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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

财务舞弊

财务舞弊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务舞弊;舞弊手段;财务指标;风险识别

一、研究背景

我国“新兴”资本市场由于市场的监管不力钻空的投机倒把者屡见不鲜,从一开始就受到虚假财务报告的严重困扰。不论是曾经轰动一时的德隆系、格林柯尔系、操纵股价的琼民源、被大股东掏空的三九医药这类大型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还是中小型企业做假账进行会计舞弊都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造成大众对公司的诚信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公司的运作,最终损坏的肯定是企业自身的利益,而且还会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成果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国内外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分析研究有一定成果防治也达到成效,而针对中小型企业财务舞弊的研究比较匮乏。因此,本文就从财务指标研宄中小型公司财务舞弊的常用手段手段和如何识别财务舞弊。

二、文献综述

国外以美国对财务舞弊问题的研究最为深入,成立了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全美反财务报告舞弊委员会等机构都对财务舞弊有专门的研究,而其资本市场又有着悠久的历史,监管力度较中国市场成熟有效,为财务舞弊的控制及治理方向研究提供了条件。

国内学者以中国市场的财务舞弊事件为样本也进行了很多有意义的研究,例如余玉苗、吕凡(2010)以财务指标增量信息的研究角度识别财务舞弊风险,刘桂良、叶宝松、周兰(2009)以2003-2007年度5645家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其中209家舞弊公司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特征,并进一步分析财务舞弊的治理。吴革、叶陈刚(2008)从已发表的文献中选取其中35个具有代表性的财务报告舞弊特征指标,选取1998-2006年被证监会处罚的舞弊公司作为样本,从财务报表和公司治理,对特征指标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显示,股权集中度、每股净资产差异率、非主营业务利润率、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等特征指标在不同程度上对财务舞弊的行为都具有一定影响。

三、以某公司为例辨认财务舞弊

该公司2013年与2014年申报项目金额对比情况:

从上图及2013年收入对比可以看出该公司的收入是呈现增加状态,根据计算该公司2013年的增值税的税负率为0.49%,2014年的增值税税负率为0.4%,对比该公司2013年与2014年的税负水平可以看出税负率是呈反向增加的趋势。

采取比率分析法和指标趋势分析法分析得出以下疑问点:

1、进项税额的增长率与销售收入增长率之比值大于1。

2、应税销售额有明显的增长趋势,但应纳税额却成负增长,二者基本应同步增长,但此时明显不配比。

3、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都有明显的增长,但税负率却有明显的下降。

通过合理运用对财务报告的三种分析方法对该公司财务报告的分析,不难辨认出该公司存在公司财务舞弊情况。说明现目前大多数的财务舞弊是能够通过对该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分析,得出正确的答案。若合理运用,规范市场行为,即可减少很多中小企业妄图偷税漏税而做出的财务舞弊事件,更好的防范与治理会计舞弊。

减少财务舞弊除了做好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治理结构外,更重要的是加大市场规范监督治理。防范和治理会计舞弊问题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更需要外部防范和治理机制的监督和强化。而这些的根本要求就是财务舞弊能够被识别,所以明确的分析并识别财务舞弊就成为我们当前的任务。

四、防治财务舞弊

(一)财务舞弊产生原因。财务舞弊产生原因最主要的根源是因为利益的驱动。企业为了能够或得更多的利润逃避国家的税收企业负责人选择会计造假,而会计人员因为自身的道德素质或者单薄的法律意识为了自身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按企业负责人的授意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而且国内法律环境的缺陷也很大程度的纵容了会计造假。政治经济环境中存在的或多或少的问题更是促使了各种财务舞弊的产生。

(二)财务舞弊的防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防治财务舞弊,首先我们必须得规范财务舞弊范围,形成完善的识别财务舞弊系统。分析公司财务报告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除此方法可能我们还会有更多更系统的方法,将这些方法整理运用起来是我们的当务之急。能够准确而快速的识别财务舞弊将极大的震慑投机倒把之徒,减少大部分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实现外部审计的独立,使外部审计能够更加客观不受公司影响的做出公正正确的审计结果。

在各方面都做好的情况下依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唯利是图的选择一己之利而做出财务舞弊的宵小之徒,不必对其客气,一定要加强加大惩处力度,增强会计法规威慑。加强外部审计奖惩制度,对做出不公正或错误审计报告的会计事务所严惩不贷。

参考文献:

[1] 普丽萍.财务报表舞弊审计相关问题的研究[J].时代金融,2015,02:182-183.

[2] 余玉苗,吕凡.财务舞弊风险的识别――基于财务指标增量信息的研究视角[J].经济评论,2010,04:124-130.

[3] 章静婷.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及手段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8:102-103.

财务舞弊范文第2篇

徐武杰,男,硕士在读,上海大学,研究方向: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

摘要:部分上市公司为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操纵利润并虚构财务报表,致使证券市场财务舞弊案频发。本文通过揭露新中基公司财务舞弊案例,总结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财务舞弊;虚假交易;利润;舞弊手段

一、财务舞弊概述

财务舞弊是公司内部人员或实际控制人为了谋个人私利的最大化,蓄意隐藏真实的财务数据,用不实、错误的财务报告欺瞒投资者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也越来越多。这些财务舞弊案件的发生,无疑都对投资人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不仅涉及经济利益的损失,更有可能由此而对中国资本市场和政府监管机制丧失信心。前有南纺股份财务舞弊事件震惊金融界,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新中基的财务舞弊事件有一次让广大投资者心寒。

二、新中基公司简介

新中基是一家国有资产相对控股公司,2000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59万元。

其业务范围集中于番茄种植、生产、加工、贸易、科研开发,主要产品是番茄酱。新中基的董事会秘书2014年接受采访时还透露,目前新中基的生产规模位居国内第二位、世界第三位。新中基生产的番茄酱90%用于出口,产品销往世界近100个国家和地区,新中基生产的大包番茄酱已经占领欧洲市场,其份额足足有20%,小包装的番茄酱也在非洲市场占有45%的份额。

三、新中基财务舞弊事件

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人料到,新中基这样一家资本雄厚、市场广阔的企业会财务舞弊,但是事实往往让人瞠目结舌。

从2006年开始,为了掩饰公司严重亏损这一事实,新中基连续六年财务舞弊,虚增收入和成本,不同程度虚增、虚减利润,粉饰报表。

2006年1月,在时任新中基董事长刘一的指使下,总会计师吴光成等人参与了这一历时六年的财务舞弊。2006年,新中基隐蔽使地用自有资金,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天津晟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晟中表面上与新中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但其业务与财务实际上完全由新中基控制。天津晟中成立后,即开始协助新中基的业务造假。天津晟中从新中基采购番茄酱,再销售给新中基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2007年,刘一找到曾任新中基销售负责人、已辞职独立经商的吴新安,请其帮忙从新中基采购番茄酱之后再卖给天津中辰。2007年至2010年间,吴新安控制的新疆豪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给新中基的财务造假再添一层面纱,其从天津晟中采购成品番茄酱,加上税费及“好处费”后,再转手全部销售给新中基子公司天津中辰。这一切表象下的实际情况是,新中基利用了新疆豪客走一个形式上的业务流程,然而货物基本不动,却可以虚增经营收入和利润。

通过2006~2007年连续的造假,新中基累计虚增利润11亿元。维持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更多的谎言来遮掩。公司虚增的利润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偷减下去,只有再次舞弊虚减利润,为填平此前两年的业绩造假,该公司花了整整四年时间平账,在2008~2011年虚减利润11亿元。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监管部门的极力追索之下,这笔巨额的糊涂账最终还是现了原形。

四、财务舞弊手段甄别

除了新中基公司,财务舞弊的案例可谓层出不穷。在现有的财务核算体制下,追根究底,其常用手段无外乎几种。其中“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正是本文中提到的新中基运用的手段,通过与关联方和非关联方之间的虚假交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从而影响各年度利润。

刘斌(2013)根据Wind数据库收集了 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名录,遴选了55家样本公司,对其舞弊手段进行了统计分类,得出了每种舞弊手段的出现频次。如表1所示:

五、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实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对于如何识别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应当由政府给予支持。这时候应当适时出台强势措施,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无论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我认为应当包括如下几点。

1、加强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能

审计机构在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机制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效力。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有权接触上市公司的财务资料,对于舞弊行为的发现和断定有着强有力的优势。政府是否能够有效的监督和支持审计机构进行严格的审计,对于上市公司舞弊行为的揭露有着最明显的扼杀效果。从行业上看,审计师的审计职能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政府支持,因为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方面没有适当的话语权,从而使得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能落了空。政府应当极力避免这种行为。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的良好发展离不开企业严谨、健康、合法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需要设有运转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及时发现企业现存的管理、财务和运营上的漏洞。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可以从多方面入手,一则可以加强内部审计职能;二则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3、加大公司违规成本

建立完善有效的惩戒机制。正如上文所述,新中基财务舞弊数额巨大,性质严重,达到了刑事处罚的标准,但是仍未被司法部门。

针对这样的现象就要政府出台更有利的惩戒措施,使得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变得不可承受;更要加强违规被惩处的强制性,使得所有违规的企业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梁小红 林舒航.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经济学视角分析与治理[J].宁德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总第109期):25-30.

[2]刘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及识别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财务舞弊范文第3篇

目前舞弊的手段五花八门,这些舞弊无一例外地涉及财务报表的造假。从理论上来说,舞弊最终必然要通过财务报告体现出来,掩盖舞弊也就是掩盖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会计舞弊主要体现于以下三个过程:第一是会计确认,例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第二是会计计量,最常见的就是会计估计,凡是存在会计估计的地方就是可能存在会计舞弊的地方;第三是会计披露,会计确认与计量都没问题,但没有在财务报表中如实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隐瞒关联方交易、隐瞒或有负债等,同样属于财务舞弊。

具体的财务舞弊手段如下:

(一)虚增销售收入

通过收入来粉饰财务报表是舞弊者最常用的手法,而且虚增销售收入也有多种不同的手段,以下列示几种最常见的虚增销售收入的舞弊手法。

(1)提前确认收入

这一舞弊手段经常与会计人员错误的职业判断联系在一起,即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确认为收入。主要包括:①在尚未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就确认收入;②对发出商品以及委托代销等业务提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③将向附属机构出售产品确认为收入;④在客户对该项销售有终止、取消或递延的选择权时过早确认收入。

(2)虚构客户

有些上市公司通过伪造顾客订单、发运凭证和销售合同,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销售发票等手段来虚拟销售对象及交易;或虽以真实客户为基础,但在原销售业务的基础上人为扩大销售数量,使公司在该客户下确认的收入远远大于实际销售收入;或在报告日前做假销售,同时增加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再在报告日后以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名义作退货处理,从而虚增当期利润。

(3)扩大销售核算范围

主要手段如下:①将销售回购、售后租回等业务确认为收入;②将委托加工业务的加工发出以及收回,通过对开发票方式分别确认为销售以及购买业务;③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

(4)进行三方交易

这种舞弊手段最简单,就是互相交易,彼此虚增资产和收益,这种伎俩最适用的场所是一方提供劳务,另外一方提供商品。由于直接对敲容易引起审计师怀疑,上市公司会经过中间桥梁公司,A卖给B,B卖给C,C再卖给A。

(二)任意递延费用

(1)调整跨期费用

有些上市公司将一些己经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项目入账,而这些项目不是企业真实的资产,只是一种虚拟的资产,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一个费用和损失的“蓄水池”,上市公司通过递延摊销、少摊销或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来虚增当期利润。企业为了达到目的,常常人为调节广告费用、折旧费用、研发费用、预计损失、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的计提或摊销的依据和比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及摊销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均可使当期费用减少或增加。

(2)收益性支出资本化

有些上市公司故意混淆利息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界限,将期间费用以及应当与本期收入配比的营业成本等故意列作长期资产,以此虚增利润。

(三)企业进行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计量本来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但为了稳健,会计学者建议在历史成本基础上在一定的会计期限内采用历史成本与市场价值孰低原则,于是产生了资产减值,这些交易或事项往往没有交易记录的支持,没有客观的证据,需要人为的估计。因为有估计,就必然有误差,财务人员就可以利用估计达到隐蔽舞弊的目的。

在当前的准则体系下,对会计政策的运用存在很大的可选择空间,两个同样规模的公司,如果销售收入也相同,但是会计政策选择不同的话,收益也是不同的。

(四)关联交易

利用关联方交易虚增利润、粉饰报表是我国上市公司常用的手段。但是大额的关联方交易易于被审计人员察觉,小额的关联方交易又不能起到粉饰报表的作用,因此,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使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以此来迷惑审计人员。

(五)隐瞒应披露事项

财务舞弊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务舞弊;舞弊特征;舞弊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9)03-0052-05

一、引言

作为一种故意错报财务数据,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行为,财务报告舞弊始于18世纪20年代的英国。尽管各国政府加强了对财务报告舞弊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但是,从麦迪逊公司到安然公司,从琼民源到银广厦事件,国内外的财务报告舞弊案件仍是层出不穷。国外的学者对会计舞弊的动因、识别、防范与治理等多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而国内学者大多是从舞弊动因和公司内部治理与舞弊关系的角度来研究的。关于舞弊识别、防范与治理偏重于规范性描述。

TreadwayCommittee(1987)的报告认为:财务报告舞弊通常与那些正处在财务困难中的公司联系在一起。Beasley(1996)运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董事会成员构成与会计舞弊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舞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的比例显著地低于未舞弊公司。Shleifer and Vishney(1997)认为股权的集中或大股东的存在会减少管理者机会主义的幅度,导致管理者和股东间更少的冲突。减少成本。Jensen(1993)认为当总经理也是董事会主席时,内部控制系统失效,因为董事会不能有效执行其关键功能。这些都是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角度对财务舞弊动因进行的研究,国内关于这方面的实证研究近年来也逐步增多,刘立国,杜莹(2003)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两方面对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法人股比例、执行董事比例、内部人控制度、监事会的规模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则与之负相关。娄权(2003)研究发现,规模较小和财务状况恶化的企业容易在财务报告中舞弊。杨薇和姚涛(2006)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少数股东联盟、CEO任期、总经理董事长独立性和法制环境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对财务舞弊行为产生影响。袁春生和韩洪灵(2008)证明由于董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直接负相关,其边际监督能力随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先增强而后减弱;企业经营绩效与财务舞弊负相关。

由于国情不同,国内外关于治理结构与财务舞弊的关系研究不尽一致,甚至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本文认为研究财务舞弊的诱因与治理应该从财务报告的利益相关者投资者、客户、政府监管机构、外部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当局等角度来展开。因此,我们分别从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两个内部环境与事务所选择、

证监会监督两个外部环境对财务舞弊的影响做统计分析。然后,根据舞弊公司这四个方面的不同特征做实证研究,为我国财务舞弊的治理提出参考意见。

二、上市公司舞弊特征的统计分析

文章选取的2003~2007年度5645家上市公司样本中,包括209家发生财务舞弊并被证监会惩罚的公司。下面仅就舞弊公司分别从公司本身(经营业绩、内部治理结构)相关特征、审计师相关特征和证监会相关特征来分析舞弊公司特征。

1 舞弊公司相关特征

统计结果显示舞弊的行业半数以上集中在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业,这两个行业相对来说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业务范围较广且复杂,为财务舞弊制造了相应的条件;在209家舞弊公司中有43家被“sT”的公司,处罚后被“ST”或者被兼并、重组而成立了新的公司103家,占舞弊公司总数的近1/2,这说明舞弊公司存在明显的业绩较差问题,经营业绩是影响财务舞弊的主要原因。财务舞弊的治理应该关注舞弊高发的重点行业,同时,还应该关注财务状况较差的企业。

从表1可以看出,舞弊公司违规类型中,推迟披露、重大遗漏、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虚假陈述、违

规担保、虚构利润占了绝大多数,而出资违规、操纵股价、欺诈上市等违规类型从没有被发现,虚构利润和虚列资产并不像以往研究的那么严重。其中“其他”违规类型发生52次,占有较大比重,可以判断财务舞弊存在一些不为我们熟知的类型,也就是说舞弊公司操纵盈余有其他更大的隐形区间。这说明公司违规的类型存在多样性,一些重大的违规类型可能没有被发现,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舞弊的识别能力。从处理对象上看,75%的舞弊公司和管理层同时受到了惩罚。因此,财务舞弊的治理应关注频繁发生的违规类型,同时,应该从管理层着手,公司的治理结构也是财务舞弊的重要诱因。

2 审计师选择的相关特征

在我们对证监会处理公告中,发现很少事务所同时被处罚的情况,这说明还要进一步加大对事务所和审计师的处罚力度。一般来说,大规模事务所代表较高的审计质量,从表2可以看出,在209家舞弊公司中,聘请“十大”事务所的仅有23家,占11%;有46家舞弊公司在舞弊年度更换了审计师,占22%;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91家,占44%,这说明部分审计师还是履行了职责,发现舞弊并报告舞弊的能力较强。舞弊公司倾向于更换小规模事务所取得标准审计意见。因此,财务舞弊的治理还应该从事务所及审计师入手,使他们保持应有的独立性,选择事务所规模和更换事务所频率和非标意见的出具成为判断上市公司是否舞弊的重要信号。

3 证监会监管相关特征

证监会在证券监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从表3可以看出,在209家舞弊公司处理类型中公开谴责143次,占整个处理类型的一半以上,而处以罚款仅占37次,且5年累计罚款金额为1310万元,还不及一个大型公司一年虚增利润的金额。

可见,证监会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罚款的力度。通过表4可以发现处罚公告和公司舞弊年度之间的时差,由于披露舞弊的时间滞后,往往舞弊2~3年后,证监会才发出舞弊公告,严重影响了报表使用各方的利益。公告延迟期间达10个月之久,舞弊期间超过两年的占20%以上,上市公司舞弊期间平均达24个月,有的公司

甚至连续5年舞弊。另外,舞弊期间的统计数据显示共计有110家公司舞弊,而样本选择舞弊数为209家,这说明有一半的舞弊公司是连续年度舞弊的。如何进一步加强证监会发现舞弊的及时性和处罚的力度是上市公司舞弊治理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财务舞弊特征的实证检验

通过舞弊公司相关特征的统计分析,不难发现财务状况、内部治理结构、事务所相关特征和证监会处罚的及时性和力度成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诱因。下面结合相关学者的研究以及统计分析得出的这些特征来验证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文章选取2003~2007年度沪深两地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剔除变量缺失的部分数据,共计5645家。主要数据来源于国泰君安数据库和中国证监会网站,另外一些缺失变量根据新浪财经各公司财务报告手工收集补充。采用SPSS15.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假设与模型设计

利益决定着行为主体的特征和价值取向,上市公司有配股、吸引投资、逃避惩罚、管理层完成考核指标等经济方面的利益,也有政治利益,而这些利益的获取和失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数据的高低与增减,促使企业更有动机去粉饰财务报表。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10%,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且每年不低于6%)是取得配股资格的主要条件。《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另外,深沪两个交易所也规定,凡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一律要被“ST”处理。因此,本文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上市公司业绩的主要指标,提出假设1:

H1:净资产收益率在舞弊公司和未舞弊公司中存在明显差异,且与上市公司舞弊负相关。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舞弊关系的相关研究在国内外已经很多,蔡宁、梁丽珍(2003)研究发现,发生财务舞弊与未发生财务舞弊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容易发生财务舞弊;控股股东性质与财务舞弊行为不存在显著相关性。上市公司配股活动与财务舞弊显著负相关、公司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负相关、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正相关。樊行健(2005)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应逐步理顺财务报表审计关系和独立董事制度引入中的关系,强化财务治理,以促使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的向前发展。尽管各自研究结果有所差异,但都证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因素对于财务舞弊有影响。结合相关实证研究,本文提出假设2:

H2:股权集中度、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持股与财务舞弊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与财务舞弊负相关。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经济警察的地位一直都受到高度的重视。虽然审计合谋的现象令人困扰。但事实证明审计师也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大规模事务所具有较高审计质量。DeAngelo(1981)认为大规模事务所比小规模事务所有更强的提供高质量审计以维护其品牌的内在经济动因。同时,根据特征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

H3:大规模事务所0可以有效防治财务舞弊,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负相关;事务所更换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正相关。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高负债率是公司经营情况较差的表现。更需要通过审计师的选择获取标准意见,来传递较好财务状况的信息;而同时债权人对公司的监督力相应增强,倾向于向董事会施加压力选择高质量审计师来判断公司财务状况。另外,考虑到公司规模为财务舞弊提供物质基础。将资产负债率与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

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来研究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模型设计如下(其中ζ为误差项):

CR=β0+β1ROE+β2AUDITOR+β3AC+β4MNG+β5INDP+β6CRI+β7DUAL+β8LEV+β99SIZE+ζ

(三)实证分析

1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表6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选择事务所规模、事务所变更、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F检验的P值均小于0.01,这说明两个样本方差存在显著差异,也既是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这些指标存在显著差异;同时,经过两个独立样本的T检验,在事务所选择、事务所变更、股权集中度和公司规模方面两个样本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且舞弊公司这五个指标的均值均小于非舞弊公司,这和统计性分析中的结果吻合,可以初步推断上述这些指标确实是上市公司舞弊的重要影响因素。

2 多重共线性问题诊断

Logistic回归需要考虑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利用线性回归来检查容忍度,可以发现无论是被处罚上市公司还是没有处罚的上市公司,容忍度均在0.90附近,方差膨胀因子VIF基本上均接近于1(限于篇幅共线性诊断表略去),同时,对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变量之间即使存在相关性,但相关系数远小于0.3,相关性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可以判断变量间共线性的问题并不严重。

3 logistic回归结果分析

回归分析检验了盈利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事务所规模对公司舞弊的影响,通过表7回归检验结果,没有发现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与公司舞弊的显著相关性,仅得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公司规模和事务所规模、事务所变更与公司舞弊具有显著相关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规模均在1%的水平显著负相关,与假设2相矛盾,这说明在我国股权集中度越大、公司规模越大,大股东的监督力度越大,由成本所导致的舞弊情况出现的越小;事务所规模与财务舞弊在5%的水平显著负相关,舞弊公司倾向于选择小规模事务所,这说明审计师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财务舞弊的发生,事务所变更与财务舞弊在1%水平显著正相关,假设3得到证明。另外,在加入独立董事比例的平方后,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舞弊成“u”型关系,也就是说适当的独立董事比例可以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过高的独立董事会使执行董事比例下降失去有效监督,而过低的独立董事又不利于监督,通过计算最低点比例为45.16%。而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持股与财务舞弊无关,特别是净资产收益率、财务杠杆两因素与财务舞弊不相关。虽然在舞弊公司与未舞弊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但假设1没有得到很好证明,却证明了公司舞弊是由于治理结构的原因,而不是财务状况本身,这和大量学者研究结果不一致。同时,也与我们的统计性分析不一致,毫无疑问公司财务状况较差会导致财务舞弊,实证检验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究其原因可以从表1的特征描述发现,大量公司的舞弊并不是靠简单的虚增利润、多列资产达到的,而是存在一些更隐性的操纵空间,使得两类公司财务报表中的业绩指标差别缩小。但是,财务状况差导致财务舞弊是不争的事实,舞弊治理在关注其他因素时,也应该关注财务状况。

财务舞弊范文第5篇

法务会计是专业主体结合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知识、法律知识与专业调查技术为涉及财务舞弊等案件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及诉讼支持等服务的行业。同时还可以提前预防公司财务舞弊,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的发展。

2在财务舞弊中对法务会计的需求

因为财务舞弊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外部的审计不严格、进行财务舞弊的成本小等使得财务舞弊在我国有进一步加强且越演越烈的趋势。企业进行财务舞弊,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也扰乱了市场。在后续的损失赔偿中,往往涉及到与会计专业知识相关的法律问题,然而传统的只具备会计或法律单方面知识的人才已不能很好的解决这类问题,这就需要委托法务会计师来提供法务会计服务。法务会计作为拥有法律专业和会计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在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支持;在民事案件中协助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准确计量损失以及计算民事赔偿金额;在司法鉴定中,法务会计可以作为鉴定人,对案件的会计方面的专业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提供会计与法律的专业服务,为法庭出具客观的鉴定意见;在企业、事业单位中,确保企业在遵守或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寻求本单位的最大财务利益,并能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交涉以维护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当权益。总之,法务会计服务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治理财务舞弊等案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在防止财务舞弊中,法务会计的作用

由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外部审查不严格,使其在防止舞弊行为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漏洞,法务会计自身的专业性和综合性在企业内控和外审的基础上进一步防止财务舞弊。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具体治理中,法务会计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事前预防作用、事中控制作用以及事后的调查和诉讼支持作用。事前控制:在实践中,由于法务会计的专业性,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躲避法务会计的调查,运用更隐蔽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因此,法务会计的存在使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成本大大增加,从而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有一定的预防作用。事中控制:当投资者或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疑问时可以委托法务会计对公司财务舞弊的情况进行调查。由于法务会计具有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能够帮助投资者发现隐蔽的财务舞弊行为。如果发现舞弊行为的证据,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及早发现舞弊行为,并对企业的舞弊行为进行控制。事后控制:当上市公司已经实施了舞弊行为,并对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造成了损失。法务会计可以通过专业调查技术认定公司存在的财务舞弊事实,搜查相关证据,确认并计量投资者的损失。在损失的确认和计量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大量的会计信息资料,自然对会计、财务方面的专业技能提出较高要求。因此法务会计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搜集相关证据来确认损失的范围和具体的损失计量方法,对由财务舞弊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核算和计量。同时,法务会计通过检查对方专家所提出的有关损失方面的报告,找到更加合理的损失计量方法,为投资者挽回更多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法务会计可通过参与诉讼策略的制定,提出法律责任划分的建议,作为专家证人提供证言,出具法务会计工作报告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支持。

4结语

正在开展“一带一路”走向国际经济贸易市场的中国需要法务会计,法务会计为我国会计市场展示了令人鼓舞的发展前景,是个极具开发价值新领域,是会计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但是由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手段也越来越掩蔽,这些无疑对法务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法务会计的理论和技术研究,进一步完善与法务会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培养高素质的法务会计人员,积极推进法务会计在实践中的应用,从而使法务会计能够更好地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更好地为有关案件的诉讼提供服务。

作者:曾国强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王卫国.法务会计基本教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