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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党风廉政发展思考

环保局党风廉政发展思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我局于*年上半年开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年多来,我们在上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环保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环保业务工作一起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环保业务工作责任制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较好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的协调发展。

*年和*年,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得分均列全省第五名,其中*年环境质量名列全省第一,*年名列全省第二;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年均获得优秀;我局被市委市府评为“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在*年全省环保系统开展行风评议中,我局经市行风评议团评议满意率达100%;*年和*年我局被市委市府评为“文明单位”;*年12月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我们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增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要在本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首先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本单位的位置和作用。中央责任制规定颁布后,我们结合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对《规定》进行反复学习,努力加深对责任制《规定》精神的领会,增强对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

首先,认识到它是环保部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方针的客观需要。大家通过认真学习《规定》,结合学习邓小平同志和江总书记关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一系列指示,深刻认识到,我们环保部门作为党和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就必须在抓好环保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但在贯彻这一方针的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偏差,尤其在环保业务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要切实扭转这一状况,就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筹安排,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而从抓责任制入手,用法规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明确,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制加以划分,对各个领导成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加以规范,并实行严肃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这样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得以制度化、经常化、长期化,确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认识到它是环保部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环保局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部门,担负着环保执法的职能,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如有审批、审核、许可等权力。这些权力如果失去监督,就容易产生腐败。因此对环保干部队伍尤其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过好“权力关”。而通过责任制的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上的各项要求融为一体,渗透于各个环节,体现在各项工作之中,既能有效地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廉洁自律,又能从根本上端正行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起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从而为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组织制度保证。

再次,认识到它是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我们各项工作都要依法行政。环保部门要建立和监督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环保中的行为规划,更需要用“法治”的手段。江总书记指示:“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我们要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的指示,依法履行自身作为政府环境执法部门的职责,就必须完善自身的管理,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要求同环保部门的各项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从而使本部门的制度建设更趋配套完善。同时,从责任制在整个规章制度体系中的地位看,它能够起到“龙头”、“管总”、“牛鼻子”和提纲挈领的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通过建立责任制来促使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就能使我们站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统揽全局的高度,对全市的环境保护履行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从而确保环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并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站所主要领导为成员;同时成立了以机关党支部委员、纪检监察员和局办公室主任组成的办事机构,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在组织上得到保障。

二、明确责任的范围、内容和标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和抓其它业务工作责任制一样,明确责任的范围、内容和工作标准,做到个个岗位有责任,人人肩上有指标,大家心中有个底数,有个压力感,并将压力变为动力,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使“要我抓”变成“我要抓”。从*年起,我们采取把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一起纳入责任制的方法,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在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工作两方面实行“两手抓”的工作方针,对保证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明确责任范围,就是从局班子和每个局领导成员到各科、室、站、所的每个领导成员,都规定了责任的范围,并提出了责任性质,即负主要责任还是重要责任、直接责任还是一般责任。从而,使责任明确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不留死角。明确责任内容,就是对局每个领导成员和各部门每个领导成员,都明确责任内容,结合每个人所分管的工作情况,尽量给予细化、量化、具体化,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渗透于本部门的各个环节,做到事不漏项,项不漏人。两年多来,我们根据领导成员的变动以及工作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各个领导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保证党风廉政建设随时有人抓,有人负责,不断档。明确工作标准,就是对局班子和各科、室、站、所的每个领导成员,对所承担的责任,应达到什么标准和要求,都给予明确。比如,对分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和对污染项目环保监测的领导,如何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遵守环保职能道德规范和廉政守则,若出了问题要承担什么责任,都给予明确。这样,使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也为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提供了依据。

三、建立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有关配套制度,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来作保障。两年多来,我们逐步建立起来的制度主要有:一是责任制的工作报告制度。规定结合每月的局长办公会议、每季度的工作情况分析及半年工作小结,局班子每个成员和各科、室、站、所每个领导成员必须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二是责任追究制度。规定有下列表现之一者,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①对本单位本部门廉政工作重视不够,出现严重问题,造成廉政建设恶劣影响的;②对本单位本部门出现较大违法违纪案件不及时严肃查处或阻碍查处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③姑息迁就、袒护纵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④对上级交办的群众控告申诉的重要信件或违法违纪案件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的;等等。三是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从*年起,我们聘请了两名社会监督员,规定每月向局领导班子报告监督本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发现有什么问题,及时调处。四是责任考核制度和廉政档案制度。结合年度干部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环保业务工作责任制同时考核,评出等次,载入领导干部《廉政卷宗》档案,作为个人创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年起,我局及直属单位17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建立了《廉政卷宗》,有效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