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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安排意见

统战工作安排意见

统战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1篇

关键词:加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机制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3-0047-05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执政党执政能力、执政基础、执政效率、执政安全的进一步加强,都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具有数量多、层次高、代表领域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历来是向统一战线输送党外干部和输出参政资源的重要源头,是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整个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加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高校党委、统战部和组织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新形势下,针对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探索并建立健全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机制,对于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优势和智力优势,造就一批专家型参政精英,推动高素质参政党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健全物色培养机制

物色培养,这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起步性、基础性环节。高校党外知识分子数量多、文化层次高,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占到高校职称教师的半数左右,特别是部属和省属重点院校,党外知名的专家、教授、学者云集,有着物色培养党外代表人士的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

(一)制定长期培养规划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成长有其自身的规律,需要制定长期培养规划,进行有节奏有梯度的物色培养,以建立起高校党外人才的蓄水池、储备库。一是高校党委协调组织、统战、人事等部门,定期研究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将党外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和选拔使用纳入到整个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二是将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进行交叉物色培养、统筹规划,拓宽党外干部来源和任用的渠道。三是把握培养方向,根据各级人大、政协、所在党派组织、人民团体等干部调整的需要,可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党外干部,同时必须把握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方向。

(二)建立健全发现物色机制

高校统战部门发现物色党外代表人士后备人选的着眼点应放在那些有代表性、有特点、有潜力、有发展空间的党外人才身上。一是注重从“三高一轻”即学历高、职称高、职务高和年纪轻的党外知识分子中物色后备人选。学历高、职称高代表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职务高说明有一定的干部经历和行政工作经验,年纪轻表明有培养锻炼考察的时间和提升空间。二是注重多重领域的代表性。所物色的后备人选除了具有派或无党派身份外,最好还拥有留学经历和侨、少数民族等身份,这样可兼顾多方面的代表性,以后发展的空间大、选任的途径多。三是注重合理布局。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涉及到派、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港澳台海外等领域,与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等领域也有较密切的联系,所以高校物色后备人选,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布局,既要有重点又要考虑到覆盖面,以增强广泛性。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教育培训,是提高高校党外代表人士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的根本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创新载体和形式,切实组织起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二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安排好党派基层组织自身开展的教育培训,组织好校党委和统战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选拔好对象参加上级党委、统战部和派开展的培训,把握好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的范围、层次和重点对象。三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保障措施,为日常开展理论学习培训提供场所、资料、资金、设备等软硬件条件保障。四是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措施。把握党外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原则,建立党外代表人士思想动态反映措施,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健全实践锻炼机制

实际岗位锻炼对高校党外代表人士来说,是一个非常必要和十分难得的培养过程。一是提供校内岗位锻炼机会。高校各派领导班子,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校内统战团体以及校内各民主管理机构中,适当安排一些年轻的党外代表人士,为他们提供岗位锻炼的机会。二是推荐校外挂职锻炼。为了扩大选任干部的视野,上级党委和统战部门必须经常提供一些党外干部挂职锻炼的机会,高校统战部门要协调党外代表人士努力争取和抓住机会,锻炼自己。三是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根据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专业划分,由校统战部门牵线搭桥,建立起与之对口的社会联系,发挥他们在文化、科技、智力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使他们更多地接触社会、服务社会,加强实践锻炼。

二、建立健全推荐使用机制

积极推荐,大胆合理使用,切实做好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并不断探索和拓展其他安排,是推进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参政实践和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根本路径。

(一)建立推荐使用协调机制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使用工作,是高校党委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形成校党委领导,由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等部门参加的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推荐任用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机制,在干部任用上形成党内、党外同志公开平等竞争的良好氛围,使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在校内外的分布、配备科学合理,提高高校党外代表人士推荐使用的效率。

(二)加强政治安排

政治安排是指高校党委和统战部门通过推荐选举协商等政治程序使高校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治安排是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的主渠道。高校统战部门协助党委、会同组织部门切实把握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层次,将有社会责任感和高水平参政能力的代表人士选,使他们在进入人大、政协后,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优势,在“参政为民”方面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三)做好实职安排

实职安排是指党外代表人士通过推荐选拔担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派机关以及校内的领导职务。实职安排是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的重要途径。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职安排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向校外推荐,二是校内领导岗位对党外干部的任用。着眼于这两条途径,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做好实职安排工作。

(四)扩大社会安排

社会安排是指党外代表人士被各级监察部门、检法两院、教育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卫生部门等聘为特约人员或被聘任为政府参事。社会安排是对高校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重要补充和延伸安排,是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扩大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社会安排,使他们能够担任各种特约人员、监察员、评议员,并通过参与一些重要案件的查处和审理、专项的监督检查、重大项目的审计、行风评议、政务公开评议以及政策法规的制定、制度改革的调查研讨、社会咨询和举报的接待处理等,将十分有助于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

(五)拓展其他安排

能够做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高校党外代表人士有限,而且这些安排又多有交叉重叠。为了发挥更多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作用,必须探索新的安排途径。如向派上级组织推荐做兼职领导;向省、市级党外知识分子联系会、归国留学人员联系会等推荐做负责人或理事;在校内校务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机构中协调安排一些党外代表人士等,以此扩大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覆盖面,使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在不同层面上得到反映。

三、建立健全合作共事机制

“搞好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也是共产党每一个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责任。”健全高校党委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机制,是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在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办学中的作用和增强其合作共事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建立健全协商共事组织机构及制度

从党委层面,成立校协商共事小组,校党委书记、统战部长、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党委定期召开协商共事小组会议,就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于决策之前,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从学校管理层面,协调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校民主管理机构,体现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办学。高校必须建立健全协商共事的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保障参与其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

在学校各级领导班子中加强党外干部配备的同时,从党委的角度要不断完善二级学院(系)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前提下,各级班子在工作中要及时、认真听取党外干部的意见、建议,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对其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导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负总责。对于党外干部在二级学院(系)做正职的,二级学院(系)书记要带头与之搞好合作共事关系。

(三)深化联系交友制度

建立并深化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制度是搭建党委与党外代表人士坦诚相见、沟通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桥梁纽带,也是党外代表人士反映意见建议、加强民主监督的“绿色通道”。校统战部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协助落实联系交友的具体对象,制定联系交友的具体要求。一般一名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可联系2-3名党外代表人士,每学期至少主动约请与其交友的党外代表人士谈话1次,党外代表人士可随时约请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建立联系交友的督促措施,由校统战部门了解和把握联系交友的情况,协助党委主管领导督促联系交友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使联系交友成为党委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沟通和联系的直通车。

(四)建立健全重要会议和活动征求意见制度机制

学校应建立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制度,多角度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丰富合作共事的内容和形式。根据需要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校党委中心组会议,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出席党代会、职代会和全校工作布置总结会,建立党的重大教育活动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等,使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加强合作共事成为一种常态。

四、建立健全参政建言机制

发挥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参政建言、民主监督作用,是加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和最终落脚点。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以其做政治安排的人士为主、其他安排的人士为辅进行参政建言的。为促进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参政建言工作,高校统战部门应建立相应机制,为其参政建言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切实的服务和保障。

(一)建立健全协助征求意见制度机制

校党委和统战部门除召开专门会议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重要事项外,还要不定期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学校各重要会议,使他们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广泛知情。另外,在每年“两会”前,校统战部门要协助党委召开校“两会”代表的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把学校要反映的意见传递给他们,通过他们带到“两会”上。校统战部门要协助党外代表人士向校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协助召开各类座谈会,同时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系,为参加“两会”的党外代表人士撰写提案、议案提供重要线索和材料。

(二)建立健全鼓励支持党外人士开展调研工作的机制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一般都是教学科研骨干,平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校统战部门应建立相应机制,为他们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调研、考察活动挤调时间。另外,切实建立起由党委出题目、学校出经费,就学校一些重大事项进行调研、考察和论证的机制,增强党外代表人士调研的深人性、针对性和指向性。支持高校党外代表人士依托所在的专业课题组,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从其所熟悉和了解的专业和工作领域出发,广泛开展调研考察活动,将专业研究和参与社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建立健全意见建议反馈机制

对于每年党外代表人士为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校统战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反馈和答复工作。校统战部门协助党委把征求到的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及时送达相关负责部门及领导,使党外代表人士的各种意见、建议件件有回音、有答复,能够实施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必须有落实。

(四)实施相关待遇和奖励措施

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党外代表人士参与社会工作的差旅费、交通费、电话费和参政工作量补贴等予以制度保证,切实从经费上保障党外代表人士的参政建言工作。建立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各级优秀参政建言成果予以表奖认可的制度机制,鼓励党外代表人士下工夫研究撰写提案,同时在校内的媒体上加强优秀建言成果宣传,增强党外代表人士参与参政建言工作的成就感和责任感。

五、建立健全综合评价机制

建立科学实用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是全面考察衡量党外代表人士素质、做好推荐使用工作和加强有效管理的必经环节。根据党外代表人士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的界定和“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并结合高校的特点和实际,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考察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首要条件,主要有四项指标,即政治觉悟、政治意识、政治素养和组织观念。政治觉悟,是指所持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价值取向,即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坚守多党合作政治准则,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政治意识,是指政党意识、政治交接意识和多党合作意识。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多是派成员,强化政党意识,就是强化作为参政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我提出问题、自我分析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政治交接意识,就是强化派政治思想传统的传承和弘扬。多党合作意识,是指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应着力把握好政党关系和自身的政治职能。政治素养,是指所具有的政治理论和多党合作理论水平。组织观念,是指参与组织生活、遵守组织纪律、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管理的情况。

(二)专业成就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一般都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其专业成就即专业造诣,或所从事工作的业绩。教学工作主要从其专业教学的教态、教案、教学组织、知识点把握、教改和教学创新等几个方面来考察,也要参考校教学职能部门和教学评估组对其的教学综合鉴定,同时要了解所在学院(系)师生对其教学的反映,同时,重点关注党外的教学名师和登上各种讲坛的党外的名教授们。科研工作主要从申请科研项目的层次、数量、所获资助额度和成果的发表出版档次、获奖、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等方面来考察,这是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管理工作主要从行政管理职责的履行、管理协调能力、管理效率、管理方式创新等方面来考察。

(三)社会贡献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社会贡献主要是指其在服务社会、推动社会发展建设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其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根本所在。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社会贡献主要包括人才培养、知识创新、文化科技服务、咨政建言四个方面。人才培养是考察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在教书育人方面所做的贡献,是指所教授的本科生和所带的研究生在专业知识上达到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言传身教,对学生思想道德所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熏陶、教育程度。知识创新是指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推动科学研究方面所做出的贡献,主要是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的能力。文化科技服务是指其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为国家经济建设所做的项目调研、科学论证以及科研攻关等方面的贡献。咨政建言是指其所具有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积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社会的前进注入正能量。

统战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2篇

一、作战目的

锁定未脱贫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果得到切实巩固、边缘户致贫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制约脱贫攻坚成效问题清零见底的目标,采取集中作战的方式,成立作战指挥部,针对重点任务分别成立作战室,分战区管理,整合帮扶资源、强化攻坚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差一项,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主要作战任务

(一)“四个不摘”主要责任落实工作。

(二)住房安全工作。

(三)饮水安全工作。

(四)“三个一万人”脱贫、减贫、防贫工作。

(五)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

(六)医疗健康扶贫工作。

三、作战内容及分工

总的作战内容是“三个一万人”,即32户、63名未脱贫人口,113户、247名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脱贫监测户),233户、525名存在致贫风险的非贫困人口(边缘户)精准扶贫工作、应对疫情影响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解决工作、“四个不摘”执行工作。市里成立作战指挥部,由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针对“四个不摘”、住房、饮水、医疗和问题整改分别成立作战室,由分管副市级领导担任作战主任,行业部门及各乡镇街参加,着力攻坚重点难点问题。以18个乡镇街为战区,由包保乡镇街的市级领导督战,分类实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作战任务。

(一)“四个不摘”主要责任落实工作

作战重点:“四个不摘”要求落实情况、按未脱贫人口人均5000元投入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情况和使用效果、未脱贫人口“一人一策”制定情况及实施成效、对未脱贫户实施包保帮扶情况。

作战责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四个不摘”落实到位。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二)住房安全工作

作战重点:采取“以房查人”和“以人查房”的方式,逐村逐户排查清零。重点排查和解决危房改造之后没有入住的,建新房没拆旧房的,门窗损坏房顶漏雨的,相关软件材料不齐不全的和室内外环境脏乱差的。

作战责任:由副市长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9月

(三)饮水安全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排查冻裂、冻住影响饮水供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出台井房管护、水费收缴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点。饮水检测要达到半年一次,且要检测报告要有结论性意见和审核章。

作战责任:由副市长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水利局,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贫困群众饮水安全。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9月

(四)“三个一万人”脱贫、减贫、防贫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分乡镇街、分村管理,开展时时监测工作,落实具体帮扶措施,确保其稳定增收。重点落实好按未脱贫人口人均5000元投入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情况和使用工作,三类人群要做到“一户一策、一人一措”,制定情况及实施成效、对未脱贫户加强包保,落实乡科级领导干部强化帮扶措施。

作战责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三类人群帮扶措施得到落实,能够实现稳定持续增收,不返贫、不新致贫。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五)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等待国家扶贫领域巡查监督检查发现具体问题反馈之后,逐项分析研判,主动“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及长效机制。

作战责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反弹。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六)医疗健康扶贫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187个村卫生室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达到软件、硬件合格,环境卫生达标。统一编制宣讲提纲,对全市的村医、村干部、驻村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落实到户,户应知晓医疗政策,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条件必须达标,村医要能熟练操作村级新农合报销系统,说清出医疗扶贫工作情况及本村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情况,签约服务情况,药品等级情况等。

作战责任: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卫健局,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完成医疗扶贫工作任务。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四、作战安排

(一)“两不愁、三保障”及“三个一万人”主要作战任务:2020年3月1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3月30日前,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过关要求,组织筛查排查,建立作战工作台账;5月30日前,结合实际逐户逐人逐项落实具体措施,基本实现所有未脱贫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基本完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任务;12月31日前,开展常态化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报送作战工作总结。

(二)国家和省相关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度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相关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后,各乡镇街、各行业部门要在半个月内完成整改方案、问题清单、问题台账的制定工作;5月30日前,省调研组将对相关县(市、区)进行督战,确保督查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整改到位;9月30日前,“举一反三”问题排查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位;12月31日前,开展常态化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报送督战问题整改作战工作总结。

五、作战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市里成立作战指挥部,由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针对“四个不摘”、住房、饮水、医疗和问题整改分别成立作战室,由分管副市级领导担任作战主任。各行业部门要成立作战专班,以18个乡镇街为战区,由包保乡镇街的市级领导督战。行业部门和乡镇街村都要制定作战方案,方案不要上下一般粗,要针对具体问题,拿出详实的举措,确保专项作战工作取得实效。

统战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3篇

中国共产党建立专门的统战工作机构是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开始的。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组织中共代表团驻统治区武汉,专门负责与的联系和谈判工作,这是最早的统战工作性质的机构。1939年1月5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组织中央统一战线部”,当时的统战部负责调查和研究各党派、军队及少数民族的情况。1943年3月,党中央决定调整精减中央领导机构,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下设的中共中央组织委员会统管中央统战部和其他几个部门的工作。1946年底,中共中央决定重新恢复城市工作部,其任务是“在中央规定方针下,研讨与经营蒋管区的一切工作(包括农工青妇),并培训这一工作的干部,部内分党务、统战、农村、文教、顽军五组”。1948年9月24日和26日,中共中央先后发电,决定“将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为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管理统治区工作、国内少数民族工作、政权统战工作、华侨工作及东方兄弟党的联络工作”,并具体负责筹备召开新政协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共中央和地方及一些企事业单位党委中继续设立统战部。党中央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的内涵加深了,内容更加丰富了。

其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党中央同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中央委托,领导全国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宋庆龄基金会;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管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统战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4篇

关键词:无党派人士;群体作用;参政议政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79-02

党的十对新时期统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按照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做好科研院所统一战线工作,发挥无党派人士群体作用,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新课题。

一、研究背景、方法及意义

关于无党派人士的实质,同志曾指出,“他们在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但实质上是有党派性的”,是“没有党派组织的有党派性的民主人士”。也就是说,无党派人士同派一样,具有同等重要的政治地位和职能作用。近年来,在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无党派人士群体日益壮大,已成为各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坚力量。科研院所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有利于广泛集中智慧,在各种重大问题决策上更加民主和科学。因此,新时期进一步发挥好无党派人士群体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对扩大社会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但在发挥无党派人士群体作用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本文针对中国林科院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从无党派人士群体发挥作用的主客观原因以及面临问题作了全面了解。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寻求如何发挥好无党派人士群体水平和能力作用的途径,为今后的无党派人士工作开展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

二、中国林科院无党派人士基本情况

中国林科院是国家林业局直属综合性、多学科的林业科研单位,下属21个研究所,分布于全国11个省、市和自治区。因京外单位党建工作属于党组织属地化管理,本研究主要针对京区单位的无党派人士工作情况展开。

在林科院的无党派人士中,不仅拥有一批知名的老专家老学者,更有一大批中青年科研骨干,在参政议政的舞台上可谓人才济济。已故无党派专家王涛院士,先后被选为三界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两届全国人大常委,热爱社会活动工作,不断为统一战线事业增光添彩。老一辈的林业系统无党派人士为国家为林业建设倾尽心血,青年一代的林业战线上的无党派人士也逐渐在生态文明建设参政议政的工作中崭露头角。

林科院的无党派人士群体,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活动中具有多方面特点与优势。一方面是高层次特点和学术优势。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林科院京区单位现有在职职工944人,其中在职职工硕士、博士的比例占到了职工总数的15%和38%,共计53%,超过了职工总数一半。单位现有副研以上无党派人士185人,在职研究人员90人,占单位副研以上在职人数总数(307人)的近30%,这些数据体现出科研院所人才人数较多且层次高的特点。

随着党外知识分子队伍不断壮大。中国林科院的无党派专家代表,同时也是各级各自专业领域的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出于自身专业和林业院所的特色,他们更为关心周边环境生态建设情况。如2013年初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泽平同志在会议期间,共提交2个议案,均被采纳。这2个提案分别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首都绿道建设,提高北京的宜居城市水平;提高北京交通规划的法律地位,加强交通分类管理,让百姓出行安全便捷。提案均体现出我院无党派专家对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之情。正因为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让我院的无党派人士们在参与一些调研和考察时,能够抓住重点,完成任务。

另一方面,是民主意识浓厚,责任意识强烈。科研院所的无党派专家们民主意识浓厚,责任意识强,对政治有着独特的见解。根据问卷调查显示,林科院的无党派人士都民主意识空前浓厚,十分关注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在关注的时政信息中关注热点比较统一,分别是生态建设与环境建设(22人)、科技(21人),以及国家大政方针(16人),以及其他一些时政热点。参政议政为这些无党派专家们打开了一扇窗,让他们更了解这个社会,学会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更多关注社会问题,承担社会责任。

林科院宽松良好的政治氛围,也为无党派人士群体参政议政创造了良好条件。中国林科院无党派人士中有数人分别当选或担任了全国、北京市、海淀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例如唐守正院士,担任过任两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为我国国土绿化献计献策,做出了贡献。还有中青年无党派专家北京市人大代表江泽平、海淀区政协委员黄清麟等人,都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及政治活动,关心首都建设和国家大事。这些无党派专家们,与社会有着广泛联系和较高的社会声望,不仅扩大了单位知名度与影响力,更为院所建设与行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林科院无党派人士发挥群体作用的难点

本次研究针对无党派人士代表发放了调查问卷,同时采取座谈会、电话访谈等调研方法,全面了解我院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与讨论,虽然中国林科院无党派人士在各自参政议政领域做出了很多成绩,但在发挥群体作用方面仍然存在难点和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相对于党内学习而言,党外人士系统性和制度化的政治理论学习与教育都显得比较薄弱和不足。大部分无党派人士认为,由于学习不够,许多人对当前的政治形势和热点不了解,使得建言献策能力较弱。而且很多无党派专家还承担着重要科研任务,业务忙压力大,对理论学习也相对忽视。

(二)无党派人士身份认证问题

我院无党派人士都是各所(中心)党委根据院分党组的要求,推荐培养在本学科领域有造诣的无党派研究员。但本次调查中有近50%的无党派人士认为,无党派人士认证不像派成员,没有统一的认证主体,认证原则和标准也不明确,影响群体作用发挥。

(三)缺乏无党派组织系统

由于无党派人士群体缺少组织平台,分散于各个领域,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少,专家代表们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也往往是以个体身份出现,其参政建言很少是凝聚大多数无党派人士群体共同智慧和力量来进行。目前,林科院无党派主要是京区党委协调各所(中心)党委直接管理,具体办事机构是院党群部和各所(中心)党办。此次调查部分无党派人士反映,由于缺少组织系统,长期以来处于游离状态,直接影响了群体作用发挥。

(四)选拔培养人才存在难度

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无党派人士有效发挥群体作用的基础。当前,无党派人士在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尤其在培养选拔高素质的无党派人才队伍难度在加大。现在无党派专家队伍高龄化的趋势,以及随着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的不断加强,青年科研人员中相当一部分优秀人员选择了加入中共或派组织,这都给选拔培养造成一定难度。

当然,换个角度看,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难点实际上也是一个特点。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这一显著特征使无党派人士既置身于普通群众之中,又超脱于党派利益之外,因此无党派人士处理问题时更能让人接受。领导好无党派人士非常重要,如果能同党同心同德,在很多复杂局势下通常能起到政党和社会团体所起不到的作用。

四、林科院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如何为无党派人士搭建成长台阶,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群体作用,是无党派人士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当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具体说来,中国林科院发挥无党派人士群体作用的工作经验,就是“三给、三抓、三融入”。

(一)三给

“三给”,即给舞台、给条件、给责任。给舞台,就是给予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与科研工作的机会与时间。同时充分发挥统战部门在无党派人士群体工作和活动中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搭建组织平台,成立以无党派人士为主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使该组织成为促进无党派人士群体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和渠道。

给条件,就是给予充分的物质条件让无党派人士群体开展活动,培养无党派后备力量,使他们成为多党合作机制的一员。要对无党派人士统战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及时解决无党派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组织保障上调动无党派人士发挥群体作用的积极性。

给责任,就是将无党派人士作为林科院的政治力量,使其承担起一定责任与任务,引导无党派人士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的同时,通过多种途径扩大中国林科院的社会影响。近十年来,中国林科院为更多的无党派人士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有十数名无党派专家参加统战部举办的培训班,还向中央统战部、中国侨联等推荐专家参加考察调研等。如国务院参事唐守正院士参加党外院士服务团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开展服务活动,体现出较高的参政议政水平和心系民族地区的情怀。唐守正院士又多次参加了院士服务团,分赴山东、海南等地服务。

还有江泽平经中央统战部的推荐担任环保部特约监督员,再比如推荐黄清麟、陆元昌、王忠明、吴波等人担任了近几年的党外知识分子信息联络员。这不仅仅是完成上级单位安排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让中国林科院无党派人士群体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集合群体力量,形成在北京甚至全国统战组织都享有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三抓

“三抓”,即抓领导、抓典型、抓管理。抓领导,就是加强对无党派人士的领导,真正贯彻多党合作机制,形成团结协作的机制。统战部门在引导无党派人士群体立足本职、实现自我社会价值的同时,要突出加强对无党派人士实现自我政治价值的引导,这也是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重要职责所在。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是无党派专家,也是林科院的一员,不特殊对待,也要严格按照院工作机制管理。抓典型,如王涛、唐守正、江泽平等人,就是我院无党派专家的代表与典型,他们的成就和单位推荐是分不开的。

抓管理,我院分党组经常结合院中心工作,相继建立通报会和联谊会制度,每年召开1到2次统战工作通报会或联谊会,及时通报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宜。推动各级党委将无党派人士工作与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继续完善和构建院分党组统一领导、京区党委统战部门牵头协调、相关所(中心)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层层负责、重重把关的无党派人士统战工作的新机制。

党委在重大问题决策前,也主动倾听统战人士意见建议。如2011年、2012年都派人参加了林业局党组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提供宝贵意见建议。2013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院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了院统战人士代表对院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18条,并整理出相应整改措施。通过为无党派人士营造参政建言的良好环境,促进其民主监督、参政建言作用的发挥,进一步扩大其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三)三融入

“三融入”,即注重发挥无党派人士群体的作用,推动无党派组织活动,融入到院所中心工作中,融入到党群活动中,融入到加强干部队伍的人才建设中。另外,还要善于与无党派人士们交朋友,提供一定位置,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加强实职安排。实职安排是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的重要途径。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上,林科院有很多优秀人才,这些党外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始终保持强烈的奉献精神。中国林科院林业所、亚林所、科信所,还有两个非独立法人机构荒漠化所和湿地所,都由无党派和派人士担任了重要职务。

实职安排的基础上还应扩大社会安排,社会安排是对无党派人士政治安排的重要补充和延伸安排,是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唐守正、江泽平等无党派专家们都分别担任了国务院参事、环保部特约监督员,通过这一形式,促进更多的无党派人士发挥职能作用,体现出无党人士的巨大社会政治价值。

统战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5篇

一、攻坚战时间

2014年9月至2016年底,在两年时间完成。

二、攻坚战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全县煤矿实现控制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事故总量比前五年平均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的攻坚战目标。

三、攻坚战任务

1、强化安全再教育再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县、镇两级监管干部,煤矿实际控制人(包括主要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矿长)和矿领导班子进行再教育再培训。宣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社省长等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七条规定》和《实施意见》宣贯大纲,攻坚战工作方案,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排大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做到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凡不符合《七条规定》任何一条或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不得明停暗开。停产整顿矿井要对照《七条规定》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找差距、想出路;有资源、有资金、有开采价值的煤矿,应利用停产整改时机进行全面地系统升级改造;资源枯竭、资金不足,不具备开采利用价值的煤矿应尽早退出。完成整改的煤矿,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验收,按程序恢复正常生产。

3、关闭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小煤矿。要认真对照《意见》和《实施意见》的7类关闭情形对小煤矿进行一次梳理,彻底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特别是对长期停产、停工名存实亡的小煤矿要按照关井要求履行关闭手续,坚决关闭到位,不留后患。同时,定期组织巡查,严防关停矿井死灰复燃。

4、严格准入条件,重新核定生产能力。一律停止申报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矿井。做好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的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核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严禁超能力生产。

5、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未申请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要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加大瓦斯治理力度,严格瓦斯目标管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达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开采保护层或实施区域预抽,消除突出危险性,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坚决打击瓦斯抽采弄虚作假行为,把瓦斯抽采达标和防突能力作为衡量矿井生产能力的硬性指标,科学合理安排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6、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煤矿要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加强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的必须综合运用物探、钻探等勘查技术进行补充勘查,提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区域性水害普查论证,提出综合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煤矿企业要根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制定相关治理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对未查明隐蔽致灾因素和治理措施不落实的煤矿,一律不得继续生产或建设。

7、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考核评比机制,严把安全质量关,推动煤矿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等各系统,并确保运转正常、数据真实。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生产调度、监测监控等平台,逐步实现煤矿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对重点地段和关键环节实施视频监控、实时监测,对主运输、主排水和供电设备、风门等重点部门实行远程控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与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网。

8、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升级改造。全县至少建设一个采煤、掘进机械化示范矿井。加快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建设,鼓励和扶持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实施机械化改造,不断提高小型煤矿机械化程度,逐步解决小型煤矿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等突出问题。

9、严格劳动用工管理。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生产矿井必须有相关符合《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煤矿招工,要实行劳动用工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五统一”。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努力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劳动技能,并保证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0、严厉打击非法采煤、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明电[2014]16号)有关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打击煤矿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坚决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1、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能力。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应急人员,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未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要与邻近有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送事故信息,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干部要迅速到位,并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攻坚战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遏制煤矿较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

攻坚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制定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完成攻坚战任务。

2、落实督查责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督查责职,督查的主要任务是:

⑴审查各煤矿的攻坚战实施方案,督促煤矿与县领导小组组长签订责任状,并对其进行督促检查。

⑵就煤矿的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技术指导及关闭事宜等方面提供服务。

⑶对因发生事故应予以关闭的煤矿,严格按照事故批复的关闭意见,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并依法追究煤矿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⑷督促、检查并指导煤矿企业落实《意见》和《七条规定》。

⑸对存在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现象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⑹负责攻坚战活动调度统计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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