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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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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中关于“紧急情况”的范式

通向国际数字团结的国际发展法之路

论公正与公平待遇的习惯国际法特征

论美国政府对房利美和房地美的监管

中国在变动世界经济法律秩序中的作用

中国海外资源能源投资法律问题调查报告

美国成本分摊安排规章之演进及其启示

论知识产权最惠国待遇制度的生成和特征

南北关系视角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论国际投资仲裁中拒绝司法救济之新途径

论公平正义作为国际投资条约的价值取向

第四届WTO法律问题年度专题研讨会综述

出口税应作为保护南非选矿业的法律策略

双边科技合作协定知识产权条款评析

人权保护还是贸易保护——劳动权的视角

金融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路线图述评

欧美等国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争端初探

当下国际社会金融规制与监管改革的发展趋势

境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发展的新思路

2008年WTO争端解决情况及中国参与述评

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的发回重审权浅议

中外行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功能之比较

国际投资法制和政策制度的未来:完善之路径

后危机时代信用评级监管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中国入世10年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述评

规制有害国际税收竞争的国际组织问题探讨

中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缔约实践和面临的挑战

论世界银行政策性贷款条件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实证分析

直接持有体制和证券统一实体法——中国的视角

论欧盟内部市场跨境金融服务限制措施的认定标准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国际法效力之反思

美国次级债风波对我国金融监管法理念创新之启示

美国判例法中的管制性征收及其认定标准的演变

2007年WTO争端解决活动及中国参与情况述评

促进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的制度:概论

论货方参与索马里海盗赎金的共同海损分摊

双边投资条约在武装冲突情况下的适用问题研究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国际监管的发展与趋势

国际投资和贸易维度下简易包装措施的合法性分析

私人通过援引DSB裁决在ECJ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分析

“中国加入WTO十年的争端解决实践”研讨会综述

浅议《国家与WTO:变化中的国际法基础》的若干译法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股东代表仲裁条款研究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7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综述

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得税复征之检讨与完善路径

国际经济学范文第2篇

如上文所述,当前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师的实践创新能力薄弱,师资队伍的欠缺影响了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的教学质量。总体而言,当前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的水平难以满足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具体来说,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践类课程教师对实践类课程授课内容的讲解不够透彻和细致

由于缺乏专业实践活动经历,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师对实践类课程知识要点的理解完全依据教材,对课程中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的阐释相对粗糙,甚至对教材中的一些与最新实践活动不符的内容难以察觉。这导致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师对授课内容的讲解不够透彻和细致。

(二)实践类课程教师教学方法单一

难以将抽象的知识形象化、具体化由于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师自身实践经历匮乏,其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是照本宣科,难以将空洞、抽象的知识联系实际,进行针对性的案例教学,或在案例教学中对案例背后的实践技能知识进行充分、有效的挖掘,从而难以将抽象的知识形象化和具体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所以课堂教学效率提升难度较大。

(三)实践类课程教师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的能力有限

由于当前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专业教师缺少系统性的专业实践活动经历和从业经历,实践类课程教师尽管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但是实践与创新能力相对薄弱,其对学生的专业实践活动难以进行有效的指导,并及时解决学生专业实践活动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显然,这不利于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成因

综上所述,当前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实践类课程授课教师的实践创新能力不强。结合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造成当前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相对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设缺乏足够的积淀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属于应用经济学范畴,目前国内众多综合型大学、财经类与外语类高校以及独立学院均举办了该专业。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办学主体,独立学院举办该专业的时间相对较晚,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设方面,独立学院缺乏足够的积淀,举办该专业的人才基础相对薄弱。这使得,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独立学院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较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建设水平提升较为缓慢。

(二)独立学院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缺少有效的战略

相对于理论性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的战略。由于独立学院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时间相对较晚,实践性课程师资队伍建设经验较为欠缺,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培养的内在规律缺乏足够的认识,所以难以在短期内制定出有效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战略。显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的提升。

(三)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师缺乏专业实践活动经历

如上所述,就目前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师资的构成而言,大多数教师为高校毕业不久的青年硕士或青年博士。这些教师虽然学历水平相对较高,但是缺乏专业实践活动经历。这使得,在实践类课程的课堂教学中,相当一部分教师感觉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课堂教学水平提高难度较大。

(四)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师缺乏有效的职业规划

诚如我们所知,高等学校教师的成长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难以一蹴而就,而在高校教师的成长过程中,依据自身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发展规划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具备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才有可能不断提升自身的教书育人能力。而从当前独立学院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师很少制定切实、有效的职业规划。这导致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实践类课程教师难以不断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水平和专业技能,从而不利于实践类课程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总结

国际经济学范文第3篇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是在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一门系统的和独立的理论,它的出现大约在本世纪四十年代,即以凯恩斯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学派兴起后不久,几十年来,国际经济学研究吸引了西方许多经济学者的注意力并不断得以发展,新的方法和学说层出不穷。国际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国际金融理论和国家货币政等。最近几十年来,在以克鲁格曼、弗里德曼等经济学家的推动下,国际经济学一般理论各个方面方面均获得了持续和富有成效的发展。

一、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一)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1、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H-O-S理论一直占据中心地位,但是“里昂

克鲁格曼又考察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与贸易型式的关系。竞争的经济被允许贸易时,即使它们有着相同的偏好并从贸易中得益。克鲁格曼又发表了《产业内专业化分工与得自贸易的利益》该理论模型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这两个基本假定,使新贸易理论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二)新贸易政策理论的发展

贸易政策理论是较早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学理论之一。早在本世纪20年代末,作为“新重商主义”的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中就指出:“政府的机能不能不扩大,这从19世纪政治家来看,或从当代美国的理财家来看,恐怕要认为是对于个人主义之极大侵犯,然而我为之辩护,认为这是一切现实的办法,可以避免现行经济形态的全部毁灭。”[3]在国际贸易方面凯恩斯主张政府干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利用贸易顺差保持国内充分就业。

本世纪70年代之后,新自由主义占据了经济理论的中心位置,主张政府应该对国际贸易进行适度的干预。作为其中的代表弗雷德曼认为:“自由市场的存在当然并不排除政府的需要,相反的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经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时常所做的是大大减少必须通过政治手段来决定的问题范围,从而缩小政府直接参与竞赛的程度。”[4]

1、贸易保护理论的新发展

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纷纷出现。DominickSalvatore在的《国际经济学》一书中列出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自动出口限制,技术、行政与其他法规限制、国际卡塔尔、倾销、进出口补贴等。[5]目前较为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保护论以及环境有限新贸易保护论。

1994年,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在《新贸易保护主义》一书中提出,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旨在通过减少国际贸易和对整个经济的重新定位及使其多样化,让它朝向地区或国家内生产的最大化方向发展,然后以周边地区作为依赖对象,并且只把全球贸易作为最后选择。”[6]其代表人物是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

他们认为在目前的世界环境中,自由贸易所带来的问题比其期望解决的问题多,鉴于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施新型的地区主义“自力更生应该成为国家内部以及一个地区的国家之间的一个共同目标,这样可以使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满足需要和提供服务,如果经济活动市委自力更生提供服务,那麽他们对国际贸易的依赖程度就会降低,经济增长会受到无情竞争的影响也会减少,当生产和就业必须一致为了满足地方需要而服务时,就应该重新将经济活动定位,使其摆脱出口导向的模式。”[7]

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后,既可以利用本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福利,又可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为使地区经济发展,来实现贸易平衡和保护世界环境,这就需要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基本观点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进入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受到低增长和高失业率的困扰,增加了大工业的保护,抵制发展中国家的进口,1993年发展中国家将近1/3的出口产品受到发达国家的配额制和其他非关税壁垒限制。

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主要表现在借保护世界环境之名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衰退的劣势产业,其主要论点是:由于人类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污染产品进出口,同时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2、国际贸易的内生性增长的新理论

长期以来,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的增长可以带动国内生产效率的提高。以哈伯勒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是新观念、新技术、新管理和其他技能的传播媒介,国际贸易可以充分利用没有开发的国内资源、刺激国内生产者提高效率,同时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贸易使劳动具有了经济规模性,因此国际贸易可以称为“经济增长的动力”。

为了从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角度进一步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正面作用,经济学家罗莫和卢卡斯提出了内生性增长理论,他们认为一国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国际贸易后,将长期取得加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效应,这主要因为国际贸易可以使该国加快技术引进、吸收、开发以及创新过程,扩大生产经济规模,减少价格扭曲提高资源利用率等[8]。

3、不完全市场竞争下的新贸易政策理论

不完全竞争的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市场结构的类型决定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贸易形式,因此依据国内外市场结构的状况来选择指定贸易政策可以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利益。80年代初以来,以布兰德、斯本色、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以“战略性贸易”为核心的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认为,在规模收益可变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政府干预的贸易政策只要使用得当能够使一国从相对自由贸易中获益。

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经济学家根据不同的市场结构,讨论各种贸易工具如关税、配额、进出口补贴和进出口税等,在各种市场结构下的运用结果,得出了不同市场结构下应该运用的最佳政策工具,与此同时,他们还指出在寡头市场结构下,贸易政策可能会使干预者获得有利的“战略效应”,并通过抽取和转移他人经济利润以及获得更大的外部经济来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9]新贸易理论对市场运行的优化、干预政策的制定等均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

(1)不同市场结构中贸易政策的制定

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将其研究领域集中以下两种市场结构中贸易政策的制定上:

①考虑战略互动作用对出口市场的影响。

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在假设一国市场上的国内公司具有市场力量,并同具有市场力量的国外公司竞争基础上,对政府施加的贸易政策如何影响公司行为以及市场运行结果进行探讨,这就是所谓“战略出口贸易政策”问题。对于战略出口贸易政策问题,他们根据80年代初提出的布兰德?斯本色模型,分析了寡占市场下厂商进入对贸易政策选择的影响和“一致性推测”的寡占行为,指出厂商进入的可能性进一步削弱了出口补贴促进进出口的作用,更多地加强了出口税收鼓励进出口的作用,同时“一致性推测”这种寡占行为对于自由贸易是最佳的。

②探讨国内市场上战略互动的影响。

他们在假设具有市场力量的国内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基础上,探讨政府政策的作用,这就是所谓“战略出口贸易政策”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克鲁格曼首先经过对外部经济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进行重新定位之后,提出了建立在外部经济基础上的“出口促进型进口保护理论”,即将外部的规模经济作为独立的幼稚产业加以保护。另一方面,克鲁格曼建立了一个存在规模经济和寡头垄断市场下,以贸易保护促进出口的模型。

通过这一模型可以看出,国内公司的边际成本与国外公司的边际成本成负相关,通过关税保护可以提高国外公司的成本。克鲁格曼还把研究与开发、学习效应与国内公司的边际成本联系起来,认为贸易保护会导致研究与开发的投入的提高,使得外部经济效益提高。[10]

(2)贸易政策工具的选择

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在对不同市场结构下的贸易政策工具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现有的不完全竞争的模型下,有关最佳贸易政策工具的选择方式:在国内外的市场结构均为完全竞争情况下,自由贸易政策是最优的,但是当一国商品的进口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程度的优势时,关税可以改善贸易条件并提高福利;在国内外市场结构均为垄断竞争的情况下,贸易形式表现为规模经济与产品差异的行业内贸易,这时对差异产品征收最佳关税可以改善贸易条件和提高福利;在国内市场是完全竞争但国外市场是垄断情况下,可以通过将国外企业的超额利润抽取一部分作为关税;在国内市场是垄断但国外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则可依据国内产业发展情况,采取关税或配额政策;在国内外市场都处于垄断时,可以依据不同的贸易模型如古诺双头垄断模型等制定不同的政策。

保罗?克鲁格曼则认为如果某个国家的政府能够设法保证占领本个某一市场的企业是本国企业而非他国企业,就能以牺牲他国的产业为代价,确保本国企业在这一产业领域内的发展,也能够提高本国的国民收入与福利。他与詹姆斯?布兰德合作发展了国际双头垄断模型,在这一模型的基础之上,他假设有一个本国厂商和国外厂商,在国内外市场中进行竞争,在本国开始征收进口关税的情况之下,外国厂商在国内市场的交货成本上升,其边际成本上升,本国厂商产量上升,边际成本下降,这将最终导致在国内外两个市场中,本国厂商的销售量上升,外国厂商销售量下降,本国厂商不仅加强了在国内市场上的优势,也加强了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从而将在出口市场中获利。[11]克鲁格曼因此认为政府可以实行对每个产业加以保护的政策,直到该产业成本下降到具有在世界市场上的优势为止。

二、国际金融理论和政策

1997年发生在东亚地区并波及到整个世界的金融危机,推动国际经济学界对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国家货币政策、国际资本流动、汇率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国际金融和政策理论有国际金融安全、克鲁格曼的货币汇率理论、国际货币一体化等。

(一)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负面影响

世界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趋势已成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出一个重要特征,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分工的发展,经济国际化对世界金融一体化提出了客观要求。随着电讯技术的普及和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跨国银行空前的海外扩张,国际银行业竞争加剧发达国家积极开拓、控制新兴市场等等,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迅速。此外,各国金融管制不断放松,国际投机活动的加剧,以及为逃避各国政府种种限制以取得自由化的举措国际金融一体化趋势经过80年代的发展,到了90年代已形成了国际金融一体化一个高潮,对促进世界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般认为,世界经济一体化是指世界经济活动超出了国界,使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经济活动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进而形成世界范围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机整体。或者说,是指世界各国均参与全面的经济合作并到任何一国或经济领域的变动均会引起世界经济整体动状态。世界金融一体化是指各国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政策等方面互相依赖、影响而产生的逐步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趋势。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表现是:各国金融政策倾向一体化;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重点是离岸金融市场与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证券投资国际化);资本流动自由化、国际化,这是世界金融一体化最突出的表现,它包括货币兑换自由、资本在行业间转移自由和资金进出自由。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体系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一定程度上限制国际

首先,世界金融一体化使得国家金融政策的独立性受到削弱,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特别是国际金融一体化加深了世界各国在经济领域内的相互依存,各国所执行的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国际收支的调节政策和国际储备的管理营运,都将对其他国家产生较大的影响,这已经成为各国中央银行不得不共同处理的问题。其次,国际资本力量的强大于国家的相对弱化,冷战后,国际市场的统一、金融自由化的加快、技术革命的促动,使国际资本空前扩张。在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场合下,资本力量已经超越了国家力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巨额资本高速游走,瞬息万变,资本的扩张和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改变了政府发挥作用的环境,增加了政府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变数,财政和货币政策的自主性被严重削弱(如国际资本流动的“溢入溢出效应”对国家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影响)。

这些巨额流动资本完全是在任何单个民族国家的管辖的范围之外发挥作用。而民族国家,包括是最发达的国家,无论从实力、理论、法律还是从技术上都无法做到防范于未然,都无从控制国际游资的冲击。最后世界金融一体化提升了国际金融组织在全球政治经济中的权力地位,在特定的时期对于民族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提出了挑战(如IMF亚洲金融危机中的表现)。由于金融活动的全球化与金融监管国别化之间的矛盾加剧,呼唤全球性的金融体制,监管体系与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这必将导致各个民族国家金融决策的某种弱化,必须肯定,从长远看来,这种弱化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趋势,是不可阻挡的,但是这种的让渡必须是相互的和对等的,不能被某种强权,尤其是金融霸权所利用和滥用。

2、国际金融一体化对国家安全威胁着安全。

首先,国际金融市场上巨额游资的存在对于民族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提出了挑战。表现在①巨额资本快速的流入流出对于国家经济的巨大影响。②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战略上的失误及经济结构上的缺陷,成为易受国际游资冲击的对象。

其次,金融创新促进了世界金融一体化,也对民族国家的经济安全提出挑战。①金融创新加剧了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由于国际金融传导机制的存在,使得民族国家面临着日益增大的国际金融风险。②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不仅为国际游资对国家进行冲击提供了手段,而且使得通过国际金融市场直接掠夺一国的财富成为可能。

再次,国际金融体系内的权力分配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随着世界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国际金融体系中的权力分配更加有利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操纵着国际金融体系中游戏规则的制定,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内对发达国家的依赖不断加深。在国际金融体系存在着巨大的结构性缺陷的前提下,发展中国家将始终面临着金融风险对于经济安全的挑战。

3、国际经济体系中的金融霸权

二战结束以来,金融霸权已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在冷战时期,两弹一星,亦即核子工程、宇航工程曾是世界强国争霸的战略领域。在冷战之后,特别是在实际之交的今天,信息业与金融业则成为全球战略的基础。今天,世界上所有的经济发达国家,无不力图抢占现代金融的制高点。前美国政治学会会长、哈佛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亨廷顿在《文明冲突与重建世界秩序》一书中列举了西方文明控制世界的14个战略要点,其中第一条“控制国际银行系统”、第二条“控制全部硬通货”、第五条“掌握国际资本市场”都与国际金融领域有着密切的关系。冷战后,由金融霸权所主导的国际金融秩序呈现两种趋势,一是发达国家内部对金融权力的争夺日趋激烈,另一方面,西方金融霸权又联合起来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控制。

70年代末,以格拉斯为首的一批美国左派经济学家首先提出了“金融霸权”的概念,所谓金融霸权是指以大银行家和大机构投资者为核心的金融寡头及其政治代表,通过控制经济活动施以重大影响并以此牟取暴利或实现其他政治、经济目的的一种社会关系。[12]金融霸权理论认为,金融霸权的权力主要在于①控制货币资本或其他信用工具;②利用金融衍生物;③金融行业趋于垄断。金融霸权控制企业的两种工具是控制资本流动并设置金融市场各种参数。金融霸权对国际关系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国际资本流动,二是进行国际金融投资,三是操纵各种国际经济组织。

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金融霸权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后果日趋凸现。从对国内经济结构影响来看,金融霸权通过控制资本流动,不仅可以改变左右一国的产业结构对各个部门的经济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还会促成泡沫经济的形成,降低政策的效力并影响政府的行为。从对国际经济影响看,金融霸权控制国际资本流动的直接后果是加剧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金融霸权会以通过各种形式从发展中国家抽走极为稀缺的资金,同时又会扭曲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使其经济与社会失衡加剧,最终导致南北国家经济差距不断扩大。

(二)克鲁格曼的“萧条经济学回归”

保罗?克鲁格曼在最新出版的《萧条经济学的回归》一书中指出,我们不应以短期的救火态度来看待1997年以来的危机,而应认识到一个国家经济在全球化时代面临的两难选择的三个方面,即“三难选择”是当今国际经济体系的内在特性。

所谓“三难选择”,即克鲁格曼早些时候所说的“永恒的三角形”。它指的是下述三个目标中,只能达到两个,不能三个目标同时实现:①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②汇率的稳定性;③资本的完全流动性。

例如,在1944年至1973年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中,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的稳定性”得到实现,但“资本流动”受到严格限制。而1973年以后,“货币政策独立性”和“资本自由流动”得以实现,但“汇率稳定”不复存在。“永恒的三角形”的妙处,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一目了然地划分国际经济体系各形态的方法。

克鲁格曼认为欧洲货币联盟和历史上的金本位制,均选择“汇率稳定”和“资本自由流动”,牺牲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中国大陆则是选择“汇率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性”,放弃“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即只开放“经常帐户”,不开放“资本帐户”。

克鲁格曼认为,“三中择二”是国际经济体系内在的“三难选择”的体现,可追述到国际经济学中著名的蒙代尔──弗莱明定理。因此,不顾其它两个目标,单追求一个目标(如发达国家近年来向发展中国家所推销的“资本完全自由流动”),在理论上是占不住脚的。那么,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在1973年以后选择了“资本自由流动”和本国“货币政策独立性”这两个目标呢?克鲁格曼认为,这是因为它们对“汇率不稳定”的承受力较大,而这又是由于国际资本市场对发达国家的信心较大,使发达国家贬值幅度可以恰到好处,不至于过度。

相反,国际资本市场对发展中国家信心不足,结果造成发展中国家贬值往往在资本外逃压力下过度。因此,克鲁格曼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三中择二”,应是选择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稳定”,而放弃“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他高度赞赏中国中央银行近来连续降低利率的政策,认为中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是其他亚洲危机国家所不具备的,其原因正在于中国没有开放“资本帐户”,没有实行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他说,中国的选择,对于防止世界重演1930年代的大萧条,意义重大。[13]

(三)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西方学者对不同层次的货币一体化进行了划分:(1)汇率同盟。(2)假汇率同盟。(3)货币一体化。(4)货币联盟。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具体说来又主要是与以下一些因素有关:(1)相同或相似的通货膨胀率;(2)要素流动的程度;(3)一国的经济规模与开放程度;(4)商品多样化的程度;(5)工资、价格的(变动浮度);(6)商品市场一体化的程度;(7)财政一体化程度;(8)政治因素。

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经常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同时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在货币中立问题方面:弗里德曼和卢卡认为因为有理性预期的存在,长期来看,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并不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应该存在着与通货膨胀率毫不相关的自然失业率。在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方面,在对“货币中立建议”西方学者进一步运用时间不一致性观点来考察货币一体化的成本。

(四)国际汇率问题

与商品市场一样,外汇市场交易也有一定的行情和价格变动,所谓汇率即外汇买卖的价格,它等于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交换的比率,国际汇率问题在国际经济学理论中一直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从历史上看,关于汇率的理论有汇率决定的贸易论或弹性论,汇率决定的购买力平价论、汇率决定的货币主义理论、汇率决定的资产组合平衡理论等。最近十几年来,对汇率的模型与动态分析、汇率与购买力平价关系、资本帐户研究分析等较为吸引经济学界的关注。

1、汇率的模型分析

汇率决定理论是西方外汇汇率理论的核心,70年代以来,由于浮动汇率制取代了固定汇率制,汇率的变动幅度以及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方面,出现了固定汇率制下从未出现的异常现象,为了从理论上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学者构建了许多模型以分析

(1)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弗兰克尔模型

1975年弗兰克尔和罗德里格斯提出了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该模型实际收入y,价格水平P,名义利率I(相应的外国需求等变量则标星号)。即有下列等式成立:

mt=Pt+kyt-θit(1)

mt=Pt*+k*yt*-θ*it*(2)

其中,K,K*,θ,θ*均为参数。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一个最重要的假设就是购买力平价。

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是以购买力平价说作为自己最重要的前提假设,并且假定现实世界是一个能进行无阻力、无成本和瞬时调节的世界,这就保证了无论在长期或是短期,购买力评价都是成立的。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它将人们的注意力重心转向了资本市场,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联系起来研究。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在方法上的就是发展了一种关于汇率决定的存量分析框架。

(2)粘性价格的货币模型--多恩布什模型

1976年,多恩布什提出了多恩布什模型。而多恩布什则假定:资产市场价格(如利率、汇率等)是瞬时调节的,而短期内商品市场价格是粘性的,即短期内购买力平价假定并不成立。但多恩布什模型保留了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的长期均衡的基本决定因素。多恩布什认为,短期内产品市场仅仅是缓慢地调整,金融市场的调整似平要快得多,事实上瞬间完成的。金融市场为了弥补商品市场价格刚性,会对扰动作出过度的调整;而在长期内,则会慢慢趋向于回到其长期均衡水平。

(3)罗伯特?卢卡斯以及斯托克曼的一般均衡的汇率决定模型

进入80年代,罗伯特?卢卡斯以及斯托克曼于1982年提出了一般均衡的汇率决定模型,从某种意义上说,一般均衡模型是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的延伸和推广。它把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由两个商品进行贸易推广到充分多个商品在两国间进行贸易。

(4)布兰森的资产组合模型

布兰森认为个人会将其财富配置于各种可供选择的资产,这其中最常见的是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以及本国证券和外国证券。各国货币的比价决定于各种外币资产的增减,各种外币资产的增件源于投资者对资产组合比例的调整,这种调整会引起国际资本的流动,从而影响外汇供求和汇率的变化,资产组合模型将货币只当作人们可能选择持有的一系列资产的一种,强调了不同的资产组合对汇率的决定以及影响作用。[14]

2、保罗?克鲁格曼的汇率动态研究

保罗?克鲁格曼认为贸易流量对汇率变化反应迟缓,为进入一国市场,进口商和出口商必须承担一定的沉没成本,他们的未来收益采取一种货币形式,而成本则采取另一种货币形式,当汇率的未来变化不确定时,他们未来赢利也不确定。在短期内汇率对贸易流量没有什麽影响,因为不确定性诱使贸易商继续等待,但此后为回应基本冲击,汇率必须发生大幅变动才能使市场出清,这样,最初的波动就会对汇率变动产生放大的影响,在《目标区域与汇率动态》一文中,保罗?克鲁格曼认为,当汇率接近区域上限时,由于预期未来汇率会下跌,投资者就会减少货币持有量,从而导致汇率迅速下降,在目标区域的下限,情况正好相反。[15]

3、南方国家的汇率风险

目前发展中国家汇率所面临的风险极为巨大。这是因为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对于发达国家的利率变化极为敏感,而后者完全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控制之外。加州大学著名国际经济学家艾其格林等人的一项最新研究成果揭示,从1975年到1992年,100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危及的触发,与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利率(简称“北方利率”)变化密切相关。“北方利率”每增长1%,“南方”银行危及的可能性就增长3%。

这是因为国际资本(尤其是证卷资本)流入主要是在“北方利率”降落之时,一旦“北方利率”上升,国际资本就有可能掉头回转。不完全信息经济学告诉我们,货物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市场失灵”程度不同,后者更受“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影响。因此,“北方利率”的上升,不仅提高资本回转的可能,而且增加了对“南方”银行的“逆选择”:高利率只吸引过度乐观的“南方”借款者,从而加剧金融危机的爆发。

4、购买力评价对国际汇率的影响

目前对一个经济发展衡量指标有计算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传统计算方法以及购买力平价(PPP)方法,传统计算方法是根据本国货币与美元的汇率,把按本国货币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折算成美元来计算国民经济的规模。传统计算方法的缺点是在计算一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时,把国民生产总值以美元汇率计算,而没有把该国货币和购买力因素计算在内,购买力平价方法与传统的汇率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购买力平价的方法,利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转换因素,将本国货币在国内市场上的购买力按国际市场价格折算成美元,来估算一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例如把中国每年生产的东西都按国际市场的价格计算,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就比较国内价格计算大了许多。

DominickSalvatore在《国际经济学》提出汇率决定的购买力平价理论是建立在没有交易费用、没有关税及其他限制条件,贸易自由的基础上,并认为汇率的变化与两国的物价水平的变化率之间存在比率关系。这虽然在在短期中汇率常常与购买力平价预测存在较大差别,但是购买力平价理论在长期或纯粹货币扰动引起的情况下,能够给出相当不错的均衡汇率的近似估计。[16]

彼得?林德特也认为:“从长期看,在价格水平同国际汇率之间存在一种可以预期的联系,一种由商品和服务能够在一国或另一国购买这种事实所造成的联系,这便导致把国家通货价格同汇率联系起来的购买力平价假设”[17]彼得?林德特提出汇率与购买力平价相联系的公式为:P=R×Pf

在这里汇率R表示以美元计算的外国通货(比如说英镑)的价格,而价格水平P与Pf则分别表示本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以本国货币计算的价格水平。

如果把购买力平价方程式同本国的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货币数量论方程式结合起来,便产生了基于货币供应与国民总产值的一种汇率预测。可以用公式:

r=P/Pf=(M/Mf)×(Kf/K)×(Yf/Y)

表示。

注释:

1,DominickSalvatore:《国际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页4

2,刘向民:《保罗?克鲁格曼及其经济理论》,《经济学动态》,1997年2月,页74

3,凯恩斯:《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页323-324

4,弗雷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商务印书馆,1986年,页16

5,DominickSalvatore:《国际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页211

6,TimLangandColinHines:“TheNewProtectionism”,Eathscan,PublicationsLtd.,London,1994,Page3

7,TimLangandColinHines:“TheNewProtectionism”,Eathscan,PublicationsLtd.,London,1994,Page126

8,DominickSalvatore:《国际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页260-261

9,易定红:“新贸易理论政策述评”,《经济学动态》,1999年3月。页63-64

10,易定红:“新贸易理论政策述评”,《经济学动态》,1999年3月。页65

11,刘向民:《保罗?克鲁格曼及其经济理论》,《经济学动态》,1997年2月,页75

12,柳永明:“论金融霸权”,《经济学家》,1999年5月,页68

13,参见保罗?克鲁格曼:《萧条经济学的回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页145-151,页199-200,PaulKrugman:“TheReturnofDepressionEconomics”,ForeignAffairs,May/June1999

14,陈东:“西方汇率决定理论的新发展”,《经济学动态》,1996年8月,页46-49

15,Krugeman:“TargetZonesandExchangeRateDynamics”,QuarterlyJournolofEconomic,August1991

国际经济学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秩序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金融、税收和运输关系(通称跨国经济交往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各国政府对经济交易活动干预管制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国际经济现实生活中客观形成的,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共同组成、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而国际经济法学则是适应解决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的客观需要,在二战后突破传统的部门法学分科界限的基础上融法学和经济学于一体而形成的一个新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注:对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概念和范围,法学界的认识还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的分歧。请见陈安教授的论文《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边缘性、综合性和独立性》,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64页。)在中国,国际经济法这一新兴学科是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发展起来的。在过去20年历程中,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走过了一段蓬勃发展的路程。(注:关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在过去20年中的发展情况,可参见曾华群教授《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一文,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9页。)

在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之际,国际经济法学界同仁都在关注和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向问题。笔者认为,今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密切相关,经济全球化将对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方向和研究任务产生深刻影响。现不揣冒昧,拟就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认识,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势

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总是由于它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引致的。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与习惯构成的综合的法律体系,要认识和把握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必须从当前和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基本特点,及其对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影响来考察和分析。

正如众多经济学家共同指出的,进入21世纪,由于资本扩张和科技进步引起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加强,这是未来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广泛、复杂和深远的,其意义有待于人们进一步研究和认识。就其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而言,至少促使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出现如下几个新趋势:

1.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迅速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造成各国相互依存关系的不断加深,各国经济关系日渐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相互交织、彼此影响的状态。正如江泽民主席所指出的,“当今世界经济已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1]这种相互依存的客观经济现实,要求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照顾到对方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国际合作与协调成为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互依存带来相互合作的需要”,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协调则“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规范”。[2]因此,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各国相互依存与合作关系的加强,必然促进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的长足发展。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国际经贸框架协议的形成,以及负责全面落实和监督这些多边协议规则执行的常设行政机构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WTO的多边协议规则调整的关系内容不仅扩大了GATT调整的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关系范围,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等领域,在这些历来属于各国国内法管辖的领域里确立起一套新的国际统一原则规范。我们应该看到,目前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多边协议确立的新的国际统一规则,仅是调整有关跨国服务、技术和投资关系的初步法律框架。随着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初步框架如何运作的具体规则和程序将会进一步健全、丰富。同时,WTO已经开始新的“千年回合”谈判,新一轮的多边谈判可能涉及环境保护、劳工标准和竞争政策等议题,从而可能导致上述领域内新的国际统一规范的形成。此外,像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也将会推动区域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标准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的继续发展。上述这样一些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决定了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中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多边统一原则规范的数量比例,将会明显提高,其所调整涉及的领域范围和程度,也会愈益深广。

2.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发展过程的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矛盾更趋激烈

经济全球化发展是建立在南北贫富悬殊并继续扩大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我们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仍然充满着矛盾和问题。据世界银行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全世界20%的最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相同比例最不发达国家的30倍;而在90年代,这一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成为60倍。“全球经济的发展肯定不能长久地建立在少数国家发达、多数国家落后的基础上。世界经济需要新的动力,世界市场需要新的补充。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盛,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2]因此,未来经济全球化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广大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的巨额债务负担、贸易条件恶化和外部援助匮乏等紧迫问题,改革现存的造成南北经济发展失衡的旧的国际经济体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就决定了在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然贯穿着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这也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的新时期国际经济法发展变化的另一重要特征。

3.作为国际经济法重要渊源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趋同性逐渐增强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各国在普遍选择实行了对外经济开放的发展战略的同时,对内也先后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以市场经济作为国内经济动作基础。在早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对国内一些尚未市场化的产业领域,如民航、铁路、电讯等公用部门和服务业,进一步实行自由化政策,如放开对服务业部门的价格管制、经营范围和企业进出产业的限制,打破少数企业对一些部门的垄断,以促进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进行了允许企业自由进出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对外资开放更多的产业部门。经济转型国家则从废除指令性计划入手,解除价格管制,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使产业结构调整逐步从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过渡。这种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促使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尤其是有关涉外经济法制之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减弱,而趋同性增强。这不仅表现在各国的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民商法律部门,而且也反映在像反垄断法、竞争法这类公法方面。[3]各国政府为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市场机制接轨,必然要参照有关国际经济规则标准来调整、修改国内的经济政策法规。这也是21世纪各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

4.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正在形成

促使当前经济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可以说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跨国界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改变传统的生产、销售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同时,也对现行的适应于传统商业交易活动方式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例如,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产生的合同的成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安全保护、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以及税收征管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各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缺乏相应的调整手段和规范措施。目前,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为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正加紧研究制订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的法律政策和措施。(注:自1996年11月以来,为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财税部门先后发表了各自的政策研究报告,经合组织也在1998年8月了《电子商务税收框架条件》,这些报告和文件分别就如何解决现行的税法和税收协定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困难,提出初步的对策思路和方案。参阅:Luc Hinnekens,Looking for an Appropriate Jurisdictional Framework for Source-State Taxation of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Commerce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Intertax Volume 26 Issue 6-7,1998.)因此,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构成的,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的形成,将会是国际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经济全球化与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任务及方法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是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我们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宗旨,在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和中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提供科学的法律理论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方案。在新世纪要进一步贯彻这一宗旨,使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为此,必须从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在分析研究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的基础上,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从而在更高的起点上确立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战略思想,确定我们的研究任务。

基于前述关于经济全球化对未来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我们认为,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在20世纪,尤其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前,南北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在国际商品的不等价交换之争,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障碍是各国在关境边界上执行的关税和进出口限制贸易政策制度。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各国的进口关税已降到很低的程度,进出口数量限制措施已被明令废除,各国的商品市场将全面开放。因此,21世纪影响市场准入的主要因素已由各国的边界政策制度转为各国边界内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矛盾和斗争,也从商品不等价交换之争转向经济政策和规则之争。落实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框架协议,需要各成员国之间在国内经济体制和产业政策上更加协调统一。例如,有关农产品、纺织品和服务协议的实施,关系各国的农业和产业政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则涉及各国的技术政策、投资鼓励措施和企业经营体制;而服务市场的开放将要求改革国内流通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如何消除各国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规则的差异给跨国经济活动造成的障碍,南北国家之间意见分歧。这些分歧本质上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斗争的继续。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该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围绕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南北国家的矛盾斗争这一主线,抓住中国加入WTO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进行动态追踪研究,比较借鉴研究和对策研究。这是新世纪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应有的战略思想,也是我们确定今后的研究任务的指导思想。

基于上述认识和分析,笔者以为,在新的世纪里,至少在今后10年内,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应着重对以下这样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1.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问题

这是一个关系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理论问题。经济主权原则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过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努力和斗争,在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等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中确定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各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每个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有制定法律进行管辖和处置的权力。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政治独立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项基本原则。[4](P71-82)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这一传统的法律原则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前所述,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协议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各成员国国内经济体制和政策的调整修改。例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国内外资法中有关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以及出口比例要求等可能扭曲贸易关系的规定。《农产品协议》的实施,则要求成员国承诺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5](P364,140)而且发达国家进一步主张,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议题必须包括与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体制有关的问题,如贸易竞争与劳工标准问题;出口生产与环境保护问题;国际多边贸易原则与各国竞争政策的一致性问题等。传统的经济主权领域随着市场的开放,正受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侵蚀。西方的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向,是民族国家界限的模糊和主权观念的淡化。[6](P13,151)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坚持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是否需要重新认识经济主权原则的涵义?如何协调处理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与加强国际相互合作的关系?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

2.中国“入世”后如何充分有效地运用WTO的法律框架体制趋利避害,在发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同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庞大复杂,在它目前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框架下,还有许多具体的运作规则将随着国际法律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健全和完善。对WTO体制的研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过去对“入世”利弊的分析,往往将两者割裂开来看待,其实利与弊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关键在于我们应如何运用多边协议的有关原则规范,使其利的一面变成矛盾的主要方面,使弊的一面降到次要位置。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国开放其金融、证券市场为例,它既有利于中国今后大量吸收外国间接投资的资金,也带来了日后外资对国内银行和证券业的竞争和冲击,以及国际游资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但如果我们能有效地利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保留条款以及《GATS金融服务附录》中有关慎重措施的规定,就能在逐步放开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的过程中,使外资的竞争、冲击和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此需要充分地认识和研究WTO体制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和例外条款的运用,追踪分析WTO对有关贸易争端案件的处理,注意吸取有关国家在市场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如何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的问题

这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大课题,主要包括如何逐步实现对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外资企业法与内资企业法、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制的并轨问题,国内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问题等。这些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正确认识国民待遇原则及其与鼓励、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的关系,考虑到符合国际惯例规范要求的公平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的建立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则应重视对有关国家相关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大胆吸收其中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科学内容和合理成分。

4.现代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

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传统的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难以调整和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经济关系和利益。例如,传统的商标权概念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解决互联网上域名争端的困惑,现行所得法中的所得分类和来源地识别规则在跨国电子商务所得课税方面存在的适用问题。研究解决这方面法律问题的对策方案,要解放思想,随时跟踪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注意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处理技术法律问题。例如,在解决跨国电子商业利润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如果局限于从传统的物理存在的概念框架来寻找来源地国家对有关电子商务所得的课税依据,则难以找到公平合理地协调和解决居住国和来源地国税收权益分配问题的方案。因为各国现行税法上的营业机构、场所和履行地等概念用语,是在适应传统的商业活动方式下征税的需要和合理性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而跨国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的电子空间市场中进行的。我们应该突破以非居民在境内有某种固定有形的物理存在作为承认来源地国行使征税权前提的传统观念束缚,寻求更能在网络数字经济条件下反映经济交易联系和营业实质的来源地课税连结标志,才能实现跨国电子商务所得的国际税收的合理分配。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要在上述这样一些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实现突破性的进展,取得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的成果,必须善于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尤其注意采用综合联系的方法、比较借鉴的方法和跨学科研究的方法。

我们之所以强调综合联系的研究方法,首先是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是一个由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组成的综合的法律部门。[7](P26)现代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交叉渗透。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国际影响增加,对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需要联系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经贸惯例;研究有关国际经济条约,也必须结合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规范。因此,你们只有突破传统的法学分科界限的束缚,采用综合的研究方法,才能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方面,比较研究的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比较分析各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异同,有助于我们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对有关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考察研究,也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掌握其动态趋向可能对彼此间经贸交往产生的影响。在当今各种双边和多边性国际经贸条约空前发展的形势下,除了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比较外,还应重视对同类性质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比较研究,尤其是这些协定在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从而对我国谈签和执行类似条约实践应采取的立场、原则和方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国际经济法调整规范的对象是跨国的经济关系,研究国际经济法律问题必须结合对国际经济关系和跨国经济活动现象的分析。离开了法律赖以存在发展的社会经济关系基础,就法论法,就不可能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规律。在21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将更多地受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采用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乃至自然科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发挥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才能更好地揭示国际经济法律的本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参考文献

[1]江泽民。在俄罗斯国际关系学院发表的演讲〔N〕。人民日报,1994-09-04。

[2]江泽民。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4-11-16。

[3]王晓华。反垄断国际统一立法的现状和前景〔J〕。外国法译评,1995,(1)。

[4]陈安。国际经济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5]汪尧田,周汉民。世界贸易组织总论〔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

国际经济学范文第5篇

1.1从教师和学生专业方向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国贸专业的就业方向出发,各个地方院校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应结合本院校专业特色和教师团队的研究领域,对学生进行专业方向的划分,总体涉及贸易理论、贸易实务、电子商务、金融、物流、企业管理等方向.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选择一个确定的学习方向.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应从学生所选择专业方向的职业需求出发,合理区分实践教学内容.贸易方向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贸易实务、单证实务等涉及商品进出口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金融方向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银行业务、证券投资、保险业等涉及金融理论和业务的基本技能;电子商务方向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电子交易、电子商务认证等涉及电子商务经营规律和工作原理的基本技能,通过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教学,可以全面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性.

1.2从专业基础条件和学校实际资源出发实践教学课程的安排,必须立足各个院校的实际资源和基础条件,具备可实施性,不能够好高骛远、纸上谈兵.当前,各个地方院校国贸专业基本都配备了电子商务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校企联合.实践教学课程内容的设置应该紧密围绕校内外各种有效资源,充分考虑实验室的师生配比、实训基地的容纳力、实习方式和实习内容的科学性、实习周期的有效性和实习教师的全程指导力度,使实践教学环节能够做到紧凑、充实、有效.

2国贸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安排

国贸应用型人才教育既不是单纯的职业技能培训,也不需要上升至经济理论研究.因此,国贸本科教育中的实践教学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国贸问题的分析能力、国贸实务的操作能力、国贸政策与规则的学习能力以及国贸业务的控制能力.在上述目标的指导下,实践教学课程安排应该是立体化和多角度的,在本科教学的全过程渗透实践教学环节.

2.1课外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课程应该按照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技能等层次,循序渐进地安排实践教学内容,并贯穿于整个本科教育,让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掌握必备的、完整的、系统的知识和技能.课外实践的重点是利用有限的校园资源和空间,对学生的操作技能、知识运用能力、综合职业能力进行训练,包括课程设计、技能竞赛、职业技能训练等,将所有的课外实践教学通过学分加以考量,并归入学生的人才培养计划中予以承认.

2.1.1英语实践教学课程国贸专业因其与国际的紧密连接度、英语实用的广泛度,客观上对学生的英语水平有更严格的要求.除在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中尽可能多地采用双语教学提高商务英语水平外,英语的课外实践环节,还可以利用多样化的英语竞赛来展开,包括参加大学生英语竞赛、校内英语辩论赛、口语翻译比赛、职场英语口语与写作强化训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英语使用水平.

2.1.2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在专业课学习阶段,可以通过组织一系列的专业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和能力,包括校内模拟炒股比赛、企业参观、专家讲座、热点问题辩论赛、阅读大赛、模拟商务谈判、全国高校商务技能大赛等形式,引导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和思考,加强主动思考的能力.

2.1.3综合实践教学课程国贸专业涉外性对从业人员要求较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还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习能力、工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综合实践课程,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大学生创业指导、演讲与辩论、劳资纠纷风险防范、投资分析与实战技巧、职场礼仪实训、求职技巧、户外团队竞技性比赛等,既涉及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又突出经济类学生的专业特点.

2.2模拟实践教学国贸模拟教学平台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技术,提供完全仿真的国际商业贸易环境的软件系统.模拟实践教学应覆盖在实际业务中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包括进出口实务模拟、外贸单证函电模拟、国际结算模拟、外汇保证金交易模拟、会计模拟、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模拟、投资模拟等.国贸专业课程的实务性非常强,模拟教学平台的运用,改善了以往比较薄弱的专业实验教学环境,改变了学生动手能力差,理论学习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各个具有极大操作性的系统中,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模拟实践教学环节,应加大教师对学生业务水平的有效引导,在实验过程中补充关于国际惯例和技术认证标准的变更,汇率的变动、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等最新信息,以保证封闭模拟平台与真实经济信息的同步性,提高实践效果.

2.3校外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课程的第三个层次是校外实践,建设实习基地.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可与当地进出口公司、货运公司、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单位加强联系,签署合作协议,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或聘请实习基地工作人员进行校内培训.校外实践教学的另一种方式是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为行动指南,推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外贸企业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形式,鼓励创业团队成员根据各自不同的特长进行具体分工,分别进行调研分析,完成创业计划的市场调查、财务分析、营销策略、风险评估等不同环节.结合国贸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以服务地方经济、与特定区域经济发展紧密联系为宗旨,面向区域战略性支柱产业,鼓励和支持国贸专业学生与行业、企业联合,找到契合点,推进地方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的发展.不论是直接参与政府、企业的实训,还是以创新创业的方式真实体验外贸业务,整体校外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熟悉了解今后工作环境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学生更加客观和全面地了解对外贸业务中的各个流程,找到自身与岗位设置要求的差距,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锻炼工作中的学习能力与公关交际能力,同时也为学生提前就业开辟途径,打牢基础.

3国贸专业实践教学考核体系

随着地方院校国贸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定位的不断深化,实践教学课程设置的比重也逐步加大,然而,如何确保实践教学环节的效果,除了科学的实践教学课程安排,还取决于灵活有效的实践教学考核体系.为有效地推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保障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的培养质量,就必须增强考核体系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由于实践教学课程设置环节多、跨度大,考核体系需要多层次、多角度地构建,才能够有效评估学生的实践成绩.

3.1统一考核和独立考核统一考核是指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综合起来加以统一考核,即将实践教学成绩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科总分.独立考核是指将社会实践作为一个独立的教学过程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记入若干学分.模拟实践教学一般以统一考核的方式计入总成绩,由教师确定板块系数;课外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多以独立考核的方式予以评价,规定课外和校外实践教学的总学分,并按照部级、省级、校级的活动等级给予不同的学分,学生可以自行选择实践教学的方式和内容参与实践环节,并获得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