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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熟练掌握行动方案,在遇到突发事故时,真正做到临危不乱、指挥有方、救援有序,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伤亡。

(一)、积极预防,常备不懈。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各单位分级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各村、单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各村、单位负责,乡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事故发生后,各村、单位要立即行动、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抢险救援。

二、事故划分

(一)、轻伤事故;

(二)、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或一次重伤9人。

(三)、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至9人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

(四)、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及其以上。

三、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

(一)、事故报告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缺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定;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联系电话。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要求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乡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向110、119或120紧急报警,乡政府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是:

1、一般伤亡事故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重大伤亡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特大伤亡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事故报告电话

乡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四、应急救援指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乡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肖毅)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乡长(肖中印)担任;成员由乡政府办公室、乡安监所、乡船管站、综治办、乡纪委、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事故发生地村主要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动作时限和程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事故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五)、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保证救援所需,事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八)、负责事故调查处理、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适时通告,将事故的救援情况、原因、责任、处理意见等公布于众。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置五个指挥组。

(一)、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警戒保卫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善后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救援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消防、医疗等救援资源,建立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调度,快速反应的救援体系,加大投入,完善设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整体水平和能力。

(二)、搞好物资储备,保证应急救援所需,明确物资供应渠道,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能够迅速组织货源。

(三)、建立应急救援准备资金,乡财政要将重特大事故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以备救援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