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强化发票电子信息管理方案

强化发票电子信息管理方案

为强化发票电子信息的采集和利用,促进以票控税,根据《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意义

进一步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及《地税电脑普通发票开票软件》(以下简称“开票软件”),不但能方便纳税人领购、缴销发票,也有利于税务部门及时采集发票使用信息,有效遏制手工、定额发票使用中存在的转借转让、大头小尾、倒买倒卖等问题。各有关科室、分局要从依法治税和强化信息管税的高度,把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本次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在原有“开票软件”应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重新调整人员,成立由分管局长和信息中心、征管科、各税务分局负责人组成的“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相关科室、分局的工作职责如下:

征管科主要负责:

1、明确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范围,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2、熟悉“开票软件”的业务需求和操作要领。

3、配合信息中心做好对纳税人培训的组织工作。

4、发现技术问题及时向信息中心反馈。

5、发现业务问题或有软件新增业务需求及时向省局反映。

信息中心主要负责:

1、做好“开票软件”应用的技术支持工作。

2、负责对相关税务人员和纳税人进行软件操作培训工作。

3、发现业务问题及时向征管科反馈。

4、发现技术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各税务分局主要负责

1、确定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纳税人名单,修改纳税人有关信息。

2、做好对纳税人宣传和培训的有关工作。

3、熟悉“开票软件”的业务需求和操作要领。

4、受理、解答纳税人在软件应用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发现新问题或有新增业务需求,要及时向征管科或信息中心反映(征管科联系人:徐蓉蓉信息中心联系人:陈玉兵石斌)。

三、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范围

1、流转税以营业税为主,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所有纳税人。

2、流转税以营业税为主,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核定月经营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

四、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实施步骤

分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6月1日――7月31日)

1、确定推广应用纳税人名单。各分局要根据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范围,结合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在6月底前对本辖区内的纳税人进行梳理,根据纳税人的征收方式或定额情况确定推广应用纳税人名单,同时将推广应用纳税人名单汇总上报县局征管科。

2、开展软件操作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县局统一安排,7月份各分局要落实分批培训纳税人名单,做好通知、宣传工作,并由信息中心分批对相关税务人员和纳税人进行培训,同时征管科应负责印制软件操作手册发放到每一户使用电脑发票的纳税人手中,做到人手一册。

(二)实施阶段(8月1日――12月31日)

从8月1日起,各相关科室、分局要根据纳税人情况逐步开展推广应用实施工作,在纳税人自愿的前提下,纳税人可自行下载安装或由县局委托的软件应用服务商代为安装及维护“开票软件”,同时各税务分局要做好发票清理工作,视纳税人发票使用及经营情况,重新核定发票种类和发票数量,至年底,全面完成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工作。

五、几点要求

1、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由于推广应用电脑发票涉及的纳税人数量较多,需要纳税人添置部分设备,相应增加纳税人成本,为此,各分局要克服畏难情绪,加强宣传辅导,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

2、严格控制手工发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根据省局文件规定,从年3月1日起,省局将手工发票控制为百元版,定额发票也取消100元以上面额版,各分局在准备阶段对推广应用单位要严格控制手工、定额发票的发放量,同时各分局对暂不符合推广应用条件或应用条件一时难以具备的纳税人,要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核定其使用相应面额的定额发票或手工发票,要求纳税人填全付(收)款人(单位)项,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此两类发票的检查力度,促使纳税人主动申请使用电脑发票(上述纳税人在实际经营中临时发生大额单笔交易,其领用发票不能满足需要的,可按规定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3、严格具名发票管理。各分局要加强具名发票的审批管理,对年使用量在2万份以上的单位方可申请印制具名发票,对已印制具名发票但年实际使用量小于2万份的纳税人,次年取消其印制资格。

4、加强跟踪管理。各分局要根据采集的信息对发票使用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及时进行比对,有异样的,要及时分析,弄清变化原因,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时调整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的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