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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基层行政法治调研报告

司法局发基层行政法治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下简称基层工作)是司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它的大部分工作任务由县级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完成。近些年来,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在基层工作的各个领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给基层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基层工作内容被赋予新的形式并得以大大拓展;基层工作的重要性及知名度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但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基层工作的一些领域发展滞后,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果这些问题和困难得不到有效解决,将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工作的客观要求。如何加强基层工作,为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已成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对*年以来全市基层工作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一、*年以来工作的简要历程

调查表明,*年至20*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了机构不断健全,队伍不断壮大,职能逐步增强,工作逐步规范的过程。

(一)机构不断健全,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年,按照司法部[*]81号文件要求,全市开展了在各乡镇办组建司法所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当年建立了43个乡镇办司法所,占应建数99个的43.3%。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各县区纷纷建立乡镇办司法所,并于*年底全部组建完毕。至此,彻底改变了各乡镇办多年来司法行政工作有人(司法助理员)无所(无牌子)的状况。在人员编制上,*年,全市99个乡镇办司法所占司法行政编制83人,占地方编制10人,发展到20*年,全市98个乡镇办司法所占司法行政编制89人,占地方编制9人。在人员素质上,*年,全市司法助理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1人,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53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9人。通过几年的教育培训、人员调整等手段,到20*年底,全市司法助理员的文化程度发生了明显变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发展到59人,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1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年占总人数的22.5%,20*年占总人数的60.2%,提高37.7%。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年占总人数57%,20*年占总人数的11%,减少46%。从数据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人员文化素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提升人数较多。在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上,我市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基本解决了司法助理员的办公用房(借用或乡镇办政府安排)以及简单的办公桌椅等问题,基本保证了工作正常运转。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省司法厅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采取省里出资5万元,市县各配套3万元,乡镇划拨土地的办法在六枝特区郞岱镇、盘县红果镇建2个司法所试点,可望今年上半年竣工验收,从而实现了乡镇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零的突破。

(二)职能逐步增强,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106个,其中:村级调委会1717个,居民调解委员会160个,企业调解委员会173个,联合调解委员会39个。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工作条件艰苦、办公条件简陋、工作人员无报酬等情况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年至20*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75565起,调处成功71*0起,成功率94%。从几年来纠纷调解统计数看,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邻里、生产经营、房屋、宅居地、债务等纠纷。*年至20*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婚姻家庭纠纷28388起,调处成功26852起,调处数占总纠纷数的37.6%;共调处邻里纠纷9016起,调处成功8655起,调处数占总纠纷数的12%;调处生产经营纠纷8123起,调处成功7620起,调处数占总纠纷数的11%。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推进,民间纠纷也呈现出不同特点,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针对实际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力度。对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等作了有益探索,抓了不同类型的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出现了如六枝特区岩脚镇六村、钟山区德坞镇西宁村、水城县汽车运输公司、盘县老厂镇色绿村等一批基层人民调解典型。钟山区德坞镇西宁村调委会针对西宁村地处城郊结合部,国家重点建设征用大量农户土地,拆迁部分农户房屋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群众,超前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发现纠纷苗头,耐心细致地疏导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力地支持了国家重点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树立了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城郊结合部关系、国家与个人利益关系的典范。

——以市导向,以担当常年法律顾问、联调工作、“12348”(原称“148”,20*年统一为“12348”)专线电话服务等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几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群众,贴近百姓生活,知民、便民的优势,在解纠(纷)息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年至20*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讼诉事务3140件,非诉讼事务985件,解答法律咨询33156人次,调解纠纷2222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在我市法律服务行业专业律师偏少(37人)的情况下无疑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紧紧抓住“12348”专线电话服务、法律援助、民间纠纷“大调解”等特色产品,努力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12348”法律服务专线作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生事物,以其知民、便民、助民;独特的功能、快捷的服务手段为显著特点,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我市“12348”自从产生开始,发展迅速,社会效益良好。发展到20*年底,全市“12348”专线电话共48部,值班人员211人(专职40人、兼职171人)。在2000年至20*年三年中,全市“12348”值班人员共解答电话咨询13853次,接待来访6744人次,提供上门服务127次,办理法律援助187件,解决纠纷503起。从四个县区“12348”专线电话建设的情况看,盘县“12348”建设工作成绩较为突出,体现在专线电话多、工作效率高、社会评价好。我市地处贵州西部,与云南省部分地区及贵州省毕节地区、黔西南州等地区接壤,各种接边地区民间纠纷表现较为突出,为适应新形势下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接边地区联调工作应运而生。几年来,先后召开了接边地区各种形式的联调工作会议,制定了联调工作制度以及处置民间纠纷预案,地区与地区间积极开展合作,解决了多年来接边地区大量的民间纠纷。仅20*年元至8月,盘县与富源县联合调解民间纠纷185起,调处成功137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0件53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300余人。实践证明,联调工作为维护接边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共同发展,加强区域人民团结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大,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给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带来了福音。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入法援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年至20*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4件,从反馈情况看,办案质量较高,95%以上当事人满意。

——认真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几年来,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三清”(家庭住址清、罪错性质清、思想动态清)和教育管理“四跟踪”(跟踪教育、跟踪排忧、跟踪扶持、跟踪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安置帮教工作。工作中,重点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通过与人民法庭、公安机关等部门合作,排查出*年至2001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3013名,对这些人员全部进行造册登记,分门别类地纳入管理视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帮教。几年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创办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但由于职能定位不明、机制运作不顺等原因,直至20*年底,安置帮教实体未能建成。

二、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回顾六年来我市基层工作走过的历程,虽然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编制以及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等问题已成了制约基层工作改革与发展的瓶颈

目前基层司法所已全部收编,为县(区)司法局直管。但在人员编制问题上,除钟山区各乡镇办在原来1人1所编制的基础上增加了6名编制,全市其余乡镇办司法所仍然是1人1所。由于基层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又比较具体,一个乡镇办一名司法助理员将难以承担形势发展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客观需求。据调查,全市98个乡镇办司法所除红果镇、郎岱镇司法所作为试点所建设外,其余司法所尚无独立的办公用房,大部分司法所缺乏基本的工作条件,缺少档案柜、电话、交通工具、宣传器材等基本装备。我们在调查走访过程中,乡镇办司法助理员普遍反映了基层工作的苦衷:有工作热情,由于受人、财、物等条件的制约,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与基层法庭、派出所、综治办比较,自惭形秽。由于难以解决好基层司法所的人员编制、办公用房、基本办公装备等问题,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工作质量,制约了基层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近几年中虽然通过教育培训,文化程度有大幅度提高,但提升文凭的主要方式是各种形式的函授教育。据抽样调查,至少有半数人员实话实说“函授教育没有学到多少东西,基本流于形式”。据调查了解,在全市司法助理员中,真正做到熟悉国家政策,掌握基本法律法规,能制作较为规范文件以及调解协议书的人还达不到总数的50%。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司法助理员的综合素质,任重道远。

(三)基层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运作机制不完善

由于受基层工作人员量少质弱、工作条件简陋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致使大部分乡镇办基层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措施、业务运作机制等一时难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后,随着人民调解工作新规定、新措施的出台,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必须理顺工作机制,及时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就目前的人员素质结构上看,要进入规范化还需要一个教育培训,培养示范点,以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过程。

(四)安置帮教工作底数不清、体制不顺、职能定位偏软

一是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没有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村(居)委会等部门沟通不够、协调不力,致使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不清,造成对部分人员脱管。由于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部分人员居无定所,加上流动人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使得这部分人脱离了管理、控制视线,成为引发重新犯罪的一大隐患。二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无专门机构、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使工作难以深入持久的开展。三是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职能定位偏软,社会扶持力度不够,没有形成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运行机制,造成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困难、帮教不力的现状。

三、几点建议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是搞好基层工作的前提

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既有良好的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十六大的胜利召开,特别是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法制建设和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催人奋进,鼓舞人心,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十六大作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为基层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市经济发展迅速,政治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基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在一定阶段、一定时期的矛盾冲突在所难免,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法律素质的滞后使得这种利益在局部地区表现突出。由于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企业职工下岗,山林、土地、水利矿产资源权属之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将会在一定阶段、一定地区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所有这些,都给基层工作带来新的严峻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升到能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促进一方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求有所为,争取有所位,克服自卑感,紧紧把握机遇,克服困难,迎接挑战。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基层工作服从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力度,努力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是做好基层工作的基础

实践证明,基层工作要有所为、有所位,必须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基层工作队伍。要应对新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关健是我们要有一批过硬的基层工作业务人员,说到底,要重视人的素质的培养,要以人为本。尽管我市基层工作队伍在*年至20*年期间文化程度提升较快,但正如我们调查走访所反馈的信息结果,虽然文凭提升了,但有真才实学的少之又少。为此,要利用集中培训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等手段,不断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要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目前全市开展的警示教育为契机,以争先创优、典型示范为途径,以集中教育整顿和各种培训为切入点,多层次,多方位地抓好对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自觉地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在一手抓政治素质教育的同时,当务之急是抓好业务教育培训工作。目前主要抓好三支队伍的培训。一是抓好对各县区基层科(股)人员和司法助理员的培训;二是抓好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三是抓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要认真分析这三支队伍目前素质的薄弱环节,制定祥细的教育培训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有的放矢的开展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与工作实践的不断循环,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为深入推进基层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打牢基础。

(三)理顺工作关系,加强规范管理是做好基层工作的关健

从本次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市基层工作仍然存在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一些环节的工作关系尚未理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一是乡镇办司法所收编管理后,要正确处理好与县区司法局和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加强协调配合,杜绝对司法所人员“两不管”现象的发生。司法所人员要随时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不要认为收编了就独自为政。要摆正位置,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自觉服从服务于当地党政工作大局,当好参谋助手,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好服务。二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人民调解工作要抓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文字图表上墙明示;要建立纠纷审查、调解前准备、权利义务告知、及时公正调解、依法达成协议、督促履行协议等工作流程;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使用说明,着重抓好人民调解文书的规范化使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在刑释解教工作中,要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跟踪帮教制度,通过制度落实,达到刑释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有台帐。在基层工作规范化管理进程中,要在全市各县区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司法所,培养规范化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加强经验交流,以此推进全市基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程。

(四)建立人财物保障体系是做好基层工作的根本

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工作的要求,基层工作的人、财、物保障体系的建立尤其重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只有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人、财、物等软件硬件一齐上台阶,才能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此,必须高度重视抓好人、财、物的保障问题。一是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解决好基层司法所的人员编制问题。按照各乡镇办人口比例,争取每个司法所增编1--2名工作人员,以适应工作需要。二是根据目前全市两个司法所建设试点的经验,积极争取省市县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仍然采取试点所建设资金的配套办法,逐步解决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司法所办公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解决通讯、交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三是争取将开展工作必须的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特别是对安置帮教工作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盘子,以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