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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餐饮企业油烟整治方案

环保局餐饮企业油烟整治方案

为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根据市政府“解难创优”工作安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餐饮企业油烟和小区噪声污染整治。现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普查,摸清家底,掌握目前的投诉热点和存在的问题,采取规范准入条件、强化综合整治、完善长效管理等手段,逐步使群众投诉强烈的餐饮油烟和小区噪声基本得到解决,明显违法行为基本得到纠正。20*年将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完成30%扰民企业的综合整治。20*年结合国家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全面推进餐饮油烟和小区噪声整治工作,基本解决突出的城区环境问题。2009年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餐饮企业油烟和小区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环保分局、工商分局、城管局、卫生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宣传部、信访局和各街道为成员单位,整治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各街道也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区餐饮企业均是油烟污染调查摸底的对象,整治的重点为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餐饮企业。整治范围划分以地域为主,同一区域的餐饮企业须一次性完成整治。

小区噪声整治的对象主要是影响小区群众生活环境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商业企业(含餐饮企业)、服务加工企业、小区周边的物流企业、文化娱乐企业、家庭娱乐、社会活动等。具体将根据群众投诉和排查情况开展整治。

四、街道、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按照“街道为主、部门保障”的原则,这次整治工作由各街道负责具体实施,环保、工商、城管、卫生、安监、公安各司其职,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保障。各部门和街道在每月5日前向区整治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环保分局:履行好整治办职责,把握工作进度,制订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建立监督检查和任务考核制度,协调解决整治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决定。把好环保审批关和验收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配合街道督促企业整改。

工商分局:严格依法执行登记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把好建设项目登记注册关。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甬政发〔20*〕83号、海政办〔20*〕3号文件规定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及违反《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管理办法》(省政府216号令)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对超经营范围的经营户发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户补办审批手续。配合街道督促经营户整改。

城管局:配合做好对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的日常监管,督促经营户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对不符合油烟排放标准且未及时整改的企业和擅自闲置净化设施的企业依法查处。加强夜间建筑施工检查,严厉查处违规施工行为。对商店、饮食服务业及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中使用冷却塔、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街道督促企业整改。

卫生局:对餐饮企业厨房设置不合理、废弃物处置(排放)不规范的行为发放整改通知。配合街道督促企业整改。

安监局:根据《*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督促餐饮企业定期清洗排烟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公安分局:加强对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的管理,劝阻或查处影响旁人生活的家庭卡拉OK娱乐、夜间装潢施工等活动,对商业经营活动中非法使用高音喇叭、音响招徕顾客的行为进行查处。在取缔无照经营或联合执法行动中提供执法保障。

街道:负责调查摸底,了解群众投诉内容,确定整治企业名单,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整改,并及时向职能部门反映整治中遇到的问题。

五、20*年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调查准备阶段

1、5月10日前,广泛调研,制订整治方案。

2、6月10日前,成立领导机构,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

动工作。调查和执法人员集中培训。

3、6月10—30日,对辖区单位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重点了解油烟和噪声扰民信息。

4、7月10日前,整治办确定第一批整治单位。

(二)全面整改阶段

1、7月20日前,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检查第一批整治单位,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

2、7月20日—9月30日,企业自我整改,各部门开展指导、

检查。

(三)执法提高阶段

1、10月1—31日,各部门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立案查处。

2、10月1—31日,对照整治要求开展全面检查,查漏补缺。

(四)检查考核阶段

1、11月1—30日,营造整治亮点,塑造特色成果。整理工作

资料,完成工作总结并上报区整治办。

2、12月上旬,区整治办组织联合验收。

3、12月中旬,区整治办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