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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加快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社区加快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各社区、街道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做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复评迎检工作,根据海曙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街道就推进这项工作、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为群众服务、让群众得益、使群众满意”的宗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巩固创建成果,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向新阶段,为宁波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机构

根据区文明委的要求,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俞国平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环境卫生、问卷调查、监督检查四个组,负责街道的各项创建迎检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街道党政办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情况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上报街道创建工作信息,反映创建工作动态,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环境卫生组。由张学和副主任任组长,街道城管科(城管中队)为成员,主要职责:加强对辖区重要路段、街巷、*景区的监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中实地考察的要求,提高城市管理常态管理水平,确保以最高水平迎接检查。

3、问卷调查组。由蔡赛珍副主任任组长,社会事务科为成员,主要职责: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中调查问卷的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街头路口行人的文明城市问卷调查工作;做好网络调查的组织实施和网上调查的回复等工作。

4、监督检查组(分设三个小组)。第一小组由王甬明副主任任组长,负责平桥、天一社区;第二小组由人武部屠德良部长任组长,负责桂井、梅园、太阳社区;第三小组由人大工委马淑萍副主任任组长,负责迎凤、县学社区;主要职责:对街道的各项创建工作进行不间断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督检查组的工作人员届时另行组成。

各社区均要建立相应组织,在街道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不断档,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实施步骤

根据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时间安排,迎检工作具体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中上旬)。主要是做好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再动员大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下旬)。制定下发街道迎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落实相关责任;召开街道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发动,在街道上下形成掀起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

(三)组织实施以及迎接检查阶段(6、7月份)。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及市、区有关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全力配合上级做好检查测评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底)。巩固创建成果,根据检查情况,全面做好整改提高工作。

四、工作要求

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向新阶段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宗旨,按照“巩固、拓展、深化、提高”的方针,抓重点,克难点,突破弱点,提升亮点,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的新跨越。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和完善各类工作体系,要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民心工程,以“为群众服务、让群众得益、使群众满意”为创建宗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周密部署,严格实施。要细化创建工作方案,严格实施标准,分解相关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各组之间要加强协调,加强统筹安排,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机关各科室、各社区要上下一体、条块一家、力量一致,搞好难点突破,让辖区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和新成效,看到可喜的成果,得到真正的实惠,生活品质得到全面提升,从而提高辖区居民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三)突出重点,搞好结合。要按照“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针对创建工作中排查出来的问题,查明原因,逐个解决。要加大对老小区、城市干道、*菜场周边的卫生监管,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创建工作要与当前开展的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结合起来、与抗震救灾活动结合起来,在发动群众参与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通过共建实现共享,使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关键是作风要实、工作要实、措施要实。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做到件件工作有人抓,人人肩上有责任。要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要下大力抓好综合治理,进一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难点问题、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要因势利导,积极发挥人大、政协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使创建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取得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