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村党员失助思考

农村党员失助思考

针对部分地方农村困难党员想主张、无人睬,想脱贫、缺资金,想发展、没人扶等情况,积极保障农村困难党员民主权益,让困难党员能挺直腰、抬起头、阔步走。

一是实行重大村务首问制。在农村,绝大部分农村困难党员在村务处理上一向位卑言微,甚至有些还是村干部和地方宗族势力侵害的对象。为改变这一现状,规定在村级重大事务方面,实行四个必须:新推选村支两委干部前,必须首先征询困难党员意见;村里宅基地的核批,必须首先考虑困难党员利益;村级土地的调整、分配,林地所属权的划分,鱼塘的放养权等重大财产、财物的变更,必须首先考虑困难党员的需求;村级重大决议,必须要有困难党员代表参加。目前,全县已有3名村级干部因不征求困难党员意见违规作出决定,被通报批评;有72起产权、林权纠纷在困难党员的参与、协调下得到圆满解决。

二是实行资金技术倾斜制。为切实做到有资金,首先帮扶困难党员;有项目,优先考虑困难党员;有技术,率先培训困难党员。进一步加大了“党内帮扶基金”筹资力度,加大了对农民困难党员信贷组织担保力度,加大了对困难党员的科技培训。目前全县已筹集“党内帮扶基金”**余万元,基本保障了全县10**名困难党员的最低生活需要;各基层党组织累计为困难党员信贷实行组织担保2**起,其中有1**户困难党员通过此政策逐步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共举办各类科技、农技、工艺制作培训80多批次,累计培训困难党员**多人次,大部分困难党员通过培训掌握了1—2门实用致富技术。

三是实行领导干部挂钩制。建立了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帮扶2名困难党员,科级干部每人联系帮扶1名困难党员,并要求一年内必须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三年内争取帮助摘掉贫困“帽子”。据统计,全县科级以上干部与困难党员结对帮扶近5**百对。同时将农村困难党员的帮扶成效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和干部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