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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生工作提高活动方案

人口和计生工作提高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创建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抓手,创新工作思路,加快改革步伐,破解人口发展难题,进一步增强平抑生育高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努力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提升能力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个机制”,不断提升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民生保障、依法行政和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使全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4‰以内,为实施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党政领导,不断提升统筹协调能力

1、全力平抑生育高峰。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孕前型管理,加大节育措施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政策外怀孕生育,努力提高农村计划生育率和一孩积累比例。落实单位法人负责制,严格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晋职、晋升人员计划生育申报、审核、审查程序,全力平抑出生高峰,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健全统筹决策体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加快建立健全党政作决策、部门出政策的决策管理机制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执法监督、政策落实、管理服务、人财物投入等重大问题,逐步健全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体系。

3、完善协调议事制度。建立完善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两个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督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口局定期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4、科学规划发展目标。各乡镇、各部门要科学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遵循人口再生产规律和实际调控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措施办法,改革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十二五”人口专项规划,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参考。

(二)坚持信息共享,不断提升科学管理能力

1、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把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人口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人口数据的权威性,大力开展阳光计生统计活动,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利用“六普”数据检验和评估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加强人口基础信息比对,促进卫生、公安、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交换共享出生、新婚等信息,建立横向交换、纵向互通的信息通报共享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应用水平,逐步实现服务社会的目标。

2、建立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开展全方位清理核查活动,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彻底清查,核准数据,补漏剔假,还原数据真实面目。建立统计数据及工作落实责任备案制度,对二女户结扎、二孩生育指标、四项节育手术等重点工作数据实行责任备案,签字存档备查,连带责任追究,引导基层彻底澄清工作底子,进一步健全决策务实、责任靠实、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

3、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县综治、公安、人口部门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完善“以房管人、均等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机制。年内要依据流动人口规模,配备社区计生专干和流动人口协管员、治安联防员,完成山河镇东、西城社区和鸿福、真善美、美佳超市流动人口示范化社区创建活动。

(三)坚持利益导向,不断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1、将利益导向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建设规划。县、乡两级要把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和落实惠农政策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奖励优惠政策体系,逐步提高奖励优待标准。要发挥公共政策导向作用,对农村计生家庭,要在“普惠”基础上力争做到“特惠”,坚决落实省、市各项优惠政策规定,注重运用重大公共政策破解工作难题。

2、启动“利益导向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全面推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确保国家“三项制度”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2007〕76号文件)全面有效落实,特别是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每月25元标准落实父母奖励费,是农村居民的,当年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确保惠及农村计生“两户”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实现全覆盖。

3、积极推进“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扶贫、民政、农牧、卫生、人社、水务、国土、建设、林业等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惠农政策措施时要和人口部门会签,确保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惠”,达到“多算一人或提高30%”的标准,真正发挥“少生快富”的示范导向作用。

4、探索建立“诚信计生奖励”政策。结合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围绕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障等,落实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成才计划”,设立“长效节育奖”,探索建立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少生快富”无息创业贷款等扶持政策,切实发挥利益导向政策对广大群众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优质服务能力

1、稳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以“县站为龙头、中心服务所为骨干、乡服务所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服务网络建设。以“质量管理、优生促进、科技练兵、服务关怀”为重点,继续深化示范性服务机构创建活动。严格手术操作程序,减少手术并发症,维护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权利。开展已婚育妇节育状况回访调查和妇女病普查诊治,更换到期节育药具。加强乡镇服务所技术力量,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实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四优一满意”目标。

2、实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把实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作为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检查、优生促进,突出下乡进村上门服务,使生殖健康服务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惠及广大育龄群众。

3、深入推进“优生促进工程”。积极实施以出生缺陷干预为重点的“三大工程”,全面落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6项措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补充营养素),加大叶酸发放和指导补服力度,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认真组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建立优生检测实验室,主动开展孕前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

4、扎实开展“国优县”创建活动。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县创建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创建“国优县”具体办法。县财政投入100万元,新建宫河、西坡两个计生服务所,每所补贴30万元;改造榆林子、永和、湫头、五顷塬、三嘉五个服务所,每所补贴5万元;装修山河镇西关、蔡峪,永正乡上官庄、友好,榆林子镇中巷、乐安坊,宫河镇北堡子、东山头,周家乡房村、乔坡,永和镇下南、罗沟圈,西坡乡宋畔,湫头乡双佛堂,五顷塬乡西头,三嘉乡东庄16个村级工作室和服务室,每村补助1万元;乡村服务所和工作室要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组织实施。每个乡镇服务所必须配备一台触摸一体查询机,开通视频会议室,8月底前必须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要对照“国优县”评估标准,逐项做好经常性工作,完善各项业务资料,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优质服务活动,全力以赴迎接国家、省、市验收。

(五)坚持宣传引导,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继续深化宣传教育。以“生育关怀”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挖掘培养先进典型,开展“少生快富”示范教育工程,大力扶持“两户”家庭致富,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的感召力。各乡镇要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成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书屋和计生协会“会员之家”,正周路、南罗路和正铜公路段、轩辕大道由各辖区乡镇负责,对宣传标语全部进行刷新填补。县人口局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奖励机制,加大在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年内完成县人口网站的升级改版。要继续抓好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做到政策“标语上墙、挂页入户、资料进袋”,让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2、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化建设。深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按照“六好”标准,重点抓好西坡乡宋畔村、西坡村,山河镇移风村、王阁村、西关村,永正乡路里村、友好村、南住村,榆林子镇高龙头村、下沟村、于家咀村、习仵村,宫河镇宫河村、东山头村、西里村、南庄村,周家乡房村、西庄村、乔坡村、周家村,永和镇下南村、罗川村、马村,湫头乡湫东村、湫西村,五顷塬乡西头村,三嘉乡后坡村、关川村28个示范村创建工作,确保40%的村率先达到示范村标准。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两委负总责、依法建章程、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发挥村级“基石”作用,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推行合同管理,实现重心下移,把计划生育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主动性。

3、依法推进计划生育。进一步巩固提高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坚持依法行政、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重点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有奖举报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与群众建立起点对点、面对面、个性化服务体系,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重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坚决杜绝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发生。

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格落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机制。人口部门要强化入户访视、孕情监测、围产期服务,规范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和技术管理,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市场。卫生、人口部门要建立健全B超检查、出生登记、计生手术实名制,加强《生育保健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监管。公安、人口、卫生、药监、工商、监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依法严肃查处“两非”行为,有效遏制性别比升高势头。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政策环境,从根本上消除重男轻女观念。

(六)坚持人财保障,不断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1、加快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着力加强县级,激活乡级,发挥村级,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把最年轻、最优秀的干部优先安排在计生岗位锻炼,打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职业化队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传帮带的办法,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借调基层干部进机关,锻炼提高干部服务管理能力。推行技术服务人员职称评聘和绩效工资制度,激发干部争做岗位标兵,推进行政管理、宣传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工作和群众工作“五位一体”职业化建设。

2、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坚持每年开展“双评优”活动,促进形成“讲学习、钻业务、比贡献”的创先争优工作氛围,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继续深化“双推优”活动,发挥乡村干部“主心骨”作用,不断培养锤炼“清廉、高效、务实”的行业作风。

3、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在财政金融、惠民项目、扶贫开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体现对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确保年底人均事业经费投入达到30元以上,确保法定性、政策性奖励优惠政策支出到位,确保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队伍建设和经常性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创国优”各项必要经费投入到位。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提升能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督促落实相关责任,协调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提升能力年”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2、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作为提升能力的主抓手,强化分口把关、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制度,健全目标责任体系,落实全员责任制,明确重点,分清主次,倒排时间,抓促落实,严格奖惩,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推进改革创新。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创建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活动,从拓展思维、完善思路、转变职能、改进方法入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转变方式方法与提升发展能力相结合,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真正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效应,抓典型、创亮点,抓重点、破难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4、加强督查考核。要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人口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职能,注重平时督查,实行阶段点评,对各乡镇、各部门“提升能力年”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提升能力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内容。各乡镇也要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及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提升能力年”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