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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

一、工作重点和总体目标

(一)工作重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

1、认真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

2、认真纠正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问题;

3、指导农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防止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4、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5、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6、认真做好农民土地问题信访工作,坚决纠正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7、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违规用地、变相征占农民土地问题。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要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工作,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

2、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法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

3、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信访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4、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5、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处理。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实施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6、基层干部工作扎实有效。进一步强化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动员、结合换证补证落实政策、自查检查、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村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把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专项治理工作。

(二)换证、补证落实政策阶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换证、补证工作。

(三)自查检查阶段。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验收,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机制,制定制度。

(四)验收总结阶段。检查验收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镇政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政策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镇经管站负责农村土地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专项治理的相关工作;国土资源所负责纠正在征占农村土地中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民政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信访办负责落实信访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各责任区、村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抽调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棒的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各村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彻底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通报批评;对在专项治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直接责任人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