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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管理考核情况报告

廉政管理考核情况报告

一、考核方式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对年有关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的通知》精神,年12月18日至年1月10日,由地级领导带队的考核组,采取听汇报、看记录、查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州政府47个部门落实《年度廉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二、主要特点

从考核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廉政工作,采取措施,认真落实责任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概括起来,有四个特点:

(一)安排部署扎实。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之后,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对州政府与部门签订的《年度州政府与部门廉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了分解、细化。有的部门和单位还修订或制定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印发了《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

(二)宣传教育深入。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加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各部门、各单位普遍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广泛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活动。二是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反复学习了十七大精神、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读本》等,深刻查找和剖析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通过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健全了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廉洁意识。三是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利用电视专题教育等形式,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加固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责任主体明确。从考核情况看,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肩负起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了“一岗双责”职责,细化了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内容,推动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同时,还与下属单位和科室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主体,层层分解了任务。

(四)廉政措施全面落实。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工作规则》和《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以及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改进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加大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继续深化,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逐步规范。三是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入手,探索建立了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机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问题得到解决。四是组织开展了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了行政执法的各种问题,推进了依法行政进程。五是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召开了党内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较好地解决了本部门、本单位廉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廉政建设与部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责任书考核结果

从考核打分情况看,被考核的47个部门和单位的廉政工作成效均好于往年,综合考核成绩都在95分以上,全部达到“好”的等级。依据《年度州政府与部门廉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对考核前十名(含并列)的州农林局、州交通局、州人事局、州乡企局、州司法局、州建设局、州政府办、州信访局、州藏语委、州边界办、州地震局、州科技局、州编委办、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物价局、州统计局、州水电局等17个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与此同时,考核中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目标任务不明确,落实措施不得力,“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现象较为普遍;个别部门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缺少检查指导,廉政工作责任制落实的不够好,工作流于形式。对于这些问题,希望引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今年是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实施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廉政工作,对于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和村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做好政府廉政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