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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就业论文范文精选

大学就业论文

大学就业论文范文第1篇

所谓的大学生就业偏好主要是指,大学生的主体对某项社会认知的评价、态度以及认知等,大学生的就业偏好既是对一种社会评价的直接表现也是对社会主体的一种直接评价。简而言之,大学生作为择业的主体,希望在选择职业的时候可以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但是大学生往往又会存在职业的预期目标制定过高的现象。因此一些大学生在进行择业的时候会出现择业区域扎堆、择业岗位扎堆,难以对自己进行一个合理的评估,经常容易造成职业期望过高,期望的收入与工作不相符,期望的单位性质与自己的期望不相合。如果把大学生的就业看作是一次选择的话,那么根据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大学生根据就业偏好所进行的理想选择应是建立一定的前提之上的。首先,大学生在进行自身定位的时候往往以最大利益作为目标;其次,在特定情境中应当具有特定的行为策略可供选择;再者,由于人的意识具有不同的性质,因此大学生从意识上就形成了不同的选择会造成不同的就业后果;最后,大学生在对人主观选择上已经存在着不同的结果排列,根据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逻辑进行分析,大学生的自身价值存在着最合宜的追求,这对于大学生寻求最大价值具有很大优势,这种理性上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价值选择。

第一,大学生对于社会和人力资本的影响认识存在着不足,如果人力资源的存储充足则理性的选择范围要大;若人力资源的储存不充足,则大学生对于职位的选取也更难、更少。

第二,大学生在进行择业的时候往往会选取搜索一定的人力资源,针对其所掌握的信息来进行具有目的性的选取。

第三,大学生在就业之前需要对所有控制的人力资源信息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其人力资源信息的分布情况来对自身的择业情况进行判断,根据其分析的信息再进行择业之前分析,因为大学生掌握的控制信息决定其在后续行为过程中的分布状况。

第四,大学生对于人力资源的分析在择业过程中具有非常巨大的影响,择业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中的职业走向。因为面对第一次择业时,需要具有理性的认识,具有理性的选择,否则对大学生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理性的择业行为就是为了达到一定的人际关系或者是一定的社交关系。面对大学生择业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需要重视的是理性择业过程中具体操作,从各个社会影响因素进行多方位的分析,不仅需要对社交关系进行分析,而且还需要对人际交往行为进行核对。只有在择业过程中选取最优解才能够实现最佳择业效果。因此人们在决定寻找择业的最优标准的时候需要针对其进行认真分析。

二、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第

一,城乡、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直接影响大学生就业。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虽然很快,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城乡分割、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两极分化严重等现象都成为了影响大学生就业水平的主要因素,而这样形成的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的流动是非常不利的,容易造成集中效应,也就是大部分的人才都涌向经济发达、发展机会较多而福利明显更好的地方,而一些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的地方严重缺乏人才的流通,这样就使得大学生就业之间的竞争在经济更加发达的地区变得更加的激烈,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则仍呈现人才不足的状态。

第二,不合理的体制安排和政策措施没有真正起到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作用。我国政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例如国家虽然已经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险体制内,但实际起到的保障作用却十分薄弱。另外,这些政策的安排没有将构建公平竞争的就业市场及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重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仍不够健全,地区间差异、机关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制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差异等,成为了制约一部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和择业问题的因素。

第三,劳动力市场结构存在的缺陷增加大学生就业困难。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例如提供的就业网络信息不够、给予的监督力度还不够等,甚至严重的还出现了非法机构或人员会在毕业季的时候利用大学生经验不足等特点欺骗其钱财等社会问题。另外,我国还存在一系列如户籍、档案限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学生的就业范围,也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第四,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滞后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扩招并不是导致大学生就业难的根本原因,具有高素质的大学生未能就业在某种程度上只能体现我国当前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问题。一方面。我国高校仍带有计划体制的色彩,培养模式对就业市场人才的需求反应不够灵敏,热门专业招收的学生数量逐步膨胀,而相对冷门的专业却陷入更加“窘迫”的境地,甚至有些专业因招生人数不够而被迫叫停。我国的教育仍比较保守,学生的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实践能力与个性的培养,导致创新型人才的匮乏。总体说来,就是我国高校培养的人才滞后于当前社会发展需要。

第五,大学生缺乏一定的创业保障。自主创业是其中一个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有效途径。从我国的就业政策也可以发现,鼓励大学生创业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战略举措。但是我国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仍然偏低,主要是由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不足,同时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学生创业保障和扶持政策仍没有起到明显的效果。创业促进就业的任务依然艰巨。

三、对于我国促进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建议

(一)经济制度首先,影响大学生择业的主要指标是就业所在地的经济状况、环境因素和人文因素等,因此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来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以此改善农村和城市及中、西部和边远地区的就业环境差距,这是矫正大学生择业偏好的必然选择,只有西部地区、小城市和农村发展了,地区的经济发展了,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与东部和大城市差距缩小了,大学生才会在择业时对其产生偏好。另外,通过改善经济结构来调整大学生的就业趋向。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政府必须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争取在结构调整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从所有制结构上讲,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国有企业吸收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为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从产业结构上讲,要调整加工产业,更好的发展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其次,利用利益激励来矫正大学生择业偏好,政府要利用利益激励制度来对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加以引导、调节和控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解决边远落后地区的问题,政府可通过设立一定数量的专项奖学金、行业奖学金和地区定向奖学金来引导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到重点行业、边远和艰苦地区工作。通过给予大学生较高的工资待遇、减免助学金贷款和享受特殊津贴等优厚条件,激励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工作。

(二)完善体系要建立就业保障体系。完善体系的构建,可以有效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发展,使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不会因为没能找到好的工作而出现气馁现象。要使当前国家建立起的失业和待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大学生在待业和生活中的问题。还要注意在面对高校毕业生的时候需要提供最低的保障,为学生们提供良好的救助效果,政府部门要从劳务保障上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难题。构建起完善的就业指导信息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免费提供职业信息、求职指导、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

(三)高等学校要强化就业指导职能,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学校要建立从低年级到毕业全程化的就业偏好指导模式。每个阶段有各自的核心任务,大学生就业选择偏好的萌芽阶段一般为大学一年级学生,这个时期大学生的心理还不太成熟,往往带有高中时期或小时候树立的理想成分,因此这一阶段指导的核心任务是要开展对他们在职业层面上的人生理想教育。大学生就业选择偏好的塑造阶段一般为大学二年级,随着大学生对专业的初步认知和对社会现实的初步了解,他们的职业意识开始塑造。因此这一阶段指导的核心任务不仅要引导他们适应专业学习,而且要鼓励他们进行职业探索,从而制定初期的职业目标。大学生就业选择偏好的形成阶段一般为三年级,大学生的心理已比较成熟,对于本专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因此,这一阶段指导的核心任务是不仅要了解个人的兴趣、爱好,而且要帮助学生进行较为完善的人生规划设计,掌握求职技能。大学生现实就业选择偏好的阶段在时间上处于大学四年级,这时大学生已基本上做好了走上社会的准备并且大部分学生开始实习和寻找工作,指导的核心任务不仅要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更重要的是做好大学生就业选择心态的调整,重点要放在对学生适应工作要求、寻求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劝诫

大学就业论文范文第2篇

1.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设置时间和内容缺乏系统性

目前,大多数学校就业指导课的教学时间安排在大四或是大三,而对低年级学生不安排。而实际上,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应该在学生整个大学期间全程化进行。因为职业素养、职业素质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等的实现和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其次,大多数学校就业指导课的课程内容局限于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择业技巧等方面,而对就业之外的环节包括就业素养、就业素质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等则缺乏系统的指导与帮助。因而,不少学生则认为学校的就业指导课“不实用”、“信息量小”、“内容太陈旧”。

2.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重视程度不够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重视包括学校的重视和学生的重视两个方面。对于学校,各高校把《大学生就业指导》作为统一教材使用,但仍存在课程定位不明确、教学内容不全面、忽视实践指导,教学形式单一等诸多问题。对于学生,目前较多学生对开设此课认识不清楚,认为就业指导课没有专业课重要,或者把它狭隘地理解为毕业前就业信息和求职技巧的传递,无需在课堂上专门学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认识和参与主动性程度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

3.就业指导课教学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够

就业指导课是一门现实性、实用性和适时性较强的学科,这就对指导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导教师既要有多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也需要有职业生涯规划、职业测评、创业等这些领域的实践经验和就业指导技能。而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就业指导课教师多是非专业化、非职业化教师担任。这就出现了“只讲热情,不讲能力”、“只有理论,缺乏实践指导”等低水平的就业指导状况。

4.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缺乏实践性

大多数学校的就业指导课讲课方式基本是填鸭式理论讲授,学生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或者根本就没听进去,一学期下来基本没有多少收获。就笔者所在的学校而言,本课程也是纯理论讲授,基本没有实践性环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授课老师未能充分认识到实践环节在该课程教学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授课老师自身缺乏实践经验,无法给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讲课。缺乏实践性的就业指导课程就如一潭死水,失去了活力。

二、提高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学实效的方法

1.构建科学合理的就业指导体系

整体的、科学的、合理的就业指导体系是提高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学实效的宏观构架。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教学目标一方面是帮助低年级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全面发展自己提前“铺路”,为实现顺利就业打基础。另一方面是使学生能够认清自身情况,合理定位,掌握就业基本技能以便顺利实现就业。因而,从大一至大四每个阶段都要确定不同的就业指导内容,例如大一确立职业目标、大二侧重基础知识、大三是就业观和就业能力教育、大四进行就职前的培训。

2.加强就业指导课师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教师是教育的主导者

要提高就业指导课的教学效果,就必须高度重视就业指导课师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此,要在以下方面不断加强建设:(1)强化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专业化水准。高校要有计划开展该课程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他们参加校内外培训活动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能力。(2)加强对师资队伍的监督、指导和考评。学校设立专门的就业课程督导组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考评。

3.坚持统筹课程内容与突出各院系特点相结合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课程都是学校统一安排管理,课程内容也是按照就业指导课的总体培养目标统一确定,这使该课程具有统一性、系统性。但是缺乏与各院系自身专业的关联性。不同专业的自身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在确保该课程系统性的同时也要突出各院系自身特色。主要指在此大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色对大学生就业指导课进行一定范围的自主管理,以体现各院系具体办学部门教学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4.加强实践性教学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本质作用

大学就业论文范文第3篇

笔者多年在高校从事学生管理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感到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他们不仅掌握了现代的科学文化,而且普遍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学风严谨,为人诚信。随着就业市场形势的变化,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和部分大学生不诚信现象屡有发生,且有蔓延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用人单位和大学生择业的失信行为表现

用人单位的失信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刻意地对自己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失实包装,乃至“提高”工作待遇,做出无法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兑现的承诺。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甚至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骗取毕业生的信息和研究成果,提供虚假的招聘信息。纵观如今的就业市场,用人单位无疑是掌握主动权的一方,因此,一些用人单位的不诚信行为在就业市场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某些毕业生在择业中的不诚信行为。

大学毕业生在择业中的不诚信主要表现在:个别毕业生为了获得面试机会,找到一份满意工作,不同程度地在自己的简历、自荐信上“添油加醋”;还有的为了增强竞争力,涂改成绩单,隐瞒不及格记录,冒用导师的名义写推荐信;更有甚者,为了达到用人单位的聘用条件,不惜制造假英语四、六级证和计算机考级证等证件。另外,有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而不履约。

就业市场存在的这些不诚信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它已经扰乱了就业市场,使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情况真假难分,选不到合适的人才,也使毕业生对择业无所适从;对社会公共道德建设造成了严重危害;污损了大学生的心灵,使得一部分大学生意志消沉,不努力学习,一心想着弄虚作假、投机钻营;影响了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不诚信行为的原因分析

第一,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对就业过程中的失信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目前就业市场主要表现为买方市场,供大于求的总体形势使很多学生处于被动和不利地位,为求职成功,一些毕业生想方设法弄虚作假。

第二,一些用人单位选拔的方式不利于毕业生,导致诚信缺失现象。一方面,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了解,往往仅限于个人提供的带有主观色彩的材料和自我介绍,并以此作为评价依据。另一方面,随着毕业生数量的不断增多,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很多用人单位的门槛也水涨船高,不考虑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不切实际地对毕业生提出了过高要求。如要求有丰富的实践活动或者社会工作经验,甚至不需要较高英语水平的岗位也规定一定要过六级等等。有的毕业生为了获得用人单位的青睐,不得不按用人单位的口味投其所好。再者,有的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的程序复杂,战线拉得过长,增加了毕业生签约的风险,使得一些毕业生不得不先与别的单位签约保底,造成了之后的违约行为。还有的单位一旦给学生提供职位后,就催促学生尽快签约,不给学生充分的考虑时间,也会导致学生仓促决策而埋下违约的隐患。

第三,从制度层面说,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从而不能用制度来保证个人对自己行为的完全负责。有专家从经济学角度对诚信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诚信的缺失,一是因为不讲诚信的成本过低,二是因为追求诚信的利润过低。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诚信是需要高成本的,也应该有高利润,失信行为须付出较高代价作为补偿。但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中,遵循诚信法则行事的人并不一定能得到较多的实惠,相反某些处处行事与诚信相悖的人并不会付出较高代价,甚至能得到一时或眼前的好处。当然这种经济学的分析是偏重于短期的、经济的后果考察的。从长期效应来说,诚实守信的人终究是不吃亏的,我们应当有这种基本信念。

第四,学校对诚信教育不够,学生的诚信观念树得不牢,行事过程中诚信意识不强。虽然各高校都要对毕业生进行系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但多是教一些技巧性和心理方面的问题,没有或很少把诚信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在平时的思想品德教育中,对诚实守信观念的养成也重视不够,只是作为德育课的内容在课堂上讲讲而已,至于理解得怎样,做得如何,基本上很少过问,使得不少毕业生不以虚伪失信为耻,不以诚实守信为荣。

三、提高大学生择业诚信度采取的措施

第一,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诚信素养。讲究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人际交往中最根本的道德原则之一。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的就业诚信教育,着眼点不能仅限于就业环节,而是要从学生入校的第一天起,就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结合贯彻落实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建设文明校园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经常对大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学生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履行爱国守法、明礼守信、团结友善、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展针对性教育,使大学生切实提高诚信素养。

第二,引导广大教职工注重做好管理育人工作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要教育好管理好学生,首先要教育好广大教师、职工。要明确要求教职工树立诚信观念,并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以身作则,处处讲求诚信,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在此基础上,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在严格管理中育人。一方面,认真按照教育管理程序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及时制止和批评学生中发生的不诚实、不守信行为,帮助他们认识并改正错误。在严格管理中使大学生增强诚实守信的意识,养成诚实守信的习惯。

学校要进一步严格就业管理流程,在给所有毕业生提供公开、公平、公正就业环境的同时,要建立相对科学的、严格的就业管理体系。比如,要进一步规范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管理,确保学生人手一份。对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或违约的情况,给予备案登记,并在学校就业网上公示,必要的时候,记录到新的协议书中去,供用人单位参考。此外,要充分发挥院、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作用,对于学生基本信息、推荐信息,班主任或辅导员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进行核实。

第三,建立学生个人诚信系统,逐步完善相关机制。要从根本上解决就业诚信缺失的问题,除了大力倡导诚信教育外,还必须从机制上给予保障。构建学生个人诚信系统,是从根本上解决失信问题的好办法。各高校都应该加快建立相应的机构,抓紧投入运行,迅速建立起学生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为社会和各用人单位了解学生的个人信用和信誉状况提供服务。建立失信行为惩罚机制,加大失信成本,从而达到惩戒失信者、减少失信行为,同时保护守信者、鼓励守信者的目的。超级秘书网

大学就业论文范文第4篇

(一)立法不足

1.对就业歧视的界定不清到底什么是就业歧视,目前并没有权威的定义。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也有反对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如《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但这些规定多数较为空洞,难以具体执行。

2.对女性工种或岗位的限制不当虽然我国不乏反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但几乎都有附加条件(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作或岗位除外)。《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这个条件的初衷是好的,却易成为法律上的一个漏洞,它让用人单位的选择自主性及随意性显得合理。

3.法律责任体系不健全法律责任体系不健全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法律责任的形式过于原则。行政、刑事和民事法律都包含丰富的内容,法律责任的追究必须建立在明确具体的法律幅度和责任形式之上。如果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责任就难以有效落实。第二,责任条件过于宽泛。侵害妇女就业权的行为包括很多方面,如果只是简单地规定侵犯女性就业权的行为应当受到制裁和处罚,那么这样的规定难以真正落实。只有具体地规定侵害女性就业权的行为方式,才能有针对性地保护女性就业权。

(二)执法不足

1.行政监管不严如果行政监管不严,法律规定的就业平等将是一纸空文,女大学生遭受歧视后也只能不了了之。如果监管部门能够有心搜集证据、调查取证,对严重损害女大学生就业权的行为给予适当惩罚,那么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就不会肆无忌惮。

2.行政救济缺位女大学生的就业权行政救济缺位现象严重。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行政救济的受理机关不明确、不统一。法律条文中的有关部门指代不清,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导致女大学生受到侵权后找不到合适的救济途径。第二,行政救济程序的规定缺失。法律并未对行政救济的具体程序进行规定,女大学生投诉、申诉后,有关部门一再推脱而不具体执行。这样的行政救济只能停留在形式层面,难以贯彻实施。第三,行政机关不作为现象普遍。女大学生就业权受到侵害后,提起诉讼的程序很复杂,就业权受侵害的证据也难以搜集,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使得行政救济难以实现。

(三)司法不足目前,我国关于女大学生就业权保护的个人私益诉讼制度仍面临重大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制。诉讼时,主体资格问题是法院首先要处理的问题,也就是说原告和被告是否合法。第二,举证责任问题。传统原则是“谁举证,谁负责”,在隐性歧视下,能搜集的证据实际很少,举证变得困难。第三,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诉讼请求的确定决定着法院审理范围,但如何确定诉讼请求是一个难题。

二、女大学生就业权保护的法律完善

(一)完善立法

1.有针对性地建立法律规范虽然我国有很多针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但是针对女大学生就业权保护的法律可谓空白,《就业促进法》中也没有特别关注性别歧视。而在就业平等的法律保护中,就业性别歧视概念非常重要。只有明确地对其进行说明,才能进行科学的反歧视宣传教育。所以,我国应对反性别歧视进行立法。

2.完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制度要反对性别歧视,首先要有反就业歧视法,然后准确地界定就业歧视,从法律上划分好用人自主权的界限,不能让用人单位和企业钻法律的空子。进一步完善关于妇女劳动权利的法律体系,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从根本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应避免过于抽象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对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取消对女性岗位的不合理限制,让女性也有资格与男性平等竞争。

3.建立对妇女倾斜保护的法律制度倾斜保护意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女大学生是弱势群体的组成部分,她们的就业权也需要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女大学生的就业权,在倾斜保护时可以建立起合理有效的职位配额制度。配额即在公选中女性候选人要占有一定的比例,合理的配额制度有利于消除性别歧视现象。

4.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很多法律存在漏洞,一些用人单位便钻法律的空子,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性别歧视现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有利于女大学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女大学生的就业权如果受到用人单位侵犯,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自我保护。

(二)完善执法

1.明确执法主体要想有效执法,首先得有一个明确的执法主体。法律应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性别歧视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应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情况,并采取有效的奖惩措施。

2.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是我国女大学生就业权保护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所以,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需要,加强相关的政策、制度建设,加大对单位的用工监督,对违反法律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以遏制类似现象的发生。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应继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使地方政府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保护女大学生合法的平等就业权益。

3.完善行政救济途径建立平等就业监督机构后,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侵权行为的救济负责任。行政救济这个途径既简单便捷又经济,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权保护有重要意义。

(三)完善司法

1.完善就业权保护的私益诉讼制度首先,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诉讼的主体应该是权利直接受侵害的人,与企事业单位是一对一的关系。比如,有位女生在面试时与一位男生取得了同样的成绩,然而最终进入公司的是这位男生,用人单位也未说明原因。这种情况下,女生就可以就业权受侵害为由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要求合理的解释或赔偿。其次,举证责任问题。在就业权受侵害的过程中,受侵害的女大学生搜集企事业单位侵害其就业权的证据很难;而企事业单位掌握着求职者的简历,若其不想录用某位求职者,较容易证明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再次,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应根据我国法律对企事业单位责任的规定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具体违法行为确定诉讼请求。如果在求职过程中涉及机会成本或金钱,女大学生应被允许提出相应的物质赔偿。

大学就业论文范文第5篇

1.1就业地点分布不均

建筑类专业的学生,在毕业工作时,往往会更加倾向于建筑业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很多毕业生都愿意到一线城市。但是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在上述地区,建筑行业人才基本上不存在短缺的情况,而中西部地区,在建筑行业,存在一定的人才缺口。由于中西部地区,建筑行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薪资待遇水平也不是很高,在加上比较艰苦的生活条件,使得很多毕业生不愿意到中西部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就业地点分布的集中,从整体上看不够均匀。

1.2就业面较窄,需求量较小

建筑类专业的学生,其专业知识较深,专业性也比综合类专业强。因此,在就业过程中,主要是比较对口的单位,例如,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和科研教育单位。重点本科院校或者硕士研究生,一般能够进入设计院等较好的单位工作,但是地方性的建筑大学,学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知识,相较于重点大学,要差一些,在就业过程中,主要是一些建筑施工单位。但是很多学生不愿意到一线的施工现场,因此,虽然施工单位需要的人才较多,但是经常出现招不够人的情况。而毕业生希望就业的单位,如一些设计局、园林规划局等单位,其人才缺口非常小,并且由于是国家事业单位,建筑类专业毕业生,想要进入上述单位工作,还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总体上来看,地方性建筑大学的毕业生,就业面比较窄,需求量也不是很大。

1.3对就业期望值高

建筑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期望值高受以前学长们的影响,认为建筑类仍然是热门专业,抱着“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这种思想,再加上一些学校和成功校友的渲染,导致建筑类很多专业毕业生对自身期望值偏高。同时动手能力较弱,缺少老建筑人的艰苦奋斗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1.4对就业单位挑剔

参加本次问卷调查毕业生中,希望到党政机关就业的有4人,希望到国有企业就业的有70人,希望到外资企业工作的有10人,希望到民营企业工作的有15人。毕业生在求职时存在的问题,在所调查的毕业生中,有近百分之七十的人希望可以进入到国有企业任职,百分之十的毕业生希望可以到外资企业任职,而只有百分之15毕业生希望到民营企业就职。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工作比较稳定,福利待遇优厚。这也是毕业生绝大多数选择国有企业的原因,但正是因为毕业生盲目追求国有企业,而忽略一些条件较好的民营企业,是造成依然没有签订工作的原因之一。

1.5建筑类毕业生中女生就业压力突出由于建筑行业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较为特殊,决定了建筑类毕业生中女生在就业时受到招聘单位的挑剔。在当前中国就业环境下,女生就业存在众多困难。

2地方建筑类大学就业对策建议

2.1大学生加强自生素质的修养

扎实专业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建筑类专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专业,大学生要想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成功,实现自我价值,在学校时就得打下坚固的基础,要博采众家之长。同时,建筑类专业更加强调专业实践能力,通过在学校老师领导的实践,汲取书本以外的营养,学会活学活用,在大学期间就为以后的工作打下扎实的素质。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增强创业能力。大学生在毕业时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要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由于从事建筑类工作的人员具有高流动性,对于建筑类毕业生而言,如果就业形势不乐观,可以先就业,再择业。也可以选择自主创业。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一定要未雨绸缪,做好充分的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大学生要提早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者通过对大学生自身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帮助大学生确定自己的奋斗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其实现目标的思路、途径,使大学生在成长成才的道路上尽可能地少走弯路。在校期间要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在选择就业之前做好充分的分析,毕业生才能选择合适自己的职务,而不要乱投一通,以致浪费人才资源。

2.2增强教育机构的创新能力

深化教学改革,高校应在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大对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同时深化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以市场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拓宽教学内容,增强学生的知识面,使高校培养的学生具备各种综合技能,并能够适应社会对高等人才的需求。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大学生有能力进行自主创业,才能在工作中有出色的表现,给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高校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就业指导工作水平。从学生入学时起,高校就应在不同阶段对学生进行相应职业课程的指导,逐步进行职业规划,并在大三、大四加大指导力度。

2.3加强国家对大学生就业的扶持力度

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政府要加大对高校大学生的就业扶持政策。在高校密集的地区,对已经成立的高校创新产业园区,政府要加强监管,规范相关的创新机制,引导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民营公司聘用毕业生。到私营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公安机关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工商和税务部门要精简审批手续,予以积极支持。同时鼓励毕业生到民营单位、基层单位及广大农村就业。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鼓励毕业生大基层,到中小公司,到艰苦的地方去工作。改善就业环境,切实保护大学生就业时的切身利益。政府出台措施平衡中小城市与北上广等大城市的人才竞争环境。为鼓励毕业生到农村等基层单位工作而创造有利条件,要切实关心这些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对到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些优惠政策,使他们到基层单位工作,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在广阔的天地大有作为。切实维护女毕业生的合法权利,由于建筑类专业的工作特点,很多单位招聘员工时明确表示不招女生。这导致女生的就业难问题。政府部门应该通过立法制止这种违法行为,保证广大女性同胞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应该借助行政执法,遏制这种行为的蔓延。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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