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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人员座谈会讲话

人大常委会人员座谈会讲话

同志们:

刚才大家就如何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监督作用,如何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的联系,如何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各工委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等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大家谈得都很好,对常委会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和促进作用。下面我就这几个问题谈点意见。

一、要正确认识人大监督的定位

人大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基础和中心,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行政机关的行政监察权、党委的纪检监督权、政协的民主监督权以及社会的舆论监督权相比,人大的监督权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性监督权力,它超越于其他监督权,具有明显的间接控制特征。它侧重于对监督对象起威慑、督促、指导的作用,而不是直接对具体工作进行干预和纠正。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受全区人民的重托,为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对人大监督的法定地位和作用,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有充分的认识,要增强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在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牢牢把握住好人大监督的宏观性、间接性这个尺度,既不能越权,又不能失职,要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监督工作。

二、要认真学习监督法,规范行使好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了。这部法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的,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监督法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监督法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监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等,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七个方面的监督职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监督法要求,区一级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的监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3、组织执法检查。对于以上三个方面监督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监督法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常委会各委办和常委会的各位组成人员应当集中精力,重点学习好、研究好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正确运用监督法做好常委会的监督工作。

三、要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相结合

监督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为我们人大常委会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振奋起精神,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就是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能。要充分认识到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是我们的本职。凡是法定监督范围内的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依法开展监督,取得监督实效。在监督工作中,要注意以下方式:一是要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大方面,要注意这两方面的结合。监督“一府两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推动“一府两院”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要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抓住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开展监督,使监督工作更深入,更有针对性。三是做好跟踪监督。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后,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促使整改措施得到落实,使监督见到实效。四是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既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又按照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两者互融互补,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好的效果。

在敢于监督的同时还要善于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方法。要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围绕社会焦点热点问题进行监督,围绕老百姓关注关心的难点问题重点监督,让被监督对象明白,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他们的工作,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这样的监督,就会得到理解和配合。

四、要加强各个方面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

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委办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综合运作的整体。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常委会机关与不驻会委员之间、常委会各委办之间、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十分重要。我们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多渠道地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力争监督工作开展得协调一致。要健全常委会驻会委员与不驻会委员、常委会各委办的联系制度。办公室要通过走访、座谈、参观、考察等方式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联系活动。各委办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要重视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其他委办以及“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意见,务求工作方案客观全面、符合实际,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时,要安排“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到会听取意见。审议后,各工委要继续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跟进研究处理情况。总之,就是要通过加强联系和沟通,达到沟通思想、交流信息、形成共识、增进和谐、促进工作的目的。

以上是我的几点看法,谈得不对的地方请在座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