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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创优发展环境方案

经贸局创优发展环境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人大、市政协“两会”精神,集中整治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干部创优环境意识,创造廉洁高效服务型机关,为全力主攻工业,着力兴工强市,推动全民创业,建设更具活力、更加繁荣和谐的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主要是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收执罚职能的事业单位、窗口服务性企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各项规定的情况,着重整治在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办事公开,便民高效方面。主要看向社会做出的服务承诺是否全面落实到位。是否推行和完善了各项办事公开制度;在便民服务、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公开内容上是否全面完整;工作操作流程是否便民、高效、及时、公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办证、收费事项是否按规定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是否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真正做到了“一站式”服务;是否存在让群众办事“两头跑”现象;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是否建立了投诉受理机构,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正确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正执法,行为规范方面。主要看是否坚持依法办事,按法定的程序办事,具体行为是否做到主体合法、依据正确、证据确凿、处理适当、手续完备,执法、服务行为是否规范,执法人员是否执证上岗,各部门、单位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是否是正式在编人员且相对固定;是否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和现象;行政检查行为是否规范有序,是否存在乱检查行为,在土地批租、工程招投标等方面是否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执法效果差”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检查权限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是否与产权交易中的经纪公司、评估和拍卖公司脱钩;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执法扰民、利用行业垄断性质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等“乱作为”现象。

3、依法收费,处罚得当方面。主要看收费项目、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增加或者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擅自改变收费、罚款标准和范围的行为。实施收费、罚款是否存在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或者多收(罚)少开、出具虚假或过期票据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行业特权强行服务收费、搭车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机构,通过中介机构向企业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等问题。

4、亲商安商,兑现承诺方面。主要看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维护企业、群众合法利益;在招商引资中作出的承诺是否得到兑现;对本区域内发生的工农矛盾、征拆纠纷是否公正、妥善调处;是否认真落实企业周边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备的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纠纷事件迅速处置,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现象。

三、整治工作目标

本项整治活动,要着眼于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全民创业,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努力达到“四个明显、四个基本杜绝”的目标:

——企业生存环境和全民创业环境明显改善,基本杜绝法定税费以外的不合理负担。同时要做到:可收可不收的费用不收,可按低标准收的费用不按高标准收;可罚可不罚的不罚,可按低标准罚的不按高标准罚;可检查可不检查的不检查,可合并检查的不单独检查。

——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基本杜绝拖延、刁难企业办事的现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方便企业办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重大投资项目,要实行联审联办制和涉政事务制,真正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执法水平明显改进,基本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野蛮执法等不良行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束,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善待企业,善待企业家,支持创业者,宽容失误者。对一般的违法违章行为,重在教育引导,不能动辄罚款、封账、抓人。

——社会诚信程度明显提高,基本杜绝不守信用、坑害投资者利益的现象。要认真落实鼓励外商投资和全民创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做到言必行、诺必践,办事认真,说话算数,服务到位,使所有的企业都能留得住、发展好,严防出现“本地的企业留不住,外地的企业进不来”的危险局面。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从20*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年3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12月下旬)。召开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大会上作动员报告,市纪委主要领导通报已调查核实的有关案例,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性发言,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扬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精神,在全市上下大造舆论,形成浓烈的整治氛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深入领会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增强参与和搞好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并认真搞好本单位的动员,制定措施,扎实行动,把本单位的整治活动开展好。

2、自查自纠(元月上旬至中旬)。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及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整治重点,按照“只谈问题,不谈成绩;既摆现象,又挖根源”的总体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不遮掩、不怕丑、不怕痛,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查纠中要特别注重以下几个问题:1、依法依规查纠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2、按执证上岗的要求,整顿执法队伍,清理编外人员,查纠无证执法执罚现象;3、按照市场化规则要求,查纠行政执法部门与协会、经纪公司、拍卖、评估等中介机构政事不分、违法行政的情况;4、按各自向社会作出的服务承诺,重点查纠作风拖沓散漫,官僚主义,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5、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一个窗口对外办证收费的要求,查纠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办证、收费事项是否有未进中心的,进驻了中心的各部门(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充分授权,是否实行首席代表制和定期审批制,是否造成了群众办事“两头跑”,工作效率低下等现象。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还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的整治方案,开展整治活动,并对本区域内企业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进行一次清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元月20日前书面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材料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示对自查自纠工作成效负责。

3、检查整改和查处案件(元月下旬至2月下旬)。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症”的要求,动真碰硬,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发现和征集意见,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和重点整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采取新闻会的形式,公开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处理。同时组织力量进行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满意度测评,测评采取现场亮分、现场出结果的方法进行。对满意度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并公开检查,问题严重的予以调离。属垂直管理的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其上级建议予以挪岗。专项整治活动结束时,市委、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典型以及群众测评中满意度高的单位,公开进行表彰。

4、建章立制(2月下旬至3月)。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将对整治和创优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市设立专项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受理投诉专报。每季度定期召开新闻会,对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实行公开曝光,同时通报上期有关案例的查处情况。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重点是:1、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定期办理制、联审联办制、涉政事务制等制度。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执罚项目、标准及款项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从根本上遏制“三乱”行为。3、完善审计监督职能,对执收执罚的收支建立起定期审计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4、建立和推行问责制,对行政执法和司法乱作为现象及监督不作为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5、建立和完善行风政风评议制度,推行公正、公决一票否决制。6、围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建立考核和奖惩激动机制,推进改进机关作风,创优发展环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成立以市委书记谢亦森为组长,市委副书记晏德文,市纪委书记舒仁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伏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松远,市政协副主席、市监察局副局长程远涛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工商联、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主任何谷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是落实我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建设更具活力、更加繁荣和谐的现代化*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教育引导干部端正态度,积极参与,确保整治活动有序进行。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及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整治工作负总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严格做到有机构,有动员,有措施,有制度,责任要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收到显著成效。

3、注重狠抓整改,严查案件。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做到有错必纠,有案必查,不许徇私护短,不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组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检查工作坚持“三不放过”,即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自查自纠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严厉处理,决不姑息,对自查自纠阶段有意怂恿包庇的典型人和事迹要加重处理。

4、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化;大力宣传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重点骨干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努力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主攻工业、全民创业的意义和政策措施,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开办专栏和进行系列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和现象及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