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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讨论活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大学讨论活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专题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和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以及全省政法系统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视频会议和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奥运安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为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奠定坚实思想理论基础。

省委、省政府对这次研讨班非常重视。吴新雄省长在省厅呈送《关于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题研讨班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对省厅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以这次研讨班为契机,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全文宣读了吴省长的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省政府副省长史文清,分别听取了研讨班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史副省长亲临研讨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19日上午,舒书记还将在研讨班结束前看望大家并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省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把全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就司法行政机关如何认真履行职责,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谈几点认识,供大家学习、研讨时参考。

一、“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明确学习什么、讨论什么?在哪些方面统一思想认识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发展;政法战线的全体同志,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是对新时期政法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于今年3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并于6月16日至20日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同志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这个主题,从政治和全局、国内和国际、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高度,深刻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科学阐明了政法工作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主题立意高、理论视野宽、思想亮点多、信息含量大,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政治性、系统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司法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意见》,并于6月26日召开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吴爱英部长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向纵深发展。省委政法委于7月2日召开视频会议,对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舒晓琴书记要求,在思想上再发动、举措上再完善、工作上再落实,进一步掀起我省“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新高潮。

我个人理解,从中央到地方,之所以要花这么大的精力、下这么大的功夫,在政法系统大张旗鼓地开展这么一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就是要在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进一步澄清认识,正本清源,统一思想和行动。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认为,“大学习、大讨论”应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统一思想认识。

(一)“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坚定信念,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上统一思想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从1840年开始,面对积贫积弱的旧中国,无数仁人志士进行了艰辛探索,从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共和制、北洋军阀的伪宪制,到的独裁统治,都没有改变旧中国四分五裂、贫穷落后、任人宰割的局面。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才使中国结束了分裂、走向了统一,人民得到了彻底解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带领人民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打破了资本主义国家长期以来宣传的“不搞西方模式就难以强国富民”的神话,使许多发展中国家从照搬西方模式的失败中觉醒,把中国模式看成榜样;就连一些发达国家也开始重视研究中国的发展模式。当今世界,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中国不可能退回去走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只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和平发展。实际上,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尽管搞资本主义的占绝大多数,但真正获得成功的,除了少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几乎找不到。发展中国家“克隆”西方模式而取得成功的例子,一个也找不出来。(略)。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际的实践都证明,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是符合中国国情、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唯一选择。正是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的指引,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才能战胜突如其来的严重非典疫情和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又一个胜利。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66万亿元,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四位;进出口总额达到2.17万亿美元,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三位;外汇储备超过1.52万亿美元。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一步步地变成现实。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二)“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树立信心,在认同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上统一思想认识。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司法制度,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实践成功经验,积极吸收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司法制度的本质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司法权的来源上,坚持司法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在司法权的配置上,坚持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在司法权的行使上,坚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又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在司法形式上,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等等。这一司法制度具有资本主义司法制度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他们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我们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彻底的人民性;他们是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分享,我们是最广大人民平等,具有最普遍的公平性;他们是相互掣肘,我们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具有最有效的协调性。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司法制度符合我国国情,保障、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步。我们必须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理直气壮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三)“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明辨是非,在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上统一思想认识。比较我国和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是本质不同的两种社会制度和两种法治道路,是两种本质不同的经济制度和两个不同发展阶段,是两种本质不同的意识形态和两个法律文化传统。在政治上,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是两党或多党轮流坐庄的资本主义国家;我们是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他们是各党派争权夺利的议会制;我们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一府两院”,他们是权力分割的“三权鼎立”。(略)。在经济上,我们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他们是私有制;我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他们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我们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他们是资本主义发达阶段,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比我们高。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司法制度建设,必须立足实际、循序渐进,做到理性而不是理想化。在文化上,我们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他们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我们是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他们是以自我为中心、个人利益至上。这就决定了我国与西方国家的法治观、正义观、自由观、人权观乃至司法制度的差异。正因为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本质不同,决定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性质只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自我否定;根本原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重点是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着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目的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略)

(四)“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围绕大局,在紧贴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上统一思想认识。法治不等于政治,但为政治服务、为实现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服务。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使命。司法行政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惩罚与改造罪犯,教育改造挽救罪犯、劳教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

(五)“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捍卫旗帜,在确保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上统一思想认识。(略)。

二、“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认清形势,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大学习、大讨论”重在学习、贵在实践。在深化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找准、抓住当前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既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应有目的,又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坚定信心,充分肯定十六大以来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争创一流”的目标,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努力。一是强化工作指导思想,谋求发展的思路明显清晰。适时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巩固县级司法局机构,强化了工作职能。争取列入全国第一批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省,使监狱基本摆脱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实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规划,活跃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了今后五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战略举措。二是强化法律保障职能,促进和谐的能力明显增强。健全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机制,探索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和劳教工作办特色的新路子,提高监管改造质量和水平,确保了监所秩序持续安全稳定。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帮教、安置等环节工作,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疏导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三是强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江西崛起的力度明显加大。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向经济建设各领域、市场经济各环节、社会事业各方面拓展和延伸,先后面向社会公开推出18项服务承诺、16项服务举措,组建“三支队伍”和“三个团队”,开展“百所千人进农村入社区”、“千名律师下基层”和法律服务主题实践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是强化法制宣传职能,推进法治的水平明显提高。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为总揽,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任务,启动并依据“五五”普法规划,突出“一学三讲”主题,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为推进依法治省奠定了群众基础和法治舆论基础。五是强化服务基层意识,基础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前三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基本建成投入使用,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司法所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问题正在逐步理顺和解决。以监所布局调整为契机,争取解决了事关监狱、劳教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问题。率先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建成省市县三级信息专网和视频会议系统,探索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审批,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六是强化改革创新主题,加快发展的活力明显迸发。监狱体制和劳教管理工作改革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基本完成,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力度加大,统一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组织有序、万无一失。七是强化能力素质建设,队伍的对外形象明显优化。通过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岗位练兵、集中教育整顿和争先创优等活动,端正执法服务思想,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激发全系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正视现实,理性分析当前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近年来我省的司法行政工作,尽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衡量,仍存在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从解放思想的程度来看,尽管通过开展一系列旨在解放思想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在我们的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比如,少数同志认为司法行政职能弱、职权小,工作难推动,存在无所作为、难有作为的思想;改革创新谋发展的精神和闯劲还有差距,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改革都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教育改造质量的首要标准”等理念还没有牢固确立,尚未成为广大监狱、劳教干警的普遍共识;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方式、载体、机制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待进一步创新,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二是从法律服务职能发挥来看,尽管围绕中心,跟进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从总体而言,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我省的法律服务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面上。比如法律服务队伍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奇缺;法律服务机构规模普遍偏小、业务总量偏小,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从更宽领域、更深层面、更高水平拓展法律服务职能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三是从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来看,尽管加大了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工作力度,但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仍然面临诸多新课题。比如回应困难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新期待,如何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目标;回应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难”的新期待,如何进一步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维护司法鉴定的权威性,等等,都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四是从基层基础和保障条件来看,尽管司法行政保障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但基层基础仍然相对薄弱。比如监狱、劳教所虽然通过布局调整、国债建设等推动,狱政设施、硬件条件有所改善,但总体还是初步的,尤其是经费保障水平与先进发达地区比、与国家标准要求比,还有较大差距;市、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多,人财物保障不仅水平低、而且不匹配,基础条件差、工作环境艰苦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等等,仍然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准确定位,科学谋划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

——必须高举旗帜,顺时应势,善谋实干,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犹豫;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立足国情省情,顺应时展,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不停步。

——必须融入大局,整合职能,跟进接替,进一步彰显职能作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和谐稳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优质、高效、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必须强基固本,重心下移,服务前移,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要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后劲为目标,坚持管理、建设、工作并重的方针,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前移,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

——必须深化改革,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定信心,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求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转化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大学习、大讨论”是手段,是载体,其最终目的就是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一)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推动“大稳定、大和谐”。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第一位的职责。尤其是监狱、劳教机关,不仅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肩负重任,而且担负着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的职责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更严的要求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以更新的思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以更高的水平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以实现监所安全稳定的实际成效,支持和促进全省的大稳定、大和谐。一要着力构建“三道防线”,健全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以人防为核心、物防为基础、技防为手段,进一步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四大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物品“四类重点管理”,进一步提高犯情排查、研判、掌控和突发事件处置“四大能力”,进一步落实民警直接管理、现场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四大措施”,进一步加大狱所基础设施、安全警戒设施、预警预报设施和电子监控设施“四项投入”,努力形成覆盖全省监狱劳教系统,严密、有效的安全稳定防范体系。二要着力运用“三大手段”,提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同志明确指出,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提高教育质量,真正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这既对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更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改造人的神圣职责和艰巨任务。全省监狱、劳教机关要树立“大教育”理念,不断创新和正确运用教育、管理、劳动三大教育改造基本手段,使之既相互结合、又互相促进,努力提高教育改造整体效果,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生产、轻改造,重监管、轻教育的倾向。要充分发挥管理在矫治恶习、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的作用,增强管理改造的有效性;要充分发挥教育在矫治犯罪思想、重塑心灵、传授知识等方面的作用,增强教育改造的针对性;要充分发挥劳动在矫正犯罪恶习、培养劳动习惯、培训劳动技能等方面的作用,增强劳动改造的适用性。同时,要继续加大顽危犯和“”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力度,加强服刑指导、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回归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加快建立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促进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三要着力调动“三个积极性”,完善监所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民警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目标、程序、方法和奖惩措施,进一步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健全工人考核管理,完善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健全落实罪犯、劳教人员计分考核奖惩制度规定,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进一步调动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积极性。

(二)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推动“大排查、大调解”。评价政法工作政绩,最终要看能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深刻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矛盾纠纷多样多发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被喻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制度的积极作用。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定分止争”功能。同志指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始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最难最重的任务。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既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的政治优势;既能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能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自动履行率高、后遗症少,理所当然成为当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首选方式。要以平安奥运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迎奥运、促和谐、保稳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我为和谐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健全调解组织,拓展调解范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影响社会稳定。要以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新路,加快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步伐,及时有效地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办法,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要认真研究和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充分发挥帮教安置工作“润物无声”功能。帮教安置工作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的一种有效手段。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后续工作,加大对“三假”和去向不明人员的查找甄别力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防止其失控流入社会,重新违法犯罪。要重视帮教安置基地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安置工作,创新帮教方式,提高工作效果。三要充分发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息诉罢访”功能。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优势,通过担任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领导集中接访、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当好政府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法律参谋和助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其息诉罢访。

(三)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推动“大服务、大提高”。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战略目标,跟进接替,积极而为,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激活着力点,在“大服务”中推动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大提高”。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紧密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推进“五化”、建设“三个江西”的战略部署,全面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提供全方位服务。当前尤其要主动对接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提供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要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帮助市场主体从法律角度把好决策关、项目谈判关、合同审查关,依法、合理、正确运用市场规则,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优、做强。要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服务,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善省市县三级法律顾问团,通过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方式,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积极为“三农”工作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和农村延伸,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介入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法律事务,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二要适应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以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着力点,努力为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问题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决不能对群众的求助置之不理,决不能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能让普通群众受到伤害,决不能向群众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决不能使法律成为保护少数有钱人的工具。尤其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使用权广大人民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要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对政法机关的最基本要求。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自觉抵御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把的每一起案件、提供的每一次法律服务、处理的每一件事情,都当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从实体、程序、时效上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平等享有、平等保护、平等参与、平等选择、平等竞争、平等发展的新期待。

(四)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推动“大宣传、大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先导性、基础性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着力构建“大普法”格局。一要大力实施农村普法“五个千万”工程。在全省农村深入开展“讲千堂法制课、送万册法律书,赶千场法律集、设万个法律咨询点,放千场法制片、播万篇学法稿,演千场法制戏、立万块法制宣传栏,树千个学法示范户、训万名法制宣传员”活动,不断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民主管理、依法管理。二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八项制度”的落实,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建设;抓好“法律明白人”制度的建立,为每村至少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建立完善社区普法图书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园地的多样化;抓好依法治校、依法治企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法治形象。三要扎实推进“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以创建促进地方党委依法执政,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五)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推动“大改革、大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增强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大改革”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创新”。一要继续深化监狱体制和劳教管理工作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指导意见》、司法部的《实施意见》和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权责明确、运行高效、制约有效”的要求和“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努力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劳教管理工作改革,创办劳教工作特色,更好地完成教育、感化、挽救劳教人员的目标任务,为建立新型的教育矫治制度打下扎实基础。要加大依法治监、所的力度,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决不允许在监所出现牢头狱霸、所王所霸,决不允许监所成为传授犯罪方法技巧的“课堂”,决不允许监所成为罪犯、劳教人员逆向改造、积累对社会仇恨、图谋报复社会的“温床”,切实防止罪犯、劳教人员在监所内“交叉感染”。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轻微违法犯罪、失足青少年、初犯、偶犯、“民转刑”等人员监管、教育、矫治的新途径,弱化其自暴自弃心理和与社会的对立情绪,促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二要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改革。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引导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继续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推进国资律师事务所内部机制改革。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符合条件的行政体制公证处转为事业体制,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和对口帮扶制度,实行政策扶持,促进县级公证处发展。要争取将法律援助列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放宽法律援助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探索“分担费用”的可行性,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开通法律援助工作网,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要加大司法鉴定资源整合力度,建立退出、淘汰机制,优化结构布局,培育一批优质、高效的权威鉴定机构,完善准入管理、名册管理和规范管理,严格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强化执业监督、检查、评价,增强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三要不断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探索国家司法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和法官、检察官录用选任制度的衔接机制。同时,积极推进法学教育改革,以确保教育质量为前提,把重心转向内涵发展,努力把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成“江西有地位、全国有影响、专业有特色、学生有出路”的高职院校。

(六)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推动“大建设、大发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整个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所在、希望所在、活力所在。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只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稳定发展了、职能作用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上才会有形象、司法行政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中才会有地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强基固本、持之以恒抓基层,只争朝夕、与时俱进抓基层,围绕中心、统筹兼顾抓基层的理念,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后劲为目标,攻坚克难,重点突破,以“大建设”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一要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规划为契机,破解司法所建设难题,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要继续把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作为形象工程、为民工程来抓,对列入规划、建设资金到位的,要加快建设步伐,力争尽早投入使用。要坚持一边抓办公用房建设,一边抓职能作用的发挥,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优质法律服务平台。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是抓基层、打基础的最终目的。职能作用发挥好了,才能有效地宣传群众,把法律交给老百姓;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有效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后才会有司法行政工作的形象和地位。二要切实加强监狱、劳教所基础建设。要以监所布局调整为契机,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所为载体,坚持外源发展与内源发展相结合,抓紧2010年前监狱布局调整项目的落实,高标准规划建设戒毒康复场所。要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抓好列入规划的监狱农场分监区、劳教中队新农村建设工程,推动农场监狱、劳教所危旧房、围墙、AB门等监管设施的改造和场所面貌的改善,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监所持续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三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着力“五抓”(抓网络、标准、资源、应用和队伍),启动实施“六大工程”,即启动实施“乡镇司法所联网工程”,在司法光纤专网的覆盖延伸上取得新突破;启动实施“信息化示范工程”,在业务系统应用上取得新突破;启动实施“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在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上取得新突破;启动实施“远程数据备份工程”,在信息安全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启动实施“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在推动全省试点工作成效上取得新突破;启动实施“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工程”,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提高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

四、“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锻造队伍,提升素质,树好形象

新的历史条件下,司法行政机关要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队伍是根本,班子是关键,能力是核心。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就是要适应司法行政机关担负职责、任务和面临执法环境的发展变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力推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为实现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这些年来,我省司法行政队伍总体上是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好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好队伍。在我们这支队伍中始终保持着艰苦奋斗的精神、勤俭朴实的作风,形成了团结和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条件的改善和形势的发展,在我们的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比如,在少数或者个别领导干部中还存在着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缺乏大局观念、喜欢犯自由主义;搞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问题,甚至个别单位的领导在条件刚刚改善后就有脱离群众、追求享乐的苗头和倾向。在少数司法行政公务员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还存在着不注重、不善于学习,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不够强,进取精神不够足等问题;个别干部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甚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在少数法律服务人员中还存在着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果;甚至搞不正当竞争、吃拿卡要等问题。在队伍和班子建设工作中,无论是激励奖惩、典型宣传,还是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都还没有完全形成一套很好的有利于提高素质、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的制度机制。上述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通过大学习、大讨论,认真加以解决。

(一)要按照“六个表率”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在中政委研讨班上,同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一定要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表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表率,严于律己、廉政勤政的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表率,确保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开创政法事业新局面的本领。这就为我们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对照“六个表率”的要求,加强学习,勇于实践,积极践行,切实做到“三讲、三增强”。一要讲学习,增强领导工作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少一些应酬、空谈,多一些阅读、思考,努力培养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提高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不断破除自满、畏难和僵化思想,树立忧患、进取和创新意识,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要讲团结,增强领导集体的合力。团结是领导班子的生命。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创造力,团结出政绩、出人才、出干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建立共同的奋斗目标、形成一致的共同愿景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努力形成同心同德、诚心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奋斗的生动局面。三要讲操守,增强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干警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以个人得失、进退为取舍,不为自己谋私利,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在决策和组织领导工作中,既要讲宏观、讲长远、讲别人,更要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

(二)要按照“四个忠于”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面对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面对市场经济利益原则的负面影响,面对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少数人员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我方信西方,以致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方向,在诱惑腐蚀面前缴械投降。对此,我们切不可等闲视之、掉以轻心。同时也表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同志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确保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通过长期的教育和养成,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深根植于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头脑中、忠实践行在行动上,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只有做到党在心中,才能政治坚定、旗帜鲜明;只有做到法在心中,才能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只有做到人民在心中,才能全心全意为维护人民根本权益服务,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只有做到正义在心中,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当前,尤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地坚持我国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以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要内容的“三拥护”和“三维护”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增强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要按照“五个一定不能”的要求,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省委书记苏荣在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上向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五个一定不能”的要求,即一定不能动摇理想信念、一定不能滥用公共权力、一定不能拒绝党和人民的监督、一定不能放纵子女和亲属、一定不能交歪门邪道的朋友。苏书记“五个一定不能”的要求既深刻,又实在;既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领导干部的真心爱护,为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全省司法行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严格遵守,坚决落实。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一身正气。要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立身不忘人之初、用权不移公仆志、见利不起占有欲,管得住身手、抵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住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的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薄礼”面前慎微、“盛情”面前慎软、“隐贿”面前慎独、“功成行满”面前慎终,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扎扎实实做事。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四)要按照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仍然是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要继续保持和弘扬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业已形成的艰苦奋斗、勤俭朴实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牢记“两个务必”,就是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观念,并把它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生活上,从大处着眼,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从小处着手,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使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牢记“两个务必”,就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正确认识基本国情省情,把握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现状,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两个务必”,就是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品质。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学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倡导“一线工作法”,情况到一线了解、问题到一线解决、感情到一线融洽、课题到一线调研、干部到一线考察、人才到一线培养、工作到一线落实。当前,尤其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民主评议作为改进工作、接受监督、树立形象的重要抓手,突出群众满意度调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交叉检查评估这三方面工作重点,切实做到领导力度再加大,工作责任再落实,具体举措再细化。要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努力促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目标任务的实现。

(五)要按照“三支队伍”建设的不同要求,切实加强分类管理和建设。司法行政的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决定了司法行政队伍构成的多样性,其中主要由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人员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等三支队伍组成。这三支队伍既密切配合,形成统一的整体;又相对独立,承担不同的职能。因此,我们必须针对三支队伍的各自特点,切实把分类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以“执政为民”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行公开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便民利民措施,健全完善岗位责任、绩效考核、信访接待、投诉查处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切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和衙门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努力建设一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顾全大局、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要以“执法为民”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强警、从严治警、依法管警、精心育警,严格执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双六条禁令”和十一项规定,尤其要加大对“四大环节”(减刑期、假释、保所外就医、监所外执行)、“三大现场”、“两类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和履行职务活动)、“一类人员”(直接从事罪犯、劳教人员管理、改造工作的警察)的监督力度,落实“三个杜绝”,不断提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要以“服务为民”为切入点,扎实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巩固发展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活动成果,建立法律服务行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教育培训、执业制度、道德规范和社会监督体系,增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解决法律服务不规范、不到位、职业道德意识不强等问题,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的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

北京奥运会即将开幕,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即将实现。我们要以维护监所安全稳定为重点,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等职能,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

同志们,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舒晓琴书记、史文清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这次专题研讨班为新的动力,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不断开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