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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健全人事制度激发人才活力

如何健全人事制度激发人才活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长征中,人事部门如何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人事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人才环境,以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人才队伍的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必须认真思考、积极探索的重大问题。

强化责任意识,在大局中认识人事人才工作的使命

人事公正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从人事工作的宏观环境来看,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和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必须切实维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人事制度必须更加公正,人事服务必须更加开放,人才竞争必须更加公平。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转型,人事工作进入了改革攻坚期,许多体制和机制性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矛盾错综复杂,情况千变万化,必须把促进和谐作为人事人才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做到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三者的统一,以改革促进人事公正,以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人事协调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从人的和谐来说,主要体现在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安居乐业。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既要鼓励竞争择优、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要关心在竞争中处于困难地位的群体,积极帮助他们提高素质,不断创造人人都能干事创业的发展机会,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

人才活力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人是社会的主体,发展必须依靠人,古今中外的成功经验无不说明,人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才辈出的历史。邓小平曾指出,没有大批的人才,我们的事业就不能成功。近5年来,我省采取载体引进、团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共引进院士50多名,引进海外人才和外国专家7000多人次,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集聚了人才、凝聚了人心、提供了支撑。

着力机制创新,在制度上保障人事公平正义

推进公务员队伍管理的法制化。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围绕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基本制度,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公务员考录制度,坚持省、市、县、乡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注意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的机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思路,大力推进人员聘用制,坚持分行业实施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先入轨运行、后逐步完善,进一步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推进工资分配制度化。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关注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特点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探索适合不同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健全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协调各方面的社会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

突出能力建设,在实践中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

提高公务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着力引导和帮助广大公务员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不断提高公务员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能力。继续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大工程人选培养力度,围绕我省六大支柱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选派资助优秀中青年专家到院士身边及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修,开阔学术视野,开展联合科研攻关,为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成长提供“快车道”,着力提高优秀中青年人才的科研跟踪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攻关能力,力争培养一批能跻身学科前沿、参与国内外竞争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创业致富的能力。着眼于致富创业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启动实施“一村一品”种子培养计划,引进国内外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发展“一村一品”经济的人才。实施农村科普致富示范工程,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等农村实用人才,促进农民致富、农业增收和农村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在发展中营造和谐开放的人事环境

培育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市场的竞争开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才服务领域,推进人才服务主体多元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实现各类人才公平竞争。健全人才市场运行机制,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联网贯通。加强人才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泛珠三角以及中部地区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提高合作水平,逐步实现区域内信息互通、体系互联、资质互认、人才共享。

发展公共服务,实现人事资源的平等开放。加强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人事制度,为流动人员提供代办社保关系、职称评审申报、户籍申报、核定档案工资等个性化服务。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及时收集需求信息,免费举办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

打造“阳光人事”,推动人事管理的开明开放。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推进人事管理创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专家选拔、职称评定、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等的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审批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