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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思考

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思考

近年来,宣城市建委反腐倡廉工作,在省建设厅、市纪委和建委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宣城的城市建设和经济腾飞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继续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自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以来,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有效地推动此项工作。首先是在*6年4月成立以建委主任为组长,分管纪检和建筑业的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制定了《宣城市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从时间上、工作内容上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布署。其次,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市建委全体干部和各县、市区建委领导小组组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部、省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文件,宣布了全市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方案,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会议要求全市建委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广泛发动,依靠群众,深入开展治理工作。不正当交易行为隐蔽性强,潜规则多,不容易发现。对此,我们一方面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系统内各部门都要规定的时间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建设系统中具有行政审批、工程招标投标、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产权交易等重点部门进行了重点的调查。另一方面,紧紧依靠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向全社会公布了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使商业贿赂的治理和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工作得到社会的监督和支持。二是通过案件查办,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群众举报、检察部门立案查处了我委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在任职期间,利用经办招标投标的职务之便,收取贿赂的商业贿赂案件。在查处期间,我们积极配合纪检检察部门,提供相关工程的招标投标档案、交易中心帐目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建设系统已基本查清和正在查处的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共有4起。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在建设系统中造成了重大影响,有效地推动建设系统的商业贿赂和反不正当交易行为治理工作。三是建章立制,整改提高,巩固专项治理取得的效果。经过一年多的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和反不正当交易行为工作进入实质性的阶段整改落实和巩固提高阶段。这一阶段我们结合实际工作,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建章立制,一是从财务上强化管理。为根治各部门的“小金库”,我委从*6年8月份开始实行了各单位会计委派制。财务管理收回由委计划财务科统一管理。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属独立核算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定。二是从效能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年初我们制定了各部门的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以及工程建设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有效地实行了依法行政。三是调整招标投标的监管。市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自从发生商业贿赂案件后,市委、市政府及我委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和充实招标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了新的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出台了《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积极配合市监察局,组建新的宣城市招标中心,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纳入市招标中心实行统一监管。有效地预防了商业贿赂的再发生。

二、深入开展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的发展。按市政府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为主题,以开展“服务效率年”活动为载体,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准,在深入落实整改方案,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上下功夫,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

建委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我们的每项工作都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是反映政府政风状况的重要窗口。建委的工作任务不仅是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和发展,而且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城市规划、自来水、燃气供应、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屋的质量、市政建设等等,都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同时也是矛盾的焦点。因此,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不仅是建设部门的工作职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基本要求。*7年我们始终把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摆在建委工作的重点,首先,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摆正自身的位子,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优化经济环境大力引进外资,加快宣城的城市建设。其次,在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改变工作作风,营造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三、以效能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

建委属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干部和工作人员手中都掌握一定的行政执法处罚权和行业管理权,教育干部廉洁执法、依法从政是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根据建委的工作实际,一是制定了《关于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和职业道德建设的规定》,严禁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做到“四不准”、“三公开”,即:不准接受任何礼品;不准接受宴请;不准公务活动中做出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事情。在执行公务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坚持以整顿规范建设市场为手段,强化建设市场秩序的各项管理。完善并规范宣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作,做到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公开化,招标市场固定化,招标程序规范化。年初,我们按省建设厅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对近五年来建成和使用的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合格的工程、劣质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通过检查有效的推动了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和改进,安全质量工作我市建委在全省多次受到表彰。

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

市建委的各项工作都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是反映政府政风状况的重要窗口。因此,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形象,始终是建委领导班子工作的重点。主要从四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按上级的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从建委领导层做起,严格遵守《廉政从政若干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每个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收费、财务管理和公务报销等问题的暂行规定》,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年初,对委属事业单位财务进行了内审,并针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通报。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严格招待费用管理,实行招待费事前签单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拨任用干部不循私情,对那些跑官要官坚决不予提拔。四是加强监督,不断总结和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使建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出成效,为宣城市的建设事业和城市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