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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初等教育范文精选

成人初等教育

成人初等教育范文第1篇

【摘要题】异域采撷

【关键词】英国/终身教育/法制性/渐进性/学习化社会……

自郎格朗(Paul·Lengrand)1965年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上首次提出“终身教育”的提案及哈钦斯(R·R·Hutchins)1968年出版《学习社会》一书以来,“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化社会”等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热烈响应,并已演变成为国际性潮流,成为各国政府教育决策的指导原则。许多国家纷纷从实际出发,采取各种措施,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构建本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英国是西方成人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号称“成人教育之故乡”,英国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思潮兴起后,它虽然没有像美、法等国和日本那样过多地宣传终身教育的口号,也没有使用终身教育这一术语,但其终身教育理论及其所倡导的内容已在相当程序上得到了实现。

“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1870年,已经认识到国民初等教育的重要性,并使之义务化。1904年和1919年以来,又对中等教育和大学教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保障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机会”。[1]英国发展终身教育不仅在起步上明显要早于欧美及日本等国,而且在其具体的发展历程上也十分鲜明地突显了其自身特色。回望英国终身教育发生发展的历程及其特点,无疑有助我们对终身教育概念的深刻理解和对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化社会的构建,为此,本文拟对英国的终身教育发展状况与特征作一些勾勒。

一、英国的终身教育是在成人教育实践的沃土生长起来

教育发展过程,无论何种教育观念或理念的形成,都有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基础。终身教育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产物,但终身教育并非是进入21世纪产生的崭新概念,其思想早已蕴藏在蓬勃发展的成人教育之中。可以说,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有着天然的联系。“倘若我们没有得益于成人教育,以及更一般地说通过正规教育以外的训练途径所作的贡献……,那么,与终身教育有关的思想毫无疑问是不可能产生的”。[2]这一点在英国的终身教育发展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早期的英国成人教育,是补“白天学校的不足,乃在夜间教授儿童、青年、成人基本的读写技能”。到20世纪初时,英国的成人教育已发展到不仅在组织结构上日趋完善,在形式内容上更加丰富多样,在层次水平上也高低兼备、雅俗共赏,成为对西方各国及世界各地成人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而且在其内涵上也开始突破“传统人文成人教育的概念”,向外拓展,类似“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教育思想开始在英国成人教育中出现。“1919年人类第一次提出了终身教育的概念”,“即成人教育不能被看作一件奢侈品,专为几个聪明失学的少数人物而设,但又不应看作一种寻常事情,只为继续青春期的短期教育而设。反之,成人教育是永远的民众教育,又是公民不可分割的部分,所以具有普遍性和终身性。这成为了终身教育最早的概念性表述”。[3]10年之后,即1929年,英国著名的成人教育专家耶克斯利出版世界上第一本终身教育专著《终身教育》,系统表述终身教育的观点,认为教育与人的生命相伴,学校中的教育仅仅是人生过程的开始,应该将各种教育(包括初等、中等、职业、大学教育)统一起来,将教育看成是真正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活动。他是最早提出“终身教育”一词的学者。

20世纪60年代,保罗·郎格朗提出的终身教育主张被推广后,关于终身教育的讨论在英国重新升温。1972年《拉塞尔报告》出台,采用了“永久教育”的提法,建议重新组织英国的教育体系,以适应人们对教育的终身需要。J·A·辛普森(Simpson)强调教育的持久性和R·H·戴夫(Dave)注重广义成人教育方式及目的终身教育观也于此时出现。20世纪80年代后,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用语使用频繁。《国际终身教育杂志》(InternationalJournalofLifelongEducation)也于1982年在英国问世。

然而,此时的英国“终身教育”虽然作为一种理论在促进人们认识教育的持续性方面有着重大的意义,但由于在实践上其范围过于广泛(包括了幼儿、小学、中学及一切义务教育后教育的全过程),由于没有突出成人学习特征与儿童的不同而很少得到采用,在实际运作中远不如“继续教育”术语那么常见。于是,“不但包括了传统的成人教育,而且在内容上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的“继续教育”倍受英国人的青睐和英国政府的“以礼相待”,“继续教育一词日益取代了成人教育”[4]成为当时社会中一个十分广泛的概念,许多组织机构也纷纷竞相以其为名。1982年英国成人和继续教育咨询委员会的报告《继续教育》提出了所有的成人在其一生中都应有权利享受连接不断的受教育机会。

回顾英国成人教育发展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终身教育真正作为一种面向广大民众的教育活动,是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英国的成人教育。一战后英国成人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其1919年在成人教育报告特别提出的教育是终身的历程的前瞻性的教育理念,引导了教育的发展方向,为现代终身教育理论的形成和现代终身教育思潮的兴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英国的终身教育思想的成形正是得益于英国成人教育的渐进发展,是在英国成人教育实践的基石上生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英国成人教育漫长和独特的发展历史,有力地论证了“成人教育的实践是终身教育思想形成的基石”,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是“两面紧紧相伴的旗帜”。

二、英国终身教育的发展表现出很强的法制性特点

英国发展终身教育“更多地是在发挥其成人教育历史传统的同时,再辅之一系列具体的立法措施实现终身教育所提倡的各项原则”,也就是说,通过以立法来确立国家实施终身教育的原则与政策推动和规范形式多样的成人教育的健康发展,从而推进和发展终身教育。英国是个典型的法治国家,一切按照法律行事。英国成人教育体制与设施都有法规,各种成人教育政策的贯切执行,也都以法律为依据,通过某一具体方面的立法来解决某些具体问题。如1870年通过的《初等教育法》要解决的是在完善原有的民办初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公立初等教育制度的问题;1902年的法案则旨在解决公立中等教育制度的问题;1918年的《费希尔教育法》的主要内容仅仅是将义务教育年限延至15岁,并规定受完义务教育的儿童可以受补习教育至16岁;1944年教育法确立了从初等教育到继续教育的相衔接的公立教育体系,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职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又颁布了近20个教育法令和涉及教育的其他议会修正法,如1963年的《伦敦政府法》、1964年的《教育法》、1973年的《全国卫生福利事业改革法》、1976年的《教育法》和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等。其中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是战后英国颁布的一项最重要的教育法,虽然其涉及内容较广,但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设立国家统一课程的问题。此外,英国还提出了关于振兴人生后期的成人教育的两个“委员会报告”;其一是“1919年的报告书”,该报告着重指出“成人教育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培育市民性的重要条件。所以,它不仅要对上万的人们进行教育,而且要贯穿于人的一生”。其二是1973年又提出了第二份报告——《拉塞尔报告书——成人教育振兴计划》,该报告有关将来的振兴计划的建议第一项就是“不仅要设立国家一级的协议会,也要设立‘地方振兴评议会’以推进成人教育”。

可见,英国政府重视教育立法和着重强调通过立法解决一系列实际问题的特点是很明显的,它确保了英国在稳定的社会背景中渐进性的教育变革历程及其成就。

三、英国终身教育的发展进程显示出明显的渐进性特点

英国终身教育发展的渐进性突出表现在教育机会的普及上和时缓时快的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两方面。

1、教育机会的普及

在英国,教育机会的普及呈现出阶段性的发展道路。19世纪下半叶,英国着重抓的是普通初等教育。当时英国10岁儿童享受全日制教育的比例只有4%,到20世纪初,英国10岁儿童享受全日制教育的比例达到了100%,英国政府开始把注意力转向中等教育的发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英国全日制儿童入学率有了显著提高,全国14岁儿童受全日制教育的比例从1902年的9%上升到1938年的38%,再上升到1962年的100%。20世纪50年代末,英国实现了普及中等教育的目标。

2、艰难而曲折的高等教育大众化

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以1963年《罗宾斯报告》为界分为两大阶段,之前为精英教育阶段,之后为大众教育阶段。

自牛津、剑桥大学的建立到二战后的50年代间,基本上是处于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一阶段——即精英教育阶段,其发展一直十分缓慢;20世纪60年代初,英国高等教育规模较先前虽有所扩大,但相对于当时的巨大入学需求来说仍然显得十分狭小,至1963年时还只有约9%的适龄青年进入大学学习,[5]仍有90%以上的青年被大学拒之门外。为解决当时所面临的青年要求升学的巨大压力和经济发展速度下降、教育民主化等一系列问题,英国政府开始着手调查高等教育的问题,并于1963年发表了《罗宾斯报告》,提出“高等教育课程应该向所有能力上和成绩上合格的、并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开放”,以便让“有能力”、“合格”的人接受充分的教育。该报告是对英国少数统治阶层子女服务的传统高等教育的有力冲击,它发表后英国举国上下掀起了向大众化高等教育进军的运动。此后的10年,英国高等教育出现了快速发展,由“精英教育”阶段跨入了大众化阶段。1963年至1972年间,英国高等教育规模翻了一番,全日制大学学生数从11.9万增长至23.5万,高等教育的总学生数从16.7万(若加上继续教育学生数则为21.6万)增至61.6万[6]。

近入70年代后。英国发生经济危机,高等教育增长速度放慢,英国政府重新审视6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扩张中所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政策调整与体系重组,将“谁有资格谁升学”的“罗宾斯原则”修订为“为所有能够从高等教育中获益并且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提供高等教育课程”,从而为“出身社会中下层而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打开方便之门”。70~80年代的大调整,使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导向进一步贴近了社会的需求,体系趋向多样化,民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路子拓宽了,民间办学的意愿也有所回升。但“双重制”中的“自由大学”教育部分,其生员仍多来自社会上层家庭,所学课程多系社会科学,仍然具有浓厚的精英色彩,于是又引发了90年代英国政府对高等教育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1991年英国政府发表了教育白皮书,宣布废除“双重制”,建立统一的高等教育体制,这一体制上的革新,确立了多科技术学院与大学同等的地位,也有利于传统大学接受更多的青年。90年代的英国高等教育再度腾飞,1990年至1996年大学生年均增长9.3%,199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49.5%。

总之,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是通过对精英体制的不断改革而逐步推进的,没有疾奔,亦无停顿,短期看进展甚小,长期看成就巨大。这与英国人信渐进性社会变革的特点是密切相关的。

四、英国终身教育把追求“全民性”、“平等”放在了优先地位

终身教育倡导社会全体公民都能够终身享受教育,全民性特点是终身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所谓终身教育的“全民性”是指终身教育是面向全体国民的教育。全民性的核心是教育机会平等。教育机会的平等有三层含义:首先,它是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即每个公民及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和替代;其次是受教育机会平等,即每个公民及未成年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再次是教育结果的相对平等,“这并不仅仅指每个人都能获得某种文凭或证书,更重要的是每个人在接受某一阶段教育后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基本的标准,都能获得学业上的成功,都能在德智体等方面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发展。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个个成才”。[7]终身教育的“全民性”特点在英国终身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主要表现在:

1、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已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受到法律保障

从以上英国终身教育的法制性特点的叙述中不难看出,在发展终身教育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英国十分重视社会立法的作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教育法案或法规,来确定“各级政府部门有义务为那些未受完全义务教育的成人提供全日的半日的教育。有义务组织教育性的文化娱乐活动”、确认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合法地位,保障英国公民、特别是那些因多种困难未能满足教育需求的人获得受教育的机会。

2、终身教育对象的扩大

以前英国政府所提供教育机会的重点对象是“从16到60岁”的人,即结束义务教育的16岁以上的和代表高龄的60岁以下的都是学习的对象,也就是说,学校教育结束后直至进入高龄,都要向他们提供学习的机会。但从最近来看,比较注意那些需要特别照顾的人以及处于恶劣社会环境下、在地区社会里“没有受教育的人”,如高龄者、有生理缺陷者、医院的住院患者等。

五、终身学习的推进,形成网络化实施体系

为使“担负着各种社会职业或责任而生活的成人”从各种“制约下解放出来得以参加学习”,为使社会成员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方便地获得学习的机会,满足其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英国政府开发了如下几种形式:

1、住宿制学院

在英国,住宿制学院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期住宿制成人教育学院;另一种短制期住宿制成人教育学院。长期住宿制成人教育学院最早设于1899年,全国共有6所,主要提供1~2年长期的学习机会,为向‘第二学习机会’前进作出贡献”。短期住宿制成人教育学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其数字现已超过35所,它主要是提供1宿2日或2宿3日以及1周或2周的课程,类似会议、研究会、再进修等活动。这两种住宿形态,其学习内容丰富多彩,涉及文化艺术、工艺、文学、政府经济、经营、时事问题等领域。

2、开放大学

战后英国高等教育取得的所有成就中,最具有国际影响的是开放大学。它于1969年6月1日正式成立,1971年1月开始对外招生。开放大学利用多种形式的媒介手段进行教学,其课程主要有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三类,学生以自学为主,但也十分重视对学生提供辅导和咨询,“面授辅导帮助是最常见的形式”。“开放大学向所有的大学求学者打开了求学之门:不管种族、国籍、性别、宗教、信仰、原文化程度、入学动机等差异,只要本人有注册入学学习的意愿,向学校的地区教育中心提出申请,根据学校现有的教学名额及指导教师,任何公民都可以按报名次序的先后录取,成为开放大学的学生。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学习内容、学习地点、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自己确定学习进程,按自己专业兴趣和学习条件制定自己的学习规划,展开自己的学习活动”。[8]学习者“每周需12~15小时学习时间的课程,方能得到1个学分”,[4]“学完6个学分,可以获OUBA(公开大学)学位,学完8个学分获OUBA名誉学位。”[1]“英国的开放大学是世界同类以综合远距离教学手段进行开放性成人高等教育机构中的第一所”。[4]由于开放大学具有“完全”开放地招生和有组织地大量综合使用各种媒介形式于教育以及为学生提供的服务与帮助体系等特点,它成立后迅速发展,成为了英国学生最多、“教学及管理日臻完善、可以同任何一所大学媲美”的大学。开放大学成立时“当年入学的人就达20000多人”[4],“到1989年时开放大学仅继续教育的学生就达22400名,相当于当年本科生的近三分之一”。开放大学从学生入学、课程设制、教学方法等方面对传统的大学进行了彻底的改革,为技术时期成人教育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

3、社区学院

英国最初的地区学院于1938年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发展到4所,至20世纪80年代,全英国已有20余所。早期的社区学院是利用具有烹饪、裁缝、工艺等技能教育设备良好的近代中等学校开办的。这些学校“白天作中学使用,晚间为青年、成人所利用”,“原来它只是面向相当于中学阶段这个年龄的青少年,后来利用范围扩大到青年和成年”。[1]“以提供中等教育及成人教育为主”或“教育、娱乐及其他文化活动”。“社区教育在英国的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十分流行。1975年的《亚历山大报告》描述了苏格兰政府及民间组织提供的广泛的教育机会后,重申‘成人的社会、文化、娱乐和教育活动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因此,把它们分开处理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和不可取的’。而成人教育,‘即较具学术性、转为传统的那些课程,应该成为社区教育的一方面,即成为包括青年工作及社区服务在内的社区教育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4]

4、成人教育中心

专门为成人提供开放性教育和学习机会的机构,多由民间团体(包括宗教团体)设置、经营,其中也有曾作为促进提高该地区居民福利的“贫民救济事业”而成立的机构,它随着直接服务的福利事业的充实,重点转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所有这些机构其内容多种多样,有些还包括大学开放讲座提供所谓自由学习的文化艺术、工艺、语言学、时间问题、体育、文娱等广泛的学习机会。这些教育中心与其说是以教育、学习活动为重点,还不如说是为形成学员间和睦亲善和集体感而设制的,因而有的把它叫作“地方共同中心”。

5、劳动时间内的学习活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为对学校毕业后的青年、成人进行继续教育,普遍实行了一种称作“一日解放”或称“一日放松”(Day-release)的一周一日带薪学习的制度。这种制度使青年工人每周有一天从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学习变为可能。这是通过与产业界、继续教育学院的协作而得以实现的。这种制度适合于劳动青年。用于成人教育时,与大学的校外教育部建立协作关系,也有以工会的领导为对象请他们参与进来的,同样采用“一日解放(放松)”的形态,但其内容却是多种多样,有面向青年工人,以一般教养和技术教育为重点,也有如上所述所用于成年工人和干部进修的。

综上所述,英国终身教育思想的形成是英国成人教育实践不断发展的产物。英国终身教育思想形成和发展过程也即是其成人教育实践不推进的过程,正是在成人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使终身教育的理念走向实践,大量的成人接受终身教育的实践又检验和深化了终身教育思想。在这一发展过程中,英国国家及地方政府所取的包括立法在内的各种手段与措施,不仅保障了大量的成人接受终身教育的愿望与权利的实现,而且也有力地促进了终身教育在稳定的社会背景中向着教育与学习形态不断多样化、形成网络化的迈进。这些都为其他各国终身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日]持田荣一等著,龚同译.终身教育大全[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7.

[2]保罗·郎格朗.终身教育导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3]顾明远,孟繁华.国际教育新理念[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4]张新生.英国成人教育史[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

[5]LordRobbins,TheUniversityintheModernWorld,MacmillanCommpanyofCanadaLimited,1996.18.

[6]谢作栩.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道路的研究[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

[7]陈乃林.面向21世纪中国终身教育体系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8]傅松涛,王志娟.论英国开放大学的特点及其启示[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3).活动。这两种住宿形态,其学习内容丰富多彩,涉及文化艺术、工艺、文学、政府经济、经营、时事问题等领域。

2、开放大学

战后英国高等教育取得的所有成就中,最具有国际影响的是开放大学。它于1969年6月1日正式成立,1971年1月开始对外招生。开放大学利用多种形式的媒介手段进行教学,其课程主要有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三类,学生以自学为主,但也十分重视对学生提供辅导和咨询,“面授辅导帮助是最常见的形式”。“开放大学向所有的大学求学者打开了求学之门:不管种族、国籍、性别、宗教、信仰、原文化程度、入学动机等差异,只要本人有注册入学学习的意愿,向学校的地区教育中心提出申请,根据学校现有的教学名额及指导教师,任何公民都可以按报名次序的先后录取,成为开放大学的学生。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学习内容、学习地点、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自己确定学习进程,按自己专业兴趣和学习条件制定自己的学习规划,展开自己的学习活动”。[8]学习者“每周需12~15小时学习时间的课程,方能得到1个学分”,[4]“学完6个学分,可以获OUBA(公开大学)学位,学完8个学分获OUBA名誉学位。”[1]“英国的开放大学是世界同类以综合远距离教学手段进行开放性成人高等教育机构中的第一所”。[4]由于开放大学具有“完全”开放地招生和有组织地大量综合使用各种媒介形式于教育以及为学生提供的服务与帮助体系等特点,它成立后迅速发展,成为了英国学生最多、“教学及管理日臻完善、可以同任何一所大学媲美”的大学。开放大学成立时“当年入学的人就达20000多人”[4],“到1989年时开放大学仅继续教育的学生就达22400名,相当于当年本科生的近三分之一”。开放大学从学生入学、课程设制、教学方法等方面对传统的大学进行了彻底的改革,为技术时期成人教育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

3、社区学院

英国最初的地区学院于1938年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发展到4所,至20世纪80年代,全英国已有20余所。早期的社区学院是利用具有烹饪、裁缝、工艺等技能教育设备良好的近代中等学校开办的。这些学校“白天作中学使用,晚间为青年、成人所利用”,“原来它只是面向相当于中学阶段这个年龄的青少年,后来利用范围扩大到青年和成年”。[1]“以提供中等教育及成人教育为主”或“教育、娱乐及其他文化活动”。“社区教育在英国的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十分流行。1975年的《亚历山大报告》描述了苏格兰政府及民间组织提供的广泛的教育机会后,重申‘成人的社会、文化、娱乐和教育活动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因此,把它们分开处理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和不可取的’。而成人教育,‘即较具学术性、转为传统的那些课程,应该成为社区教育的一方面,即成为包括青年工作及社区服务在内的社区教育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4]

4、成人教育中心

专门为成人提供开放性教育和学习机会的机构,多由民间团体(包括宗教团体)设置、经营,其中也有曾作为促进提高该地区居民福利的“贫民救济事业”而成立的机构,它随着直接服务的福利事业的充实,重点转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所有这些机构其内容多种多样,有些还包括大学开放讲座提供所谓自由学习的文化艺术、工艺、语言学、时间问题、体育、文娱等广泛的学习机会。这些教育中心与其说是以教育、学习活动为重点,还不如说是为形成学员间和睦亲善和集体感而设制的,因而有的把它叫作“地方共同中心”。

5、劳动时间内的学习活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为对学校毕业后的青年、成人进行继续教育,普遍实行了一种称作“一日解放”或称“一日放松”(Day-release)的一周一日带薪学习的制度。这种制度使青年工人每周有一天从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学习变为可能。这是通过与产业界、继续教育学院的协作而得以实现的。这种制度适合于劳动青年。用于成人教育时,与大学的校外教育部建立协作关系,也有以工会的领导为对象请他们参与进来的,同样采用“一日解放(放松)”的形态,但其内容却是多种多样,有面向青年工人,以一般教养和技术教育为重点,也有如上所述所用于成年工人和干部进修的。

综上所述,英国终身教育思想的形成是英国成人教育实践不断发展的产物。英国终身教育思想形成和发展过程也即是其成人教育实践不推进的过程,正是在成人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使终身教育的理念走向实践,大量的成人接受终身教育的实践又检验和深化了终身教育思想。在这一发展过程中,英国国家及地方政府所取的包括立法在内的各种手段与措施,不仅保障了大量的成人接受终身教育的愿望与权利的实现,而且也有力地促进了终身教育在稳定的社会背景中向着教育与学习形态不断多样化、形成网络化的迈进。这些都为其他各国终身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日]持田荣一等著,龚同译.终身教育大全[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7.

[2]保罗·郎格朗.终身教育导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3]顾明远,孟繁华.国际教育新理念[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4]张新生.英国成人教育史[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

[5]LordRobbins,TheUniversityintheModernWorld,MacmillanCommpanyofCanadaLimited,1996.18.

[6]谢作栩.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道路的研究[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

成人初等教育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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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英国发展终身教育的历程显示了十分鲜明的法制性、渐进性等特点。探讨和分析英国终身教育发展特点,不仅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终身教育概念的理解,而且也为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摘要题】异域采撷

【关键词】英国/终身教育/法制性/渐进性/学习化社会……

自郎格朗(Paul·Lengrand)1965年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上首次提出“终身教育”的提案及哈钦斯(R·R·Hutchins)1968年出版《学习社会》一书以来,“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化社会”等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热烈响应,并已演变成为国际性潮流,成为各国政府教育决策的指导原则。许多国家纷纷从实际出发,采取各种措施,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构建本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英国是西方成人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号称“成人教育之故乡”,英国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思潮兴起后,它虽然没有像美、法等国和日本那样过多地宣传终身教育的口号,也没有使用终身教育这一术语,但其终身教育理论及其所倡导的内容已在相当程序上得到了实现。

“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1870年,已经认识到国民初等教育的重要性,并使之义务化。1904年和1919年以来,又对中等教育和大学教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保障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机会”。[1]英国发展终身教育不仅在起步上明显要早于欧美及日本等国,而且在其具体的发展历程上也十分鲜明地突显了其自身特色。回望英国终身教育发生发展的历程及其特点,无疑有助我们对终身教育概念的深刻理解和对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化社会的构建,为此,本文拟对英国的终身教育发展状况与特征作一些勾勒。

一、英国的终身教育是在成人教育实践的沃土生长起来

教育发展过程,无论何种教育观念或理念的形成,都有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基础。终身教育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产物,但终身教育并非是进入21世纪产生的崭新概念,其思想早已蕴藏在蓬勃发展的成人教育之中。可以说,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有着天然的联系。“倘若我们没有得益于成人教育,以及更一般地说通过正规教育以外的训练途径所作的贡献……,那么,与终身教育有关的思想毫无疑问是不可能产生的”。[2]这一点在英国的终身教育发展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早期的英国成人教育,是补“白天学校的不足,乃在夜间教授儿童、青年、成人基本的读写技能”。到20世纪初时,英国的成人教育已发展到不仅在组织结构上日趋完善,在形式内容上更加丰富多样,在层次水平上也高低兼备、雅俗共赏,成为对西方各国及世界各地成人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而且在其内涵上也开始突破“传统人文成人教育的概念”,向外拓展,类似“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教育思想开始在英国成人教育中出现。“1919年人类第一次提出了终身教育的概念”,“即成人教育不能被看作一件奢侈品,专为几个聪明失学的少数人物而设,但又不应看作一种寻常事情,只为继续青春期的短期教育而设。反之,成人教育是永远的民众教育,又是公民不可分割的部分,所以具有普遍性和终身性。这成为了终身教育最早的概念性表述”。[3]10年之后,即1929年,英国著名的成人教育专家耶克斯利出版世界上第一本终身教育专著《终身教育》,系统表述终身教育的观点,认为教育与人的生命相伴,学校中的教育仅仅是人生过程的开始,应该将各种教育(包括初等、中等、职业、大学教育)统一起来,将教育看成是真正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活动。他是最早提出“终身教育”一词的学者。

20世纪60年代,保罗·郎格朗提出的终身教育主张被推广后,关于终身教育的讨论在英国重新升温。1972年《拉塞尔报告》出台,采用了“永久教育”的提法,建议重新组织英国的教育体系,以适应人们对教育的终身需要。J·A·辛普森(Simpson)强调教育的持久性和R·H·戴夫(Dave)注重广义成人教育方式及目的终身教育观也于此时出现。20世纪80年代后,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用语使用频繁。《国际终身教育杂志》(InternationalJournalofLifelongEducation)也于1982年在英国问世。

然而,此时的英国“终身教育”虽然作为一种理论在促进人们认识教育的持续性方面有着重大的意义,但由于在实践上其范围过于广泛(包括了幼儿、小学、中学及一切义务教育后教育的全过程),由于没有突出成人学习特征与儿童的不同而很少得到采用,在实际运作中远不如“继续教育”术语那么常见。于是,“不但包括了传统的成人教育,而且在内容上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的“继续教育”倍受英国人的青睐和英国政府的“以礼相待”,“继续教育一词日益取代了成人教育”[4]成为当时社会中一个十分广泛的概念,许多组织机构也纷纷竞相以其为名。1982年英国成人和继续教育咨询委员会的报告《继续教育》提出了所有的成人在其一生中都应有权利享受连接不断的受教育机会。

回顾英国成人教育发展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终身教育真正作为一种面向广大民众的教育活动,是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英国的成人教育。一战后英国成人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其1919年在成人教育报告特别提出的教育是终身的历程的前瞻性的教育理念,引导了教育的发展方向,为现代终身教育理论的形成和现代终身教育思潮的兴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英国的终身教育思想的成形正是得益于英国成人教育的渐进发展,是在英国成人教育实践的基石上生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英国成人教育漫长和独特的发展历史,有力地论证了“成人教育的实践是终身教育思想形成的基石”,终身教育与成人教育是“两面紧紧相伴的旗帜”。

二、英国终身教育的发展表现出很强的法制性特点

英国发展终身教育“更多地是在发挥其成人教育历史传统的同时,再辅之一系列具体的立法措施实现终身教育所提倡的各项原则”,也就是说,通过以立法来确立国家实施终身教育的原则与政策推动和规范形式多样的成人教育的健康发展,从而推进和发展终身教育。英国是个典型的法治国家,一切按照法律行事。英国成人教育体制与设施都有法规,各种成人教育政策的贯切执行,也都以法律为依据,通过某一具体方面的立法来解决某些具体问题。如1870年通过的《初等教育法》要解决的是在完善原有的民办初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公立初等教育制度的问题;1902年的法案则旨在解决公立中等教育制度的问题;1918年的《费希尔教育法》的主要内容仅仅是将义务教育年限延至15岁,并规定受完义务教育的儿童可以受补习教育至16岁;1944年教育法确立了从初等教育到继续教育的相衔接的公立教育体系,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职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又颁布了近20个教育法令和涉及教育的其他议会修正法,如1963年的《伦敦政府法》、1964年的《教育法

》、1973年的《全国卫生福利事业改革法》、1976年的《教育法》和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等。其中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是战后英国颁布的一项最重要的教育法,虽然其涉及内容较广,但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设立国家统一课程的问题。此外,英国还提出了关于振兴人生后期的成人教育的两个“委员会报告”;其一是“1919年的报告书”,该报告着重指出“成人教育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培育市民性的重要条件。所以,它不仅要对上万的人们进行教育,而且要贯穿于人的一生”。其二是1973年又提出了第二份报告——《拉塞尔报告书——成人教育振兴计划》,该报告有关将来的振兴计划的建议第一项就是“不仅要设立国家一级的协议会,也要设立‘地方振兴评议会’以推进成人教育”。

可见,英国政府重视教育立法和着重强调通过立法解决一系列实际问题的特点是很明显的,它确保了英国在稳定的社会背景中渐进性的教育变革历程及其成就。

三、英国终身教育的发展进程显示出明显的渐进性特点

英国终身教育发展的渐进性突出表现在教育机会的普及上和时缓时快的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两方面。

1、教育机会的普及

在英国,教育机会的普及呈现出阶段性的发展道路。19世纪下半叶,英国着重抓的是普通初等教育。当时英国10岁儿童享受全日制教育的比例只有4%,到20世纪初,英国10岁儿童享受全日制教育的比例达到了100%,英国政府开始把注意力转向中等教育的发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英国全日制儿童入学率有了显著提高,全国14岁儿童受全日制教育的比例从1902年的9%上升到1938年的38%,再上升到1962年的100%。20世纪50年代末,英国实现了普及中等教育的目标。

2、艰难而曲折的高等教育大众化

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以1963年《罗宾斯报告》为界分为两大阶段,之前为精英教育阶段,之后为大众教育阶段。

自牛津、剑桥大学的建立到二战后的50年代间,基本上是处于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一阶段——即精英教育阶段,其发展一直十分缓慢;20世纪60年代初,英国高等教育规模较先前虽有所扩大,但相对于当时的巨大入学需求来说仍然显得十分狭小,至1963年时还只有约9%的适龄青年进入大学学习,[5]仍有90%以上的青年被大学拒之门外。为解决当时所面临的青年要求升学的巨大压力和经济发展速度下降、教育民主化等一系列问题,英国政府开始着手调查高等教育的问题,并于1963年发表了《罗宾斯报告》,提出“高等教育课程应该向所有能力上和成绩上合格的、并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开放”,以便让“有能力”、“合格”的人接受充分的教育。该报告是对英国少数统治阶层子女服务的传统高等教育的有力冲击,它发表后英国举国上下掀起了向大众化高等教育进军的运动。此后的10年,英国高等教育出现了快速发展,由“精英教育”阶段跨入了大众化阶段。1963年至1972年间,英国高等教育规模翻了一番,全日制大学学生数从11.9万增长至23.5万,高等教育的总学生数从16.7万(若加上继续教育学生数则为21.6万)增至61.6万[6]。

近入70年代后。英国发生经济危机,高等教育增长速度放慢,英国政府重新审视6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扩张中所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政策调整与体系重组,将“谁有资格谁升学”的“罗宾斯原则”修订为“为所有能够从高等教育中获益并且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提供高等教育课程”,从而为“出身社会中下层而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打开方便之门”。70~80年代的大调整,使英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导向进一步贴近了社会的需求,体系趋向多样化,民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路子拓宽了,民间办学的意愿也有所回升。但“双重制”中的“自由大学”教育部分,其生员仍多来自社会上层家庭,所学课程多系社会科学,仍然具有浓厚的精英色彩,于是又引发了90年代英国政府对高等教育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1991年英国政府发表了教育白皮书,宣布废除“双重制”,建立统一的高等教育体制,这一体制上的革新,确立了多科技术学院与大学同等的地位,也有利于传统大学接受更多的青年。90年代的英国高等教育再度腾飞,1990年至1996年大学生年均增长9.3%,199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49.5%。

总之,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是通过对精英体制的不断改革而逐步推进的,没有疾奔,亦无停顿,短期看进展甚小,长期看成就巨大。这与英国人信渐进性社会变革的特点是密切相关的。

四、英国终身教育把追求“全民性”、“平等”放在了优先地位

终身教育倡导社会全体公民都能够终身享受教育,全民性特点是终身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所谓终身教育的“全民性”是指终身教育是面向全体国民的教育。全民性的核心是教育机会平等。教育机会的平等有三层含义:首先,它是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即每个公民及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和替代;其次是受教育机会平等,即每个公民及未成年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再次是教育结果的相对平等,“这并不仅仅指每个人都能获得某种文凭或证书,更重要的是每个人在接受某一阶段教育后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基本的标准,都能获得学业上的成功,都能在德智体等方面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发展。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个个成才”。[7]终身教育的“全民性”特点在英国终身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主要表现在:

1、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已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受到法律保障

从以上英国终身教育的法制性特点的叙述中不难看出,在发展终身教育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英国十分重视社会立法的作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教育法案或法规,来确定“各级政府部门有义务为那些未受完全义务教育的成人提供全日的半日的教育。有义务组织教育性的文化娱乐活动”、确认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合法地位,保障英国公民、特别是那些因多种困难未能满足教育需求的人获得受教育的机会。

2、终身教育对象的扩大

以前英国政府所提供教育机会的重点对象是“从16到60岁”的人,即结束义务教育的16岁以上的和代表高龄的60岁以下的都是学习的对象,也就是说,学校教育结束后直至进入高龄,都要向他们提供学习的机会。但从最近来看,比较注意那些需要特别照顾的人以及处于恶劣社会环境下、在地区社会里“没有受教育的人”,如高龄者、有生理缺陷者、医院的住院患者等。

五、终身学习的推进,形成网络化实施体系

为使“担负着各种社会职业或责任而生活的成人”从各种“制约下解放出来得以参加学习”,为使社会成员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方便地获得学习的机会,满足其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英国政府开发了如下几种形式:

1、住宿制学院

在英国,住宿制学院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期住宿制成人教育学院;另一种短制期住宿制成人教育学院。长期住宿制成人教育学院最早设于1899年,全国共有6所,主要提供1~2年长期的学习机会,为向‘第二学习机会’前进作出贡献”。短期住宿制成人教育学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其数字现已超过35所,它主要是提供1宿2日或2宿3日以及1周或2周的课程,类似会议、研究会、再进修等活动。这两种住宿形态,其学习内容丰富多彩,涉及文化艺术、工艺、文学、政府经济、经营、时事问题等领域。

2、开放大学

战后英国高等教育取得的所有成就中,最具有国际影响的是开放大学。它于1969年6月1日正式成立,1971年1月开始对外招生。开放大学利用多种形式的媒介手段进行教学,其课程主要有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三类,学生以自学为主,但也十分重视对学生提供辅导和咨询,“面授辅导帮助是最常见的形式”。“开放大学向所有的大学求学者打开了求学之门:不管种族、国籍、性别、宗教、信仰、原文化程度、入学动机等差异,只要本人有注册入学学习的意愿,向学校的地区教育中心提出申请,根据学校现有的教学名额及指导教师,任何公民都可以按报名次序的先后录取,成为开放大学的学生。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学习内容、学习地点、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自己确定学习进程,按自己专业兴趣和学习条件制定自己的学习规划,展开自己的学习活动”。[8]学习者“每周需12~15小时学习时间的课程,方能得到1个学分”,[4]“学完6个学分,可以获OUBA(公开大学)学位,学完8个学分获OUBA名誉学位。”[1]“英国的开放大学是世界同类以综合远距离教学手段进行开放性成人高等教育机构中的第一所”。[4]由于开放大学具有“完全”开放地招生和有组织地大量综合使用各种媒介形式于教育以及为学生提供的服务与帮助体系等特点,它成立后迅速发展,成为了英国学生最多、“教学及管理日臻完善、可以同任何一所大学媲美”的大学。开放大学成立时“当年入学的人就达20000多人”[4],“到1989年时开放大学仅继续教育的学生就达22400名,相当于当年本科生的近三分之一”。开放大学从学生入学、课程设制、教学方法等方面对传统的大学进行了彻底的改革,为技术时期成人教育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

3、社区学院

英国最初的地区学院于1938年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发展到4所,至20世纪80年代,全英国已有20余所。早期的社区学院是利用具有烹饪、裁缝、工艺等技能教育设备良好的近代中等学校开办的。这些学校“白天作中学使用,晚间为青年、成人所利用”,“原来它只是面向相当于中学阶段这个年龄的青少年,后来利用范围扩大到青年和成年”。[1]“以提供中等教育及成人教育为主”或“教育、娱乐及其他文化活动”。“社区教育在英国的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十分流行。1975年的《亚历山大报告》描述了苏格兰政府及民间组织提供的广泛的教育机会后,重申‘成人的社会、文化、娱乐和教育活动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因此,把它们分开处理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和不可取的’。而成人教育,‘即较具学术性、转为传统的那些课程,应该成为社区教育的一方面,即成为包括青年工作及社区服务在内的社区教育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4]

4、成人教育中心

专门为成人提供开放性教育和学习机会的机构,多由民间团体(包括宗教团体)设置、经营,其中也有曾作为促进提高该地区居民福利的“贫民救济事业”而成立的机构,它随着直接服务的福利事业的充实,重点转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所有这些机构其内容多种多样,有些还包括大学开放讲座提供所谓自由学习的文化艺术、工艺、语言学、时间问题、体育、文娱等广泛的学习机会。这些教育中心与其说是以教育、学习活动为重点,还不如说是为形成学员间和睦亲善和集体感而设制的,因而有的把它叫作“地方共同中心”。

5、劳动时间内的学习活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为对学校毕业后的青年、成人进行继续教育,普遍实行了一种称作“一日解放”或称“一日放松”(Day-release)的一周一日带薪学习的制度。这种制度使青年工人每周有一天从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学习变为可能。这是通过与产业界、继续教育学院的协作而得以实现的。这种制度适合于劳动青年。用于成人教育时,与大学的校外教育部建立协作关系,也有以工会的领导为对象请他们参与进来的,同样采用“一日解放(放松)”的形态,但其内容却是多种多样,有面向青年工人,以一般教养和技术教育为重点,也有如上所述所用于成年工人和干部进修的。

综上所述,英国终身教育思想的形成是英国成人教育实践不断发展的产物。英国终身教育思想形成和发展过程也即是其成人教育实践不推进的过程,正是在成人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使终身教育的理念走向实践,大量的成人接受终身教育的实践又检验和深化了终身教育思想。在这一发展过程中,英国国家及地方政府所取的包括立法在内的各种手段与措施,不仅保障了大量的成人接受终身教育的愿望与权利的实现,而且也有力地促进了终身教育在稳定的社会背景中向着教育与学习形态不断多样化、形成网络化的迈进。这些都为其他各国终身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日]持田荣一等著,龚同译.终身教育大全[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7.

[2]保罗·郎格朗.终身教育导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3]顾明远,孟繁华.国际教育新理念[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4]张新生.英国成人教育史[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

[5]LordRobbins,TheUniversityintheModernWorld,MacmillanCommpanyofCanadaLimited,1996.18.

[6]谢作栩.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道路的研究[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

成人初等教育范文第3篇

一、方针与政策

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

发展特殊教育,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它对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从而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参加者具有重要作用。

2.发展特殊教育要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原则。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基本方针是:着重抓好初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把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轨道。各级教育部门把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今后,要将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验收普及初等教育的内容之一。

3.各级各类特教学校都应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在对残疾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文化教育和身心缺陷补偿的同时,切实加强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教育,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创造条件。

4.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应遵循地方负责,中央给予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原则。

5.多种渠道办学,充分调动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在国家办学的同时,积极提倡鼓励社会团体、工矿区、林区、垦区、集体经济组织、私营经济组织和个人办学或捐资、捐物、出力助学。欢迎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好人士捐资助学。

6.多种形式办学,加快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普通小学,积极招收虽有一定残疾,但可以在普通班学习的残疾儿童入学。

----在普通小学附设特教班,吸收随普通学习困难较大的残疾儿童入学。

----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多种形式的特教学校。可以直接办校,也可以先办班后办校;可以办全日制学校,也可以办课程设置暂不齐全的学校;可以每年招生,也可以隔年招生。

----各地学校要继续创造条件,积极吸收肢体残疾和有学习障碍、语言障碍、情绪障碍等少年儿童入学,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探索教学规律,使他们受到适当的特殊教育。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招收残疾学生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选择一、两所大专院校,试招盲、聋等残疾学生在适合的专业中学习。

----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多种形式,对残疾儿童进行特殊教育和训练。

----各地还可因制宜,积极探索其他办学形式。

7.特殊教育的布局。

----盲童教育,原则上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划片设校,或以地市为单位设校;并有计划地在聋童学校和普通小学附设盲童班,或吸收掌握盲文的盲童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聋童教育,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以县为单位办班办校。

----弱智教育,城市可以在普通小学、残疾儿童福利机构分散办班或随班就读,也可以集中办校;农村实行就近入学,随班就读,加强个别辅导;有条件的县、乡(镇)也可以办班或建校。

----在特教学校(班)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地、市,应有重点地办好几所盲、聋和弱智学校或特教班,作为教学研究中心,发挥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的作用。

8.学制和入学年龄。目前,我国残疾少年儿童实行义务教育的年限原则上与当地健全儿童相同。各类特教学校的学制应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和各类残疾少年儿童教育的特点,确定不同年限。

----盲童初等学校(班)和初级中等学校(班),原则上实行五、四制,如果需要也可以实行六、三制。各地应在盲童中,先普及五年或六年初等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发展四年或三年制初级中等教育。

----聋童学校(班)原则上实行九年制,即在现行八年制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年职业技能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实行六、三分段,先在聋童中普及六年教育。

----弱智儿童学校(班)的学制一般为九年。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实行六、三分段,先普及六年教育。

----招收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其学制不变。残疾少年儿童的入学年龄现在一般为七至九周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过渡到六、七周岁。初等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年龄一般不得超过十八周岁。

二、目标与任务

9.《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国发〔*〕59号)提出:"今后五年,要采取多种措施,使盲童、聋童的入学率从现在的不足6%,分别提高到10%和15%,弱智儿童入学率要大幅度提高;发达地区的残疾儿童入学率应有更大的提高"。各地要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切实完成或超额完成这一任务。

各地应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各类残疾少年儿童的人数,并从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情况出发,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既要积极创造条件,又要稳妥可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步制定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事业的近期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争取在"七五"后两年和"八五"期间打好基础,并有较大的发展,到*年,力争全国多数盲、聋和弱智学龄儿童能够入学。

10.各地应根据本地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发展特殊教育的规划目标。

----大、中城市和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以及经济、文化中等发达地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到"八五"的最后一年,盲、聋和轻度弱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70%以上。"九五"期间,在继续发展、巩固、提高初等教育的基础上使初级中等以上的残疾人教育有适当的发展。

----经济、文化中等发达地区中的一般县(市),到*年,盲、聋轻度弱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50%左右,并创造条件发展初级中等以上教育。

----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地区,在普及初等教育的进程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

----大、中城市应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残疾人的初级中等以上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今后五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残疾人联合会应会同当地民政、劳动、教育部门,为残疾青年举办一所职业技术教育机构。

11.早期发现、早期矫治、早期教育对于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普通幼儿园举办残疾儿童学前班,并依靠家庭的配合,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智力开发和功能训练。

12.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残疾成人教育,加强在职岗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和文化学习。要积极创办扫盲班,对残疾青少年文盲进行扫盲教育。

13.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残疾儿童出生率。残疾儿童出生率比较高的地方,要努力探索通过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方法与途径。

三、领导与管理

14.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对发展盲、聋和弱智等各类残疾少年儿童教育的规定,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要加强特殊教育的法制建设工作,尽快制定有关残疾人教育方面的法规。各地应按照实际情况,积极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15.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教育部门为主,民政、卫生、劳动、计划、财政和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组织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特殊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规章制度;会同计划等部门做好特殊教育规划;对特殊教育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具体管理;负责特教师资的培训和组织特教教材的编审。

----民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对残疾儿童进行学前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劳动部门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推动残疾青年的就业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残疾青年的就业,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由民政、劳动部门共同负责安排和指导。

----卫生部门负责残疾少年儿童的残疾分类分等和检查诊断,并配合做好招生鉴定工作;对特教学校(班)的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医疗进行指导;宣传、普及康复医学知识。

----计划和财政部门要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做好综合平衡,并制订政策,在基建投资和经费方面给特殊教育事业以积极的支持。

----残疾人联合会要把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之一,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做好特殊教育工作。

----请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各界热情支持特殊教育事业。

16.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领导和管理。要充实国家教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管理特殊教育机构的人员,切实抓好特殊教育。地、市、县教育部门要有人专职或兼职管理特殊教育。

17.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和基建投资。

----按照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发展特殊教育所需经费,应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排。根据中央关于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原则,特殊教育经费应随着教育事业费的增加逐步增加。这是解决特殊教育经费的主要渠道。

----国家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所需基建投资,由各级地方政府统筹安排,列入当地基建投资计划。

----各地应从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中,拨出一定的比例用于特殊教育。

----各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从募捐资金中拨出一部分用于发展特殊教育。

----各地政府要积极扶持特教学校开展勤工俭学,以弥补办学经费之不足。

----财政部、国家教委、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从*年起,设立残疾人教育专项补助费,专款专用,扶持各地发展特殊教育事业。

1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本地特教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本着师资先行的原则,在五年内,积极创造条件筹办特教师资培训机构。可以单独设立特教师范学校,也可以在普通中师、特教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附设特教师范班、特教师范部。

----为补充特殊教育急需的师资,各地应统筹规划,选调一部分应届中师毕业生和普通中小学、儿童福利机构的在职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分配到特教学校(班)和残疾儿童福利机构任教。同时,还可选调一部分高中毕业生或民办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分配到特教机构任教。所需劳动指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在国家下达的年度增加职工人数计划指标内解决。----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在职特教师资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国家教委要统筹安排,积极创造条件,在部分高等师范院校开办特教专业,为各地培训特殊教育的专门人才。

----各地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的有关专业课,可根据当地需要适当增加特殊教育内容;高等师范院校应有计划地增设特殊教育选修课程。

19.改善特教学校(班)和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教职工的待遇,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各地在表彰教师时,要从特殊教育的实际出发,给予适当照顾。

20.各地应根据特教学校(班)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本着节约、精简的原则尽快制定各类特教学校(班)的公用费标准和人员编制比例。国家教委要编制各类特教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定额及有关设计规范、通用教学设备和特殊教学设备的参考目录。要搞好特教学校教具、学具的研制和供应工作。残疾儿童福利机构也要根据特殊教育的需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成人初等教育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39号)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二)“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三)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二、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三、关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问题

1.“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是指“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含下属单位)。

2.“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学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开具。

进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进修班、培训班收入,不属于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不予免征营业税。

四、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成人初等教育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众化师范教育小学教师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上个世纪末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不同寻常的快速发展时期,扩招的举措充分释放了民众读书上大学的渴望与激情,并以比政府预设的速度更快的节奏向前推进,原定于2010年后调整为2005年迈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门槛的目标实际上于2002年就提前实现,曾经不可企及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切切实实来到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据统计,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超过20%,从而一举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第一大国。

与启动高等教育大众化几乎同时发生的是高等学校的合并、升格的步伐加快,截止到2000年8月,全国有612所高校合并组建为250所,且一直余绪未断。在这场声势浩大、波澜壮阔的高校合并、重组的变革中,我们不能不注意到的一个事实是:独立建制的师范院校的大幅度减少,恰如有学者提出“独立建制的师范院校的终结”的惊呼。在师范院校大量减少的同时或更早,师范教育固有的、分层有序的三级结构也已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长期并存的中师、师专、师范本科的三足鼎立的局势悄然瓦解,以培养小学教师为专职的中等师范学校已完成她的历史使命淡然退出,宣告了师范教育由三级结构向三级结构过渡的时代转型,这是一场从制度到观念到心理的范式变革,喻示着教育新时代的到来。

中师的隐退意味着师范教育结构的重心开始上移,小学教师教育培养层次得以整体提升,专科成为进入小学教育人才市场的基本信号(少数中西部地区除外)。然而,中师的退场并不意味着所有中等师范学校的消失;让这部分教育资源整体地剥离出教师教育的轨道,是不合理也是不现实的。于是,在可能的条件下,原有的中等师范学校积极寻求升格或合并以跟上高学历的小学教师教育的需要,如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湖北沙洋师范学校等5所中等师范学校于2000年3月被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有的是与当地高一级学校合并成为其初等教育系(学院);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中等师范学校以“借壳生蛋”的形式和其他高校联合培养初中五年制大专学历的师范毕业生。在专科层次之上,有不少的本科师范院校也积极参与小学教育专业的培养,但规模不是太大。可以说,原有的部分中等师范学校(现提升为专科层次;少量还是本科层次)仍是培养小学教师教育的主体,只是被纳入高等教育的范畴体系。

小学教师教育的培养披上高等教育的金色光环以后,其生存环境与生存状态是否有了明显的好转或质的提升呢?专科层次的小学教师教育是否就处于一种有利的发展态势呢?这是我们感到并不轻松的话题,实质上我们就怀有某种程度的忧虑。这种忧虑不是对小学教师教育未来前景的担心,而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在师范教育结构调整转型之时,在教师教育制度开放转轨之际,小学教师教育新的培养格局尚未正式形成,新的培养模式尚未正式建立,新的培养机制和动力尚未完善健全,所面临的当下的一些困惑与困窘。当然,这种困惑与困窘直接指向培养主体学校。

二、小学教师教育面临的挑战

由于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高等教育大众化所带来的不仅是入学比率的变化,而是高等教育系统结构的改组与重构的过程,也是高等教育各专业重新占有和分配资源的过程。计划的定向培养的体制已经打破,作为刚刚跨入高等教育系统稚嫩的小学教师教育专业,面临的挑战有哪些方面呢?

1.生源素质下降。这虽然是一种很平凡的关切,但决不是平庸的赘语。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大大降低了人读大学的门槛,满足了大多数人继续深造的要求,对于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意义是无庸讳言的。高等教育由精英走向大众的征程中,其生源素质的构成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满足更多的中下层次学生入学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使命,但生源素质的整体水平下降是情理之中也是无须掩饰的事实。对于专科层次的普通师范院校来说感受更为强烈——这类学校是高等教育大众化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原来承担小学教师培养之职的中等师范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基本上都是优秀拔尖的学生应考;而现在纳入高等学校专科批次招生录取以后,是同类学生的最低层次报考,生源素质的落差是极为明显的。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市场经济的初始推行,高等师范院校招生陷入低谷,尽管国家采取适当降分、提前录取、优惠补助等政策仍难以凑效。如今师范教育整体局面已大为改观,教师地位、教师职业吸引力大大提高,但小学教师教育由于其办学主体层次的低下性,又无特殊的照顾手段,难以吸引到优质生源,生源素质的下降无疑对质量保障带来极大的冲击和影响。

2.就业市场挤压。由于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有效实行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的政策厂适龄入学儿童人数有渐次下降的趋势,使得对小学师资的需求比例减少,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情况。据《北京青年报》2003年12月29日报道,北京市目前中小学教师还缺3000多人,但师资状况基本上是小学超编,初中持平,高中缺编;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小学生人数将由1998年的805万迅速降至2005年的517万,降至2010年的500万。相应地,小学教师的需求量也将由1998年的36万迅速降至2005年的23万,2010年的22万。届时,除去自然减员外,小学教师将过剩8万多人。小学教师教育的就业形势由此可见一斑。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促进教师专业化和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是开放型的教师教育、教师来源构成多样化的重要的制度体现。但在目前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还存有诸多问题的情况下,“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会干扰正常的教师人才招聘市场,从而也使小学教师教育的就业形势更显严峻和拥挤。

再之,—些师范大学本科生(非小学教育专业)甚至研究生在就业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也会“俯就”小学教师行业,而这种可逆性(指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到高一层次就职)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小学教师就业市场这块本来不大的“蛋糕”经多方分割,无疑使小学教育专业的就业空间愈显逼仄局促。

3.学科地位边缘。小学教育专业进入高等教育的运行系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注意,而是在高校学科趋向多科性、综合化的发展生态中被挤入学科的边缘,成为高校学科群体发展的附属和陪衬。同时,在教师教育从独立定向走向开放多元的今天,师范教育正处于急剧转型之中,学科规制模糊不定:如关于教师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混合培养”还是“阶段推进”,尚处于试验和论争之中;如小学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格是“全能型”还是“分科型”,也存在长期的范式之争。由是观之,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科地位由于其本身的学科逻辑的不成熟而难以在高等学校的多学科环境中得到彰显。

初等教育学科建设的滞后也严重影响了小学教育专业的发展。长期以来,无论是我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的国家标准,还是学位教育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一级学科“教育学”之下,与幼儿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相并列的是普通教育学,初等教育学并没有正式的学科地位。直到教育部最新的学科和专业分类才在二级学科“普通教育学”之下设立了中等教育学和初等教育学两个三级学科。为此,加强初等教育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加大初等教育学与其他学科的开放、交叉和整合的力度,建立初等教育学的学科体系,形成学术共同体,促进初等教育学的课程开发和教师队伍力量的提升,是保障小学教师教育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

三、小学教师教育的抉择

小学教师教育的挑战其实是对作为培养主体的普通师范院校的挑战。向多科性、综合化发展是这类学校的必要选择。尽管专科层次的普通师范院校发展非师范专业有点学术储备不足,师资设备紧缺,专业嫁接困难,但这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只能坦然面对和积极应对。还有,如何增强小学教育专业的非定向就业的适应性和迁移性,这是一个培养计划必须考虑的真问题。有学者提出“开放式的教师教育”,主张变狭隘的“对口”,观念为较强的“适应”观念,毕业生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个人意愿选择就业领域,则在培养规格和课程结构、实践训练等方面均应反映这种要求,体现“厚基础,宽口径,广适应”人才培养特色。

对于小学教师教育来说,目前专科层次仍是其培养的主体,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如何求得突破和发展,如何拓展专业的适应面和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应当积极地进行变革。从前瞻性和可行性角度出发,小学教师教育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抉择:

(一)上层次的提升:构建高举历的小学教师教育,根据国际比较研究,当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进入15%至20%这一区间时,小学教师的培养开始进入本科阶段。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中叶便进入了教师教育本科化时期,并基本上取消了独立存在的师范院校,而是由学术性高的综合大学、文理学院承担起中小学教师的培养任务。研究生院也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培养中小学师资的职责,使教师的学历结构和学位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据统计,1950年,美国中小学教师只有50%的人具有学士学位,几乎没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而到了1976年,小学教师中具有学士学位的占到99%,具有硕士学位的占到33%。

我国教师教育基本上已由三级师范过渡到二级师范,向一级师范过渡、发展本科学历的小学教师教育是下一个阶段的行动目标。这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要求,也是世界各国教师教育发展的基本走向。我国一些经济发达省市像北京、上海、天津等已经明确提出新补充的小学教师要达到本科学历。

举办高学历的小学教师教育有利于改善生源素质状况,有利于小学教育专业培养中的“学术性”和“师范性”的整合、提高,有利于小学教育专业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均衡、协调发展,从而向基础教育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我国已有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多所本科院校开设小学教育专业,为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化办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所有的迹象均表明,我国教师教育向一级师范过渡并不遥远。紧要的是,专科师范院校在向本科层次转变、升格的过程中,要积极创造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有所作为,而不是守株待兔,坐以待毙。总之,本科化是小学教师教育的基本方向,也是小学教育专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必要的联姻:小学与初中教师教育一体化。所谓小学与初中教师教育一体化,就是指小学教师教育和初中教师教育实行全面贯通、整体融合、统一培养,培养既能承担小学教育又能承担初中教育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合格师资。小学与初中教师教育一体化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需要,因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需要从整体和全局上把握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目标、结构和功能的承担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教育教学的师资;小学与初中教师教育一体化改革是解决中小学师资供求矛盾的现实需要,在小学师资相对过剩,可以向中学合理流动,从而实现供需总体基本平衡;同时,小学与初中教师教育一体化改革顺应了世界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当前,国际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发展趋势是,从学科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混合向学科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分离转变。其一般模式是:学生在修读学科教育获得规定的学分基础上,再集中进行教师专业教育。小学与初中教师培养的一体化是可能的。

我国小学教师教育首先要实现本科化,这是小学与初中教师教育一体化的基础。实行小学与初中教师教育培养机构的一体化,需要重新厘定小学与初中教师教育培养目标,调整课程结构,改革课程内容,达到预期的改革成果。

(三)政策的扶持: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育师资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农村教育也莫不若此。由于我国城乡经济二元结构非常明显,农村教育的发展一直十分艰难,教育环境和资源十分落后,师资力量非常薄弱且得不到保障。据资料显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素质的城乡差异较为明显:2001年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城乡差距分别为2.2和7.6个百分点,而高学历教师比例的城乡差别分别为20.7和)4.2个百分点。2001年我国中小学代课教师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广大农村地区占全国代课老师总数的82.37%。如果考虑到城市中小学校由于编制和聘任合约的原因存在代课现象,考察农村中小学校实施代课行为可知是一种被动而无奈的选择。

农村中小学校代课现象主要集中于小学,这有多方面的原因:农村小学所处环境闭塞,交通不便,文化娱乐设施几乎等于零;教师工作任务繁重,但收入低,基本工资常常不能到位,非常清苦。在高等教育不断走向大众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市场日见饱和,但通往农村就业的渠道始终不畅,造成城市滞胀农村空疏的局面。据笔者所知,培养小学师资的师范专科学校,近年来就业形势持续滑坡,但农村学生愿意回乡支教的比例极少,即使回去也想任教初中而不愿栖身小学。

农村小学教育是我国教育系统的重要分支,农村小学教育的弊病直接影响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进而影响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和质量。为了确保农村小学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笔者认为由政府出面制定对边缘落后地区的农村小学定向培养师资的政策。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由教育行政部门派出调研组考察农村小学的师资需求情况,每年拟订出各地所需定向培养指标,再与当地当年高考生(必须是上线的考生,也可适当降低标准)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毕业后的服务年限。政府拨出专款对培养对象的有关大学生活的学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并有一定的中期筛选,毕业时违约者或不满服务期限者给予一定的处理。

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育师资无疑和现行非定向的、开放型的教师教育制度相矛盾,但在目前教育资源极端失衡、师资配置严重失调的情况下,政策的支持和调节或许是最为见效的方法,它能解决处于困境中的农村小学教育的一些现实问题,给农村小学教育带来一线生机,从而有利于教育公平和民主的最大程度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