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统战工作意见

统战工作意见

统战工作意见

统战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2013年是街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开局之年,是加快转型发展的提升之年,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区委统战部2013年工作的总体要求,街道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主题教育凝聚共识,以队伍建设夯实基础,以创新精神打造亮点,以进取精神争先创优,认真履行统战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统战工作优势,为全力打造“新城都市经济先导区”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凝聚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共识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作为统一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成效,在全街道统一战线兴起学习贯彻十精神的热潮。

一是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精神上下功夫。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组织统一战线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

二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与“同心”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同心”实践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打造活动品牌,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真正做到与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三是坚持用党的十精神指导推进统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关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新论述、新要求,不断完善统战工作体制机制,努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在党外代表人士作用发挥上取得实效

党外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举措。

一是推动派加强自身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引导派继承优良传统、加强自我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建言献策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民主监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增强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自觉性,维护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支持派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和严格的组织程序与条件,做好党派新成员的发展工作,着力提高各派的整体素质。

二是进一步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力度。围绕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推荐工作,认真分析党外干部配备情况,有针对性地向组织部门推荐成熟的党外干部人选,推动党外干部上岗取得新进展,加大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推进力度。细化目标任务,增强部门整体合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三是推进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落实。继续健全完善街道党政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推动街道相关部门与派对口联系工作的落实。指导基层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畅通联系渠道。协助街道党工委开好专题民主协商会、座谈会,就重大事项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完善情况通报、意见建议落实反馈制度,拓宽知情范围和渠道,充分调动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成效。

四是加强指导,切实发挥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作用。充分发挥街道派、商会、无党派知识分子联委会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和智力优势,深入开展“同心建言、助推发展”、“同心创建、促进和谐”、“同心奉献、服务社会”等活动,不断激发党外人士的创业创新创优创造热情。

三、做好非公企业领域统战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深化非公企业文化建设“百千万”工程。按照全市非公企业文化建设“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纲领和区实施意见的要求,持续推进非公企业文化建设,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大专家指导力度,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树好先进典型,促进非公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围绕非公企业文化建设,开展以民族工商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良好公民道德为内容的专题论坛,提升非公企业发展内涵。

二是深化非公企业感恩社会光彩公益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培训,大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和“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引导他们增强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慈善公益事业,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要着力拓展领域,扩大参与度,倡导“义工文化”,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服务。

三是引导和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积极引导他们参政议政、关注社会、关注家乡,围绕提升非公企业发展的竞争力,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教育培训,继续推进“政企对接”,推动企业技术、管理创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非公企业界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提供服务,为非公企业转型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四、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工作调研,不断创新民族工作思路。持续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街道、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帮助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妥善处理好民族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清真网点建设和清真饮食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清真拉面店证照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证率,实现规范经营。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的公民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体系。

二是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平安”、“和谐”、“模范”系列创建活动,加强考评检查和指导督促,全面提升场所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进一步加强团体、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完善并落实团体和场所财务收支审计、资产审核审计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管机制,开展财务督查,不断提高团体、场所财务管理水平。提升道风建设水平,完善宗教教职人员信息数据库,积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社保参保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加强与街道各部门、社区的协调配合,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隐患,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社区协管员队伍、信教群众骨干队伍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建设,把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有效防范、及时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性和,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进一步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夯实工作基础,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以守土有责,确保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感,努力维护全街道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拓展海外统战工作新领域

一是加强海外交流合作。以乡情、亲情为纽带,不断加强与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人士、社团的联系联络,进一步增强他们对祖国和家乡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为维护祖国统一和香港的繁荣稳定作贡献。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的形式,加强与海外工商界、知识界等人士的联络交往,积极推介街道,促进合作,协助做好产业对接、项目合作和人才引进的牵线搭桥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

二是切实做好为侨服务工作。深入推动侨法宣传活动,举办好侨法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归侨侨眷开展联谊活动,调动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增强归侨侨眷属之间的感情,开展向侨界群众送希望、送温暖、送科技的“三送”主题活动,在医疗义诊、扶贫助学、就业创业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扶持。健全帮侨助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侨务的接信(访)承办制度,着力协调解决归侨侨眷反映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六、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基层统战工作水平

一是健全统战工作机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网络,继续推动将统战理论知识列为基层党员教育和市民教育内容,注重提升基层统战干部的素质能力。全面加强我街道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广大统战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拓宽知识面,善于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积极提倡与时俱进的创新之风和求真务实的实干之风,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使广大统战干部真正做到“身在其中,心在其中,乐在其中”。

统战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明晰工作思路

我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把统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围绕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我县改革和建设中的法宝作用。一是把握十六大的主题、灵魂、精髓,深刻认识统一战线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作用。二是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下工夫,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明晰工作思路,确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二)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新机制,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

为了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战部门协调抓总、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参与的统战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我们统战部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年初,我部报请县委同意,批准成立了xx县统一战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统战部牵头,有关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今年主要与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人事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处理了有关人事、民族、宗教等相关问题,加强了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了统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设置了统战委员,建立组织保障。按照《中国共产党xx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有关会议精神,我部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报经县委同意,在全县六个镇、一个管委会和县直有关单位共24家确定了一名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和一名兼职统战委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与县委统战部的联系配合,使统战工作有了人员组织保障。

3、建立了县、镇、村民族宗教管理网络。一是成立了xx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二是各镇、禄充管委会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民宗专干;三是在各村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民族和宗教工作。形成了层层落实,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工作

在党外干部工作上,我们充分发挥统战部广泛联系党外人士的优势,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共同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考察工作,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档案,随时了解掌握党外干部情况,至2006年11月止,全县共有副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45人,其中:副处级3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38人。二是落实了工商联会长由党外人士担任工作。三是配合组织部门在全县公开招考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促进了非党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工作。四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外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已批转各有关部门执行。

(四)搞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我县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使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年初,按照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及时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传达了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与六镇一管委会签订了2006年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11月,按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对六镇一管委会的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进行了考评,通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2、积极开展“示范村”活动,促进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县确定了海口镇松元村委会的石龙村为市、县两级的民族团结示范点。以“民族团结好、经济发展好、社会治安好、村容村貌好、教育科普好”等五项内容为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活动,一是争取市民宗局的支持,投入资金2万元,建立了农业技校;二是协调市、县交通部门,投入资金16万元,解决了石龙村的交通难问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石龙村共新发展种植柑桔25000棵,桃李35000棵,新修了一条长840米,宽5米的村内混凝土道路,解决了过去“晴天一身恢,雨天一身泥”的状况。全村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显的好转,村容村貌也有所改变,全村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团结氛围。

3、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民族之间大团结。一是在全县各中小学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我部积极协助县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长见识。活动中,共征订《中华大家庭》2223本、《民族常识》2045本、《民族政策常识》2700本。通过开展活动,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二是开展民族理论讲座。县委党校开设了一课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讲座,参加学习人员共52人,通过学习,使大家系统地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有关的民族政策。三是及时调处民族矛盾。对一些影响民族团结以及民族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四是积极参与民族节日活动。主要是配合松元彝族村举办好一年一度的火把节和组织县五套班子参加回族圣诞节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宏扬了民族文化,增加了民族节日气氛,使各民族之间相互了解,促进了民族的大团结。

4、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宗教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我县的宗教工作,今年主要抓好了几项工作:一是建立了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县、镇、村宗教管理网络。二是认真开展了基督教情况调查。针对我县基督教发展较快、管理不规范等情况,我们开展了对全县基督教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督教管理的措施和方法。三是及时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宣传学习有关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更好地开展工作。四是经常深入到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宗教的稳定。五是认真做好制止零散朝觐工作,帮助穆斯林群众按规定参加朝觐。六是积极配合政法委、公安局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打击,严防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

5、组织召开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年初,我部组织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县政府高副县长全面总结了我县民族和宗教工作,充分恳定了全县各族人民和广大信教群众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互相尊重、紧密团结,在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参加座谈会的各族和各界人士在座谈中纷纷表示,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不论是何民族,任何宗教组织,一定服从党的领导,按照宪法的规定,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做好团结工作,维护本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6、做好“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非典”期间,我们按照要求,一是认真搞好本部门的预防和防治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三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预防“非典”的宣传,并督促检查,有效地开展了“非典”的预防和防治工作。

(五)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促进我县非公经济的发展

今年,我部按照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加强了工商联工作。一是根据工商联人员的变动情况,指导工商联对执委、副会长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增补,落实了工商联会长由党外人士担任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工商联党组的组建工作,现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等待县委批准后即可实施。三是认真贯彻“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推荐了2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云南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四是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调查研究,对我县七户重点非公经济骨干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交了调查报告,为进一步搞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促进我县非公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眷工作。

我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台办、侨办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台侨工作,一是根据我县台胞台属、侨胞侨眷的情况,我部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关心他们的疾苦,注重掌握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为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在新年来临之际,对全县台胞台属、侨胞侨眷进行走访慰问,热情为他们办理相关的事务。三是开展了对全县归侨侨眷“危房旧房”情况的调查,向上级报送了调查报告及4户贫困归侨侨眷危房情况。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争取人心,凝聚力量

一是召开黄埔同学座谈会。6月15日,为庆祝黄埔军校建校79周年,我部召开了xx县黄埔军校同学座谈会,全县共10位同学全部到会,通过座谈,同学们了解了我县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等各方面的情况,并表示要加强与其他各地黄埔同学的联系,尽力为全县的发展发挥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原工商业者生活费问题。我部根据来访原工商业者反映的情况,对全县原工商业者情况进行了调查,按照规定提出了《关于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费的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三是认真落实增加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费政策。我们按照云统发(2002)61号文件规定,与人事、财政、民政部门协调,联合形成文件,增加了起义投诚人员的生活费,有效地落实了党的政策。

(八)不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促进工作开展。一是改进学习方式,确定学习的重点,理论联系实际地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统战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按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继续抓好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三是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我们按照县委的要求,开展了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牢记“两个务必”,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活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岗位制度、纪律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作风制度建设,营造了统战部门团结奋进、求实奉献、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

3、不断提高统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积极创造机会,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以适应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需要。二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牢记使命,勤奋工作;坚持宗旨,执政为民;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的要求,努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作风民主、知识广博、富有创新精神、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有能力、会做事、能吃苦,深受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欢迎的合格的统战干部队伍。

二、存在问题:

1、结合统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不够。

2、由于人少事多、工作经费有限,有些工作开展得还不到位。

3、统战干部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2007年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统战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把基层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服务。

二、工作重点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发挥作用。

2、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和进步。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教育和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5、积极协助县委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安排、选拔、使用工作。

6、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科技强县中的作用。

7、有重点地做好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

统战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20__年下半年信息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反映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统一战线各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新举措;反映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海峡西岸建设中!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反映进一步做好对台工作的意见建议。

下半年信息工作要强化“信息无小事、信息无止境”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统战信息报送力度。着眼于领导关注的、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报送信息;着眼于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新形象、新活力、新作为报送信息。要善于对本地区、本部门一个时期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进行综合提炼,在“高、精、特”上下工夫,“高”是为高层决策提供参考;“精”是要报送信息精品;“特”是要报送反映特色的信息,推动统战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统一战线工作提供良好的信息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一、关于学习贯彻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推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一要反映统战系统和党外人士学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二是反映学习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方面的重要意见建议。三要反映各界人士对十七大召开的期盼。

二、贯彻省委“四个专题”调研的成果与要求,反映统一战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积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措施、成就、经验;“海西春雨行动”的经验、做法。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提出的“四谋发展”的要求(即:“好”字当头谋发展、改革创新谋发展、以人为本谋发展、统筹协调谋发展),开创我市统一战线新局面。

三、关于开展“凝聚力工程”、“建党外人士之家、树统战干部形象”等活动情况。加强统战队伍自身建设的典型性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四、关于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各地民族宗教工作典型经验及新情况、新问题。

五、关于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各界人士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和意见建议;做台湾人民工作情况。

统战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摘 要:中共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问题有一个逐步认识的渐进过程,是二十一世纪以来逐步明确提出的一个事关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问题。代表性问题其实就是党外人士这一特定群体代表的知识属性、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与张扬程度问题,其主要内涵蕴含在党外代表人士的概念、要义及其代表性的主要要素之中。

关键词:党外人士;代表人士;概念;属性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2)04002204

2012年2月2日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系统提出了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其中,中共中央提出了一个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重点”的问题,也就是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问题。意见明确指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以不断增强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为重点”。中共中央对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问题的思考有个渐进的过程,了解这一渐进的过程,有助于我们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问题。关于如何理解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问题,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有基本标准说,行政级别说,政治安排说,专业技术成就说,还有先进性说[1]等等。笔者认为,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问题,其实就是其突出的代表属性问题。

一、党外代表人士概念的提出与要义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意见的起点与重点问题,都应该是正确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问题。在最初,其反映在关于党外代表人士的概念及其要义的思考中。对党外代表人士概念及其要义的正确理解,是有效开展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前提。中共中央对此问题的思考,有一个逐步明确的过程。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和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对此问题做出了最初的阐释。

(一)党外代表人士概念的提出

中共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的概念是21世纪以来逐步提出而形成的。早在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就明确提出了“党外代表性人士”的概念。决定指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性人士。”由此形成了党外代表人士的概念。决定是在概括“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的时候,高度概括了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内的主要工作对象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的基础上,进而揭示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性人士”。

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统战工作对象是中共以外的各类“党外人士”而展开,进而延伸出“党外代表性人士”的概念,可以看出,其后的“党外代表人士”的概念,是新世纪中共中央基于对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与范围是各类“党外人士”的进一步思考中概括出的一个统战政治概念,其核心要义落脚在“党外人士”的“代表性”上。

因此,决定在展开阐释对各类“党外人士”具体工作的时候,又反复揭示了“党外代表性人士”的要义在于其“代表性”的问题。

例如,决定在阐释“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的时候指出,“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是统一战线中最经常、最大量、最普遍的关系。”其中,尤其要抓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又如,决定在阐释各类“党外人士”中的一类——“党外知识分子”的时候指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在做好这一基础性工作的时候,“统战部门要重点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上述情况清晰地表明:早在2000年,中共中央就明确形成了有关党外代表人士的三点思考:一是首次明确提出了“党外代表性人士”的概念。客观地反映了“党外代表人士”概念,是在原有“党外人士”概念基础上衍生而出的。二是揭示了统战工作的范围是“党外人士”,统战工作的 “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三是明确提出要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并使这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中共中央有关党外代表人士的这三点思考,客观上揭示了党外代表人士概念的要义在于其“代表性”的初步思考。

(二)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要义的延伸

五年后,2006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重申了“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思考。在此基础上,意见对党外代表人士要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延伸思考:

一是提出了“党外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党外代表人士的源头”的思考。意见指出,“党外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党外代表人士的源头,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要尊重党外知识分子的劳动和创造,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鼓励他们把实现个人价值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结合起来。”意见对党外代表人士要义的这一延伸性思考很重要,实质上是揭示了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源头,揭示了“代表性”价值所在的最基本方面。因此,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中的知识化,无疑是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要义之一。党外代表人士的知识化特征,一方面有利于统战工作为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服务的开展,另一方面也对统战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是提出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的思考。意见明确提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有四大类:一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组织负责人”;二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是“有关社会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人士”;四是“无党派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中共中央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重点的提出表明,中共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主体,是与党政群团相关联的党外代表人士分别所属的“各级组织的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也就是党外代表人士中居于领导层的思考。因此,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中的领导化,无疑是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要义之二。

统战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校;统战工作;对策

北京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建设现状

2008年,北京高校参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汇编的《北京高校统战工作制度》,结合自身实际,修订了开展统战工作的有关制度。2010年,北京高校开展的一项调研显示:93%的高校建立了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80%的高校全年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重要会议次数超过4次。[1]2013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了“123”工程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北京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举措,各高校均进行了贯彻落实,一些高校也相应制定了本校的实施意见。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第二次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掀起了新一轮高校统战工作制度修订完善的高潮。例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先后制定或完善了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文件,北京邮电大学等校则出台了学校的统战工作条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校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了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

目前,北京高校关于统战工作的制度具体有七项,分别是:向党外代表人士定期通报情况制度、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制度、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制度、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处理反馈制度。以上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团结党外代表人士,引导党外代表人士思想认识,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来进行制度设计与安排的,简要概括如下:

1.向党外代表人士定期通报情况制度

各高校普遍建立重大事项专题通报制度,坚持征求在前、决策在后的原则,定期向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学校的主要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文件精神等。同时,开好由校领导主持、每季度一次的情况通报会,并根据会议内容,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2.邀请党外人士参加会议和活动制度

各高校教代会及其他重要会议,邀请派组织和统战团体负责人列席;学院教代会及其他重要会议邀请党外人士列席;校、院两级外事活动,视情况邀请有关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3.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制度

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按相关阅文规定阅读上级部门的文件。阅读学校有关文件,由统战部门根据文件发送范围,发送至各派主要负责人,以扩大党外人士的知情面。同时,学院(系)重要文件也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党外代表人士及时阅读。

4.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

开展协商民主,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及其他重大决策,及时征求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5.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派组织、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工联系派和统战团体组织,每学年至少参加1次联系党派或统战团体组织的活动。每位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重点联系1位~2位党外代表人士,主动与他们交朋友,沟通情况,增进共识。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妥善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联系对象由统战部门负责提出建议名单。

6.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

支持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智出力。对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高校应给予财力、物力方面的保障。在积极推荐、输送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监察、检察、审计、教育督导等特约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聘请党外人士担任高校特约监察员、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员等。校、院两级教代会等组织中应具有适当比例的党外人士。

7.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处理反馈制度

高校派组织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向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统战部门负责整理,报学校相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在建言的落实和反馈工作中,及时做好建言的落实和反馈工作。有调研显示:北京高校普遍建立了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在此基础上,有52%的高校进一步建立了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处理反馈制度。

北京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1.高校统战工作发展不平衡

北京高校统战工作有着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但客观来讲,各高校统战工作中“上热、中温、下凉”的现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对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不熟悉,统战意识不强;部分统战干部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对新时期高校统战工作的规律缺乏深刻理解;院(系)基层统战工作水平差异更大,由于统战对象大多分布在基层学院,院系领导多为双肩挑的专家教授,他们更多关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教学科研等方面,对统战工作重视不够,统战主责意识不强;一些院(系)基层党组织的y战委员,虽然由书记担任,但他们更多地关注师生的思政工作,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统战成员的政治引导和服务,影响了统战工作深入开展。

2.统战工作职责及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完善

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抓好统战工作,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做统战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2]目前,北京高校学习宣传的力度普遍较大,但真正制定落实在文件、制度中的比例并不高,有的高校尚处在等待观望中,没有切实结合自身实际,形成具体工作责任;有的高校尚未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有的高校党委在自觉履职尽责,真正担当起抓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方面还要提高认识。

从横向比较上看,规模较大、统战对象比较多的高校在制度建设方面比较完善,这些高校已基本建立起统战工作的制度体系;而规模相对较小,统战对象相对较少的高校在制度建设方面就比较薄弱,这些高校统战工作制度还不完善。从纵向比较来看,学校关于统战工作方面宏观的制度规定比较多,对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具体职责及统战委员的职责等微观要求少,而院(系)基层制定的关于统战工作方面的制度更少,甚至有的院(系)没有统战方面的工作制度。

3.统战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

从高校统战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来看,也存在执行制度不严格、不落实的情况,如北京高校虽然普遍建立了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要求校领导每学年要重点联系1位~2位党外代表人士,主动与他们交朋友,沟通情况,至少参加1次联系党派或统战团体组织的活动,但经常因领导工作忙,安排不过来,造成有联谊名单、无联谊活动,或者联谊活动随意性比较大,客观上造成贯彻统战工作制度不认真、工作不落实,削弱了学校统战制度的严肃性、不利于大统战工作格局健全完善。

北京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建设方向

1.建立健全加强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领导的制度

《l例》作为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各级党委做好统战工作的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北京高校要加强这方面的探索实践,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学校统战工作的有关文件,建立或完善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港澳台侨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内容与职责,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着力解决“统一战线不统一”的问题,或者“统”得不够好的问题。

2.推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建立有关统战工作的制度

学校统战工作不是统战部一个部门的事,要靠各职能部门共同来做,要建立健全统战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学校组织部要把握政策,坚持标准,落实“六个共同”的要求,与统战部门一起做好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校宣传部要积极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大力宣传党外代表人士特别是先进典型;学校团委、学生会等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好统战工作;学校统战部要积极履行贯彻落实会议和《条例》精神的主体责任,统战干部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努力使学校统战干部成为党外人士之友、学校统战部成为党外人士之家。

3.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制度建设

随着办学规模扩大,管理重心下移,高校的院(系)等二级单位规模大幅增长,功能大大加强,成为高校内部的管理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同时,在新的用人机制与管理方式下,高校的党外知识分子压力增大,他们的很多问题和利益诉求大多发生在基层院系,如何充分调动和发挥院(系)等二级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已经成为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是明确职责。高校现有的统战工作制度中要明确院系基层统战工作的相关职责和具体要求,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院(系)党委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关注党外知识分子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培养党外后备人才;协助派做好成员发展的考察工作;做好抵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的相关工作。

二是完善考核。把统战工作纳入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基层党建考核的内容,为推进基层统战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三是形成特色。鼓励院(系)等二级单位明确新时期统战工作的发展思路和方向,发挥专业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形成工作特色,不断增强基层统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服务中心工作。

4.加强统战工作制度督促检查

《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标志。与之相适应,北京高校也要提升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高校统战部要积极履行贯彻落实会议和《条例》精神的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本校统战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细化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也对本校有关职能部门、院系贯彻落实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参考文献:

[1]“北京高校基层统战工作调研”课题组.北京高校基层统战工作调研报告[C]//北京高校统战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创新与发展―北京高校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集.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2.

相关期刊更多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

中国统一战线

部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电站系统工程

部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