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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范文第1篇

关键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措施

为了有效的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不断地加强和完善基本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仍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养老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价值作用。

一、我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

(一)实际覆盖面和参保率不断增加现阶段,我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国家和政府对其投入了更大的力度,覆盖面在逐年扩大,比重不断增加,可以惠及更多人口。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的参保意识不断增强,从而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扩大。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年提高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相继不断地对基础养老金上调,金额不断的增加,人民能够获得的优惠更多。同时也对个人缴税标准不断调整,各地政府均不同程度的上调财政补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对居民保险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稳定增长当前,尽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收支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但是,我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十分稳定,且运行良好,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

二、我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难度较大我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集中在中老年群体当中,中青年群体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缺乏较高的积极性和主动地参与。而且,我国城乡间、地区间人口流动性比较大,增加了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造成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比较难,实际的参与率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二者的差距较大。

(二)保障的水平仍然比较低尽管一直在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但保障的水平依然比较低,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消费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和城市,现在的标准还是难以满足最基本的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居民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程度。

(三)缴费激励机制仍然有待完善政府为了激励居民缴费参保,通过采用“差别化”的财政补贴方式来激励居民,提高参保积极性。但是只规定了最低补贴额,缺乏对补贴上限的准确说明。提出了长缴多得的激励制度,但是落实情况成效并不显著。

(四)缺乏灵活的基础养老金调整处理机制尽管在不断的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居民的生活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但是标准变化和调整幅度不大,推行的时间较长,时效性较差。

(五)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空间小我国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容易受到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管理成本、基金安全管理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会受到很多的限制,突破较难,个人账户收益还是比较低。

三、解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大投入的力度政府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在不断鼓励居民参保,通过有效的激励制度,鼓励居民选择较高的保险业务,及时参保、尽早参保、长期缴费。此外,政府也需要在社保方面增加资金的投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大基础养老金补贴的额度。

(二)完善相应的政策体系,优化投资管理模式综合考虑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建立和完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在不过多增加财政负担的同时提高保障的水平。完善居民保险缴费激励机制,确保多缴多得,相应的提高最低缴费年限,适当的提高居民保险的计发系数,制定科学的计发标准,保障合法权益。科学、合理的分配财政资源,缩小差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不断的优化投资管理的模式,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增加个人的收益。这需要完善基金投资管理渠道、方向。

(三)加大政策宣传,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电视节目、公益广告、报刊、书籍等渠道,加大政策的宣传,使更多人更加深入的了解这项制度,增强居民的参保意识,有助于增加参保覆盖面,提高参保的积极性。还需要做好居民基本养老相关信息的公示,提高透明度。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解决城乡养老保险不均衡以及流动人口比较大的问题,应该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扩大化,并对城乡养老保险进行整合,通过借助信息技术,构建统一的数据库等模式,使得流动人口也能够随时随地的参与投保,避免医疗保险在时间或者空间上的局限性,提升我国城乡居民的参保数量。比如: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参保特征,构建出具有针对性的养老保险统一平台,如:使用大数据、云计算或者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养老保险数据的共享性,方便流动人口进行异地办理和登记。同时还要对相关的查询平台以及缴费平台加以完善,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大的便利性。其次,养老保险主管部门还应该延伸到各个基层单位,构建系统的内联网络平台,形成全国、省、市以及县等一体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在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完善安全保障系统,通过借助杀毒软件,管理员权限以及安全密匙等方式,防止数据被破坏或者黑客入侵,避免系统崩溃。

(四)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性我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的效率,与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职业素养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还应该强化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和职业性,尤其是在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对相关的设备以及技术等进行学习,可以通过组织座谈会或者交流会等方式,就居民养老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或者不足之处进行讨论,集思广益的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还可以派遣相关的工作人员到高校学习养老保险专业知识,渗透信息化管理的内容,理论知识,内涵与作用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要拓展工作人员的视野,不断学习,借助新理念与新模式,增强养老保险管理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入市 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正因此导致通货膨胀的压力与日俱增。在这个大背景下,不难看出基本养老保险金已经难以与预定保值或增值的目标相吻合。而解决这一现象的根本举措就是将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有资料显示,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可以使得资本市场和养老金二者之间形成互惠互利的联系,同时也是保证养老金价值的突出解决方案。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全国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三部分组成,仅2010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就约为2.5万亿元,保证这庞大的资金保值或增值是各级养老保险金管理部门共同的期盼。因此“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已经势在必行。以下着重针对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必要性

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是指将养老金投入包括股票、债券等证券的资本市场,通过养老金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互动从而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能够保值或增值。基于我国现状,笔者认为将养老保险金投入资本市场存在着一定的必然性,现通过以下几点来论述。

(一)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日益增大

伴随着我国经济取得的成就,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剧,表现在养老保险基金上就导致了基金进少出多的尴尬境地。而国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又使得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在现有制度下保证保值或增值。有数据表示,截止2012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将出现近19万亿元的巨大缺口,这庞大的缺口将会使得众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得不到保障。现如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均是存入银行部门,而如今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不断下降,通过膨胀率又不断上涨,这就导致养老基金存入银行将会不断贬值。对比于社保基金入市的举措,其不到九年就使得社保基金收益上升十一个百分点,因此,将养老保险基金入市从而保证其内在价值是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难度加大

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部分企业均受到了影响,企业效益降低,个人工资难以实现长期增长,个人收入偏低就使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工资举步维艰。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深也使得养老保险金的难以正常的支出。因此可以说保证养老保险基金不贬值已经无法满足现有养老金支付,唯有保证其不断增值才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唯一办法。目前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如果能够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规避一些潜在的风险,将养老金入市就可以使经济的发展带动养老金的增值。

(三)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将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其根本目的是将庞大的基金采用正确的方式投入到正确的地点,从而保证资金主体得到保值或增值的目的。不难想象这庞大的资金一旦投入资本市场必然会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当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形成良性互动,必然会使得养老金达到保值或增值的目的。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制度还稍显落后,在数十年前国外养老基金已经投入到资本市场,而其中的收益也众所周知,统计表明,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二十余年的时间里均使得养老基金出现增值的现象。同时,这些资金的注入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将养老保险基金投入资本市场是一举两得的举措。

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可行性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利用率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还略显偏低,与社保基金入市所取得的收益相比,养老保险金总体均为靠银行利率收益,这是养老金贬值的主要原因之一。结合社保金成功入市且取得的巨大成就,不难看出,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是切实可行的。同时,这也是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普及的重要举措之一。著名经济学教授曾忠东先生认为,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对资本市场和基金本身都将是有利的举措,这也符合国际养老基金发展的趋势。但是作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特殊地位,必须要尽最大可能的规避任何风险,保证正常情况下任何可能的增值,这也是解决我国如今日益增加的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措施。

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必然性

前文已经提到,目前我国在老人养老问题上面临着老龄化日益加深、通货膨胀等诸多难题,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导致现有养老金管理制度难以与预期目标相吻合,也不适应现有经济发展所来带的变化。因此,养老金入市已经出现了潜在的必然性。同时,由于我国计划生育的逐渐普及,独生子女的家庭逐年增多,这也导致年青一代的压力日趋增大,一人养多位老人的现实对于年青一代来说很残酷,因此必须要增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在制度上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我国现如今资本市场随着综合国力的发展也日趋完善,这在无形中就为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而随着养老金的投入必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互惠互利,二者之前形成良性循环。

事实证明,不论国外的养老保险基金还是国内的社保基金,投入资本市场都是其价值不断增大。这些都为养老基金入市提供了借鉴。结合我国目前的综合国情,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已经成为发展的趋势。

参考文献:

[1]魏文彪.养老金是否投资股市应由民众决定[J].中国社会工作,2012年5期

基本养老保险范文第3篇

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覆盖8.5亿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万亿元,作为社会养老战略资金储备的社会保障基金净资产达到1.9万亿元,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正处于规模快速增长时期。规范的投资管理正稳步推进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和几个典型省份已经取得部分运营经验。表1给出了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相关收益率情况。②数据根据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报告和山东省历年相关文件得到。保险有关的收益率情况,考虑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成立至2015年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4%,并管理巨额资产,养老保险的规范投资运作具备了实践基础。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已初步建立起相对规范的投资体系,典型如社会保障基金资产配置的三级结构,能够有效做出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同时,还能在权益市场和固定收益市场做动态的配置调整,期限从五年滚动到季度的相机调整。表2给出了社保基金五年资产大类构成概况,其逐年调整应对了金融市场潜在收益率情况。尽管投资运营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缺乏长期投资管理经验,还未经历极端投资环境的考验。建立在未来负债现金流评估基础上的资产负债管理还为开始,个人账户实账化程度有待提高。这些都急需在投资运营的规范建设中加以完善。

二、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中面临的问题

1.养老基金投资通道过度依赖社会保障基金,存在长期制度隐患基金投资运营的制度框架、管理办法已经确立,以广东省和山东省为代表的委托投资模式取得了初步运作经验。但养老保险收支结余情况地区差距大,人口年龄结构差异导致的未来负债现金流规律也不尽相同。当前投资安排通过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这需要基金有较大规模结余和国企资产划转,只是对结余资产进行长期投资,本质上还不是通过养老保险收支现金流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提高投资收益。随着不同地区人口红利的陆续消失,老龄化问题严峻考验着投资运营机制安排。过度依赖社会保障基金在有利于地区间资金调节的同时,投资风险的受托主体单一化给基金带来的潜在风险。2.养老保险基金精算评估未实现制度化在基金管理部门和学术部门,对养老保险的精算评估研究已进行多年,但在省和市这一层级,定期的制度化的精算评估还未实施。基金管理者无法清晰描述近期的现金流收支情况和精算资产负债评估情况,投资经理无法根据规范的精算评估报告为依据制度投资策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随着城乡居民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深化,养老保险精算研究的深入,科学评估未来现金流规律,进而用于投资管理正变得比较迫切。3.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监管安排还不够成熟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是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期目标与实际目标过程中有力的保障。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全部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多部门参与管理,基金信息披露少,管理不够透明。《养老保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省级政府作为委托人,社会保障基金等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基金公司等进行投资管理的制度安排,并主要由中央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实施投资运营监管,这种安排拉长了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到投资经理的距离,没有明确将基金管理机构和参保职工代表作为监管功能执行者,结合不够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长期中,养老资产存在巨大的监管隐患,容易产生投资管理者侵害基金利益问题。4.投资管理人才和团队建设仍需完善近三十年的金融市场发展造就了一批具备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投资人才,但距离成熟金融市场的人才队伍还有很大差距,优秀的金融团队不多。同时金融领域乱象丛生,在债券和权益投资领域腐败和严重违规问题频发。近年来广泛进行的金融创新反而成为滋生问题的温床。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要求在长期中获得稳健增值,这尤其需要专业人才和优秀团队进行投资管理。

三、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的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问题分析,考虑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的未来发展,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建设守法规范的金融市场,为养老保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国际经验看,由于创造了一个守法规范、相对健康的金融环境,近年来经济得以快速发展。金融领域反腐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养老保险基金是金融市场的最大规模投资者,资产所有者和投资管理者在空间和时间跨度上被充分隔离,金融市场的不健康极易产生严重的委托问题,伤害参保人利益。2.放松对基金投资的管制成熟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往往经历一个逐步拓展的过程。如英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股票市场的比例从开始上升了30%左右,其对外投资比例也经历了一个大幅提高的过程。当国内经济增长陷于停滞,金融资产回报很低时,通过适当国际投资使养老风险在国际间实现分担是不错的选择。因此,随着投资管理的日益规范,不断拓宽投资范围,放松管制是合理的选择。3.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提倡社会责任投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要考虑社会效益,比如将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虽然投资周期长,回报率相对较低,但其社会效益不容忽视。重视社会效益也成为了养老保险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区别于其他投资资金的一个重要特点。从国际上看,养老保险期限的长期性决定了其社会责任投资具备可行性。4.制定恰当的组合投资策略,并进行战略和战术性动态调整大类资产配置通过战略性比例确定和相机战术性调整提高收益能力,组合投资以适当的分散化使整体投资风险大幅降低。表3给出了负债现金流管理下大类资产配置的实例,通过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恰当精算评估,在省级层次对结余资产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和组合投资是可行的。5.制定合理的监管安排,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基金投资的监管功能应由类似基金理事会的机构负责执行,通过理事会成员或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安排,充分体现利益相关主体的诉求,如成员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参保职工代表、社会公众代表等,并明确界定其权力、责任和义务。在内部监督之外,还应由适当的公众监督,制定规范的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制度是实施外部监督的关键。

四、结论

养老保险投资涉及复杂的制度安排,同时投资运营的成败效果要到多年后才能真正显现。对个人而言,老年财务风险管理缺乏可纠错性。对基金管理者而言,基金投资的规模和期限特点使投资运营必须在规范有效的框架下进行,规范投资管理的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作者:杜立金 单位: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慎十、张维超.关于地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有关问题的思考[J].中国社会保障,2012年第6期,38-39

基本养老保险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C9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8)05-0064-03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也是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这一制度的物质基础是建立在充足、稳定的养老保险基金上。但从全国许多城市来看,普遍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的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因此,探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成因,并寻找防范风险的对策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成因分析

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面的原因,也有养老金待遇支付方面的原因;既有制度设计层面的原因,也有具体操作层面的原因;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具体分析,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规模与年俱增。近年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规模逐年上涨,1997-2006年,全国基本养老金支出额年均增长率达15%。主要因素:一是人口老龄化导致离退休人员快速增长。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3亿,占总人口的10.2%,也就是说我国当时已进入老龄型国家的行列。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正以3%的速度增加,每年将净增约380万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是退休人员的平均寿命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建国初期,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不到50岁。至2002年,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提高到71.40岁,人口高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压力,首当其冲就是养老保险基金。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1990年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供养比是10∶1;而到2007年,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0107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为4539万人,参保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供养比已经锐减到4∶1,预计到2020年,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者将超过1亿人,届时抚养比例将达到2.5∶1。这种人口走势预示着我国劳动者的数量将相对下降,社会保险缴纳水平也会随之下降,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规模将相对缩小。三是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增长幅度大。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为60%左右,即当年度新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约为同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60%。同时,我国还建立了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养老金一般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80%进行调整,有的城市如广州市甚至将基础养老金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同步调整。1998-2005年,全国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由每月413元增加到719元,年均增长达8.2%,高于我国国民经济7%-8%的增长水平。2005年起,国家连续三年较大幅度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70元左右,至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上升为963元。根据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至2010年,国家将再次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的幅度高于前三年的水平,并将待遇调整时间从每年的7月1日提前到每年的1月1日。至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标准将达到1200元以上。

2.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长期以来,养老保险主要靠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费来支撑,从目前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情况来看,并未能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一是覆盖面尚未实现“应保尽保”。在我国,养老保险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覆盖。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新生和存量劳动力的主渠道,但相当部分非公有制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此外,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在内的用人单位使用的本地籍农村劳动力、外来劳动力,也并未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二是中断缴费人员续缴难。近年来各地参保人员中,中断缴费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有对国家关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政策理解存在偏差,片面认为只要缴费满15年就够了,再缴费也是白交,还有的认为自己年纪尚轻,可不急于续保,这都是对养老保险“多缴费、多享受”的激励约束机制理解不到位;有的是因为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较弱,如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4045”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他们多为社会弱势群体,年龄偏大、技能素质差,有的还依靠城市低保维持基本生活,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水平每年都随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涨而递增,使这部分人员感到缴费压力大;也有部分城市对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设置条件,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无法将养老保险关系迁入。三是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不实。养老保险费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进行征缴的,虽然国家明确规定工资总额由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组成,但不少企业为了达到少缴养老保险费的目的,故意瞒报工资收入或以种种名义发放不统计在“工资总额”内的收入,以此降低缴费基数,人为地加剧了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的矛盾。四是养老保险基金欠费总量居高不下。截至2006年底,全国企业累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36亿元,全国千万元以上的欠费企业177户,累计欠费45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欠款总量不仅数额巨大,回收难度也很大,绝大部分欠费集中在停产半停产的地方工业企业,且因基金征缴率尚未达100%,每年又将增加新的欠费,巨额欠费进一步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

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了大量的企业改革成本。企业改革改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原因,使一些原本应继续缴费的人员提前进入统筹领取养老金,减少了基金收入,加大了基金支出。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转制参加地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仅要承担改制前职工所有的视同缴费,还要承担无事业费的改制单位改制前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远高于企业养老金水平的待遇。此外,国家规定对清偿养老保险欠费确实有困难的破产企业,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外,其养老保险欠费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缴费比例补足个人账户资金后,缴费年限和缴费记录予以承认,这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收入被削减的同时,又增加了隐性债务。

4.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设定有一定的缺陷。目前国家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设定是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的根本所在。一是个人帐户空帐运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后,基金全部来源于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费,这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成为“现收现付”,当期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当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当期职工的养老金则由下一代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付,对已退休的“老人”,其养老金全部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为防范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现收现付”转为“统账结合”,当期职工的缴费只负责自身的养老金积累,既不需要承担为上代人养老的义务,也不依赖下一代人为自己养老,代际之间的转移微乎其微。但那些已退休职工和在实施个人账户以前较早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也就是所谓的“老人”和“中人”,由于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并没有形成自己的养老金积累,在制度转变后,这部分人的养老金支付自然失去了资金来源,这就形成了“隐性负债”。过渡时期的社会政策存在转制成本是不可避免的,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制成本却是巨大的,世界银行测算约为5万亿元,我国劳动保障部门测算为2-3万亿元。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隐性债务问题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随时间推移而日益显性化,直接导致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截至2004年底,全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二是退休年龄偏低。我国目前实行男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退休的规定,这是上世纪50年代初我国建立企业职工退休制度时确定的,当时我国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仅49岁。而目前退休人员人均寿命已大大延长,我国目前的退休年龄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中男性低0.5岁,女性低8.6岁。我国男性与女性退休年龄最大差距为10年,是世界上两性退休年龄差距最大的国家。

二、防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对策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活命钱,也是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正常运转的依托和核心。如何应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于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缓解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对政治、经济和社会所形成的巨大冲击,应积极采取以下对策:

1.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强力推进扩面征缴,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从近几年全国各地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取得的实际情况来看,做好扩面征缴工作是养老保险基金增收的有效途径,应坚定不移的继续深入推进。一是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增强扩面征缴工作强制力度。提高立法层次,取代政策法规,而以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相关部门职责等问题加以明确,切实将扩面征缴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完善扩面征缴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从源头上把住新成立单位参保关。对未按照规定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分期分批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并通过专项检点突破劳务中介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等单位和人员的参保工作。针对部分存在双重乃至多重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制定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参保办法。三是以中断缴费人员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缴费率。开展以中断缴费人员续缴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专项宣传活动,依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平台建立中断缴费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并对缴费困难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努力提高参保人员缴费率。四是以社会保险稽核为基点,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缴费水平。根据用人单位存在问题轻重程度和整改情况,通过书面稽核、自查自纠、实地稽核等形式,环环相扣做好对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的核查工作。五是以建立完善清欠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清欠总量。建全缴费单位欠费实时监控机制,严格把好欠费企业“还欠走人”和改制审核关,对欠缴社会保险费达到预警线的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费保全办法,实现清欠大于新欠。

2.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办法,合理控制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在积极开源的同时,着力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办法,严格控制养老金支出行为,严防“跑冒滴漏”,不失为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另一有效途径。一是严格执行退休人员和领取生活费人员的资格验证制度,对不按规定按期验证的暂停养老金发放,发生冒领的要依法追回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二是严格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对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情况的企业,按行业风险类别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数适当提高缴费比例,增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风险基金。三是完善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办法。在各地尚未实现省级统筹以前,适当限制部分人员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对迁入人员设制在当地参保的最低缴费年限;在养老金待遇确定上,对在低缴费地区的参保年限进行折算,适当调整待遇。省级统筹后,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全国范围内的有序转移。四是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随着退休人员人均余命的延长,建议提高女性退休年龄,在机会成熟后再适当提高男性退休年龄,以降低当期支付规模。同时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延长至20年左右,将计发办法中设定的职工退休后的余命10年予以适当延长,并将基础性养老金与缴费年限、缴费标准更紧密的挂钩,减少养老金支出的同时,增强缴费激励机制。

3.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渠道,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抗御支付风险的能力。养老保险制度应尽快进入到筹资渠道多元化的阶段,这是解决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根本所在。一是努力实现省级统筹。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有助于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基金的调剂使用,有效的达到分散风险,增强基金支付能力的目的,建议各地及早着手研究,争取在两至三年内全面实现省级统筹。二是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充实养老保险基金。国家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和实施具有第一责任人的地位,理应建立健全养老保险财政支持机制。要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预测预警机制,能够组织对阶段性的支付状况进行研究,一旦养老保险预算发生赤字即可预警,并通过调控养老保险费征收标准或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予以适当解决。要财政补贴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要建立正常的财政提留投入机制,按中央的要求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提高到10%-20%的具体方案和办法,并以人大决议的形式确定每年财政支持资金的支出比例和支出金额,不断充实养老保险后备基金。三是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有效运营使之保值增值。增值收入是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建议国家通过让利的手段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即对存入国家金融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给予偏高利息率。同时,在保证基金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注重加强保值增值,除了购买国家债券之外,还可以考虑直接投入政府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政府兴建的铁路、水利、电力、公路、信息网、航空港工程等。

参考文献:

[1]刘志彪.发展现代生产服务业与调整优化制造业结构[J].南京大学学报,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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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振和.南京提升传统服务业的现状及其对策建议[J].南京社会科学,2006(7)

基本养老保险范文第5篇

一、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

(一)我国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产生

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对原“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进行深刻反思条件下,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仿照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在我国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推行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产生的时间看,原“方案”制度缺陷以及外部条件不成熟所导致农村参保率的下降和退保率的不断上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入一个全面清理整顿、停滞滑坡时期为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契机。从产生的地区看,主要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快速;农民非农化程度较高,而且集体股份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地方。典型的是广东的东莞和江苏的苏州这两个地级城市以及在上海、北京和天津等大城市的郊区。从产生的原因看,持续的经济高速增长,为解决农村养老保险积累了必要的财力,尤其是集体经济份额的增强,使市(县)、镇两级财政和村级集体组织都能够对户籍地农民参保实行相应的补贴和补助。东莞市2000年由市财政出资10亿元作为基础资金的新型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从2001年起,东莞所有20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至55岁的女性农民全部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苏州县(市)本世纪初以来也加快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和尝试,2003年4月苏州市颁布了《苏州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各市、区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进行了相对的统一,这标志基本养老保险“苏州模式”的正式建立。截至2005年3月末,苏州全市农村劳动力累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55万人,已有70万农村老人每月享受着80元至150元的养老补贴,农村劳动力的参保率和老年农民养老补贴的覆盖率均达到80%左右,居全国领先地位。

(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内容与特征

无论是“东莞模式”、“苏州模式”还是“郊区模式”,虽然各地做法不完全相同,但是其核心内容、基本的制度框架还是具有诸多共同的特征,且这些特征又明显不同千原有“方案”。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特征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对象由原乡镇企业职工、农村干部、民办教师、复员军人等为主转变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主体。原“方案”实施中,由于纯农户参保没有相应的集体补助,因此,纯农户参保的并不多,而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为主,对农村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财政补贴”三方分担保险费的筹资机制。这是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最为显著的特点,也是新农保和老农保的一个根本的区别。1992年民政部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中规定了“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资金筹措原则,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对参保的农民来说,集体补助无望,国家扶持空话,社会养老保险实质上是一种个人养老储蓄。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市(县)、乡镇、村三级补助补贴的资金约占一半左右,个人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0%,较好地体现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责任,因而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保的热情和积极性。

3、确立了合理的筹资基数和筹资标准,确保了农民退休时的养老待遇能够保障基本的生活。新农保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制订了较为科学的筹资基数和筹资标准,农民的基本养老金与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挂钩。“东莞模式”缴费基数按每人每月400元核定,从2002年起每年递增25%,2000年11月至2005年12月,所缴的保险费为当年缴费基数的11%。“苏州模式”缴费基数按照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参照上年城镇企业职工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左右确定,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个人账户。如果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农民的养老待遇大致能够达到40%的替代率。这样能够保障参保人退休时的基本生活,克服了老农保“保富不保贫”和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由于选择的投保档次过低出现的养老待遇主子养老作用微乎其微的尴尬。

4、养老基金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大账户小统筹的模式,改变了老农保的单一的个人账户的模式。如“东莞模式”中规定,当年所缴的保险费为当年缴费基数的11%,其中将8%记入个人账户。“苏州模式”规定国家、集体的补助补贴和参保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或由个人全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90%左右记入个人名下,建立个人账户;10%左右建立统筹基金,适时为已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农民适当增发养老金,以及给参保死亡人员家族计发丧葬补助费。

5、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衔接。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基本与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一致,区别主要在子缴费基数的不同,通过调节缴费基数可以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因此,也可以说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通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平台。在苏州实施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明确规定,具备条件的乡镇企业职工可直接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暂不具备条件的,先加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步骤上,采取逐步过渡的措施,即根据农村各类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逐步实现并轨。

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评价

(一)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作用分析

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政策效益。从社会效益来看,解决了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更大程度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更好地发挥社会“稳定器”的调节作用。从经济效益看,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有利于缩小和缓解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扩大的趋势。如苏州市,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快速推进的2003、2004两年,也是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两年,2001年苏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为6.1%,2002年增幅为6%,2003年为8.8%,2004年为12.31%。据估算,全市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老人基本养老补贴这两项制度就使农民人均增收达300元,拉动了农民人均纯收入近5个百分点。农民收入的增加直接刺激了消费市场,从而也推动生产增长。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普及无疑对加快人口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具有十分明显的政策效应,因为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原有“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它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而它是代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是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对我国农村原有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探索,因而它一定程度上具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一些问题,同时作为一种新型的制度模式又面临新问题的考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立法的依据不足。目前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依据还是1992年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而这个方案已明显落伍了,由于没有关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各地农保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他们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险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二是资金的可持续性问题。目前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中,一半左右来自于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镇两级)和村级集体积累。在目前地方财政普遍吃紧,而承担的社会事务不断增加的条件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一个刚性的制度安排,没有国家和省一级财政的支持,其今后地方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对养老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三是基金运营的困境,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成问题。目前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及存在银行。在目前银行低利息时期,养老基金保值都困难。增值更是无从谈起。以县为单位的基金管理模式在技术层面上也难以胜任基金的保值增值。四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弊端。目前以县为中心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得基金分散、运行层次低和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体制上存在政事不分的弊端,县级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际上担当了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双重角色;同时,县级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着管理手段缺乏、规模不经济、易于受当地行政干涉、容易发生道德风险等弊端;五是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接轨问题。尽管确定了体制转轨,但并未形成合理的转轨成本筹集与分担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更多地是通过与企业的讨价还价。因此,能否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把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的养老体系,试点结果是否具有推广性尚待观察。

综上所述,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较原“方案”,克服了原制度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因而制度本身更为科学和合理,是体制的上一次创新,是制度上的一次飞跃。但是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又面临上述一系列问题的考验,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否做到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财务上的可持续性。从目前来看,这一问题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建设

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产生是我国部分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整个经济实力的增强,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覆盖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成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对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从目前情况来看,应建设好“六大机制”。

1、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机制。这是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不断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立法先行是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政策和国家制度安排的特征的具体体现。在目前不具备全国统一立法的条件下可单行立法或制订地方性条例。对目前经实践证明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尽快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巩固下来。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法定权利,各级政府的责任,财政拨款支持的初始额度以及逐年增长的比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设置,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公民享受养老保障的程序,侵害公民社会养老金权利行为的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在条件成熟时单独制定全国农村社会保障法案。使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改变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一直是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的局面。

2、建立公共财政对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支持机制。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主要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支持,这是发达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经验。要保证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地方财政预算每年要确定一定的比例,切出专门的一块,充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而且要随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目前,由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已使中央财政困难重重,省级财政也主要对落后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进行转移支付,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完全依赖于地方财政,但从长期发展来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要逐步体现中央财政和省一级财政的责任,这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目前条件下,可通过税收和相关金融优惠政策来支持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3、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机制。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是目前养老基金面临的共同问题。从国外的做法来看,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是实现其保值增值的主要途径。因此,国内不少学者提出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通过私营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建议。笔者不太主张农村养老基金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商业化运作实现保值增值的做法。原因是农村养老基金是农民最基本的养老保障基金,不是发达国家“三只脚”(基本保障、年金保障、商业保障)的养老保障体系,多支柱保障体系,可以实现投资风险的分散,而且由国家出资的基本保障基金,一般也不进入资本市场;其二是我国的资本市场的规范和成熟以及相应的制度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全国社保基金涉足证券市场几年来,运营的效果尚难理想。其三是商业化运作的成本较高。也有人建议,我国应该从上到下垂直建立各级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经营。这是一个过于理想化的想法,因为这不符合公共管理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农村养老基金的管理思路:一是建立省;市(县)两级政事分开的管理体制,行政单位负责制定政策,事业单位负责基金管理。农村养老基金由省、市(县)共管,省级负责基金管理,县(市)饭店基金的收缴和发放;二是尽快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并拓宽基金运营渠道,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中央政府每年发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优惠债券,或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银行储蓄优惠利率;建议确定一定比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投资一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样既保证基金有较高的回报率,又可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开放式的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外部监督制度,以保证基金安全。适当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基金运营情况。

4、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风险担保机制。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财务运行的风险对地方政府的考验主要在于:一是能否保证相应的投保贴补率(50%左右);二是能否承担转轨的成本(对老年农民的养老补贴“三是将来收不抵支时能否兑现对参保者的养老承诺,并使养老待遇随经济发展增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生危机时最后由中央财政兜底,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没有中央财政的托底,也没有省级财政的托底,现行的做法隐含着未来制度的风险将全部由地方政府承担,这显然不符合国际上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通行做法,也有悖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原则。为此,笔者建议,从现在起就要未雨绸缪,各级政府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风险储备基金。地方政府(市、县二级)的风险储备基金每年从土地出让金、土地拍卖收入中提取一块,财政预算专门安排一块,预算外收入切出一块,专门用于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风险储备基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中央和省一级也应从发达地区上缴的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人中提取一部分作为风险担保金。各级风险储备金可由省级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