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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重建社会和谐的实践逻辑

信任重建社会和谐的实践逻辑

新锐论题:社会和谐的逻辑思考

构建和谐社会,完全可由人来控制和引导,这个实践逻辑从理论的可能走向生活世界的现实,表现为人们对信任的需求与支持。走出封闭信任,反对滥用信任,重建社会信任,这是生成和谐社会秩序、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导向。

封闭信任:社会矛盾的隐性诱导

在社会交往中,人们由于某些热切希望的失落,付诸未来的利益生成环节、机制遭破坏,对原有社会秩序的期许产生不满或怨憎,为了避免造成心灵不安、精神伤害与利益损失,人们被迫停顿那些旨在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行为,也不再增加或扩大那些可以预期的社会行为,就形成封闭信任。造成封闭信任的原因主要有希望失落、利益变异等因素。

人为希望活着。人因为希望的存在而理解他人,信任他人,消解矛盾,生成和谐社会秩序。希望贯穿在两类生产、两类生活过程中。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决定了物质生活的主要方面,文化资料的生产决定了精神生活的主要方面。社会发展过程总是物质资料生产和文化资料生产的复合化过程,相应地,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也是复合化过程。一方面,物质资料生产的量度与速度,决定了文化资料生产的规模与程度,从而决定了文化资料生产的外在秩序;另一方面,文化资料生产是建基于一定理想与希望的精神生产过程,是不断实现理想、不断建构希望、不断积累成果的过程,从而规定了精神生产的内在秩序。这两种秩序都是人为的秩序,都包含着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既包括人们对物质生产的认识,对物质生活的理解;也包括对精神生产的追求,对精神生活的寄托。但是,一旦人的希望失落,物质生产与物质生活、精神生产与精神生活,以及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的矛盾,都可能发生深层、激烈的抵触、冲撞。由此,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的基础就会被动摇。

利益问题从来就是人类发展的恒久课题。就人们的价值取向来看,利益无非两大类:一是物质利益;二是精神利益。这两类利益是否合规律地被生产出来、是否得到科学管理、合理满足群众需要,这些问题关系到利益的变异问题。而利益的变异关系到社会的信任机制、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等问题。因此,利益的变异是社会矛盾的主导诱因。两类利益如果合规律地被生产出来,就能够造福人类;如果这些利益得到科学管理、满足人们合理的生活需要,就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反之,一旦属于人们应得的利益被蚕食,由于利益变异就会直接影响到人际关系和谐,直至影响、瓦解社会信任体系。

滥用信任:社会矛盾的显性刺激

滥用是随意、不加节制的意思。滥用信任则是对一种理想化、自由化、绝对化社会秩序的任意空想。这种空想是一种个人期望的冒险,是一种人格心理的扭曲,是一种社会理性的颠覆。

把现存社会看成秩序美好、毫无缺陷的理想化状态,这是个人期望的冒险。在当下,虽然个人知道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丑陋、邪恶现象以及不利于社会和谐的种种因素,但是,他依然故我,从根本上说,他表现出对人性和完善的过度信任,因此,滥用信任反而刺激道德冲突,产生一系列显性社会矛盾。

把现存社会看成个性开放、天马行空的自由化状态,这是人格心理的扭曲。这种状态是把社会信任建立在狭隘的个人自信基础之上,它所体现出来的人格是扭曲的人格,而扭曲的人格又是心理扭曲的表现。于是,把现代社会提供的自由发达、开放宏大的舞台,看作是先天预设好的秩序;人们可以毫无顾忌、不计成本地发现其所在,发挥其所能,发展其所有。事实上,主张并促进个性开放、自由发展是对的,但是不考虑个人狭隘的自信、自由,以及由于这种自信的泛滥造成信任滥用,由于这种自由带来的狂想与独断,不仅不利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反而会加剧个人英雄主义,松散集体主义力量,冲决社会秩序之网。

把现存社会看作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绝对化状态,这是社会理性的颠覆。这是西方哲学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开创的理性主义境域以来,留下的“不幸”衣钵。这种哲学的理性主义,经过笛卡尔主义,把物种理性提高到人类理性;再经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黑格尔的绝对理念运动,又从人类理性抽象出精神理性。虽然康德为人的实践理性创造了生命空间,黑格尔也为人的精神理性开辟了发展道路,但是,只有马克思才第一次真正把人类理性解构为人的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进而把人的实践理性建构为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在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相统一基础上为社会建设实践指明了正确道路。因此,当个体理性失悟,社会理性就不能失语;而当社会理性出现两极分化的境况时,个体理性就会出现非此即彼、有我无他、鱼死网破的绝对化态势。这样,在个体理性制约下的个人信任就会颠覆社会信任;反过来,被颠覆的社会信任会反叛个人信任,削弱个体理性。因此,培育符合社会规范的个体理性,健全个人信任体系,这是生成和谐社会秩序的首要取向。

供给信任:社会矛盾的解决主导

所谓供给信任,是指各层次社会成员从封闭信任走出来,积极消除封闭信任状态,大力挽救滥用信任境况,真正建立取信于人、取信于民的条件与氛围,建立真实、规范、持久的信任机制,为生成良好人际关系、合理解决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秩序,提供主导价值范式。这种价值范式从两个维度展开:

从弱势境域转向强势境域。信任重建是一项相当艰巨的系统工程。所谓艰巨,主要指人们对信任问题已经形成坚固的思维定势,不愿意作过多思考与关注,认为社会就是如此,个人无能为力,因此,出现了信任建构的弱势境域。这种境域实际就是人的生存境遇、生存状态的表现与展开。人们之所以遁入这样的生存状态,深一层看,来自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来自封闭信任的内敛压力;二是来自滥用信任的扩张压力。前者的价值取向是隐性社会矛盾的基本诱因,并不能够供给人更多希望,产生更多正当利益,反而使人怀念第一自然秩序,回望小国寡民生活,这不符合社会进步规律。而后者则走到另一极端,它是显性社会矛盾的主导诱因,促使个人期望冒险、扭曲人格心理、颠覆社会理性。两种压力又从反面说明了人们对信任的无限渴望。因此,供给信任才能给造成内敛压力的事情加压,给造成扩张压力的事情减压,从而形成信任建构的强势境域。

从虚无缥缈转向实实在在。信任是伦理实践的重要范畴。社会信任是全社会亿万人民的事业。今天,我们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学术界研讨社会和谐,全国上下建设新农村,都需要重建社会信任。真正重视、关心、爱护群众,真正密切联系群众,反对矫揉造作、一味煽情;反对空喊口号、劲吹泡沫等华而不实的行为,信任关系才能被建构起来。就个体而言,要真正身体力行,拿出诚意与热情,取信于人;就国家而言,要政策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取信于民;就政府而言,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取信社会。求真务实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作风。一旦这种作风变成群众的作风,人们就能够从希望失落走向行动创造,从心理失衡走向人格改造,从二元分化走向理解包容,信任就可能从虚无缥缈的设想与期望变为实实在在的正常与理性的生活方式,和谐社会秩序就会更加自然、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