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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与思考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与思考

新农村建设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实践表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是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现实途径和重要选择!

“新农合”之实惠

前不久,xx县冶xx镇xx村下周村民组村民董希缓,在县合管中心领到她丈夫因烧伤住院而给予的8920.20元补偿款时,非常激动,连声称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好!”。董希缓的丈夫名叫何启平,今年2月因火灾烧伤,在深圳住院治疗,期间共花去治疗费用24613元。后经冶xx_镇合管站初审,县合管中心终审,最终给予了以上补偿。

在该县的广大农村,以往普遍存在“小病忍、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的现象,农民患小病小痛,自己买点药回来吃就算了,根本不愿意到医院去看病。自从今年元月,该县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在农村着力构建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重点探索解决农民大病补偿问题,有效地减少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现如今,在该县有不少农民与何启平一样,都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与好处。

截至10月底,该县共有861087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农业人口的84.51%。1至10月份,全县共为18708名参合对象办理了大病补偿1450万元,小病门诊补偿19万元,人均补偿约765元,补偿水平达24.5%,其中,获1万元以上补偿的65人,获得封顶2万元补偿的有5人。

“新农合”之困扰

据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最新调查显示:在163名参与调查的对象中,有63人认为合作医疗“不实惠”,占总数的38.65%;有41人认为“比较实惠”,点总数的25.15%;有50人认为“很实惠”,占总数的30.67%;有9人认为“无所谓”,占总数的5.52%。从这项调查中不难看出,合作医疗在运行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部分群众的认可,但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困扰着各级党委政府。具体表现在:一是农民认知度不够。调查中有少数村民只听说有合作医疗这回事,对具体如何参合、参合后能享受什么待遇不太清楚,持怀疑、观望态度。已参合农民对办理补偿手续也不很清楚,认为住院报销不仅手续繁杂,兑现补助时间过长,而且起付门槛太高、补偿标准过低。二是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到位。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做到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零售价格公示公开,病人对此不满意;医疗机构使用自费药品比例偏高,在使用自费药品时没有完全做到事先告知、患者签字认可,导致补偿比例降低;极个别医疗机构收费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乱收费行为,部分医院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及收费标准不一致;部分进口药品在住院费用清单中没有标明,使经办机构审核时难以区分。三是村卫生服务站建设与管理不同步。尚有不少村没有建立卫生服务站,不能满足当地参合农民看病就医的需求;已建立村卫生服务站的,由于重视不够、管理不力,还存在服务水平低收费不透明等问题。四是资金沉淀过多。门诊补偿比例过低,到10月底,该县门诊补偿仅2.1万例,补偿总额才19万元,同该县方案设置的600万元门诊医药费形成较大反差。另外,参合对象受益率较低,全省平均补偿比例为28%,该县只有24.5%,受益面相对较窄,总体补偿水平偏低,没有发挥合作医疗应有的保障作用。

“新农合”之建议

针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不断探索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以此更好发挥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保护伞”的作用。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全新的惠农制度,要继续采取行之有效方法,持之以恒地搞好宣传工作,为即将启动的2007年度筹资工作扫除思想障碍。一要做到有的放矢。将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包括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药品目录、服务机构和报销方式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多形式、多渠道、详细地向群众讲解清楚。二要注重深入民心。以“一天只交三分钱,吃药报销管一年”、“每年节约十元钱,大病可报二万元”等形象生动的顺口溜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参合内容、参合意义,增强其形象性、可读性和理解性。三要进行现身说法。把已得到新农合实惠的典型人和事,形成影像、图文,在县“一报两台”广泛宣传,吸引群众注意力,增强其参合积极性。四要搞好典型引路。有针对性地在党员、干部、教师和外出务工人员中选择思想觉悟高、参与意识强、影响力度大的代表,让他们积极支持、参与、宣传新农合工作,通过典型带动,引导广大农户参加合作医疗。

2、夯实基础,规范服务。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每月将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自费项目及自费药品比例、药品费占总费用比例、有效补偿比例和单病种费用等关键指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加强自费药品的管理工作,凡超出自费药品限额(15%),扣罚定点医疗单位超出额一定比例的补偿结算款。二要提升镇村卫生院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增加农村卫生投入,更新和配置基本检查设备及治疗仪器,改善镇卫生院住院条件,满足群众起码看病需要;尽快完善村卫生服务站的布点,并对已经落实规划的卫生服务站加快施工进度,将新农合的网底真正建立完善起来;加强医务人员在职培训和进修学习,解决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危机;不断提高医技水平,改善医德医风,让病人住得下、留得住,花钱少、治得好。三要强化卫生技术合作。合理定位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努力实现合作医疗、卫生保健、卫生服务三位一体。推动和鼓励县、镇、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合作,定期、不定期进行送卫生下乡活动,加强对村级卫生服务的指导,促进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向镇延伸,镇卫生技术服务向村延伸。

3、完善方案,便民惠民。要本着“逐步减轻农民负担、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一要简化外出务工、转诊结算手续。本着监管与方便相结合的原则,转诊时只须经治医师、科室同意,并经医院医务科把关,到医院结报处办理网上登记,即可办理转诊手续。扩大转诊医院范围,将三级综合医院及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全部纳入转出医院。二要尊重农民意愿,扩大受益面。要对小额医疗费进行一定补偿。门诊补偿比例可提高到10元左右,县外就诊(含务工、探亲、转诊)补偿改为属地管理,即参合农民在县外就诊而发生的医药费,直接到所属镇合管站办理结算补偿手续。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健康档案。三要调整住院补偿比例,引导病人合理分流。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诊的起付线、补助比例,适当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降低县外就诊补偿比例,提高镇级补偿水平。取消五保户、特困户及特殊疾病的大病补偿起付线。四要扩大补偿范围。由于慢性病具有病情长、易反复,有的不需要住院,但要长期服药、治疗,花费较高,给农民带来的经济压力很大。要探索逐渐把部分慢性病、地方病和住院分娩等纳入大病统筹,扩大慢性病病种和鉴定医院范围,降低慢性病封顶线,取消慢性病起付线,提升扩大受益面。

4、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一要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协议委托筹资,积极探索资金筹资新机制,使参合资金缴纳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二要规范基金管理。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努力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安全。三要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将农村合作医疗医药用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药品购销制度,最大限度降低药品采购成本。着力发挥药监、物价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四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