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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计划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计划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促进首都现代农业发展,繁荣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壮大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助力首都新农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利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标准,公平竞争。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全市统一评审标准,公开评比、公平竞争。

2.差额评选,两级审核。由各区(县)科协负责按照评审标准和办法,对五类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报审;市级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确定给予奖励支持的名单。

3.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经费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4、全国先进,择优推荐。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名额,从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范围:正式登记并通过年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经市、区(县)科协正式批准命名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条件:

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目标;具有综合标准的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经常化,每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推广的实用技术基本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依靠科技为农民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增收,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农业科技服务专家

推荐范围:长期致力于服务“三农”,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面貌改变提供技术支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推荐条件:

服务“三农”工作连续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科技项目促使农民增收致富,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

(五)专业技术指导员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第一线,对农民日常的农业生产给予全面、及时、具体的指导的区县、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条件:

在基层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与服务对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生产技能水平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成绩显著。

三、实施程序

(一)每年7月初,市科协下发评审通知。

(二)区(县)科协按照通知精神,通过本区(县)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审信息,凡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并根据推荐条件及地区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区(县)内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向市科协和市财政局推荐的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区(县)的媒体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县)科协和财政局在8月20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

(三)市级专家评审组对所有上报项目进行终审。终审期间对上报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该项目3年内参评资格,并减少所在区(县)下一年度参评数额比例。评审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进行工作检查。

(五)市财政资金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补助,市财政局于次年年初将预算指标批复区县财政局。

(六)市财政局、市科协在次年年底前对项目验收,区县科协、区县财政局于次年10月31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科协。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区(县)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受表彰的“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

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促进朝阳区现代农业发展,繁荣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壮大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助力首都新农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利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标准,公平竞争。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全区统一评审标准,公平评比、公平竞争。

2、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按照评审标准和办法,对五类项目进行报审。区级专家评审组从各地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的推荐名单中择优评审,确定给予奖励的名单。

3、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安排专项资金,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经费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张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4、两级表彰,双向支持。获得区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可以获得区财政支持;同时,区科协、区财政局将评选出的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向市科协推荐,参加全市的评选表彰。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范围:正式登记并通过年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经市、区(县)科协正式批准命名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条件:

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目标;具有综合标准的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经常化,每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推广的实用技术基本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依靠科技为农民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增收,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农业科技服务专家

推荐范围:长期致力于服务“三农”,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面貌改变提供技术支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推荐条件:

服务“三农”工作连续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科技项目促使农民增收致富,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

(五)专业技术指导员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第一线,对农民日常的农业生产给予全面、及时、具体的指导的区县、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条件:

在基层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与服务对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生产技能水平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成绩显著。

三、实施程序

(一)每年6月下旬,区科协下发评审通知。

(二)各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精神,通过区域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审信息,凡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同时,根据推荐条件及区域特点,参考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在本地区、本单位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在7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区科协。

(三)组成区级专家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期间对上报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该项目3年内参评资格,并减少所在地区或部门下一年度参评数额。评选结果在区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年度“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区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年度“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进行工作检查。

(五)对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补助,并于次年年初将奖励经费划拨到各地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

(六)各地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于次年10月初对获奖励项目进行检查,并于10月15日前对项目验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区科协。区科协、区财政局在次年10月20日前后对获奖项目进行验收。市科协、市财政局在次年年底前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推荐优秀组织和个人参评,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受表彰的“朝阳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朝阳区科普惠农先进个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区科协将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朝阳政务网、朝阳科普网、《朝阳报》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

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12年,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全国启动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奖补标准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各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50万元。

为加强对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成立了2012年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工作评审组,由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单位部门专家组成,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推荐评审工作组依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从各地州市推荐上报的107份申报材料中,评选出32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8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6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15个科普示范社区。评审结果将在自治区科协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再推荐到中国科协、财政部参加国家评选。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年,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将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金总额一亿元,将在全国奖补农技协21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10个,农村科普带头人270名,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5个。日前,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已经联合向地方科协和财政部门发文,要求各地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推荐条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均可到本县科协和财政部门申报;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可到同级科协和财政部门申报。目前,全国申报推荐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预计全国评审工作将在9月底前完成。

*、*两年,中央财政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其中0.5亿元重点向西部倾斜,共评选表彰了960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31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1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320个农村科普带头人、20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这些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扩大产业规模,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推广,带动更多的农民依靠科技致富,培养了一大批新型农民,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肯定,受到了农村科普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欢迎,在科普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引进、推广大量农业新品种新技术。960个受表彰对象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的经费占奖补资金的比例为25%,仅次于购置科普设施设备和科普资料的支出。据不完全统计,获得*年表彰的310个先进单位和个人仅*年一年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近2000项次,平均每个受表彰对象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比*年多3—5项,为推进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提高了农民科学素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对象长年来依托农技协和示范基地,采用科普宣传、科技培训、参加科普日等多种途径,向周围农民传授新思想、新方法,推动农民向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年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平均开展技术培训70次,开展科普讲座25次;平均更新宣传栏内容23次,发放图书资料20种1.7万余册,使1100多万农民受益。他们还积极参与组织全国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科普之春、科普大集、科技下乡等重大科普活动,得到了广大农民的信任与好评。据不完全统计,*年的310个受表彰对象在*年“全国科普日”、“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开展科普宣传1100余次,发放科普资料748万份,接受宣传的农民达120多万人。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开展以来,相当一部分表彰对象的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大,有的甚至成为本产业的龙头。在他们的带动下,一些产业已成为具有当地特色的支柱产业。同时,表彰对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生产规模跨地区拓展,带动了周边县域的经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年受表彰的310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受表彰一年来辐射农户33万户,比上一年增加了10%,辐射面也大大增加。在他们的带动下,更多的农民提高了科学生产技能,走上了科技致富的道路,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搭建了农村科普社会化平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以来,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得到科技部门、农业部门、教育部门、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农业科研院所的支持与合作,搭建起农村科普社会化平台,有效地整合了社会科普资源,推动了农村科普工作的进展。*年受表彰的辽宁省普兰店市元台镇利兴村蔬菜协会使用奖补资金20万元作启动资金,争取到镇政府等各方面支持170万元建立了辽宁省第一家农民科技文化培训中心,建筑面积达700平方米,拥有培训室、实验室、质检室、图书室、电脑室等设施,常年开展科普活动,传播科技和文化。

——促进农产品流通。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学习科技发展生产的同时,不少单位还积极更新管理理念,树立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意识,注重以市场为导向促进生产及产品流通,建立了产品销售流通网络。*年受表彰的广西宾阳县黎塘莲藕专业协会得到奖补资金后,建立起蔬菜批发市场,占地面积达2.6万平方米,年交易8000多万公斤,成交额上亿元,成为广西县级最大的民营莲藕蔬菜批发专业市场。同时成立“农技协服务大院”,开通农业科技网站,莲藕供求信息,积极为会员引进品种和莲藕销售穿针引线。

——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开展,推动了一些受表彰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依靠科技创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促进他们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经统计,受表彰单位共有注册商标868个,40%获得部级产品质量认证,54%获得省级产品质量认证。还有的单位积极开展节能环保、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等,努力与国际化接轨。

——开发乡土人才,改变农村科普人才结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对象长期扎根农村,推广先进品种技术,开展科学普及工作,进行现代农业示范,他们常年为农民传授科学生产方法,讲授科学技术知识,成为农村基层科普工作者的优秀代表。广大农民说,过去是城里人来农村传授科技,现在是本乡本土的能人现身说法。这些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的科技培训来自生产、经营实践,是农民之间的交流,农民易于接受。*年受表彰的310个表彰对象一年来开展科技培训共计9310次,培训农民373万人,比上一年增加8%,培养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改变农村科技人才结构,提高了农村科普人才比率。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主要职能: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重大问题调研与政务信息、文电处理、秘书事务、重要文件起草、科技宣传、档案管理、工作、局机关人事劳动、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文明机关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部门管理。

组织拟订科技发展的战略与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实施科教兴区的有关战略、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对策和科技进步的年度工作目标,并对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与措施,指导、协调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国科技进步区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考核以及各镇街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对应市科技局的处室为:办公室、环境条件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高新计划科

主要职能:

负责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培育和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创新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产业化计划、青年学术带头人带课题进修计划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组织信息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引进和转化工作,开展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示范推广,培育软件产业和软件服务业;承担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创业园区等创新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的认定,以及省工业科技攻关应用基础、自然科学基金、高技术研究、青年科技基金等计划项目和软件企业、软件产品的管理工作;

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联系和管理工作;

负责科技扶持政策的贯彻、实施和落实工作,负责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制订,会同有关部门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科技三项费用、各项科技发展基金、科技专项经费及科研机构事业费等经费,使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

贯彻执行促进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制订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兴农工作,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协助管理星火计划项目,促进农村科技产业化发展;组织国内外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大力扶持创汇农业;负责全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组织送科技下乡活动;协助管理农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和社会发展科技试点、示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组织、审核、申报并协调实施重要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科技计划统计年报及科技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对应市科技局的处室为: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处、科技计划处、农村处,负责区科技创业园的管理工作。

三、科技成果科

主要职能:

负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监督实施,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组织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成果鉴定,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划密、推广及评审奖励等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事项;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归口管理科技保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宏观管理科技第三产业,研究拟订技术市场、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归口负责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系,组织项目引进和科技合作工作;组织和管理技术贸易活动;审批、认定、管理技术贸易机构和民办科技型非企业机构;归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发放技术贸易许可证;调处技术合同纠纷和科技成果纠纷。归口负责科技人才的引进,科技人才培养选送、表彰等工作。

对应市科技局的处室为:科技成果处。负责区“科技超市的管理”工作。

四、知识产权科(挂区信息中心牌子)

主要职能:

负责区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专利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及计划;协调、指导专利、咨询、中介、开发等服务机构,协助依法调查处理专利纠纷和冒充专利的行为;组织指导专利技术实施及专利技术贸易工作;开展国际专利合作与交流。

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镇街、各单位的专利申报工作;依法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组织专利技术转化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专利实施及专利申请资助计划;组织开展国际专利合作与交流。

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有关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科技信息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协调解决计算机网络建设、互联及国际互联网的运行和安全等重大问题。负责科技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管理计算机病毒的防范。组织、协调和指导科技信息技术应用和企业信息化工作;承担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应市科技局的处室为:知识产权处、市科技信息中心。

五、科普科

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