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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思考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思考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而伴生出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对于提高全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协力推进。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教育监护网络,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对留守儿童的生存和成长都肩负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四个方面缺一不可。

(一)政府层面

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在政策层面上采取措施,确保教育的公平、和谐发展,这是政府的使命所在。具体来说:

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建议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国家和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之中。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纲要实施的监测评估体系,让各级政府重视和关注留守儿童问题,把留守儿童工作作为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证教育公平。增加教育财政投入,加大农村中小学基础实施建设,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义务教育逐步实现全部免费,从受教育机会上确保留守儿童都要有学上。

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充分协作,政府要发挥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逐步建立起齐抓共管的体系。横向上,各部门应协调一致以尽本部门应尽责任;纵向上,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应协调政策和统整资源,有效解决农村的留守儿童问题。

2、推进政策的配套完善。要进一步落实、建全有关法律、法规,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落实政府应担负的责任。要积极推进与农民工相关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住房、教育、卫生等相关法律政策,促进城乡、区域、部门之间相关政策的衔接与配套,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都能平等分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

3、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二元制的城乡户籍壁垒,建立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新体制。我国要逐渐改善现有的户籍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应制定优惠政策,采取配套措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帮助他们适应城市的生活环境,接受留守儿童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入学。在现阶段,可以借鉴上海的方式,改“户籍制”为“居住地制度”。实施流动儿童的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只要是已经在同一个城市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就给予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子女同样的入学受教育机会。各地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接收流动儿童学校的督导,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一些有条件接受流动儿童入学,但对他们入学通过多收费和乱收费的方式设置障碍的学校进行严厉的查处和处罚,从根本上杜绝城市学校对流动儿童歧视性待遇和收费,确保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实施。

4、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新建(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和食堂,让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在学校,是解决留守儿童一系列问题的最有效途径。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最大努力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管理。

(二)家庭层面

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的至关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有利于培养出身心健康的一代。

1、留守儿童的父母要转变教育的责任观念。家庭的教育不但会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还会间接影响学校和社会给孩子的教育。缺少家庭教育的孩子往往是走向失败的,是对社会和对家庭有危害的,所以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家庭,父母都有责任将自己的孩子教育好。

2、留守儿童的父母要学会心灵的沟通。关心留守孩子,要从“心”开始。父母要走进孩子的“心”去,去了解他们心里想些什么,需要什么,还有他们的道德行为表现如何等等。父母不但要当好父母,还要当好孩子的朋友、知心的好朋友。

现达的通信给我们带来沟通的便利。长期在外的父母应充分利用电话定期和孩子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教育。此外,还要多和家里的监护人、学校电话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孩子的各种情况,有利于对孩子及时教育与帮助。

3、留守儿童的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活到老,学到老”。孩子要学习,父母更要学习。作为留守儿童的父母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工作之余有机会的还是要积极学习,不断提高。现在的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父母们要跟上时代步伐只有不断学习,掌握现代基本技能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父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是很重要的,作为留守儿童的父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尤其重要。在难得的相处时间里,孩子对父母的行为举止印象是十分深刻的。爱国爱民、尊老爱幼、勤劳节俭等等这些优良传统不是口头上说的,是要亲身示范的。

(三)学校层面

培育新一代江苏人,教育是关键。学校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应担当“主角”,因为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

1、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在留守儿童教育过程中,学校扮演的角色很重要,原来由家长承担的那部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转嫁给了学校,因此学校要承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双重责任,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从单纯追求升学率转向追求全体学生的全面健康、全面发展上来,提高教师素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让学校成为孩子们所喜欢和留恋的场所。

2、培育健康的心理素质。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心理问题,建议农村中小学配备专业的心理老师,或对老师进行相关心理指导培训,使他们有能力对学生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定期聘请有关专家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通过老师与学生对话,帮助学生坦然面对成长的烦恼。对遭遇挫折或困难的孩子及时给予心理抚慰,特别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孤僻、胆怯、冷淡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家教缺失。

3、健全完善的留守儿童档案。通过留守学生档案,学校一方面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分类教育管理,加强对留守孩子的特殊关心和监护。另一方面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联系和沟通,通报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督促家长更多关注孩子成长让在留守儿童身上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4、架起家、校畅通的桥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一是鼓励教师多走访留守儿童家庭,深入学生家庭,指导家长或亲属如何关心孩子。二是建立留守儿童家庭联系卡,利用现达的信息通讯技术,形成家长联系制度。除此,学校还可以利用春节、假期孩子父母返乡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充分交流,形成合力效应。

(四)社会层面

根据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社会的可作为是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教育组织或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缺失的弥补作用,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互补共生。具体的做法:

1、构建监护体系。由村委会牵头,联合妇联、团委、工会、学校和派出所,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富余人员、中小学退休教师以及青年志愿者和适当外聘一些专职人员,共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

2、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各级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要深入基层,深入留守儿童家庭,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及家长的实际需求,反映广大家长和儿童的意愿和呼声,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提供决策服务。加强相关创新性政策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的研究,我们要充分整合、转化研究成果,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3、扩大社会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多种宣传渠道,精心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社会宣传。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留守儿童及家长的优秀典型,引起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广泛关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4、发展区域经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鼓励帮助农民返乡创业,使父母双方或一方能留在家里,减少留守儿童的产生。这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最好出路和长久之计。

5、建立帮助机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应该提倡:要多一点关心,多一点关怀,多一点问候。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多形式的结对帮助。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妇女的特殊作用,结合“春蕾计划”,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关爱留守儿童、争当爱心妈妈”或“妈妈”活动,组织动员各界妇女如女干部、女党员、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户,担任留守儿童的“家长”或“爱心妈妈”,和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基层共青团组织应该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开展青年志愿者、城乡少先队员“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其实是三农问题的衍生物,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尤其是教育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们提出的时代要求。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因此要充分协调和发动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关注并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