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自治区发改委公布政务公开实施细则

自治区发改委公布政务公开实施细则

自治区发改委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政务信息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发改委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有总则、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政务公开的责任、程序和时限、政务公开的监督和保障四章28条。

《实施细则》现定:政务公开的形式以网户公开为主,并通过《发展改革要报》、《发展改革信息》和广西中长期规划展示、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政务服务小册子等形式公布,同时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建立和完善新闻制度,对于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事项,采取新闻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政务公开的一级目录25项,二级目录177项,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审批、发展规划、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投资管理、利用外资、农村经济、工业发展、能源发展、社会发展、经济贸易、价格管理、法律法规、西部开发、国防动员、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等。

《自治区发改委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的公布施行,对规范政务环境,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