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社区价格服务活动方案市

社区价格服务活动方案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价格政策、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价格信息、价格咨询等服务;进一步健全社区价格服务监督网络,规范社区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建立长效的、经常性的社区价格监督机制,确保社区价费公示制度和经营者明码标价制度落实到位;妥善解决社区价格矛盾和纠纷,维护社区群众合法的价格权益。

二、机构设置和分工安排

为加强对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市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组。

组长:李宝珍副组长:陈振耀成员:市物价局价格调控科和各镇区物价所(站)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在价格调控科,由陈振耀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由于价格服务进社区的载体在社区,各镇区物价所(站)要按照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稳步推进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价格宣传活动,使物价工作更加贴近群众。

在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中,以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为主导,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价费公示牌、宣传栏,把价格政策法规送进社区;二是依托各镇区政府网站、电视台,开辟价格服务进社区专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公布与社区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三是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以价格服务为主题的活动,设立价格咨询台等形式,现场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广泛宣传物价政策;四是编印宣传手册。把价格政策、价格知识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和收费编印成册,免费发给社区群众。通过价格政策法规的大力宣传,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健全社区价格监督网络,使社区物价工作得到加强。

充分发挥社区物价监督站作用,各社区的价格服务工作主要由社区物价监督员负责。社区物价监督员的职责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调查、反馈社区价格执行情况,传递价格信息,反映群众对价格方面的意见,协助做好社区价格服务宣传和价格公示,配合开展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物价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物价监督站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人员有组织、业务有指导,形成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主导,社区居委会配合支持,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社区价格工作机制,促进价格监管效能的提升。

(三)在社区全面推行价格公示制度,使价格更加透明和规范。

社区服务价格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完善全市各社区价格公示制度,及时公示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燃气、电信服务、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价格和社区居委会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让社区群众了解涉及民生的价格,监督价格的实施。价格公示内容包括:价格项目、计算单位、价格标准、定价形式、定价依据、收取对象、价格举报电话等。价格公示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除价格公示栏外,有条件的社区可以采用电子屏幕或电子触摸屏等进行价格公示。公示形式的选择和公示载体的制作应符合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晰方便的要求,且应放置在醒目、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价格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公示后价格项目和标准变更,应及时更改,并向社区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镇区物价所(站)要努力把价格公示办成群众了解价格政策的“看点”,物价部门为民办实事的“亮点”,社区居民关注的“景点”,使价格政策法规深入居民院落,深入老百姓心中。

(四)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使社区价格秩序进一步得到改善。

面向基层、贴近百姓、为群众办实事始终是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中认真研究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适时开展对社区内医疗服务站、商店、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价格提醒和整治行动,在价格政策提醒的基础上,重点规范社区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行为,对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协调解决社区内出现的一些价格矛盾和纠纷,使社区价格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五)治理整顿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场收费秩序,同时加强社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政策,营造良好的社区价格秩序,使社区群众更加安居乐业。

(六)定期组织社区物价监督站人员和有关收费人员业务培训。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为保证“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既定目标的实现,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强化“价格服务进社区”的意识,营造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的氛围。各镇区物价所(站)要充分认识价格服务进社区的重要意义,把价格服务进社区作为物价工作的“亮点工程”来抓紧抓实抓好;加强与社区物价监督站联系,明确社区物价监督员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地顺利开展。

(二)试点阶段(9至10月)。各镇区物价所(站)要结合实际,选择1—2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11月)。各镇区物价所(站)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各镇区物价所(站)要加强对辖区内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指导,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和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价格服务活动。通过价格服务这一形式和载体,以社区价格服务站为平台,将价格管理的基本职能延伸到社区,将执法监管的阵地推进至社区,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进价格职能到位,以价格职能到位提升服务水平。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先由各镇区物价所(站)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市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组将于12月底对各镇区的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镇区物价所(站)在活动中要力求做到工作有目标、任务有方案、责任有制度、组织有形式、行动有重点、问题有研究、情况有总结,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效,把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