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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供货合同

石材供货合同

石材供货合同范文第1篇

一、货物明细:

XXX石材,单价4000元/ M3,数量 150 M3

XXX石材,单价4000元/ M3,数量 350 M3

二、合同总值为人民币2,0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 贰佰万元整 )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 30 %即人民币 陆拾万 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 70 %即人民币 壹佰肆拾万 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 30 日交货。即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 ZZZ

五、纠纷解决方式:

1. 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石材供货合同范文第2篇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 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石材供货合同范文第3篇

购销石材合同范文一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1.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1.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50% 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 交货与交货方式

2.1乙方应在发货后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 违约与赔偿

3.1 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7. 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年月日:

购销石材合同范文二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2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石材合同范文三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3、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石材买卖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二、石材的质量标准

对石材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等要求具体约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装及费用承担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运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石材供货合同范文第4篇

购买石料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 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 cm碎石

0.5-1 cm碎石

0-0.3 cm碎石 1-1.5 cm碎石 0.3-0.5 cm碎石 砂 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1-2004进行检验。

四、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 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 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1.45吨折方计算。

六、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政府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

合同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购买石料合同范文二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建的位于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锦润城安置房 工程的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交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

2、开始供货时间:_20xx年 3_月_10 日起。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锦润城安置房工地

1、 订货方式:甲方应提前 日将所需砂、碎石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求到货时间等)发给乙方,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

2、供应价格:砂单价(70元/吨);碎石单价(65元/吨)统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工地价格(含发票)。上述单价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递增或递减,双方提前一周通知并签订补充协议。

3、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砂每立方米按1.4吨,石子每立方米按1.55吨计算。

4、在材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后的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负责。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与乙方的磅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实收数为准;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外,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日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联系正常,如果甲方需要材料,而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金额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1、乙方持甲方现场专人签认的收料单到甲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定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次月十日付款。

2、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帐户。如乙方随意改变帐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方在运输途中无论发生任何意外,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 话:开户账号:

乙方(签章):委托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 话: 开户账号:

年月日:

购买石料合同范文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详见报价单)109物业维修材料:

1,109物业房维修装饰材料;

2,活动室维修装饰材料;

3,两个单人宿舍地板维修装饰材料;

4,车库门贴瓷砖维修装饰材料。

合计金额:25849.68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捌佰肆拾玖圆陆角捌分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内蒙古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

供方(公章):

石材供货合同范文第5篇

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区域遍布国内各大城市与重点城市不同,城市商业银行因为自身经营牌照的限制而无法实现网点的大规模延伸。但是对于众多地处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的城商行而言,独特的区域资源禀赋决定了这些城商行行业金融模式较强的可操作性,抓住这一区域经济发展特征推动行业金融运作是城商行融入区域主流经济、培育与发展与区域主流经济相配称的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下面我们以东部沿海某省份一县域集群行业金融的开发为案例阐明城商行行业金融服务的介入。1.A县石雕石材行业发展介绍A县是全国石雕石材加工能力最强、工艺最精湛、技术最先进、出口量最大的石雕石材集散地,全县石材工艺品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量的40%左右。据不完全统计,A县石雕石材生产企业有1300多家,从业人员11.8万人,初步形成以××、××等为龙头的国际性石雕产业基地,石雕产品畅销国内外,2010年全县石雕石材业实现产值143.14亿元、出货值50亿元,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2011年该县所在地级市B市提出各县(市)要结合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进一步深化、细化产业发展规划,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其中,A县要做大做强石雕石材等专业市场。2.石雕石材行业链及资金需求分析图1A县石雕石材行业链示意图A县石雕石材行业是一个成行成市的完整产业,并已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产业链(图1)。石材雕艺、石制品企业处于这一产业链的中间,从上游石材荒料及工程机械设备企业购置原材料及机械设备,承接下游进出口公司、贸易公司等一级经销商订单或者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包括建筑工程企业、市政园林、陵园等在内的终端消费者,部分小型石雕、石制品企业还从大型石雕、石材企业中获取代工订单从事生产加工,经过多年的发展,A县石雕石材产业链日趋成熟、规模明显,成为当地、乃至全市的优势产业之一。遵循上述行业链供求关系的物流与资金流是石雕石材行业价值链形成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商业银行介入石雕石材行业金融的切入点:石材雕艺、石制品企业需要采购石材荒料、雕刻机械设备从事石材雕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原料与机械设备采购资金需求构成这一行业链的第一重资金需求。第一重资金需求的内源融资渠道来源于销售资金回流,然而,石材雕艺企业回流的货款并不一定以现金的形式出现,特别是下游企业处于较为强势地位、或者为长期合作伙伴的情景下,应收账款或者票据是更为常见的货款回流形态;此外,由于上一批订单与下一批订单之间的时间交叉或者应收账款的账期较长导致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上述情景的出现都会加大石雕石材企业对外源融资的需求,而银行信贷资金无疑成为多数石雕石材企业的主要外源融资渠道之一。石雕石材企业的第二重资金需求来源于扩大再生产或者临时订单的增加。即使企业原先的资金安排能够满足简单再生产采购原材料与机械设备需要,仍然难以应付突发状况的出现,特别是对于临时订单的增加,往往都是难以预料的,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以银行信贷为主的外源融资来填补内源融资或资金安排的空缺。针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也已经开发了相应信贷产品来满足企业的需求,因此,行业金融开发模式下的信贷产品需求能够得到有效的满足。第三重资金需求则源于石雕石材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或者行业转型、升级投入需求。随着石雕石材行业的集群化发展及地方政府的有力支持,近几年国内石雕行业逐渐出现供过于求的买方局面,买方借机压价,行业出现竞相降价的不良竞争格局;出口方面,虽然行业有过几次集体提价,但幅度远不及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出口压力加重,石雕行业逐步外销转内;国内宏观经济方面,员工工资上涨、原辅材料运输费用上涨一致推高行业加工成本。作为国内最大的石雕生产、出口基地,A县石雕行业面临发展转型、升级。在这种情况下,石雕石材企业的资金需求更加迫切,能否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将成为石雕石材行业转型、升级能否成功的重要制约因素。3.石雕石材行业金融服务方案安排面对石雕石材行业企业的上述三重资金需求及不同石雕石材企业的资源禀赋差异,本文设计如下行业金融服务方案以满足不同石雕石材企业的不同资金需求(图2):

(1)与石雕石材同业公会建立战略合作建立与当地石雕石材同业公会的战略合作是行业客户集群开发的重要一步,一方面,利用石雕石材同业公会行业自律组织所形成的“信誉圈”充分获取会员企业及行业的动态信息;另一方面,发挥同业公会对会员企业的充分认识,由同业公会推荐会员企业参与商业银行相关行业金融服务项目。34(2)基于公会推荐会员企业的联保联贷联保联贷是指若干借款人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协商确定贷款额度,向银行联合申请贷款,并且共同向银行做出承担保证责任的承诺,联合体内的每个成员均对其他成员因向银行申请借款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银行藉此发放一定额度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联保联贷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一项重要创新,联保联贷模式下,联保企业无需提供任何抵质押品,每家企业根据融资额度缴纳部分保证金,保证金总额覆盖单户最高额度即可。与此同时,基于同业公会推荐会员企业,再由这些会员企业自愿组成联保体则进一步降低了信贷发放前的“逆向选择”风险的发生。事实上,这一模式已经在B市得到推广,2011年,B市城商行与B市下辖的C县布料同业公会建立了合作框架,在当地首创“布料市场商户联保贷款业务”,该公会依托在全国建立的信息网络平台及工商、税务等信息系统,定期对会员经营情况、诚信度、融资合作情况进行等级评定,鳞选出优质布料经营商户向B市城商行推荐,B市城商行尝试开展了“商会+企业+银行”的信贷担保业务,对公会推荐的诚信企业进行优先授信,并在贷款利率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截至2011年末,B市城商行共向241户C县布料专业市场客户授信(占公会会员企业数量的70%以上),累计发放贷款14.7亿元,贷款余额5.1亿元,有力地支持C县特色集群行业的发展。(3)小企业抵押循环贷款业务为了满足石雕石材小企业“短、频、急”的资金需求特点,为石雕石材小企业建立稳定的融资渠道,银行可以提供期限、提款、还款等更为灵活的抵押循环贷款业务。所谓小企业抵押循环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与石雕石材小企业客户一次性签订循环贷款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石雕石材企业可以多次提取资金、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贷款业务,以此灵活支持其生产经营。小企业抵押循环贷款业务只需落实最高额抵押,在此抵押授信额度及规定期限内可以随时借款、及时调剂资金盈缺,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成本,同时,整借零还的贷款还款方式还可以为小企业节省利息支出,真正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理念。(4)先票后货提货担保业务石雕石材企业为组织订单生产,采购石材荒料或工程机械设备,在没有足额抵、质押物或保证的情况下,可以依托真实的货物交易背景及较有实力与知名度的供货商,通过与商业银行、上游供货商签订三方协议,从银行取得授信,向上游供货商先行支付货款;上游供货商收到货款后按照购销合同及三方合作协议书约定发运融资项下的货物,通过以银行作为收货人、发运到银行指定地点等方式协助银行控制风险。先票后货提货担保业务一方面解决了石雕石材企业抵质押担保难题,缓解其因为流动资金不足而无法采购组织生产所需的石材荒料或工程机械设备,另一方面还可能因为及时付款而获取一定的商业折扣及其他利好。(5)盘活企业流动资产的结构性融资所谓结构性融资,是指企业将拥有未来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存货等在资产中占比不小的流动资产以及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剥离出来,并以这种特定资产为标的进行信贷融资。此种融资模式目前运用得最为广泛的包括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及订单融资业务。应收账款融资是指石雕石材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其具有真实交易或服务背景、且无争议、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银行藉此提供融资的业务。信用交易背景下应收账款的大量产生占用了石雕石材企业不少流动资金,因此也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对于那些急需资金组织生产的石雕石材企业而言,如何盘活占比不小的应收账款是其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应运而生,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可盘活石雕石材企业的应收账款,加速其流动资金周转、减少流动资金占用,降低企业财务费用,在获得银行授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自身赊销能力,放松销售政策,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与下游经销商或者强势建筑企业、市政施工单位维持更加稳定的购销关系。订单融资是指石雕石材购销双方签署订单合同后,银行应订单接收方的申请,依据其真实有效的订单合同,以订单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订单接收方提供用于满足订单项下原材料、组织生产、施工和货物运输、销售等资金需求而提供的短期融资业务。订单融资业务的核心在于以订单为基础进行融资,并与基于订单下的资金回流进行衔接,通过订单融资解决石材雕艺、石制品企业接到企业订单,特别是优质企业或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采购订单,但缺乏资金运作的情况。特别是随着A县石雕石材企业与建筑行业更加紧密的结合,接受大型建筑企业、市政工程建设单位的订单组织生产,将雕艺文化与建筑产业相结合、提升建筑产业文化内涵将成为未来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本文作者:陈一洪工作单位:泉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