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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局煤炭经营市场调研报告

乡镇企业局煤炭经营市场调研报告

一、煤炭市场的基本情况

*市煤炭市场依托我市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以及便捷的区位交通优势和*发电厂、清镇发电厂行业对煤炭资源的利用优势,发展成为102家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和60多家煤炭专营企业,年交易量达900多万吨,其中:市内生产企业生产800万吨,其它地区流入100万吨;成交额近26亿元,上缴各税5.6亿多元的经营市场。

1、生产、经营企业。全市共有煤炭生产企业102家(含国有煤矿企业4家),市内煤炭专营企业20家,省级、六盘水市、毕节地区煤炭经营企业在*区域火车货运站发煤(经营)的有近40家。

2、经营区域分布。我市煤炭市场的区域分布,一是依托*发电厂、清镇发电厂等大型火力发电企业,煤炭生产企业直接对其进行销售供应,销售对象相对稳定,年供应量约400万吨左右。二是依托贵昆铁路的*、幺铺、天龙、平坝等货运站形成的煤炭运销,煤炭专营企业主要通过铁路运输对大龙电厂、广东、广西、湖南等周边省区用煤企业进行销售供应,其销售量为150万吨左右。三是依托320国道、清黄公路和清镇高速形成的运输网络,主要通过汽车运输供应本省和临近省份用煤企业,其销售量为150万吨左右。四是依托县乡道路交通优势形成的个体煤场,主要分布在西秀区城区、轿子山镇、蔡官镇、平坝县城区、天龙镇、高峰镇、开发区宋旗镇、幺铺镇、西航办事处、普定县城区、白岩乡、化处镇、镇宁县城区等乡镇办事处,其销售对象主要是零散的煤炭用户,部分业户依托规模煤炭营销企业进行销售。此外还形成了以煤炭初加工为主的型煤企业(主要分布在各县区城区,主要供应民用)和洗煤企业(主要分布在关岭县、镇宁县,其产品销售对象主要是焦炭冶炼企业和紫云的用煤企业),其销售量为200万吨左右。

3、经营规模。从煤炭生产企业的经营规模看,2007年全市共生产原煤近800万吨,年底无库存,实现全销售,产值近23亿元(按时价280元/吨计算),上缴各税5亿多元;从平坝县城区、天龙镇、开发区宋旗镇、幺铺镇等煤炭市场和火车货运站经营者的经营规模看,60余家的煤炭经营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在50%以上,年交易量约400万吨,交易额12亿多元;而零散的个体煤场的市场占有份额在20%以下,交易量约二百万吨,交易额5亿多元。从其设备以及服务情况看,一类是拥有自备的铲车等装载机械、运输车辆、磅房以及为客户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经营机制比较完善,主要集中在交易量大,营销渠道比较固定的煤炭运销企业,如*市华荣矿业集团实业贸易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煤炭集散场地,近150辆的运输车辆,年销售量达150万吨,销售额达3亿多元,实现各税8000多万元。另一类就是非常简单的小煤场,场地占用较小,交易量也相对比较少,平均每个煤场交易量不足5万吨,如镇宁自治县兴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岭县宏达经营有限公司等;有的甚至未开展经营活动,如*贸易开发公司、*黔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4、管理水平。同等规模同等类型的煤炭经营户之间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业户间管理更是千差万别。规模运销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比较规范,如*市华荣矿业集团实业贸易开发有限公司、*永峰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广盛源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等经营企业,不仅有规模经营场地,而且有专门的营销人员和比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同时其财务核算比较规范。规模较小的个体煤场的经营管理较差,没有稳定的购销关系,经营者变化频繁,而且其财务核算水平较差,同时其接受各方面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

二、煤炭市场存在的问题

1、煤炭经营市场没有统一规划和管理,导致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一是非法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从全市8个县区看,都有不同程度的无照经营的状况,特别是居民生活零用煤的经营,由于这部分煤炭经营者只有一定的经营场地和少量的周转资金及煤炭,经营规模较小,达不到煤炭经营办证的条件。二是环境污染严重,一方面煤炭经营户是分散型的,无防尘措施,运输车辆溢出抛撒路面,污染环境;另一方面煤炭中的硫份、筛选出的煤矸石等污染物没有妥善处理,污染周边环境。三是乱占土地现象严重,由于煤炭经营需要一定土地面积作为经营场地,经营者就会违反国家土地政策租用一些粮田好土来作煤炭经营场地,如平坝县清镇高速乐平站附近的煤炭市场、开发区烈士墓附近煤炭市场等。四是煤炭流向没有正确引导,给道路交通运输带来了压力,如西秀区的煤炭通过城区运往清镇、贵阳方向,而平坝的煤炭通过城区运往*电厂,给*城区道路交通带来了压力,同时路面损坏严重。

2、可以在我市进行经营的省级经营公司、毕节地区和六盘水市的经营公司均未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从税务部门了解到,这些经营公司若在*经营时间达8个月以上就要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均未进行登记备案,经营、纳税等情况无法掌握。

3、受煤炭供求矛盾的影响,煤炭经营者的煤炭采购渠道狭窄,销售方随意抬价销售,经营户为及时采购到煤炭,恶性竞争,给具有国家指导价的电煤供应带来了压力,一定程度扰乱了市场的稳定。

三、完善煤炭经营市场管理的建议

根据我市当前煤炭经营市场的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对全市煤炭经营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统一规划交易市场,规范管理。

1、把煤炭经营纳入依法有序管理轨道,制定煤炭经营监管机制,对大宗批发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定点经营;对民用零售企业向省级申请实行市级发证,加强煤炭产品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我市煤炭产业市场。

2、摸清底数,明确整治目标,以市政府名义《清理整顿煤炭经营市场秩序的通告》,各县区由工商牵头,国税、地税、环保、煤炭、城管、公安、质监、经贸等部门配合(市级配合两城区),对我市煤炭经营秩序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集中整治规范城区煤炭经营市场。

3、在依法取缔、集中整治的同时,通过科学论证选址、规划,按区域建设1-2个高标准的煤炭集中交易市场,采取统一建围墙、统一栽植防护林、统一规范出入口、统一安装防尘设备等措施,将持证经营的煤炭批发经营企业集中到交易市场统一管理,解决环境污染、乱占土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税收监管等问题。对不按要求进入交易市场的煤炭企业坚决取缔,并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不予年检证照。目前,平坝县政府正在着手煤炭市场规划选址等工作,但相关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4、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加强监管,及时掌握煤炭市场经营户的经营和纳税情况,使相关部门在日常监控中做到有的放矢,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作用。

5、各县区煤炭生产管理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建煤矿的建设指导力度,使新建煤矿尽快验收投产,对被省、市、县相关部门通知停产整顿的煤矿,要督促进行整改,尽快恢复生产,增加原煤产量,缓解煤炭市场供需矛盾,保障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能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