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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施方案

重点实施方案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培育壮大我县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积极承接国际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进一步明确重点产业招商目标、招商任务、招商人员、招商项目、招商对象、招商方式、招商责任,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努力引进和发展一批支撑我县经济发展、在国内省内有重大影响的特色产业集群,实现我县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跨越。

二、重点产业

根据我县产业发展的特点和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全县重点抓好以下七大产业:(一)新型建材产业;(二)矿产品深加工产业;(三)电子通讯产业;(四)食品制药产业;(五)机械化工产业;(六)现代服务业;(七)现代农业。围绕七大产业,主攻大项目,主招大客商,特别要瞄准世界500强、国内300强企业及各类产业中的“领头雁”企业,重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

三、主攻方向和区域

(一)新型建材产业:重点引进优质不锈钢、涂料等项目,主攻浙江和广东佛山、番禺等地;

(二)矿产品深加工产业:重点引进永磁、发光、贮氢等新型材料及应用产品生产、研发项目,引进麦饭石、铜钴镍有色金属深加工等项目,主攻上海、浙江宁波、内蒙包头、广东深圳等地;

(三)电子通讯产业:重点引进数码音频、音响、手机、电脑等龙头企业及线路板、连接线、变压器等电子元器件配套项目,主攻广东东莞、中山、深圳,江苏昆山和香港、台湾、日本等地;

(四)食品制药产业:食品加工业重点引进橙汁加工,以生猪、肉牛为主的肉制品加工,萝卜、辣椒深加工等项目;制药业重点引进半夏初加工及经销企业、螺旋藻加工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主攻浙江新昌、上海、福建、广东等地;

(五)机械化工产业:重点引进模具加工、汽车零配件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塑脂、胶水等项目,主攻浙江永康和广东广州、深圳、东莞等地;

(六)现代服务业:做好四星级酒店、汽车总站等项目的推介工作,抓好同年寨、金盆山旅游项目开发和推介,招引大型物流企业和农特产品批发交易中心投资建设主体,主攻深圳、上海等地;

(七)现代农业:重点引进脐橙汁加工、辣椒、萝卜、肉制品深加工企业,和10000亩以上优质油茶种植基地,千头以上肉牛养殖项目,主攻江苏、福建、广东东莞和台湾等地;

重大基础设施方面,由县建设局负责做好第二自来水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项目推介工作。

四、目标任务

(一)引进新型建材产业项目5个,签约资金2亿元以上,实际进资1亿元以上;

(二)引进矿产品深加工产业项目4个,签约资金1.5亿元以上,实际进资1亿元以上;

(三)引进电子通讯产业项目10个,签约资金4亿元以上,实际进资2.5亿元以上。

(四)引进食品制药产业项目3个,签约资金1亿元以上,实际进资0.5亿元以上;

(五)引进机械化工产业项目4个,签约资金1.5亿元以上,实际进资1亿元以上;

(六)引进现代服务业项目2个,签约资金0.8亿元以上,实际进资0.5亿元以上;

(七)引进现代农业项目4个,签约资金1.5亿元以上,实际进资1亿元以上。

五、明确责任分工

重点产业招商坚持以产业招商分队招商为主的形式,采取外出驻点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网络招商相结合等方式,每个重点招商产业配挂一至两名县领导作为责任领导,配备若干部门为责任部门,确保一个产业有一名县领导、一个责任部门、若干小分队、一个目标、一笔经费(详见附表)。同时,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做好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开发、推介及立项审批工作;由外经贸局牵头,负责做好招商分队、招商项目的调度,客商参观考察的联络和项目的洽谈、推进工作;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做好园区内产业的布局规划、园区内企业的安商服务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产业责任领导要加强对所挂产业的招商指导和调度,并参与该类招引项目(企业)的评审和项目的洽谈;各招商分队队长为本分队招商第一责任人,副队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分队招商引资任务的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1071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控制在0.09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10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石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10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10.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市环保局牵头,镇配合,进一步规范峡石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村镇、镇、、镇、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村10月底前完成部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10.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100%,办结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快发展现代林业。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专项建设。拟在色威、和平、麻日、尤拉西等乡种植俄色茶7000亩。

(二)加快道路绿化建设。开展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沿省道实施道路绿化工程,恢复治理道路两旁植被,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三)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巩固退耕还林5.1万亩成果,加强对330万亩天然林管护和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四)吾西后山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实施吾西后山植被恢复治理工程1200亩,资金来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15-2016年底完成项目主体建设。

(五)县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工程。属川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项目,国家计划投资1800万元,目前建设资金还未到位,待资金到位后进行建设。

(六)依法治县集中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林政专项整治行动,拟在雄龙西、甲拉西等乡开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偷拉盗运、非法加工、乱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林政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未来两年中重点工作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县林业局2015-2016年重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林业局重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项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协调调度和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督促检查。制定重点工作计划,顺排工期,拟定完成时限,工作进度实行月报、季报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到位,保证工程质量,强化档案资料管理,专卷归档,资金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分项工作任务、措施及责任人

(一)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实施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专项建设,2015年在色威、和平、麻日、尤拉西等乡种植俄色茶7000亩;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作业设计,落实建设地点,2015年4月组织进行人工造林完善后期管护工作;工作责任人黄波。

(二)加快道路绿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责任人黄永贤、黄波。

(三)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每年度按时完成全县5.1万亩退耕还林国家政策性补助,261.283万亩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加强领导组建机构,强化政策落实,层层签订森林管护责任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确保资金兑现公开、公平、公正;工作责任人黄永贤、黄波。

(四)吾西后山植被恢复治理工程。2015年实施吾西新区后山植被恢复一期工程,完成1200亩人工造林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对工程建设质量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工作责任人刘刚。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为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我村一体化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现结合我村实际,就做好北林木村七项重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全市、全县农村工作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建+”理念,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突出村庄整治、环境美化、乡风文明、和谐平安四大重点,提高村级党员干部服务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责任感,切实解决北林木村当前形势发展最需要、问题反映最强烈、群众要求最迫切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建设“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贡献湖泽力量、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坚持把宏观决策变为微观操作,立足实际,突出特色,鼓励创新,打造经得起实践、时间和群众检验的“民心工程”。

2.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补齐短板,整体推进北林木村各项工作,优先解决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大、呼声高、要求迫切的问题。

3.坚持协调联动。建立两委全面负责、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合力推进机制,确保责任明确、配合紧密、运行高效。

三、重点工作

1.农村党的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党建+”理念,全面落实基层党建“五化”(项目化管理、标准化实施、一体化推进、社会化运作和惠民化目标)要求,推动农村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管理考核、教育培训、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一支“五强”型(强政治、强能力、强管理、强自律、强素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推广网格化服务典型经验。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有关规定,鼓励村干部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加强农村思想文化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杜绝黄、赌、毒,提高农民文明素养,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参与宗教信仰活动,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推进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十个有”( 即有一个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有一批社会宣传阵地、有一好人好事榜、有一系列优秀家风家训评选展示活动、有一个微信公众号、有一个村民议事会、有一个村史展示室、有一个乡村讲堂、有一支志愿服务队伍、有一个文化品牌)建设。

2.农村“颐养之家”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勤俭办家、持续运行”的原则,统筹运用村各种资源,高位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建设,打造农村留守、独居、困难老人的“精神家园”。完善管理运行制度,充分发挥“入家”老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进一步使颐养之家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可持续、可操作具有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人颐养农村,就近居家养老愿景,成为党建和社会民生事业的出彩工作。

3.农村经济发展。依据地资源禀赋和优势,按照规划引导土地流转,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重发展现代农业、绿色农业,引导村外出经商成功人士回乡参加商会,发挥商会在招商引资和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抓好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农业服务,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共进。搭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互动发展。到2019年底前,实现村级电商服务站全覆盖。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积极开展贫困村结对帮扶、智力帮扶和项目帮扶,大力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计划,增强村级经济发展后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管好集体资金,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切实改变全村经济薄弱现状,大力支持村集体产业发展,将脱“空”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和村两委任期目标。全力推进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危房改造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社会扶贫等“九大扶贫工程”,抓好产业扶贫,实现未脱贫贫困户8户、贫困人口17人全部脱贫。

4.农村健康卫生服务。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农村健康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全民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基本健康体检,全面推进村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村民健康教育,倡导健康饮食,建设健康环境。积极推进健康村镇、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意识。重点加强北林木村饮用水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落实村级诊疗制度,扩大诊疗服务报销范围,提升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推进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2017年9月底前实现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管理。

5.农村服务管理。以新型城镇化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建设村文化广场、休闲活动场所,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推进村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强化“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主体责任,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巩固完善农村综合治理,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身诉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建设和谐平安乡村。

四、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成立由村委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七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全村七项重点工作。围绕所牵头负责的工作,主动履行协调、调度、督导、考核工作,与各负责人签订好责任状,督促负责人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目标任务

一是确保*年实施的20个重点贫困村完成建设任务,达到省定验收标准;二是新启动罗家坝、苏家坪等20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思路和主要措施

实施整村推进是解决重点贫困村脱贫的有效措施,要继续坚持“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办法,坚持农民自身投入与参建单位帮扶和项目扶持并举,以农民自身投入为主;坚持建设致富骨干产业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相统一,以调整产业结构,建设致富骨干产业为主;坚持发展经济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相协调;坚持发展与管理同步推进,要按照“四基兴村”的思路,即建脱贫致富的基础产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的基本素质,建强基层组织,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1、领导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参建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必须定期到贫困村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每个村由一名县级领导带一个以上县直单位驻村指导、督办和协调整村推进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人员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参建单位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驻村帮扶,原则上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3、规划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组织驻村工作队会同相关乡镇进村入户,摸清实情,结合实际,制定好重点贫困村建设规划和目标,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贫困村达到验收标准;对*年新启动的重点贫困村,根据省确立的整村推进工作12条验收标准,结合村情,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年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农民素质教育的任务,明确乡镇、村和参建单位的责任。

4、扶持落实。各参建单位要组织一定人力、物力、财力对重点贫困村予以扶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民宗局要确保将财政扶贫资金总量的80%以上用于重点贫困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局重点负责重点贫困村的公路建设;县扶贫开发办重点负责重点贫困村的产业建设、饮水解困等;县民宗局重点负责贫困村的民居改造等;县水利水产局重点负责重点贫困村的安全饮水、农田改造、水利设施建设;县农业局主要负责重点村的沼气池建设;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农综办要将项目和资金向重点贫困村倾斜;县教育局负责重点贫困村村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教育扶贫”,确保贫困村适龄儿童入学,提高受教育程度;卫生部门要大力开展“卫生扶贫”,努力改善贫困村的卫生医疗条件和解决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科技部门要对贫困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使其掌握1—2门实用技术;文化部门要深入农村、进村入户,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精神生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过程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进全社会对扶贫工作和贫困人口的关注,创造良好的扶贫工作舆论氛围。在重点贫困村中继续实施“321”帮扶工程;对贫困劳动力开展“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转岗就业,增加收入。

5、督办落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重点贫困村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督办,半年一次检查交流(7月底8月初),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对规划不落实、帮扶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好的乡镇和参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按期完成任务。

三、工作制度

1、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参建单位、各乡镇重点贫困村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2、县每年年终评出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建设先进乡镇3个、优秀工作队(组)3个、优秀工作队员10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

3、各乡镇、各参建单位的“一把手”对本乡镇和所驻的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把县委、县政府下达给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的建设任务纳入对单位“一把手”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与单位评先表模、文明单位的申报挂钩。

4、*年实施的18个重点贫困村,各乡镇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迎接省检查组验收;*年实施的20个重点贫困村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成建设任务,达到省定验收标准;*年新启动20个重点贫困村,各乡镇要不等不靠,广泛发动群众,掀起决战贫困、建设家园的热潮。

四、考核验收标准及评分要求

(一)主要内容及标准

1、扶持贫困户建成人平1亩高效经济林(园)或每户扶持一个增收项目;

2、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

3、每户转移培训一个劳动力或培训一个科技带头人;

4、村级经济要有一个特色突出、形成规模的主导产业,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

5、“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的农户占总户数的50%以上;

6、应搬迁的贫困户基本完成搬迁任务;

7、村主要道路达到水泥路或沥青路、砂石路标准;

8、群众基本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室内室外卫生整洁;

9、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群众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

10、村村通电、通邮、通电话、通广播电视;

11、扶贫资金项目实行公示制并落实到位;

12、有村规民约,管理民主,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