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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三个结合交流

干部任用三个结合交流

新世纪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定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纲要》要求,结合干部和人才队伍的现状,围绕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这一整体目标,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为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相结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巩固我党执政地位,推进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是实践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必然要求。从根本上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是统一的。现阶段,由于民主建设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制度、机制还不完善,民主渠道还不十分畅通,加之有的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运用民主权利的能力不强,因此,如何在干部工作中切实贯彻群众公认原则,是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头等大事。当前,要坚持好群众公认的原则,只有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为前提,正确了解和分析民意,把握大局,引导群众注重干部实绩,才不至于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入误区。但是,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遵循新的历史条件下民主政治建设及现代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把党管干部的领导权、党委讨论干部的决策权、任免权建立在广泛的党内民主和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选拔任用干部的全过程。如果割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的这种统一关系,把两者对立起来,就会使干部选拔工作偏离正确的方向。

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相结合。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是我党用人的根本原则,是识别、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我党选人的重要原则,是我党的干部人事工作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根本原因之一。当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中存在识人难、用人难,问题关键难在“识德”上,特别是在推荐与考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方面考“人才”,另一方面考“人缘”的错误倾向。坚持这一“结合”,首先要体现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什么时候都要把德放在首位,要把那些党性强、对党忠诚、有实绩、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委以重任。其次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年龄、身份、资历、地域等方面的界限,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要扩大民主,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坚持扩大公开面,让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机会均等,条件平等。再次是建立公开竞争择优机制。坚持统一的干部评价标准,任人唯贤,破除“神秘化”,杜绝“暗箱操作”,建立健全一套客观、公正、科学的干部考察考证体系和公开、公正、择优的竞争规则,使选拔任用干部公正、有序地进行,真正做到“能者上”。只有建立型的干部选拔制度,才能真正使德才兼备的人才脱颖而出,实现任人唯贤。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依法办事原则相结合。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程序,也是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的重要保证。依法办事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障。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讨论任免干部工作的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存在集中多于民主、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人说了算等现象,关键在于没有依法办事,使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没有得到落实。因此,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与坚持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只有依法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才能行到贯彻落实。要把两者结合起来,必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要破除人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逐步实现规范化、法制化;二要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干部选拔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三要加强法规建设,特别要加强配套法律和制度建设,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统一起来,贯彻落实到选拔干部的各个环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