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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任期经济审计方案

农村干部任期经济审计方案

我镇第三届村(居)委会将于明年上半年任期届满。根据《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和《关于做好第三届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310号)精神,对全镇19个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机构中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做好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李谢权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锦沛、莫锦柱和麦蝶娴同志担任,成员从镇纪检监察办、农业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财政分局(会计核算中心)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

二、确定审计对象及范围

(一)审计对象

根据《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和市农资办的要求,这次审计对象定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机构中的主要负责人。结合我镇实际,确定我镇本次审计对象为审计期间(即*年5月到*年6月)的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长。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确定为*年5月到*年6月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在时间上追溯到以前年度,在范围上延伸到下属单位的账目。

三、审计目标和要求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查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查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市、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情况;审查有无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违反农村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经济问题,对其担任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社)理事长职务期间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必要时提出整改建议。

(二)审计要求

1、审计原则及方式。审计人员应遵守审计回避制度,在审计过程中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采取现场审计的方式。

2、严格审计程序。按照《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工作,做到审前有调查,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整改,确保审计质量。

3、明确审计重点。本次审计重点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4、分清经济责任。对审计期间有2人担任理事长的村(社区),要分清责任界限,正确评定被审对象的经济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还应分清被审计人员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5、用好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相关漏洞。

四、审计内容、重点和主要评价指标

(一)审计内容

1、资产审计:在审计任期前后资产变动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是否设有银行账户并按规定使用;债权是否催收有力,坏帐的核销是否符合程序,集体借款给个人的审批及管理;购入及处置固定资产是否符合程序;基建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付款、验收是否合规;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和效益情况等。

2、负债、所有者权益审计:审计任期内负债、权益项目的重要变动情况,主要是借款和土地基金项目的变动。

3、收入审计:在核实任期内收入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收入是否完全、及时入账;是否存在截留收入(如存款利息是否入账)、设置账外账等情况。

4、支出审计:在核实任期内支出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支出审批制度的执行;接待费是否超标等情况。

5、公益福利分配审计:在核实任期内公益福利分配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有无超分配问题。

6、干部报酬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的干部报酬是否严格按照镇政府审批方案执行;有无变相增加报酬的情况等。

7、民主理财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制定、财务公开等民主理财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审计重点

1、对外投资和重大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益情况。

2、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增加农民负担。

3、财务收支是否真实。

4、是否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等情况。

(三)主要评价指标

1、资产保值增值率。

2、任期内年平均纯收与任期前一年对比增减比例。

3、资产负债率。

4、任期内公益费用、福利分配及股份分红情况。

5、任期内平均接待费用。

五、组织人员培训

在开展审计工作前,组织各具体进行审计的委派会计进行培训,明确审计的具体要求和步骤,统一方法,确保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六、审计时间安排

按照市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本次审计计划从8月17日至11月10日止,包括从发出审计通知书到出具审计报告各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7日,向被审计单位及对象下达审计通知书;

8月18日至24日,审计组编写审计实施方案、会计填写审计表格;并向被审计单位收集有关财务资料;

8月25日至10月8日,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实施现场就地审计(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对象(理事长)于审计组进驻日提交任期述职报告;

10月9日—18日,汇总审计底稿,讨论形成审计报告的初步结论,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10月19日—26日,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交被审计单位及理事长,征求其对审计报告初稿的意见;

10月27日—31日,审定审计报告;

11月1日—4日,发送审计报告;

11月10日前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反馈整改意见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