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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调研报告二

稽查调研报告二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11月8日至9日,王早生主任带队赴河南调研我部驻郑州西安规划督察组工作情况。调研组在郑州召开了座谈会,河南省建设厅、郑州市规划局、部驻郑州西安规划督察组分别作了汇报,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规划督察员工作制度的建议。

一、地方部门对规划督察工作充分认可

郑州市规划局表示,规划督察员进驻后,有力推动了郑州城市规划的实施力度和效能。一是督促郑州市规划局在依法依规行政、增加规划透明度、合理处置群众信访等方面下功夫,使规划局工作获得了领导和群众的普遍认可。二是规划督察员的权威性对违法违规者产生了震慑作用,促使一些违法违规的“硬骨头”项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三是督察员向市领导提出理顺规划执法体制的建议,得到了市领导的重视和认可,市政府已决定由市规划局行使规划执法权,这对有效监督规划实施具有长远意义。

郑州市规划局对如何完善规划督察制度也提出了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督察员工作制度;二是要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督察员权威性和影响力;三是要增加督察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发挥成功经验的带动作用。

二、规划督察员提出完善规划督察制度的建议

部驻郑州规划督察组表示,督察工作得到了河南省建设厅、郑州市政府、市规划局的大力支持。目前,督察工作的难点是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不具体,如要参加哪些会议、要查阅哪些资料等方面都不够明确,规划督察工作成效依赖于督察员个人工作能力和地方配合程度。因此希望部稽查办进一步完善规划督察制度,一是要细化督察员工作规程,提高工作规程的可操作性;二是要建立定期培训和经验交流制度,提高督察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三是要研究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模式,确保规划督察工作的效能。

三、王早生主任对规划督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王早生主任指出,城乡规划是优化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和引导调控城乡建设的法定文件,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总书记、总理强调要搞好规划的实施监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姜伟新部长最近提出“要以城乡规划督察为抓手,推进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在地方的积极配合下,规划督察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今年9月我们向全国34个主要城市派出了50名督察员,实现了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全覆盖。

王早生主任强调,督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正如郑州市规划局在汇报中提到的,规划督察员对违法违规者具有震慑作用,促使一些重大违规行为和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也督促理顺了城市规划执法体制,加强了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但是,规划督察制度仍然处于初创阶段,还有不少地方需要探索和完善。

王早生主任要求,规划督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制度、扎实工作、深入实践,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

一是要把握好规划督察工作的定位,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规划督察工作的本质是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事前和事中监督,是维护规划权威性、严肃性的有力手段,是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健康发展的制度创新。规划督察员要牢固把握督察工作的定位,妥善处理和协调督察与被督察的关系,既发挥监督作用,又不干预地方部门的正常工作;既能及时发现制止违规行为,又不替代地方部门的监督执法工作;既坚持督察原则,又不影响地方工作。督察员要时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把城乡规划执行好,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规划督察员要加强和省建设厅的沟通协作。督察员和省建设厅对城乡规划执行情况都负有监督责任,所以要互相协作,加强联系。督察员开展工作,除有特殊要求的以外,都不回避、不越过省建设厅,落实工作还要充分依靠省厅。督察员都要和省厅建立日常工作沟通机制,督察建议书和督察意见书要抄送省建设厅。

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目前,多数督察组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个别督察组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稽查办今后将加强对督察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定期举办督察员培训班和经验总结交流会,也将通过网络、报纸等平台督察工作动态,使督察员之间能够互相借鉴、互相促进,进一步提高督察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要进一步探索完善规划督察员工作制度。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发展多年且比较成熟,而在我国则刚刚起步,需要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这次调研既务实又务虚,既讨论了具体工作,也从长远考虑探讨了完善规划督察制度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到各地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着手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督察员工作制度,把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推向前进。

河南省建设厅、郑州市规划局的同志对部稽查办的工作也提出了建议。王早生主任对各方面给予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