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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市

职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市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的部署,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

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保证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导向性原则。正确引导职业学校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操作性原则。评价采用等级记分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程序简便易行。

三、评价标准

《*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附后)。

四、评价的基本方法

(一)信息分析法。充分、系统的信息采集分析,包括文本信息、电子信息和实证信息等,从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毕业生就业单位等方面获取相关信息。

(二)多样化的评价。包括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现场观察、听课、核查资料等。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五、评价组织与要求

(一)组织

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授权,市教育局高教成教职教科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评估一次。

(二)要求

1、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及评价方案,了解和熟悉教育教学水平评价的评价标准、评价过程、评价方法和评价结论的使用等。

2、学校开展自评。学校在每年9月底前对照《*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指标要求,对上学年度教育教学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得分情况)连同直接主管部门加具的意见报市教育局高教成教职教科。

3、学校按评价指标要求准备好能反映教育教学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4、市教育局每年10月中下旬派出评估组到校评价,评价时间每校1天。评估组在评价结束后向学校进行初步反馈,并在4周内形成评价结论,提出改进意见,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经审核、公示后,向社会公布结果。学校收到评价结论后,必须根据评价结论的建议制定学校改进计划及措施,以促进学校发展。

六、评价程序

(一)召开评价汇报会。评估组成员、学校主管部门领导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汇报会。

1.评估组组长讲话并做评价工作安排;

2.听取受评学校校长汇报。

(二)考察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评估组全体成员在学校领导陪同下巡视考察有关室场和设施设备。

(三)查阅资料。评估组按分工查阅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佐证材料。

(四)评估组人员与学校领导和毕业生就业单位负责人代表(由学校预先安排人选)进行访谈。

(五)听课。由评估组随机抽取6节课。

(六)召开座谈会。评估组派人分别组织召开部分教职工、学生座谈会(45分钟)和进行问卷调查(从教职工、学生花名册中随机抽取名单)。

(七)汇集评价意见和集体评议。评估组集中,各位专家汇报本人对各项指标的评审意见并作具体说明,逐项进行集体评议后,将书面评审意见交评估组组长汇总。

(八)反馈评估意见。评估组组长代表评估组向受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综合性评价意见。

(九)校长及其主管部门领导表态。听取评估组反馈意见后,校长及其主管部门领导作表态发言。

七、评价结果处理

(一)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优秀: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二级指标评分无0分。

合格:总分在70-89分为合格,二级指标评分无0分。

不合格:总分不达70分的为不合格。

(二)市将对评价总分排位在前三分之一以内的学校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集体及校长个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评价结果纳入镇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考核、镇区教办素质教育目标管理评估的内容。

八、评价经费

评估组人员劳务费及学校奖励经费从教育局专项预算经费中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