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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长汇报

环保局长汇报

20*年,全省各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污染减排为主线,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一)围绕服务海西建设抓保护,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全省各地围绕海西建设,狠抓环境整治,扎实推进污染减排、水源保护、流域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全省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名列全国前茅。20*年12条主要水系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6%、94.2%,分别较上年提高1.8和1.7个百分点;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8%,提高1.1个百分点。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6%,设市城市为95.8%。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其中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5%,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继续名列全国前茅。良好的环境质量成为服务发展的优势,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品牌。

(二)围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抓整治,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减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经国家初步核算,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指标分别比20*年减排4.97%和3%,完成年度减排1.6%和1%的任务,且分别比20*年减排3.32%和2.75%,污染减排取得重大进展。一是污染减排组织协调力度不断加大。省委省政府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减排责任书,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各设区市政府也与县(市、区)政府和重点企业签订减排责任书。省级财政专门设立污染减排专项资金,20*年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近亿元。二是污染减排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省经贸委、建设厅、物价局、环保局、*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等省直单位联手打出“组合拳”,实施差别电量、替电、使用低硫煤,从燃煤发电宏观调控入手实现减排;实行脱硫电价与电力企业脱硫效率挂钩、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与处理效果挂钩,通过经济杠杆促进减排;实行新建项目“点对点”总量调剂,严格企业信贷环保要求,运用综合手段推动减排。三是污染减排项目全面推进。厦门嵩屿电厂、三钢集团2#烧结机和焦炉煤气脱硫设施建成投运,晋江、石狮等新建污水处理厂和厦门员当污水二厂深度处理、龙岩污水厂二期扩建等工程建成投运,*洋里、厦门同安石胃头等污水厂通过管网配套提高处理量,青山纸业、纺织化纤集团废水深度处理和邵武中竹纸业、沙县侨丹公司清洁生产以及石狮清源印染公司废水回用等项目投入运行。我省还关停淘汰一批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企业、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多管齐下减排污染。在所有燃煤电厂、企业自备电站、已建污水处理厂和部分国控重点工业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四是污染减排制度建设有效加强。建立计划报备、项目调度、核查督查、档案台帐、新建项目源头把关及部门齐抓共管等制度,促进减排工作持续、有效、规范开展。

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规范。全面完成全省建制镇以上集中式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共划定城市和县城水源保护区123个、建制镇(含乡)水源保护区322个。完成全省城市饮用水源地调查与保护规划编制,通过总局技术审核并得到高度评价。会同建设部门和《海峡都市报》开展全省水源安全调查行动,开展水源专项检查,共取缔关闭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18个,取缔关闭2000年以来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项目13个,整改未达标排放企业14家。*市投入2800多万元完成西区水厂上游住户搬迁,投入1.4亿元拆除水源保护区周边违章建筑、实施截污工程。莆田市政府制定实施饮用水源地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泉州、漳州市人大组织对水源污染现状进行调查、督查。

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深入推进。省政府建立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批准实施年度整治计划,召开流域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出台《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修订完善《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健全流域整治上下游生态补偿、补助机制。省环保局还制定下达了20*年敖江流域整治计划。全省各地加大投入,闽江整治八大工程92个项目、九龙江整治五大工程64个项目以及各重点流域年度治理项目有效推进。*市将闽江流域整治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明市实施流域内规模化养殖场整治,全市规模化养殖场治理率达91.6%。厦门市联合漳州、龙岩市开展九龙江流域“三联合”(联合巡查、联合监测、联合治理)行动;漳州市对造纸业污染严重的南靖龙山溪实施流域环保限批。通过努力,20*年闽江流域三类水质达标率和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98.2%和98.8%,分别比上年提高2.6、1.4个百分点;九龙江流域三类水质达标率和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89.5%,保持在良好水平;其他流域水质继续有所改善。

城乡环境整治持续拓展。省政府召开厦门海域海漂垃圾整治工作会议,省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和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市政府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继续配合建设部门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新(改、扩)建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62%,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实施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年度验收合格的乡镇189个、建制村2677个。继续配合农业部门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养殖场搬迁、治理、关闭,推广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等新技术。继续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内河污染、机动车尾气、中心城市环境空气等整治,推进环保模范城市、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全省已建575个绿色社区,其中部级11个、省级21个;已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7个、省级17个。

环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591件,共对266家违法企业予以挂牌督办,其中省级挂牌督办15家,目前督办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加强日常环境执法,认真办理各种领导批办件和群众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及来信来访,务求执法实效。健全环保110社会服务体系,各级环保部门受理群众投诉3.63万件,出动执法人员10.88万人次,办理率99.5%,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已建部级自然保护区12个、省级27个,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各种自然保护小区的面积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1%;已建部级生态示范区13个、省级44个,示范区面积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41%。厦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按照国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进“青山挂白”、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林保护以及矿产开发秩序整顿工作。

(三)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抓队伍建设,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有效提高

服务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支持“海西”环保工作的政策措施。围绕“海西”发展,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专人跟踪,协调解决在办理环保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支持了龙厦铁路、厦深铁路、向莆铁路、中化重油深加工项目、*东南电化异地技改项目、平潭585工程、宁德核电、福清核电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我们还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以及科技含量高、高效低排、节能降耗项目的污染排放总量指标。在服务发展的同时,加强源头把关、规划引导,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完成68条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流域综合规划环评,对其中117个不符合要求的水电站予以否决,对147个提出进一步论证的要求。

环保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环保局专门设立水环境监督管理处,并增加4个行政编制,优化人员结构,集中力量统筹推进水环境保护。省环境监察总队参照公务员管理。泉州市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市每万人至少配备1名环保工作人员,环保重点乡镇(街道)都要设立环境监察机构,作为县级环境监察大队的派驻事业机构,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漳州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市辐射安全监督站和环境宣教中心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1人。宁德市环境监测站增加编制15人。三明尤溪县批准成立生态科,增加编制6人。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多起全省范围环保专业培训,环保系统干部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环境监测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环境监测、监督性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省环境监测体系二期工程顺利完成,全省已有75个监测站通过了计量认证;52个三级站新增监测能力45项以上,仪器设备总值增长2.49倍,霞浦、华安、政和等16个监测站从过去不具备监测能力到具备了常规基本监测能力;全省23个城市、1个县和1个背景站实现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我们还认真落实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展产排污系数调查测算,科学调查、核算我省城镇生活污染排放量。

环境监管能力有所增强。全省已建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56个空气自动监测点,完成了燃煤电厂、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部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联网,并依据在线监控数据对8家企业予以处罚、责令30家企业限期整改。全省已对近6600个排污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对223家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发放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25家企业的164枚废弃放射源进行安全收贮。各级环保部门制定或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妥善处理处置了多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放射源丢失事件等,努力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环保科技、宣教和环保产业不断加强。组织污染减排难题招标,开展清洁发展机制等24项课题研究。加强环保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6.18”和“9.8”项目及技术推介,促进环保技术和产业项目对接。全省环保相关产业年产值约260亿元,比上年增长14.3%。龙净环保集团烟气脱硫治理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重视环保宣传教育,开展“6.5”世界环境日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活动,举办“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社会论坛”和首届*环境文化节。全省已建66个环保教育基地,18所部级、158所省级绿色学校,各级绿色学校达1807所。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支持和国家环保总局指导帮助下,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第一,污染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体现在:一是部分地方和项目没有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一些项目未按期完成,原定的减排效益未发挥,如长乐、连江、罗源和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造成全省减排工作被动。二是海西加快发展对总量指标的调剂压力加大。20*年我省生产总值居全国第11位,但国家核定的so2总量仅为第24位、cod为第16位,现有污染物排放强度也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同时,我们正处于加快“海西”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实施“项目带动”,大批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不仅需要消化带来的增量,还要进一步减排污染、腾出指标。三是进一步挖掘减排项目的难度加大。为完成20*年减排任务,全省上下深挖潜力,能够计算减排量的项目大多已列为20*年减排项目。目前,我省电力行业大多是近几年新批同步脱硫的电厂,重点项目仅有华能、湄洲湾电厂脱硫和三钢、三安钢铁等烧结机脱硫等少数大项目;由于污水处理产业化实施较早,未建污水处理厂的大多是山区欠发达地区,建设难度较大;工业污染深度处理项目和结构调整关停项目有限;近几年的一些新上项目投产增加排放量,进一步压缩了减排空间。四是减排资金投入大。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大多是财政转移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资金比较匮乏,特别是管网配套资金缺口大。另外,我省工业锅炉、炉窑规模普遍较小,多小散杂的小锅炉(炉窑)不仅脱硫成本高、运行不经济,还将影响实际减排效果。五是部分减排项目可能出现反弹。由于利益驱动和投资冲动,面临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的巨大压力。第二,部分地方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局部地区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现象仍较严重,闽江水汾桥断面、九龙江雁石桥断面水质长期超标,龙江水质达标率仍然较低,小支流污染状况未根本改观。畜禽养殖业污染点多面广,排放的氨氮、cod是制约水质改善的重要因素,治理进程总体不理想。县城和乡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还很低。一些地方和企业环保意识不强、责任不到位、治理工作不落实,有的企业仍超标排放或偷排污染物,影响群众的环境纠纷屡发,个别地方还出现群体性事件。“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小采矿、小冶炼、小造纸、小漂染、小电镀企业危害群众健康。第三,环境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全省市、县、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还不同程度存在污染和破坏水源的现象,湖库富营养化趋势并未减弱,去年10月云霄县境内向东山县供水的杜塘水库暴发了我省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水华”事件,水源安全受到威胁。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道路交通等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生态环境仍较脆弱,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仍较明显,局部地区水土流失问题仍较突出。第四,环境保护基础能力较弱。环境保护机制尚不完善,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环保投入仍需加大。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能力和环保基础工作仍较薄弱。环保队伍人员少、经费缺、装备差同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的矛盾相当突出。环保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亟待加强。有的地方对环境问题的研究分析不深,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方甚至阻碍执法、干预执法、人情执法。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研究、不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