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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稽查选案措施

地税局稽查选案措施

各科、稽查局、税务分局:

今年我局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局“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为抓手,根据的经济社会形势及我局地税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选案工作,充分发挥稽查作用,严厉打击各种税务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进一步加强征管和稽查工作联系,根据县地方税务局稽查选案办法和上级有关稽查工作要求,特制订度稽查选案工作计划。

一、选案目的

选案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正、公平、合理地做好稽查工作,保证稽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按时完成县局稽查工作任务和上级部署的税务专项检查工作。

二、选案项目

(一)日常稽查选案(除专项检查外的时间)

度日常稽查选案的行业和对象为:

1、纳税评估和日常征管工作中选定的稽查对象;

2、餐饮业;

3、交通运输业;

4、后未稽查过的企业;

5、根据征管情况认为需要安排稽查的企业。

(二)专项检查选案(3月至9月)

度专项检查选案的行业和对象为:

1、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

2、建筑安装企业;

3、营利性的医疗、教育及培训机构;

4、广告装璜业。

三、选定检查年度

对涉嫌偷、逃、杭税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上级另有安排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行。

四、选案工作要求

1、选案委员会主任要加强对选案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指导选案办按计划及时选定稽查对象;

2、选案办应同上级和各部门保持联系,收集各种信息,根据计划及时选定稽查对象,同时根据稽查局的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做好征管与稽查的协调工作;

3、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协作和联系,及时反馈各种信息,为稽查选案工作提供依据;

4、稽查局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收集相关信息,将检查结果、建议、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选案办和其他部门。

5、各分局要及时做好稽查税款入库等善后工作,指导企业依法纳税,及时改进征管方式,对稽查中发现双定户定额偏低的要根据稽查认定的营业(销售)额及时调整双定户定额,同时及时落实稽查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