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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抓源头强制约思考

反腐败抓源头强制约思考

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方面,是纪检监察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我们纪检监察人员更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清醒地认识腐败现象的极端危害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神圣职责,抓源头重制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反腐败工作,源头防治是基础。针对新形势下出现以“红包”形式“买官、卖官”、用公款送礼、违规收费等腐败现象,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源头防腐仍是关键。一要切合实际经常教育,制定年度计划,每月定期集中教育,重点学习党章、“两个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警钟常鸣;二用典型引路重点教育,结合开展向任长霞学习活动,着重进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三在逢年过节提前教育,结合元旦、春节请客送礼多的特点,进行政策法规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四要发现苗头跟踪教育,结合检查、走访发现的违纪苗头和重点人员,定人帮扶,跟踪教育;采取重点谈话与集中上课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观看录像相结合、经验介绍与典型教育相结合等方法,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把工作做在前,问题防在前,不断完善措施,打牢源头治腐基础。

二、坚持和执行各项制度,是杜绝滋生腐败漏洞的根本措施。有的单位或部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经费坐支,变相为“小金库”;工程建设项目“暗箱”操作,脱离监督等,使腐败有机可乘。因此,严格执行制度是限制腐败的有效途径:一要坚持“收支两条线”等经费管理制度,把住经费使用、审核、批报环节;二要坚持财务审计制度,实行定期财经管理检查审计;结合平时工作,适时开展清理“小金库”、收受“红包”、“两个违规”和清理检查乱收费工作,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结合干部调动、岗位变动,认真做好移(接)交,及时组织离任审计,清理帐物;三要坚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凡是单位、部门扩(改)建等建设项目,都依据有关规定提交招投标中心,严格按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公平竞标、公正中标,增强透明度。四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大宗开支须经集体研究,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加强公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防腐的基本条件。反腐倡廉没有一支坚强的队伍,无人抓无人管,是无从谈起的。因此,首先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常进行思想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和有效的监督制约,造就一支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次,各级领导要重视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一起抓;要听取和采纳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纪检监察部门的坚强后盾,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有效的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彰鼓励,使之真正成为反腐的生力军。

四、防止公安执法腐败,强化监督是保证。目前,一些单位执法活动中,依然存在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引起涉法上访的问题,执法监督越显重要。公安纪检监察作为公安机关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一要在公安队伍建设上强化“五条禁令”、“三项禁止”和周部长四句话总要求的落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保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政令警令畅通;二要针对近年来,公民法制意识的不断强化,投诉信访增多且已经成为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的现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和查办来访投诉,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安执法问题;三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纠正存在问题,遏制执法腐败,促进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