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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软环境调研汇报

税收软环境调研汇报

税收环境按环境要素的形态划分,大抵可分为两类:税收硬环境和税收软环境。税收硬环境是指税收环境的硬件设施,具体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建设等具有明显形态特征的各种因素。税收软环境是指税收环境的软件因素,具体包括治税理念、纳税意识、人员素质、税制建设等。税收环境的治理,必须软硬兼施,齐抓共管。否则,治理难见成效。本文仅就影响税收软环境的几个因素进行探讨。

一、治税理念

我国治税理念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如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到“一五”结束。治税理念主要集中在如何建立适应新中国的税制体系上。突出表现为,税收根据新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为新中国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第二阶段,时期到结束。治税理念主要体现在税收为政治服务上,税收工作名存实亡。第三阶段,改革开放初期至1994年税制改革。这一时期的治税理念主要体现在税收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上,强调税收在市场经济建设初期的调控作用既要考虑计划经济的要求,又要考虑市场经济的要求。税收的职能作用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税收作为调控经济和体现政府意志的重要经济杠杆,时常被认为是治理社会经济问题的万能工具,税收触角涉及越来越多的领域,甚至出现了开征“计划生育税”的呼声,这种理念指导下的税务工作基本特点表现为:税制体系庞大,税种繁多,机构臃肿,人员剧增。第四阶段,1994年税制改革至今。这一时期的治税理念表现为税收立足于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基本目标,强调中性原则,但考虑到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和政府财政支出的日益扩张,中性原则较其调控作用,受重视的程度远远不够。这一时期,税收理念确定为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服务,毫无疑问,与其他时期治税理念相比,有了长足进步,但要想真正和国际惯例接轨,真正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仍需较长时日。

分析不同时期的治税理念,旨在探索并创建符合中国特色的治税理念,因为治税理念的混乱和不科学,必将给税收工作的开展带来困难。治税理念是由众多的因素构成,但作为治税理念的主导方向应该定位为税收为经济服务,但服务和全面控管是两回事,服务是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绝不能借“服务”之名,行干涉之实。

二、纳税意识

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税收工作的质量,纳税意识是税收软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税收主体的一方,纳税人纳税意识直接影响到能否创建完美的税收环境。我国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发展历程是和我国税制发展过程紧密相连的,其标志性的过程表现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统一全国税法后,税种设置较少,税法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范围较窄。尽管当时的公民的思想觉悟较高,对依法纳税的认识也较为明确,但由于税收对经济运行的覆盖面不宽,人们的纳税意识难以充分形成。时期和时期,由于受政治因素的影响,税收工作如同其他工作一样陷于瘫痪,尽管税收体系依然存在,但已名存实亡,人们的依法纳税意识近乎消失。1980年初至1994年,我国税制体系逐步恢复和完善,但由于纳税人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过分关注,再加上税制体系本身固有的缺陷和税收征管上的漏洞,兼之处罚措施不力和税负欠缺公平等原因,这一时期尽管税收收入增长很快,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普遍不高。甚至出现了“不偷税不富”的奇谈怪论,在税法与偷税行为的较量中,依法纳税意识受到极大冲击。税务工作尽管开展顺利,但显得混乱无序。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随着新税制的颁布实施,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为标志,强化了税收征管,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有所增强。这一时期,纳税人纳税意识中又增加了新内容——税收筹划。进行纳税筹划的先决条件应该是先懂税法,而懂税法的过程也是增强纳税意识的过程。由于税收筹划的必备条件是税法存有漏洞,这也是不断完善我国税法体系的动力之一。纳税意识普遍不强,是影响税务环境治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任重而道远,但关键是不断完善征管方式和违法处罚制度。

三、服务意识

作为国家公务员的税务干部,其服务意识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税收环境的改善。目前,服务意识差已成为税务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之一。其消极后果为:一是严重损害国家公务员形象;二是严重损害干群关系、影响良好征纳关系的建立;三是导致税务干部执法道德水准日渐下滑。目前,政府和主管部门已经注意到服务意识差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制度促使税务系统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诸如定期约见纳税人代表、上门服务、设立便利窗口以及给纳税人下达涉税文书时将“问题”改为“疑问”等。

四、税收成本

税收成本的高低直接反映税务工作的效率。税收成本按成本对象可简单分为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征税成本是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为征税而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与本期税收收入之比。纳税成本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为纳税而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与本期实缴税收之比。通常所说的税务成本是指征税成本,由于纳税成本的统计较困难,往往易被人们忽视。我国关于税收成本的研究尚属空白,欠缺很多。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10元的税收收入耗费4.5~5元,而国外发达国家同样收入耗费在0.45-0.5元。由此可见,我国税收成本高出国外发达国家10倍以上,成本之高令人吃惊。税收成本高,必然会使税务工作效率低下,更严重的是高成本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多的问题。如纳税成本高,标志着纳税人为纳税而付出很多,包括一些灰色支出,这将会进一步助长税务部门的行业不正之风,扭曲正常的税收征纳关系,使得纳税人额外负担增多。征税成本高,则有可能意味着税务部门人员太多、待遇较高、设备支出较大等。降低税收成本有助于整体税收环境的改善,这需要从人员、机构、经费和设施等方面综合治理。

五、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它是研究税收软环境的制度基础。税收制度对税收软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税收政策导向作用。税收政策体现着政府意志和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制定要科学合理,尽可能体现中性原则,税收政策不能干预资源合理配置,而应转变为以市场为主体。而现行税收政策的制定,侧重于对市场的干预,税收政策倾斜性很强,倾斜有一定角度尚可,但角度过大就变成了“歧视”。这种歧视反映为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税负失衡,进而形成了社会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畸形。其次是税制体系的建立。税制体系调整的对象应尽可能触及需要调整的方方面面。税种之间应相互协调,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设置要得当,每个税种的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要合理。最后是税率设计。税率确定尽管有众多因素要考虑,但名义税率过高,不仅会抑制经济发展,而且会极大地助长纳税人的厌税心理,增加涉税违法行为发生的机率。上述问题在现行税收制度中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给税收软环境的综合治理带来了制度上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