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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设计范文精选

多层建筑设计

多层建筑设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多层住宅给水管材管道敷设水表太阳能热水器

多层住宅以其配套设施简单,造价低,物业管理方便等特点,很受中小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和广大居民的欢迎。如何按2000年小康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居住区规划设计导则的要求,提高住宅的设计水平,为每个住户营造出一个舒适的生活空间,是每个设计人员的职责所在。作为住宅的心脏――厨房、卫生间,是功能复杂,卫生、安全和舒适度要求高,营造繁杂,技术要求高的空间。因此,设计人员必须以整体设计的观念和方法,综合考虑厨房、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和设备的安装等。下面就多层住宅给排水设计中给水管材的选用、管道的敷设、水表出户设置、家用热水器的设置和空调冷凝水排放等问题与同行们一起探讨。

(一)给水管材选用问题

传统的给水管材一般采用镀锌钢管,由于镀锌钢管易锈蚀,使用寿命短,用于输送生活用水不能满足水质卫生标准等缺点,建设部正大力推广塑料给水管的应用。许多地市已明文规定:禁止设计使用镀锌钢管,推广使用塑料给水管。塑料给水管与金属管道相比,具有重量轻,耐压强度好,输送液体阻力小,耐化学腐蚀性能强,安装方便,省钢节能,使用寿命长等优点。给水用塑料管道主要有:硬聚氯乙烯(PVC-U)、高密度聚乙烯(HDPE)、交联聚乙烯(PEX)、改性聚丙烯(PP-R,PP-C)、聚丁烯(PB)、铝塑复合管(PE-AL-PE,PEX-AL-PEX)和钢塑复合管等。下表是几种建筑给水管材性能的比较。

管材性能优点缺点长期使用温度短期使用温度硬聚氯乙烯管(PVC-U)抗腐蚀能力强,质地坚硬,施工简便有UPVC单体和添加剂渗出,管接头粘合技术要求高,固化时间长≤400C――改性聚丙烯(EN-US)PP-R,PP-C)耐温性能好,抗蠕变性能好,施工简便只有用金属管件连接;水流局部水头损失大,不能回收重复利用900C950C铝塑复合管(PEX-AL-PEX)耐温性能好,保温性能好(EN-US)在同等压力和介质温度的条件下,管壁最厚,采用热熔连接,需用专门连接工具≤600C≤900C铝塑复合管(PE-AL-PE)易弯曲成形,完全消防氧渗透,线膨胀系数小,施工简便管壁厚薄不均匀,管路连接采用铜管件,水流局部水头损失大≤400C――注:

1)长期使用温度系指管道在此温度范围内使用寿命达30~50年

2)短期使用温度系指管道在此温度范围使用寿命达10~20年

管材的选择是经济技术的比较过程,技术上应从压力、温度、使用环境、安装方法等方面进行考虑,同时结合业主的要求和住宅的档次,进行经济技术综合考虑后确定。以上所塑料给水管材都可作为住宅生活给水管材。经济适用房和解困房主要面对广大中低收入居民,可选用卫生级硬聚氯乙烯管(PVC-U)作为给水管,以降低造价;中高档商品房可用铝塑复合管(PE-AL-PE,PEX-AL-PEX)或其他塑料给水管材作为给水管。住宅配水点的热水温度不超过600C,因此上述管材中除硬聚氯乙烯管(PVC-U)和铝塑料复合管(PE-AL-PE)外,大多管材可作为住宅的热水管道。

(二)管道敷设问题

1.给排水立管的敷设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明装在厨房、卫生间的墙角处。在以往的住宅设计中较多采用这种敷设方式,它施工方便,但明露管道有碍居室美观,住户在二次装修时大多会用轻质材料给予隐藏起来。

2)明装在建筑物外墙阴角处。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南方天气较暖和的地区,冬季的最低温度不得低于零摄氏度,以防水管内水冻结成冰,胀裂管道,影响住户使用。管道在外墙敷设,影响建筑美观,也不便于日后管理和维修。

3)敷设在管道井内。这种方式使居室洁净美观,但管道井占用了卫生间的面积,且管道施工、维修都比较困难。卫生间设立集中管道井,把给水管、排水管都集中在管道井里布置,这是小康住宅厨房、卫生间居住文明的重要体现。本人认为:在中高档的商品房建筑方案设计时应考虑卫生间管道井的设置,这样即提高卫生间的使用质量,又可解决硬聚氯乙烯排水管水流噪声大的问题,提高居室的环境质量水平;对于卫生间面积较小的经济适用房和解困房,在南方较暖和地区给排水立管可考虑敷设在外墙,以增大卫生间的使用空间;管道明装在室内时,应不影响厨房、卫生间各卫生设备功能的使用。

2.给水支管敷设

住宅给水支管管径一役de≤32mm,小管径的塑料给水管,呈弯曲状态,故住宅给水支管提介采用暗设。给水支管暗设的方式有:

1)暗设在砖墙里。施工时在砖墙面开管槽,管槽宽度为管子外径de+20mm,深度为管子外径de,管道直接嵌入管槽,并用管卡将子固定在管槽内。

2)对于小管径给水支管de≤20mm,可暗设在楼(地)面找平层里。施工时在楼(地)板面上开管槽,槽宽为de+10mm,深为1/2de,管道半嵌入管槽里,并用管卡将管子固定在管槽内。铝塑复合管和交联聚丙烯管等管道采用金属管件连接,采用暗设时须加大管槽尺寸,且水流局部水头损失较大。对于厨房、卫生间内卫生器具布置相对集中的住宅,可采用分水器进行连接,分水器是一种多分支管接头,各卫生器具给水支管分别从分水器接出。这样既可避免暗埋管道的管接头渗透问题。又可减小局部水头损失,降低管网造价。

3)排水支管敷设

住宅室内排水横管宜设在本层套内,这样排水横管渗透时可避免污水等污染物进入邻户,管道维修时也不会影响到邻户的正常生活。

厨房内洗涤盆的排水横支管一般在本层楼板面上接入排水立管;地漏排水支管须敷设下层空间。现在许多同行都认为:厨房地面都铺设瓷砖,清洁地在时不须用水冲洗,设置地漏意义不大,故厨房内可不设地地漏,这样既避免排水横支管进入邻户,又可增大厨房的使用空间。卫生间内排水横支管在本层敷设具体措施有:

1)提高卫生间地面。地面势高150mm,采用后排式坐便器,洗脸盆、浴盆和地漏的排水横管暗埋在垫层内。

2)采用下沉式卫生间。卫生间楼板面下沉350mm,卫生器具排水横管暗埋在下沉空间里。

这两种做法均可实现卫生间的排水横支管埋设本层的地面而不进入邻户。暗埋管道安装时,施工质量一定要严格把关,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卫生间地面,以免给日后使用中留下隐患。卫生间地面施工可填充煤灰等轻质材料,亦可采用砌砖架空铺设制板施工地面,地面须做防水处理,做法可参照屋面防水处理,如做两油一布橡塑油膏防水。

(三)水表户外设置问题

水表设在户内,不但抄表的工作量很大,而且使住宅的安全性和私密性大大降低。故住宅的分户水表或分户水表的数字显示宜设在户外。多层住宅水表户外设置有以下几种形式:

1.采用远传水表

把普通水表换成远传水表,由一根信号线连接水表与数据采集机,再传至智能管理(微机)。它的优点在于节省大量人力来抄表,数据准确,缺点是造价高。

2.采用磁卡式水表

用户预先购买自来水公司的电子卡,然后把它插入水表的存贮器内,用水时卡上金额被自动扣除,这种方式用户需预付水费,水表价格较高。

3.采用普通水表设在户外

1)水表设在楼梯休息平台的壁龛里。住户给水支管经水表计量后进入厨房、卫生间。这种方式实现了水表出房设置,工程等价低,但给水立管和水表设在楼梯处影响美观。它适用于南方较暖和地区厨房、卫生间布置靠近楼梯间位置的住宅。

2)水表集中设在水表间(水表箱)。下行上给式供水时,在底层设水表间(水表箱),各层住户给水支管在管道井内敷设,南方地区也可在建筑物阴角处沿外墙敷设;上行下给式供水时,可在屋顶设水表间(水表箱)。这种方式增加给水支管敷设长度、管道沿外墙敷设影响建筑物美观。水表出户布置的方式选择,须结合住宅厨房、卫生间平面布置特点和开发商的具体要求,对以上几种可行性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

物业管理完善的住宅小区的中高档商品房,可采用远传水表,它是今后水表应用发展方向;物业管理不完善的住宅小区的中高档商品房,可采用磁卡式水表(在自来水公司有这种业务的地区可设计)或集中设置水表间(箱);南方地区单元式住宅可用普通水表设在楼梯的休息平台处,以降低造价。

(四)家用热水器的设置问题

住宅设计时应预留安装热水供应设施的条件,或设置热水供应设施。所以在没有集中热水供应的住宅,应考虑家用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及冷热水管道布置。家用热水器一般有燃气、电、太阳能等三种。燃气热水器和电热水器一般安装在厨房或卫生间内,在建筑给排水设计时应预留出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和冷热水管道的接口,便于用户装修时自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使用简便安全,无需燃料及电力,运行费用低,使用寿命长,无污染,很受广大用户的欢迎,近几年来有不少的住宅小区在设计施工时就全部安装上了太阳能热水器。

太阳能热水器一般安装在屋顶上,这样就需要在卫生间与屋面热水器之间设置冷热水管道,住宅设计时若不考虑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今后住户安装时只能将冷热管道沿建筑物外墙敷设,这样既增加住户安装时的难度,增加管线投资,又影响建筑的美观。所以在建筑给排水设计时需要先征求开发商的意见,是否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太阳能热水器;或只预留出太阳能热水器及冷热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太阳能热水器的冷热水管道可敷设在管道井内;不设管道井的住宅,可在卫生间靠近沐浴器的墙角增设一根de110的UPVC排水管作为太阳能热水器热水管道的套管,在每户卫生间距地面1m处设一个de110×75三通,作为冷热水管的接入口。

多层建筑设计范文第2篇

在当前建筑工程项目中,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是应用最为广泛的结构形式,其结构承重主要是由楼板、梁、柱和基础等四个构件共同组成,通过对高度和层数进行合理设计,应用框架结构具有较宽阔的空间,而且在平面布置上具有较好的灵活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多种工艺及使用功能的要求,这也是当前框架结构在住宅及公用建筑中得以广泛应用的最重要因素。

1多层框架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研究现状和优缺点分析

1.1多层框架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研究现状

框架结构主要是由钢筋混凝土梁、柱、节点和基础作为主框,同时还包括楼板、填充墙和屋盖等共同构成的结构形式,通过将楼板、横梁及柱共同边结在一起,使其成为一个主体,这样基础能够有效地承担起较大的荷载,而且力的传递路径也较为明确,能够起到较好的承重作用。在建筑施工中,针对房屋结构形式运用的情况可分为框架结构或是纯框架结构。在框架结构设计中可以根据房屋布局和空间使用要求来将框架分为等跨和不等跨,而且层高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在具体应用中可以存在缺梁或是缺柱的框架。房屋建筑结构中的墙体具有较好的围护和分隔作用,在框架结构中,由于承重构件及围护构件之间分工较为明确,因此建筑物的内外墙可以灵活进行处理,能够为建筑提供非常灵活的使用空间。对于框架结构来讲,由于其构件截面不大,这也使框架结构自身的承载力和刚度都不大,因此当楼层越高时,框架需要承受来自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较大的水平力。这也决定了框架结构属于柔性结构的特征,在合理的设计下,框架结构具有非常好的延展性,具有较强的抗震性能。

1.2多层框架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优缺点分析

1.2.1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主要优点

在房屋建筑结构中利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不仅能够灵活对空间进行分隔,而且结构自身的重量不大,能够实现材料的节约。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与建筑平面在配合上具有较好的灵活性,在对空间结构具有较大要求的建筑结构中具有较好的适用性。而且框架结构中所使用的梁和柱构件容易达到标准化和定型化,更便于采用装配整体式结构,有利于缩短工期。另外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应用过程中,具有整体性好、刚度大及抗震效果好的特点,同时梁和柱的截面形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来进行浇筑。

1.2.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缺点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属于柔性结构,应用较为集中,侧向刚度较小,在强烈地震作用下非结构性破坏较为严重,因此在具体设计过程中适用于非抗震性设计。而且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对于钢材和水泥的使用量较大,需要较大数量的构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多次进行吊装,接头工作量较大,工序较多,而且受季节性影响较大,这也导致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高层建筑中不具有适用性。

2多层框架房屋建筑计算方法

2.1竖向荷载作用下内力计算

在对多层框架房屋建筑进行设计时,需要对竖向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内力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会采用分层法和弯矩二次分配法来对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内力进行计算。利用分层法对内力进行计算时,则需要将上、下柱远端的弹性支承进行改变,使其变为固定端,而且在具体分层计算时,底层柱除外,其他各层柱的线刚度需要与系数0.9进行相乘,同时柱的弯矩传递系数也需要改为1/3,而底层柱的线刚度不变,同时各层梁的线刚度也保持原来的数值,而且弯矩传递系数也保持不变仍为1/2。而在利用弯矩二次分配法对内力进行计算时,则需要先分配各节点的不平衡弯矩,分配完成后才能不对各杆件的远端进行传递。利用这两种方法来对内力进行计算时,有效地确保了计算精度的提高,在工程设计中应用具有较好的效果。

2.2水平荷载作用下内力计算

可以采用D值法和反弯点法来对水平荷载作用下的框架结构内力进行计算。这两种方法有效的确保了计算的精度。D值法中的D值作为层间柱相对侧移时所需要施加的水平剪力,在框架结构的侧移计算中具有较好的应用,同时也可以将其应用在各柱间的剪力分配上,D值与实际情况具有非常好的接近度。在水平荷载作用下对内力进行计算时,柱上和下端的约束条件会对柱反弯点高度产生较大的影响,而且当柱两端的约束刚度不一样时,也会导致柱端转角处于不相等的情况,这时反弯点则会向转角相对较大的一侧进行移动,根据这种规律来确定D值法中柱的反弯点位置。框架结构在水平荷载作用下,各层之间会有层间剪力和倾覆力矩的产生,而且在层间剪力作用下,梁和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形。而在倾覆力矩作用下,会导致框架柱轴向拉、压变形的产生。因此当框架结构房屋高度较大或是具有较大的高度比时,这时则需要对柱轴向变形给框架结构侧移带来的影响进行综合考虑,确保结构的牢固性。

2.3软件辅助计算

在手算之前,需要利用电算来对初选方的各个方面进行计算,对重要环节进行有效掌握。当电算没有通过时,则需要对截面的尺寸进行变换,当其通过后则可以继续进行手算。另外还可以利用数值分析软件来作为计算的辅助工具,完成对设计方案相关数值的计算工作。

3多层框架房屋建筑结构设计步骤

3.1建筑设计部分

建筑设计主要以平面设计、剖面设计和立面设计为主,需要对平面柱面的尺寸进行合理确定,有效地满足室内采光和通风的要求,合理对层高进行确定,同时还要确保建筑的造型上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富有创意,确保完成的建筑施工图内容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3.2结构设计部分

一是结构选型:根据建筑设计方案及设计原始资料,选择适当的结构体系。二是结构布置:确定柱在平面上的排列方式,一般柱网有内廊式和等跨式两种,选择承重方案,框架结构的平面布置形式非常的灵活,框架结构按照承重方式的不同分为三类:横向框架承重方案;纵向框架承重方案;纵横向框架混合承重方案。合理布置结构构件,初步确定材料强度等级及构件截面尺寸。三是结构内力分析及构件设计:根据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计算结构荷载及地震作用;手算完成结构一个主轴方向的内力分析,进行框架梁、柱的内力组合,完成构件截面设计;同时,可采用工程设计软件PKPM计算结构内力及配筋,并与手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完成楼梯的计算和配筋,完成板的配筋计算。四是绘制结构施工图。

4结束语

多层建筑设计范文第3篇

当今我国建筑设计行业越来越重视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性,与建筑结构设计相关的建筑稳定性、安全性、艺术性和可行性都受到人们的关注。不同类别的建筑物对于建筑结构设计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差异化和多样化的建筑结构设计才能满足社会日益发展而产生的建筑需求。建筑设计当中的概念设计和结构措施是关乎建筑质量的关键性因素,文章将在以下篇幅予以阐述讨论。

1结构设计中概念设计的内容及重要性

结构设计是建筑工程师思路的起点。概念设计不是凭空落成的,需要考察实地情况,包括气候环境、地质情况、自然风貌等,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和理性认知,拟定关于一个建筑物的初步想法;这个想法不同于精确的测量计算,除了灵感和理性认知还要基于工程师丰富的实地工程经验。概念设计当中的建筑物是宏观的,与精确数据有一定偏差,但误差不高。优秀概念设计的重要性在于优秀工程师的概念设计往往有着较为可靠的经济预估,因此,也有较高的可行性,同时可以避免复杂的运算劳动。

2结构设计中概念设计的应用

2.1地基基础中概念设计

在传统的建筑设计流程当中,用到的算法往往是将上部建筑、基础、地基分别视作独立的单位,测量和设计都独立进行,但并不意味着,某一单元出现的问题不会影响到其他的结构单元,经过实践检验,这种流程有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地基基础往往对上层建筑造成很大影响,若地基产生沉降现象,则地面建筑大多会开裂、错位、甚至崩塌;同时,地面结构如果建筑层数不符合规范超过地基、基础承重,则也会给地基带来变形的危险。因此在地基、基础的概念设计当中要更多地考虑到将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结合在一起分析,这样才能减少地基变形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三者结合考虑之后,遵循力学原理,进行分析处理,设计出来一个承重完美、传力正常的建筑模型,实现实用、美学、力学等多角度的成功。

2.2结构布置中概念设计

考虑到地基承重、地质情况和实用性等多方面因素,建筑物的结构布置在平面范围内应尽量简约、对称且有规律可循。第一,建筑设计的对称性可以保证平面范围内力的均衡,可以较为准确地预估压力对于地基、基础的影响,对于有特殊需要不能够对称设计的建筑物,则要根据压力情况和具体实际设计沉降缝,来增强建筑物的抗性。第二,设计的简约。主要方便工程师修改方案,并在考察实际之后进行修改,同时简约的建筑物平面设计图纸也方便其他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了解工程师的设计概念,避免理解因为过多的杂乱线条而产生偏差。第三,有规律可循。主要体现在纵向控制范围内,建筑物平面图纸内容的规律,要保证建筑物在传力和承压方面都合乎行业规范,没有某一层突然承压降低等现象。对称和规律性在建筑物抗震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更广范围内避免小型地震的情况下,建筑物倾斜、坍塌的情况。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建筑物布局结构的控制关键也是不同的,例如高层建筑在设计上要避免出现应力集中设计困难,因为高层是由缝合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来起控制作用的,纵向的建筑设计应满足基础的设计需要,遵循上述的几条原则,同时尽量不要出现“头重脚轻”的较高层数有承重柱子和承重墙的设计,而到较低层数和大厅往往没有了成长柱子和承重墙,一律以承重梁来“满足”需求,这是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只有结构合理了,建筑物才能够有效对抗水平荷载,保证建筑的安全性。

2.3结构体系中概念设计

工程师在确定结构体系中的概念设计时,主要是明确建筑物的功能定位。例如建筑物如果处在地壳运动平缓的沿海边,其主要面对的水平荷载的威胁是大风天气,极端气候条件下甚至可能发生台风等恶劣天气。我国的建筑往往有着两重防线,来面对极端天气情况,第一重防线是工程师设计出来的能够抵御强风、地震的一种刚性体系,这种体系是工程师根据建筑物的最终用途来明确建筑结构的体系,并通过清晰明了的分析设计出来的,通过稳定的柱身来实现。第二重防线是通过梁的塑性铰的扭曲度来衡量的,目前来说,只有梁塑性铰出现后,带动结构整体扭曲,建筑结构才会崩塌,这是有一定时间段的,可以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宝贵的时间。这样的稳定结构除了能够抵御强风侵袭,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抗地震带来的危害:地震强度小对建筑物影响不大,中等地震强度建筑物有一定程度受损,修补后不影响正常使用,较大强度地震(7、8级地震)发生时,建筑物受损不能使用,但不会发生坍塌,不会给周围环境带来二次伤害。但仅仅两道防线是不够的,工程师应当更多地在安全性和稳定性方面考虑建筑结构体系的升级,建立多重防线,对抗强风和较强等级地震,即利用多道防线,形成具有延长性的超静定结构,减小自然灾害带来的危害。

2.4楼屋盖中概念设计

根据作者的多年经验,多层建筑的楼屋盖往往是结构设计当中容易忽视的设计区域,原因在于多层建筑的楼屋盖结构设计中,往往仅考虑所可能出现的结构荷载,根据强度和变形的要求,做好结构设计即可,但实际上,多层建筑、高层建筑的楼屋盖在抗震方面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出于抗震考虑,目前多应用现浇梁楼盖,这种方式可以增强楼屋盖的刚性,但同时会增加大梁的承载力,为了降低大梁负重,达到结构稳定的要求,不同类型的楼屋盖在设计时有着不同的侧重点。有凹有凸的平面楼屋盖,在结构设计时要注意保证楼屋盖的刚度,主要方法是加强拉梁和窄板处构件。侧向刚度较小的体系。这种体系对于板的刚度数值有着严格的要求,如果数值不吻合,则不能验算出来在地震发生时建筑发生的具体变形。楼屋盖中部开洞。这种形式在多层、高层建筑当中很常见,要保证开洞的楼屋盖的稳定性,应加强洞周围的构件强度,并注重最小楼板宽度的数值,满足这一要求。

2.5非结构构件中概念设计

非结构构件也是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非结构构件是指建筑物外部附加的一些构件,例如围墙、钢化玻璃蓬、女儿墙等,这些构件在地震来临时往往首先会被摧毁,这就需要工程师考虑这些构件和建筑主体的相对关系及连接的稳定性,以免在地震中这些构件对周围人的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威胁。

3结束语

多层建筑设计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把*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制定、实施城市各项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建设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编制或修订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市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行使规划管理职权,规范执法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城市规划依法制定,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废止。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再报国务院批准。

城市分区规划和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一般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或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根据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组织编制,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城市专业规划由相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专项规划依据城市规划编制,报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上级机关审批。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确需进行局部调整的,应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确需进行局部调整的,应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下一阶段的规划应当以上一阶段的规划为依据。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等级的规划设计资格。各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规划时,应采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报送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各类规划、用地、建设工程使用的地形图纸,应统一采用北京坐标系统。

第十一条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经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报刊上公布。

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

第十二条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应当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第十三条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应当符合下列各项指标要求:

(一)建筑密度:新区多层建筑(九层及九层以下住宅建筑或总高度不高于24米的其他建筑,下同)不大于30%,高层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建筑或总高度高于24米的其他建筑,下同)不大于25%;旧区多层建筑不大于35%,高层建筑不大于30%。高层和多层建筑综合建设的地块或小区,其建筑密度分别计算。

(二)容积率:新区多层建筑不大于2.0,高层建筑不大于4.5;旧区多层建筑不大于2.2,高层建筑不大于5.0。高层和多层建筑综合建设的地块或小区,其容积率分别计算。

(三)建筑间距:新区多层建筑主朝向(长轴朝向)间距为建筑高度的0.8至1.0倍(点式建筑可取下限,单方退缩一半);高层建筑的一至九层,按多层建筑的间距计算,从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单方间距增退0.8米,从二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单方间距增退0.6米;高度高于24米的其他建筑,每增加3米单方间距增退0.8米。山墙次朝向(短轴朝向)间距,多层建筑不得少于8米,高层建筑不得少于13米。旧区多层建筑主朝向(长轴朝向)间距为建筑高度的0.6至0.8倍(点式建筑可取下限,单方退缩一半);高层建筑的一至九层,按多层建筑的间距计算,从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单方间距增退0.7米,从二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单方间距增退0.5米;高度高于24米的其他建筑,每增加3米单方间距增退0.7米。山墙次朝向(短轴朝向)间距,多层建筑不得少于6米,高层建筑不得少于13米。

(四)沿街建筑退缩道路红线:在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建筑,其中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4米以上;高层建筑的一至九层,按多层建筑的标准退道路红线,从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增退0.8米,从二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增退0.6米;高度高于24米的其他建筑,每增加3米,增退0.8米。在城市次干道、支路及区间路两侧的建筑,其中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2米以上;高层建筑的一至九层,按多层建筑的标准退道路红线,从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增退0.6米,从二十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增退0.5米;高度高于24米的其他建筑,每增加3米,增退0.6米。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宾馆、酒店、商场等人流集散量大的公共建筑以及位于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交通流量及城市景观等因素增退道路红线。

(五)配套设施:新、旧区各项开发建设工程,应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配套,同步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六)绿化:新区住宅小区绿地率不少于25%,公共建筑及商住综合小区绿地率不少于30%;旧区住宅小区绿地率不少于20%,公共建筑及商住综合小区绿地率不少于25%。新、旧区工业小区及住宅、公共建筑小地块的绿地率分别按其住宅小区标准减少5个百分点。

(七)停车场(库):新区住宅小区及组团,按总建筑面积的10%至12%(高层建筑应取上限)配建停车场(库);公共建筑、商住综合小区及组团,根据车流量,按总建筑面积的12%至15%配建停车场(库)。旧区按新区标准分别减少2个百分点配建停车场(库)。城市公园、旅游区、别墅区、渡假区、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及车站码头等须配建停车场(库)的数量和规模,按实际需要,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八)建筑立面:必须符合城市景观要求和维护建筑物的整体性,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旧城改造中的特危房密集片区和城市原村庄的旧村改建,确需放宽第十三条规定的规划指标的,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旧区改建的规划原则与要求:

(一)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按照城市详细规划成片成街区进行建设。

(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改善居住和交通、绿化、环卫、给排水、通风、采光、消防等条件,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

(三)旧区范围内不得新建工厂,严格控制现有工厂扩建。对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的工厂,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转产。

(四)注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留一定数量代表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物、构筑物、人文景观。对国家、省、市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体现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区,应确定保护范围和控制建设地带。

第四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六条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和布局,应以城市规划为依据,贯彻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不得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

第十七条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重要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征求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

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项目建议书阶段,建设单位应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符合条件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0日内核发选址意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工程需要使用土地的,都必须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地段地形图,重要建设项目还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初步定点通知书;

(三)建设用地初步定点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在6个月内向国土房产部门申请用地。逾期未申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应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报,不得化整为零。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总体设计分片或分段申请建设用地。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以招标、拍卖形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前,应当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使用性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及其附图,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取得用地后,应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更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确需改变原出让合同附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应报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根据城市规划,市规划主管部门可对已出让的或已使用的地块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因特殊原因需临时用地的,应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国土房产部门审批。

临时用地期限不得超过2年,使用期满或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无条件退还。

第二十四条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岸线、公共绿地、防护绿带、风景旅游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高压走廊、气象探测以及学校、医院、体育场地、浴场、公共停车场、环卫、消防等公共设施用地,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占用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城市永久性测量标志,不得损坏或移动。

第二十五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山地、荒地、滩涂、海岸、河岸进行采石、挖沙、取土、堆置废弃物及围填水面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六条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集体、个人申请建设用地(含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应以经批准的村镇建设详细规划为依据,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按有关程序申请建设用地。

第五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合同、年度投资计划批文及其他有关文件、建设项目拟建位置地形图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规划主管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批复规划设计要点;

(二)根据规划设计要点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报请批准,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审批;

(三)根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报请批准,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审批;

(四)根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后,持施工图、有关部门的会签意见及其他文件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在20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答复。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有效。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建设的,应在期满前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条建筑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设计。

中外合资或外资设计单位可按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资格等级承担设计任务,但应遵守我国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要求和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凡涉及环保、消防、交通、海监、港监、水利、航空、气象、文物保护、园林绿化、人防、供电、通讯、无线电管理、市政、环卫等的建筑设计方案,应按有关部门规定送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二条旧城区、海岸、河岸、城市重要地段、城市建设项目已定点规划地段和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两侧各60米、次干道道路红线两侧各3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私房。现有私房只能进行解危性维修和临时性门面装修,业主不得拆建、改建和扩建。

华侨房屋业主申请拆建的,按《*经济特区华侨房地产权益保护办法》的规定执行。

其它地段,私人建造房屋的,应以集资统建为主,并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临时建(构)筑物的建设应当从严控制。确需建设的,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用地只能建造临时建(构)筑物,并应符合城市景观和交通要求。

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期满或城市建设需要时应无条件拆除。确有特殊原因需延期使用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四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图施工。确需变更设计图纸的,应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对建筑用地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除按规划保留外,应全部拆除;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拆除施工用房、围墙、工棚等设施,清理施工现场。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须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放样定位,并经市规划主管部门验复建设工程红线后方可建设。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前,必须报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工程规划验收。

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于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将竣工图纸分送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存档。

第三十八条已建成的建筑物应按批准的性质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由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管理

第三十九条城市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续建或临时设施等工程建设,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划管理,参照本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管线工程穿越城市道路、桥梁、公路、铁路、隧道、绿地、各单位自管用地以及河道、海域,或涉及净空控制、通讯设施、气象探测和军事设施等保护区范围的,建设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取得书面意见后,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十一条管线工程建设,必须按照道路规划设计要求统筹布置,并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综合组织施工,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第四十二条地下管线工程必须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敷设,各项管线间的水平净距、交叉垂直净距及埋土深度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十三条城市主、次干道的新建管线工程,应埋设在地下。现有架空的电力、电讯缆线和有线电视信号线等管线应逐步按规划要求改为地下敷设。新开设的微波通道,不得穿越城市规划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其他批准文件使用土地的,或利用失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使用土地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占用的土地。

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用地单位、位置、范围、用地规模和使用性质使用土地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占用的土地。

第四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违法建设: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单位、位置、范围、规模、性质或变更经批准的设计图进行建设的;

(四)擅自改变临时建(构)筑物性质、规模、高度,或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期满不拆除的;

(五)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

第四十六条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一)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及建筑退缩地带的;

(二)占用城市广场、绿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和海河岸线的;

(三)占用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各类地下管线、渠箱、测量水文标志及其维护地带的;

(四)危及自身或邻近建筑物安全的;

(五)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邻屋日照、通风采光等居住环境或正常使用的;

(六)影响城市安全的;

(七)影响机场净空控制,妨碍飞行安全的;

(八)妨碍城市规划控制的通信、交通、消防通道的;

(九)严重污染或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卫生,不能整治的;

(十)损坏或影响城市市容景观、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保护区和古树名木的;

(十一)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已满而未经批准延期使用的;

(十二)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用地结构、布局和重点工程建设的。

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但近期内未实施城市规划的地段,其建(构)筑物尚可暂时利用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没收。

第四十七条违法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纠正措施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按规定补交有关费用,并可处以违法建设部分的当时、当地、相当等级的商品房价格50%至80%的罚款,不能以商品房价格计算的,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00%至200%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对违法建设单位可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请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二)建筑设计单位擅自修改已经批准的设计图纸造成违法建设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提请设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降低设计资格等级、吊销设计证书以及取消设计资格的处分,也可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3%至5%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提请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三)施工单位承接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项目性质、内容和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造成违法建设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提请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降低施工资格等级、吊销施工证书的处分,也可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至15%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提请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接到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停建通知或处罚决定后,继续建设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强行停止施工;对第四十六条规定范围内擅自修建的临时性建(构)筑物和建筑立面中的违法搭建物,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强行拆除。强行停工或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第五十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市规划主管部门的通知,协助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对不执行违法处理决定的建设工程不予拨款、工程结算,不予供水、供电,不予办理入户、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确权登记。

第五十一条违法建设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处罚款总额3%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或越权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其批准文件一律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原批准机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妨碍市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层建筑设计范文第5篇

尽管在新修改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增加了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但我国多层建筑室内灭火系统仍以设置室内消火栓为主。实践证明,室内消火栓系统能有效使用的机率不高。火灾时,消防人员采用消防车水带接龙的方式将消防车内的水送入室内使用,或者利用消防车在室外对着火部位进行灌救的情况较多。这样,室内消火栓设置的意义无法得到体现。主要原因:一是在当前全民消防意识普遍不高,灭火技能和基本的灭火器材操作知识缺乏的现实条件下,火灾时一般民众不可能有效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来灭火。所以室内消火栓系统最终还需要有严格训练的消防队员来使用。但火灾时起火单位熟悉本单位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人员不一定在现场,消防人员又对内部系统情况一般都不熟悉,很难快速有效利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二是调查发现,室内消火栓系统多数得不到良好的维护保养,或是阀门锈蚀不能开启,或是水带水枪缺失,导致关键时候无法使用。三是从安全角度上讲,在可以利用外来水源灭火,特别是又没有人员被困火场的情况下,消防队员没必要冒险进入建筑内取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

还有,众所周知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扑救初期10分种内的火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规》制定时的许多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已使得住宅、办公场所、消费场所的装修标准大幅度提高,增加了建筑的火荷载,相应的火灾危险性和大火蔓延速度也大幅提高;灭火程度极低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极易耽误火灾初期极为宝贵的扑救时间,造成火灾的蔓延。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及设置必要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是:不需人员到起火点操作,值班人员只要在消防控制室就可以完全监控整栋楼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灭火成功率高,特别是对控制初起火灾极为有效、可靠。据国外的资料介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成功率高达90%以上。以美国为例,从1925年到1969年的45年中,安装这一系统的建筑物共发生火灾81425次,灭火、控火成功率达96.2%。又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从1886年到1968年的几十年中,安装这一系统的建筑物共发生火灾5734次,灭火成功率达99.8%。国内也有许多成功的实例,如1958年建的厦门纺织厂,曾发生过四次火灾,均由喷水头自动启动将火扑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其目的性强,直接面对着火点,效率高,水渍少等诸多优点,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可以普及使用的主动固定消防设施。在美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仅在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工厂和仓库中普遍使用,而且已经发展到在家庭住宅中安装这一系统。

从经济的角度考虑。我国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经有40多年的实践经验,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实践,现在在技术、产品配套、全自动化程度、操作等方面都已经有了较丰富的经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大量生产和使用,以及国产化程度的提高,已经使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对价格大幅下降。据统计,国内安装该灭火系统的费用一般占工程总投资的1~3%。与室内消火栓系统相比,费用并没有升高多少,而灭火成功率却增长了数倍。完全符合经济利益的要求。

结论:

纵上所述,多层建筑建立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主体的灭火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并且在经济上和技术上也是可行的。但受《建规》中以消火栓为主进行室内消防系统设计的规定以及消防设计人员多年来形成的习惯影响,要实现以自动喷水为主的目标,势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