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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对口支援汶川县威州镇(县城)(下称威州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争当支援工作排头兵,努力把威州镇建设成为灾区恢复重建的样板,根据《广东省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对口支援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协作共建。我市对口支援工作应坚持在威州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下,协作共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支援灾区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二)以人为本,科学重建。按照以人为本、遵循规律、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尊重威州镇人民的意愿,科学重建,努力争取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解决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将“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和“造血”相结合,兼顾羌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保护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推进威州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好字优先,高效优质。要始终坚持好字优先、质量第一,切实做到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援建项目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让灾区人民满意。

(五)政府推动,多方联动。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联动、统筹协调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对口支援资金,建立支援威州镇恢复重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对口支援任务。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前期基础工作。

1.开展威州镇城乡房屋地籍调查、地形测绘等基础性工作,协助威州镇建立地籍、测绘、市政基础设施等基础资料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2.协助威州镇编制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村庄规划。

3.建立对口支援恢复重建专家库,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二)具体援建项目。

1.支援做好农村、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修复或建设通村公路、供水、有线电视、农村水利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修复或建设村“两委”办公室、医疗服务站、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帮助威州镇农业、畜牧业产品开拓市场,恢复和发展农业、畜牧业及配套加工产业。

2.修复或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乡道路、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3.修复或建设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

4.修复或建设城镇居民住房。包括修复加固、拆除、复建的政策调研和实施。

5.支援做好工业商贸恢复重建和经济发展工作。帮助威州镇招商引资,发展符合当地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工业、服务业。

6.支援做好旅游资源开发和推介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威州镇城乡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地震灾害遗址保护等旅游资源。

7.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包括人才培训、劳务输入输出等。

(三)援建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1.根据威州镇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制定建设计划,明确时段任务和分步实施计划。

2.加强政府直接投资援建项目建设规模、投资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工作。

3.积极开展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4.项目建成后,严格按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

(四)援建工作的廉政建设和宣传。

1.增强援建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所有援建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勤政廉政纪律,干净做事。

2.开展援建项目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援建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查,对重大援建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确保“阳光工程”、“民心工程”。

3.定期公布援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恢复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一)对口支援威州镇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募集、市场运作等多渠道、多形式筹集:一是全市每年对口支援的实物工作量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包括各区、县级市)财政收入的1%(暂定3年);二是我市在抗震救灾以来接受社会捐赠款项;三是国务院、省政府拨付的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四是社会捐赠和投资。

(二)对口支援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由市财政实施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严格监督。具体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四、工作机制

(一)在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前线工作组(下称前线工作组)下设6个专责小组,专责小组组长由牵头单位1名副局级领导担任,并从相关单位抽调3至4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专责小组成员原则上每半年轮换一次。

1.农村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市建委牵头,抽调市建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公路局和有关区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威州镇所辖12个行政村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水利设施的恢复重建、农业恢复重建工作。

其中,秉里村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荔湾区政府派出,负责通过秉里村的恢复重建探索农村援建工作的经验。

2.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抽调市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交委、市容环卫局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威州镇市政路桥、供(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3.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市建委牵头,抽调市建委、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环保局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威州镇中学、小学、幼儿园、医院、社会福利、公共环境监测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4.城镇住房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抽调市国土房管局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城镇居民房屋修复加固和重建,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

5.规划设计专责小组。由市规划局牵头,抽调市规划局和有关勘测、规划、设计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恢复重建的规划、勘察和设计等工作。

6.经济恢复专责小组。由市经贸委牵头,抽调市经贸委、外经贸局、旅游局、劳动保障局、协作办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威州镇经济恢复、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就业培训等工作。

各专责小组要与当地政府共同核对援建项目及审核所需援建资金预算,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经前线工作组审核后报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审定,作为考核各专责小组工作绩效的依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与省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衔接、领导小组委托的统筹协调事项、援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和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