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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工作措施

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一)落实好《省蔬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甘政办发〔〕10号),优化区域布局,调整蔬菜品种结构,大力支持设施蔬菜发展。扶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种苗统供能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增加反季节越冬蔬菜供应,扩大加工规模,提高我县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自给能力。县农牧局要迅速研究,尽快制定生产规划,力争用3-5年的时间解决县内冬季蔬菜供应问题。大力支持重点农副产品生产,在已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生猪、禽畜养殖和奶、蛋等主要农副产品生产。(二)完善储备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现有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果品等主要农副产品储备保鲜库建设的扶持力度,提高对储备保鲜库建设贷款贴息额度。

二、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一)充分发挥政策性粮油对调剂余缺、稳定市场的作用。县粮食局要在元旦、春节前,结合省级储备粮轮换,向县内市场投放一批小麦、玉米。中央和省级轮出的储备粮油,包括中央临时储存和跨省移库小麦一般要在省内销售,避免迂回运输。(二)加强商品储备。县粮食局要负责做好粮油储备。要建立和完善主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按照保证本市州城乡居民7-10天的消费量进行储备,用于中央和我省紧急情况下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和调剂。(三)做好产销衔接。县商务局、农牧局、粮食局、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农超对接和蔬菜、粮油直销等便民销售店,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社区肉菜市场建设等网点平台,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抑制粮油及菜价过快上涨。(四)协调组织货源。县商务局要加大对面粉、食用油、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力度,指导企业有序增加商业库存和商品投放量,努力保障市场供应。

三、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一)县交通局要全面做好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工作,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增加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农产品,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二)县交通局要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四、保障化肥供应

(一)加强化肥储备。县供销社要切实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化肥等农资在春耕之前价格不得上涨。(二)积极组织货源。县供销社要加大同省内外大型化肥生产企业的合作力度,建立稳定的货源渠道,保障化肥的充足供应,稳定终端零售价格。对化肥运输实行公路运输绿色通道的费用减免优惠政策。

五、做好煤电油气供应协调工作

(一)县经委要协调对煤炭、液化气的货源调运,保障冬季用煤要气供应,保证价格稳定。

(二)县电力局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三)县商务局要密切关注县内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库存。要积极组织柴油调运,增加供应量,保障市场需求。

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建立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一)建立联动机制。县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要在落实现行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援助措施的基础上,建立长期有效的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规定时期内超过规定上涨幅度时,启动联动机制,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县劳动局要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在春节前足额发放到位。

(二)县教育局要督促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做好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坚持学校学生食堂自办自管、自主经营,已对外承包运营矛盾突出的,要采取回购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措施,对经营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避免垄断经营、抬高饭菜价格。积极开展学生食堂原材料区域性联合采购,通过公开竞价、定点直供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流通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要进一步推进“农校对接”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农产品基地直供学生食堂的供应链模式。要督促各学校校长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稳定。

(三)加大临时价格补贴力度。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给予5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从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20元,一次性补贴1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一次性补贴50元;具体由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并快速安全发放到补贴对象。由县政府负责制定发放所属中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贴。

七、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

(一)县物价局、财政局要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年底前取消部分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部分偏高的收费标准,对重新规范后的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

(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年内降低一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收费标准,减轻患者负担。

八、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一)严格控制政府调价行为。除国家调价项目外,春节前一律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二)进一步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县物价局要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及稳定物价的各项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报经县政府同意,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九、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

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县粮食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于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审核工作。对已取得收购资格但不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要加强收购资金的监管,对未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对已取得收购资格的要按照核定的最高库存量限定标准,设定企业授信限额,做到贷款发放和收购计划协调一致。要落实粮食经营企业最高最低库存量的规定,督促经营企业保持合理库存,承担保障市场供应的义务。已核定企业最高最低库存具体数量标准的地方要抓好检查落实工作;尚未核定具体数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完成逐户核定工作,并在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违反最高最低库存量规定的,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

(一)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对农产品市场交易和粮、油、肉、蛋、蔬菜、奶制品、药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集贸市场收费及落实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情况的检查。要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恶意囤积的行为;恶意炒作农产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变相涨价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违法案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二)确保价格举报渠道畅通。县物价局要确定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消除群众涨价预期心理,化解价格矛盾。(三)大力宣传价格政策。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等形式,提醒告诫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公布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过舆论宣传,形成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十一、完善价格信息制度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建设。要加强价格运行情况及走势的分析预测,重点加强对批发市场、超市的价格监测和巡查,及时预警信息。商务、粮食部门要及时掌握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调入、调出、库存等情况,及时在销售网点价格预警信息,县物价局要建立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每10天对价格运行情况及走势进行分析,形成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在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时,县物价局要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因心理恐慌引发抢购、断供的现象。

十二、切实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县长负责制

(一)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县耕地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市场供应、地方储备、商业库存保有量、价格稳定等工作负全责。粮食部门要坚持价格监测周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粮油市场动态,科学分析供求及价格走势,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引导和稳定市场价格提供科学依据。

(二)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甘政发〔〕90号)要求,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责任,制定工作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十三、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

建立宕昌县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市场价格运行情况、预测价格走势、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研究落实价格调控措施,确保价格水平总体稳定。

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把保持价格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当前经济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扶持生产,保障供应,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市场商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和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