑工程的实施和建设受到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对建筑的勘察、设计以及施工的要求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虽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但相信随着监督管理部门从业人员的建筑质量意识的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的不断增强以及高科技新技术的不断引进,通过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对建筑材料的准入把关、完善现场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能够使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工作越做越好。
参考文献
[1]赵会德.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几点思考[J].辽宁建材,2011年07期
[2]徐莉.基建管理中要突出抓好工程质量[J].学习月刊,2011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