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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进社区

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进社区

社区居委会关于消防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

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xxx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消防工作进社区的通知”(安政办通[2004]2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xxx社区居委会的实际,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经xxx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xxx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工作进社区工作,消防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党委政府极为重视,成立消防工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xxx(xxx社区居委会主任)

xxx(xxx派出所所长)

成员:xxx(xxx综治办专干)

xxxx(集镇环卫绿化服务站站长)

xxx(xxx第二中学校长)

xxxx(xxx小学校长)

xxxx(xxx中心卫生院院长)

xxxx(xxx供销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x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主任曾卫民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处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二、具体做法

(一)、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任务。

1、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社区日常工作内容,按照“昆明市城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社区的消防工作,维护社区消防安全;

2、对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及住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和提示,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3、负责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对社区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督促、指导驻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制定防火公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6、在社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社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7、社区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二)、驻社区各单位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镇政府的安排,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3、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巡逻,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保障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6、健全消防管理档案;

7、单位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及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三、社区居委会或驻社区各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单位内部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消防通道及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三)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的内容、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对较大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xxx派出所或xxx社区居委会。

四、初步拟建消防队,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组织情况如下:

xxx政府出三人、安宁二中出5人、xxx小学出5人、xxx供销社出5人、xxx卫生院出3人,xxx社区组织30人,合计51人。(请将义务消防员名单于9月5日前报xxx社区居委会,电话:8711039)

以上方案,望驻镇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