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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医疗价格检查情况报告

药品和医疗价格检查情况报告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是关乎民生的热点价格问题,深入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既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又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和内容,因此,相关业务科室和检查人员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认真组织业务和检查人员学习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方面的法律政策,明确服务收费政策依据和药品销

售价格行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收费乱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医疗价格检查,规范价格行为,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年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由区物价局统一组织部署,具体工作由检查所负责,业务科配合,搞好专项检查和群众咨询投诉举报。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对外有偿服务的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街办卫生院),药品零售超市和药店,区疾病控制中心,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

(三)检查时限

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四)检点

1、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2、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

3、医疗服务项目、病种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4、一次性医用耗材、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学检查检验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

5、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

(五)具体分工

业务科配合提供有关收费政策依据和医疗服务单位名单。为推进检查进度、落实责任,结合责任片段划分,具体检查工作检查所各检查组主要负责区疾控中心、有关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服务站等单位的价格检查;市管站各检查组具体负责各医药超市、药店药品价格及有关医疗机构价格检查。医疗机构检查具体分工名单详见附件,附件中未列出的医疗机构由所包片的检查所检查组负责检查。检查要做到政策明、底子清、检查细、资料全、程序到。

三、具体要求

1、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所设计的检查登记表,检查完成一家,详细登记一家,做到不空缺,不漏查,如实填,谁检查,谁负责。

2、完善服务,规范工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建立价格服务进万家长效机制,通过检查,搞好医疗机制和医药超市的服务规范工作,引导经营者要自律诚信经营,确保服务规范到位。

3、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确保按期检查完毕。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各检查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检查工作,检查组要每两周汇报一次检查情况,特殊的随时汇报,以便上会研究处理。

4、加强纪律,落实行风。全体检查人员都要自觉履行职责,遵守规定,做到明明白白进去,干干净净回来,树立良好的政府价格工作人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