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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环境整治方案二

城区环境整治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展示朝阳城区建设的新风貌,市委、市政府决定,从4月1日至7月10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通过有效整治,夯实城市建设基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的净化、美化和亮化,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共同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在朝阳市城市建成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范围内进行。整治的重点是:

(一)整治城市中心区域:重点范围是中山大街以东至大凌河人工湖以西和珠江路(向南延伸至珠江路小学、新四中一线)以北至大凌河(什家河套)以南的城市建成区。

(二)整治主要街路:重点是朝阳大街、友谊大街和新华路、文化路、珠江路、长江路、黄河路等7条主要街路。

(三)整治城市出入口:重点是北出口(朝北公路)、西出口(七道泉子)、南出口(西大营子)和疏港路、朝青线等五个城市出入口。

三、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分

根据确定的整治范围、重点区域和城区环境的实际情况,本次整治行动重点围绕9个方面的42项内容进行,具体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分是:

(一)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局、环保局、环卫局、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整治不规范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刀匾(竖匾、横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门窗以上至楼顶中间的牌匾和门窗以下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整治区域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

2、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划定场(位)乱停乱放;取缔各种流动售货车、烧烤车等。实现整治区域内主要街路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3、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按计划拆除整治区域内各种临建、违建;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有照房屋、实体围墙(栅栏)和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报刊(电话)亭棚等;拆除朝阳大街、新华路两侧影响市容的外扩阳台;按计划分步拆除新华路、文化路、朝阳大街、友谊大街和主要出入口两侧居民住宅区内的各种仓棚。实现整治区域内无违章建筑和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报刊(电话)亭棚等;主要街路沿街两侧住户阳台整齐、美观;住宅小区达到净化、绿化、美化。

4、清理整治店外加工经营行为。主要是清理整治区域内沿街两侧网点商品外摆和各种店外加工。实现整治区域内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现象,做到进场、进店加工经营。

5、规范管理商饮服修摊点。合理设置商饮服修摊点位置;取缔主要街路和城市出入口的各种商饮服修摊点。实现整治区域内各种修理摊点在规定的小街小巷内有序经营;早晚小吃摊点完全退出主次街路。

6、规范殡葬用品经营管理。取缔整治区域内殡葬用品经营店铺和加工点;制止乱撒冥钞、冥纸、搭设灵棚和吹丧送葬。实现各种殡葬用品在规定的生产和经营地点生产经营。

7、认真清理门前“三乱”。主要是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实现整治区域内门前三包签状率和年审率达到95%以上;沿街两侧门前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不良行为。

8、严格管理施工场地。规范建筑施工场地的围档设置;制止在施工场地建筑围档外乱堆乱放;制止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抛散拖带物料垃圾;严格控制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和施工噪声扰民。实现整治区域内建筑施工围档设置达到美化城区环境效果;施工围档外保持清洁,无各种建筑材料堆放和其它欺街占道行为;出入施工场地的各种车辆无污染。

9、规范管理露天市场。合理规划和建设封闭市场;严格管理现存的露天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取缔柳城路旧物市场,规范管理旧书(古玩)市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工商无照商贩和欺街占道,露天市场退路进场、进店经营。

10、严格查处各种私搭乱建行为。及时查处扒窗改门、阳台外扩、雨搭落地等各种私搭乱建和违章乱建行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私搭乱建、扒窗改门、阳台外扩和雨搭落地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整治主次街路城区环境。对主要道路两侧树池、花坛繁杂带进行普遍清理,重点清理枯枝败叶和白色污染;修整绿篱、树坑石及花坛边石,有专人维护树池、花坛和绿化带;做到路面整洁、边石根净,花坛边石整齐,花坛内无杂草、枯枝败叶、白色污染和其它污染物。

2、整治泥土路和破损路面。加快泥土路改造步伐、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全面维修、罩面和修复;对破损的人行步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人行步道进行硬覆盖;做到城市道路平整完好,边石齐全。

3、整治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和街路绿化。对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和路树管护,做到雕塑完好洁净、摆放整齐,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围栏和行动设施完好安全,无损坏且洁净,绿色植物枝繁叶茂,花红草绿,景色怡人。

4、搞好亮化工程。抓好6条街路路灯改造工作,提高被改造街路路灯档次;保证亮灯率;搞好城市夜景建设,推行城市夜景灯饰的建设管理,提高霓虹闪烁,彩灯夺目城市夜景的整体水平。

5、抓好旧楼粉饰工程。完成珠江路、南大街、中山大街和竹林路等街路5万平方米旧楼的粉饰任务。

6、规范严管广告牌匾。规范严管附属于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园林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牌匾,做到样式统一规范、广告内容明晰,不破不乱,规范管理朝阳大街、新华路、文化路、友谊大街等主要街路的路灯广告,严格控制在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市政设施上乱设乱架和乱摆附着物。

(三)环境卫生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房产局、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加强主次干道卫生保洁。重点对城区10条主干道、22条次干道和10条商业景观路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

2、加强城市环卫功能建设。完成主城区地上垃圾箱撤除60%以上;完成全封闭式地下垃圾转运站建设指标10座以上。

3、提高环卫常规生产作业管理档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掏保、箱站管理等要做到管严,管住,管净;不降标准,不应付差事,不留死角,不出现空档,不出现反弹。

(四)房产(物业小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

任务目标:

1、整治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消灭小区的环境卫生死角;清理公共部位乱堆乱放的杂物。

2、整治规范小区物业。出台“朝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对现有的物业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

3、清理整顿物业弃管小区。拿出具体整改意见,逐步实现由街道、社区接管的管理模式。

4、改造旧住宅小区。研究制定旧住宅小区改造计划,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

(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严格控制城区烟尘污染,进一步解决黑烟扰民和影响城市形象问题。对城区工业锅炉、窑炉及浴池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2、严格控制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对油烟排放扰民的业主,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

3、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污染影响。对市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检查存在问题;对噪声超标并扰民的工业企业,做勘验笔录,落实整改措施。

(六)工商(市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治理出入口集贸市场。协调双塔、龙城区和朝阳县研究北出口的他拉皋市场、南出口的西大营子市场和朝阳县的腰而营子市场、北方市场的整治方案,督促搞好规划、动迁、施工等,实现上述市场规范化管理。

2、做好早市迁移和经营监管。及时将早市迁移到双塔区步行街经营;加强早市经营秩序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

(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规范围档设置。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钢板围档,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已损坏的围档进行修补、粉刷。

2、清理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各种建材、构件、料具等,要按照施工部平面布置图设计好的位置,分类堆放,归方码垛,摆放整齐,分别设置名称品种、规格等标志牌。

3、治理现场环境。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良好无积水,建筑物上无悬挂、工完场地清,环境干净无残渣废料和建筑生活垃圾。

4、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围档,彻底清运建筑垃圾,拆除周围违章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清运住宅小区和各出口积存的建筑垃圾,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建筑垃圾清运是否合格。

5、清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要做到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卫生良好,设置厕所要符合卫生要求,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职工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齐全,符合卫生要求。

(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动态交通秩序。重点是治理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不按线行驶、违反规定载货载人等违法行为;治理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治理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违反交通信号、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等违法行为。

2、治理静态交通秩序。重点治理机动车停车秩序(马路边石以下)不按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和临时停车的;

3、治理在市区内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行为。

通过以上治理达到: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4%以上;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0%以上;主干道行人遵章率达到75%以上;主干道违章停车率达到2辆/5公里以下;禁鸣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行为明显减少。

(九)小街、小巷、居民区和城市出入口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朝阳县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局、环境卫生管理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小街小巷:搞好保洁,作到管到头,清到位,横到边,竖到底,通透道路不留死角。

2、治理居民住宅区:全面清扫,及时清运,全天保洁,不留残存,消灭死角。清除小广告、小张贴。

3、治理楼房和楼道:清理乱堆乱放,清除小张贴、小广告。

4、治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疏通道路,清理堆放,清除越冬垃圾,建立管理机制。

5、治理城市出入口:清理欺街占道,清理主要街路的乱堆乱放,清理沿路卫生,整治垃圾排放,整顿集贸市场。

6、治理建筑工地:整顿材料堆放,垃圾排放,防护栏设置,建筑噪音。

四、实施方法、步骤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统一组织领导,集中协调指挥,部门分工落实,分段组织实施等方法进行,由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实施领导,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牵头负责,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集中宣传发动(4月1日至10日)。各部门根据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在调查摸底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宣传发动工作,使这次整治行动的内容、重要意义等达到家喻户晓,大力营造“爱我家乡,洁我家园”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整治确定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集中整治实施(4月11日至6月30日)。各责任部门,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在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整治行动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先试点示范,后全面铺开;先重要部位,后拓展区域;先攻克难点,后顾及一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集中检查验收(7月1日至10日)。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依据整治任务、目标以及整治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各责任部门完成整治任务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按照着眼长远,夯实基础;一步到位,减少过度;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期巩固,防止反弹的整治目标和要求,坚决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大讨论,积极报道整治行动的工作进程和取得的整治成果,表扬整治行动中的先进典型,批评曝光整治行动中认识不高、态度消极、不能认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强化全体公民的城市意识和参与意识,调动全体市民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情度,为整治行动献计出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予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部门、本单位(系统)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细化量化。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做到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不缺内容。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增强信念,敢于攻坚,盯住目标,狠抓落实。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工作精神和勇气,坚决、果敢、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协调,密切配合。在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百日行动的总牵头负责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履行好职责,组织协调好各责任部门开展好各项整治行动,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已经整治达标的项目要确保不反弹、不反复。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要确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自觉地完成本部门的整治任务,又要配合好其他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要形成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戮力同心、团结奋战、齐心协力地完成整治任务的大好局面。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朝阳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这次行动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内部要组成以行政执法局人员为主、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宣传动员、协调督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负责整治行动中的具体工作事宜。各整治行动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对整治行动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整治行动中,各级领导要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要克服困难,为整治行动协调解决必须的保障经费。要加强整治行动期间的检查指导与监督,及时研究和解决行动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建立整治行动检查考评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整治成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要实施必要的奖励,对态度不积极,工作标准低、甚至完不成整治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批评处罚,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治行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良性环境中有序进行。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整治行动与年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集中整治与年度工作两促进、两不误。通过整治行动,推动年度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