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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半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由李明担任主编,创刊于1997年,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一本政治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64-1062/D 国内刊号
  • 1008-0783 国际刊号
  • 74-48 邮发代号
  • 1997 创刊时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97年
  • 国际刊号:1008-0783
  • 曾用名:宁夏政报
  • 纸张开本:A4
  • 国内刊号:64-1062/D
  • 出版地区:宁夏
  • 发行周期:半月刊
  • 邮发代号:74-48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期刊荣誉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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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3、引言在标题以下,不设标题的分段、分层:使用1)2)3)等、①②③等、abc等,在段首时应退2字起排。

4、需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不分段,用第三人称撰写。

5、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若为注释中次第紧连援用同一文献、资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6、稿件要求内容真实、论点明确、论据无误、数据可靠、文字简练通顺,如不同意本刊对采用文稿作相应的技术处理和修改删节,请事先申明。

7、书写顺序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英文题目、英文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姓前名后),英文作者单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8、参考文献著录采用数字加方括号编序集中列于文后,其著录格式如下:序号、主要作者、文献及载体、出版项(出版者、出版年月)。

9、一级标题居中,二级标题左对齐,三级标题左缩进2格;文中每张图、表格均应达到出版质量,并在行文中标明其位置。

10、来稿要求稿面整洁。除特殊需要外,稿件文字一般使用通用简化汉字,文中涉及的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361号自治区政府大楼10楼A1003室

邮编:750001

主编: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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