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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科学发展观学习调研方案市

司法局科学发展观学习调研方案市

按照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经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于4月上旬至中旬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为切实搞好这次调研活动,提高调研效果,特制定调研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调研活动,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深入查找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查找在科学发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找寻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为确保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调研课题

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各单位报来的调研课题,汇总整理成《*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课题一览表》(见附表)。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既定的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三、调研方法

由局领导按照分工,组织相关科室、单位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局、基层单位,按照调研课题分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调研活动:

(一)上门走访:听取相关基层单位就调研内容情况的专题汇报。

(二)查阅资料:根据调研内容查阅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档案资料。

(三)现场查看:根据调研内容现场查看有关基层单位。

(四)座谈交流:根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情况,与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座谈。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准备工作。各调研组要提前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在调研前对开展的工作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提前做好调研提纲,做到调研工作有的放矢。

(二)做好业务指导。要将调研活动与推动业务工作发展相结合,负责的调研的同志要利用调研的机会,结合做好业务指导,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三)写好调研报告。各调研组返回后要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具体内容为调研的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具体的整改建议。

(四)调研时间。此次调研活动自4月上旬开始,其中集中调研时间为十天左右。各调研组要在4月16日前,完成书面报告的撰写,报局领导审定后将调研报告送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4月17至20日,局班子将专门召开会议,分析调研成果,研究形成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初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